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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史的趣味 7月 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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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史的趣味

賴建誠

新竹市30013

清華大學經濟系

電話: (03) 574-2891

lai@mx.nthu.edu.tw

http://www.nthu.edu.tw

2010年7月校後稿

2010年9月台北允晨文化公司出版

作者簡介

賴建誠(lai@mx.nthu.edu.tw,www.nthu.edu.tw),1952年生,巴黎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博士(1982),哈佛大學燕京學社訪問學人(1992-3)。清華大學經濟系教授,專攻經濟史、經濟思想史。

學術著作有:《近代中國的合作經濟運動:1912-1949》(1990)、Adam Smith Across Nations: Translations and Reception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2000, Oxford UP,主編)、《亞當史密斯與嚴復:國富論與中國》(2002,2009)、Braudel’s Historiography Reconsidered(2004)、《梁啟超的經濟面向》(2006,2010)、《邊鎮糧餉:明代中後期的邊防經費與國家財政危機,1531-1602》(2008,2010)。

半學術性的文集有:《年鑑學派管窺》(譯著,1996,2003)、《重商主義的窘境》(1992)、《綠野仙蹤與中國》(1998)、《經濟史的趣味》(2010)、《經濟思想史的趣味》(2011)。譯有雷蒙.阿宏(Raymond Aron)《入戲的觀眾》(1987,1992,2000,2006)、西蒙.波娃《波娃的告別:與沙特的對話》(2002,2006)、《波娃的告別:再見,沙特!》(2002,2006)。

序   6

緒論:為什麼要讀經濟史?   12

上篇《西洋經濟史的趣味》

1     為什麼電腦鍵盤不依ABCD排列?   23

2     為什麼國際標準軌寬是143.5公分?   29

3     環境與身高   36

4     天氣晴雨和股市紅綠   40

5     法老王的怪夢解析   44

6     為什麼1866-68年芬蘭饑荒會餓死十萬人?   49

7     鐵路對美國早期的經濟發展助益不大?   53

8     蒸汽機對英國的產業革命助益不大?   58

9     英國是產業革命的龍頭?   62

10   為什麼《共產黨宣言》對英國的影響不大?   66

11   為什麼歐洲要殺巫者?   71

12   為什麼歐洲的教堂要蓋這麼大這麼久?   76

13   罪與贖:天主教煉獄說的經濟詮釋   81

14   經濟閉關自守能撐多久?   85

15 1918年流行感冒的深遠影響   89

16   戰爭與國家的形成   93

17   有用的戰爭   97

18   擴大內需是日本經濟成長的關鍵?   101

19   為什麼猶太人會被抄家?   105

20   為什麼阿米許人的經濟表現較差?   109

21   金本位是傳遞大恐慌的元兇?   114

22   煙賭娼應該公營嗎?   118

23   謠言•盲從•擠兌   122

24   馬鈴薯是季芬財嗎?   126

25   經濟成長對英文的影響   130

26   劣幣驅逐良幣:格雷欣法則的原理與史例   135

27   篤姬經濟學:日本在1860年代開國後的貿易利得   141

28   大英帝國的經營長期而言合算嗎?   146

29   帝國樁腳的為難與苦惱   150

30   紐約股市1929年大崩盤:股價泡沫說   154

31   紐約股市1929年大崩盤:股價偏低說   159

32   戰爭時期經濟學家有用嗎?   163

33   希特勒為什麼會興起?拼經濟才是硬道理   168

34   《綠野仙蹤》不是童話故事   171

35   顯微鏡與望遠鏡:英國的長期經濟統計告訴我們哪些新見解?   177

36   馬爾薩斯陷阱的概念與證據   181

37   為什麼英國會衰落美國會興起?   185

38   為什麼普魯士會興起?以稅收制度的效率化為例   189

39   長子繼承制是日本戰前經濟成長的阻礙?   193

40   籌設亞元圈要注意的幾件事   197

附錄

1     鬱金香情結   201

2     黃金的魔力   206

3     布勞代爾的《地中海史》   209

4     《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導讀   212

5     《告別施捨:世界經濟簡史》   220

下篇《中國經濟史的趣味》

1     漢人與牛肉   228

2     《綠野仙蹤》與中國   232

3     梁啟超論美國的托拉斯   237

4     兩次失敗的井田制實驗   243

5     井地說與井田說   250

6     《鹽鐵論》的臆造問題   269

7     良幣驅逐劣幣:漢文帝的放鑄政策   286

8     中國的銀本位與1929年世界經濟大恐慌   290

9     美國購銀法案(1934)對中國經濟的衝擊   294

10   明清的稅制與貪污行為   298

11   明清時期的貪污規模推估   302

12   美洲白銀對明清經濟的影響   305

13   為什麼鄭成功能趕走荷蘭人?   310

14   為什麼江南的佃農特別多?   314

15   殺女嬰   317

16   守寡有理   322

17   為什麼日本的蠶絲業能迅速超越中國?   327

18   晚清鴉片問題的另一種見解   331

附錄

1     《外資與中國經濟發展》讀介   336

2     李明珠論華北饑荒   348

3     中國經濟史英文論文參考書目   355

1984年8月清華大學設立經濟系,在《中央日報》的海外版徵求師資;我從歐洲寫信應徵經濟史教師,竟然收到趙岡教授的回信。我早就拜讀過,他在台北聯經公司出版的《中國棉業史》(1977)和《中國土地制度史》(1982),也正好在期刊上讀到《中國土地制度》英文版(史丹佛大學1985年)的摘要,可以想見收到他的回信時有多麼驚奇。他也寫過《紅樓夢研究新編》(1976)、《花香銅臭讀紅樓》(1979),直到《中國傳統農村的地權分配》(2005,聯經)才封筆。能和他在同個系上工作,必然相當有意思。

趙岡當時約56歲,和我現在的年齡差不多,是身高六尺的博雅紳士;夫人陳鍾毅女士高雅內歛,是他多本中文書的合著者。我對清華的工作機會,完全沒有說No的條件。20多年後回想起來,這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選擇,決定了我的長期工作,全家人的生活,甚至連兒子都在清華人文社會學院讀大學部。

1985年1月我到清華報到時,是經濟系的第二位教師。趙岡告訴我聘用的原因,是教育部規定的必修科目,包括西洋經濟史、西洋經濟思想史、中國經濟史。他知道不容易找到教這幾門課程的人,只好聘用我。他說得委婉,但我立刻感覺到:這三科是必修課,必然會讓學生反感,會用對待三民主義、國父思想的態度來看待我。

我竟然以這幾項科目,作為研究專業領域,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1990年代初期,教育部撤回必修科目的主導權,改由各校系自由決定,我的感覺才轉好。20多年後回想這件事,如果當初教育部沒有這項規定,我怎麼有機會找到這麼好的工作?

那時台灣還在戒嚴時期,不准出國觀光,學生對歐洲充滿了好奇。我在法國和比利時住了5年多,在課堂上就靠著穿插歐洲的生活、風景、思潮、制度來誘引學生注意。那時清華對外打的招牌,是要走數理計量經濟路線。有些教師在課堂上對學生說,經濟史和思想史沒有數學模型,也不能用嚴謹的方式證明,根本就是從垃圾中製造垃圾。我完全沒有爭辯的能力,充份體會到雙重歧視(個人與專業)的滋味。

在教學上我也碰到許多困難,主要是教材上的供需失調。以西洋經濟史為例,當時在台灣能找到的中文教材,和我在1970年代初期接觸的差不多。周憲文先生在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出版了好幾冊西洋經濟史文選,都是從日文轉譯過來的。一方面這些題材與內容對我們太生疏,二來筆調沈悶,無法引起學生的興趣。如果直接用英文教科書,又有太多的人名與地名學生跟不上。

新竹清華大學經濟系(台積館)

中國經濟史也有類似的困難,因為主要的作者是歷史學界出身,他們關懷問題的角度和經濟學界很不相同,對學生既無挑戰性,又沒學到多少經濟學的養份。西洋經濟思想史就更嚴重了:都是英文教科書,是寫給歐美學生讀的,作者假設學生在高中時期,已經熟知歐洲的社會經濟背景,許多基本的事情就不交代了,這些對台灣的學生來說,根本就是天書。

幾個學期下來,同學很快就歸納出實用的判斷:這三門課將來考研究所時用不上,留學時沒有人會關心你這幾科的成績,工作時沒有人會問你是否讀過這幾門課。我是靠這幾門課過活的人,不能沒有對策。我逐漸體會到兩項要點:(1)如果用同一本教科書,從開學講到期末,學生很快就厭倦。(2)要把這幾門課教好,除了教材有趣,更重要的是教師的表演能力。也就是在掌握教材的要旨後,舉較能理解的例子作類比,或當作切入問題的楔子;更重要的是,要穿插費心找來的故事和笑話。

教了七年之後,到1992年我去哈佛進修時,我收到前幾屆畢業生的教師節卡和聖誕卡,說他們偶爾會回想到,我在課堂上提過的人物和事情。為什麼我能從被輕視的情境,轉變到有些人對這幾門課還有記憶?關鍵是找到引人興趣的教材。那是個還沒有電子郵件也沒有網路的時代,我廣泛翻閱中國和西洋經濟史期刊,看到簡單有趣的文章就印下來,同時也注意歐美同行的講義內容。

以西洋經濟史為例,在美國大學教這門課,不需顧慮文字的難度和文化背景,只要挑出好文章讓學生看,每星期讀三篇都沒問題。我們的社會條件不同,必須在好文章內,再挑出文字簡單、表格眾多、圖形豐富的有趣題材,每次上課(90分鐘)不能超過15頁。

在這些約制條件下,我逐漸累積出30篇這類型的文章。我的上課方式是:每週3小時分兩次,每次1.5小時,讀1篇15頁的文章,若超過20頁,就分兩次。每學期約有18週,可上35次課,扣掉期中期末考和國定假日,大約可上30次,大約可以讀25至28篇。每年都會有新的好文章出現,我就汰舊換新,所以約有一半的文章是近10年發表的,有些好的老文章,還是每年都發讀。

每次上課前,先找一位同學負責主讀一篇或半篇。上課時這位同學報告15至20分鐘,我講解60分鐘,最後10分鐘討論。有時其他同學會有不同見解,但大部分的情況,是我用這10分鐘解說下篇的方向與論點,以及選定下一位報告的同學。

幾年下來,這種做法累積了一些口碑。西洋經濟史的35人的小教室,有時還會爆滿;中國經濟史50人的大教室,有時還要搶座位。每學期末學生會在網路上,給各科教師打評鑑分數,也有具體的建議匯整給教師參考。評鑑的滿分是4分,3分以上就不錯了;3.5分以上,教務長會寫一封恭賀函,有一次我甚至還得到3.8分(上網填卷率88%)。2006年5月我代表科技管理學院,到學校競選傑出教學獎,結果得到一張慰勉函,可見清華有不少人教得比我更受學生歡迎。

我挑文章的原則是「三項ing」。(1) Interesting(讀起來有趣),(2) Entertaining(有娛樂效果),(3) Provoking(具有爭辯性)。難得有同時符合這三項原則的文章,只要符合其中一項,故事流暢就可以入選了。換句話說,我偏好故事性強、容易轉述、啟發性高的文章。有些文章較技術性,故事性較低,不適合在此綜述。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本書其實是我教西洋經濟史的課程講義大綱,或是「讀者文摘」。

選進本書的文章,我認為還是有高下之分。我依三項原則來判斷一篇文章的價值:(1)能增加某個議題的新知識,這類型的文章篇數最多。(2)能提出某項新觀念,來分析舊題材而得出新意義,這種文章就少多了。(3)能改變我們對某個題材的認知與理解,這才是上品。我認為本書中有三篇符合第(3)項的高標準。

(1)第7章介紹Fogel如何運用「反事實推論法」(counterfactual analysis),這是研究方法上的重大啟發。他提出一項新觀念:「社會節省」(social saving),用來計算美國鐵路的經濟效益。結論是:美國鐵路對19世紀的經濟發展助益不大,改變了我們對這個題材的認知。

(2)第10章〈為什麼《共產黨宣言》對英國的影響不大?〉雖然沒有提出新觀念,我還是很喜歡也很佩服,因為作者用新觀點、新證據來分析舊題材,改變了我們對勞工階級革命的認知與理解。

(3)第24章介紹John Davies對馬鈴薯的研究,他說明為何在愛爾蘭大飢荒時期,馬鈴薯才有可能成為季芬財(Giffen goods)。簡略地說,就是當馬鈴薯漲價後,對馬鈴薯的需求反而提升,產生正斜率的需求曲線,而非正常狀況下的負斜率需求曲線。他提出新觀念說:(a)收入必須逼近生存底線時;(b)在沒有其他食物可選擇替代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季芬財。季芬財的觀念早已超過一百年,如果馬鈴薯是季芬財,為什麼你還要去麥當勞排隊買薯條?直到現在,大一經濟學原理所教的季芬財,都沒有提到(a)與(b)這兩項必要條件。全世界有多少人讀過、教過季芬財的觀念,竟然要等這麼久,才讓Davies告訴我們正確的答案。

整體而言,這是一本推廣型的讀物,每章挑一篇主要文章來解說,是初階的導引。每章最後都會列出所根據的論文出處,如果想對經濟史進一步學習,請看緒論〈為什麼要讀經濟史?〉的附錄「延伸閱讀」。我心目中的讀者,是大三、大四經濟系和歷史系的同學,以及對人文社會問題有興趣的一般讀者。如果高三同學想讀,我也不反對。我希望中壯年讀者,可以轉述有趣的故事給家人和子女。

這本書有個大缺點:我把每項主題限制在(打字稿)5頁內,以簡潔為主要訴求,以題材的廣泛性,來彌補深度的不足,把硬澀的專業論文,改寫成能吸引閱讀的摘述。我認為比較理想的寫法,是要:(1)先綜述整個議題的來龍去脈;(2)把焦點聚在爭論點上;(3)說明新證據為何能改變我們的認知。要做好這三點,等於是要寫一篇小的survey文章,篇幅必然要加三倍。我退而求其次,只要做到書名所說的「趣味」就滿意了。

這些文章大都是生活性的題材。大部分的經濟史學者,都在研究更嚴肅的重要議題,例如經濟成長、生產力變動、技術進步、金融制度、農業和工業的競爭力、國際貿易,這些沈重的問題在本書都不會出現,就讓更高明的專家去解說吧!我在各章內所提供的,也不是每個主題的最前沿知識,我主要目的是引發興趣,鼓勵讀者從「延伸閱讀」所提供的資料庫、網站、專業期刊,去追尋自己的答案。

本書所挑選的文章,大都輕鬆有趣,這是從每年成百上千篇論文中挑出來的。我從全世界成千上萬位經濟史學者努力的成果中,找出少數適合大眾閱讀的幾篇。歐美的經濟史研究,是一項重要產業,從業人口眾多,鼓勵發展新穎手法,故事較有趣味。台灣的經濟史研究人員太少。歷史學界方面,主要分佈在中研院史語所和近史所,也有些在大學擔任經濟史的教研工作。經濟學界方面,台大經濟系有好幾位專研台灣經濟史的教授,清華也有幾個人,其餘分散在各大學。

1992-3年間,我常參加哈佛經濟系的經濟史研討會,幾乎每周都有外賓報告論文,當時哈佛經濟系專研和兼研經濟史的教授,我算了一下共有六位。哈佛商學院的商業史研究群,隔周有一場研討會;鄰近的MIT經濟系,有兩位著名的經濟史教授,也常舉辦論文發表會。那一年我常參加這三處的研討會,見到不少這個領域的高手。

Robert W. Fogel (1926-)

Douglass C. North (1920-)

1993年10月,諾貝爾經濟學獎頒給芝加哥大學的Robert Fogel教授,以及在密蘇里州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的Douglass North教授,表彰他們在經濟史研究的重要貢獻。[1]1994年47卷1期的Economic History Review (英國經濟史學會的官方刊物),在卷首「編輯的話」內有一段賀詞:「經濟史學會的會員和本刊的讀者,很高興知道諾貝爾經濟學獎已經頒給Robert W. Fogel和Douglass C. North。我們在此恭賀這兩位得獎者,同時也很高興,經濟史這個學門能以這種方式被承認了。」從1993年10月起,在諾貝爾獎的光環加持下,經濟史就不再是從垃圾中製造垃圾的學門了。

本書的上篇《西洋經濟史的趣味》,2008年4月由台北允晨文化出版時,原本只有25篇故事。這個版本的銷售狀況尚佳,我在2009年暑假期間增寫15則故事。暑假期間我也寫了一小本《中國經濟史的趣味》,但篇幅不足以出版單行本。所以就把這兩本稿子合併成上下篇,把書名簡化為《經濟史的趣味》。

「西洋經濟史的趣味」介紹40篇他人的研究成果,篇末的5篇附錄(2篇導讀與3篇書評),是我自己的見解,希望能有水果、甜點、咖啡的效果。「中國經濟史的趣味」,第1至4章與3項附錄是我自己的作品,第5至8章是我和別人的合作研究,其餘是介紹同業的研究成果。依照這個學門的成長速度,這本書每5年就要增訂,每10年就要新寫一冊,希望得到讀者的指正與建議。撰寫期間得到許多修正意見,在此向諸親友致謝。

我從1985年元月到清華任教,至今已滿25年。我從精力旺盛的青年,變成秃頂駝背的中年人,從孤家寡人變成兒子就讀清華的家長。我非常感謝清華大學提供這麼好的研究環境,讓我全心全力投入喜愛的工作,也讓我全家人依靠在這個大家庭上。

「見聞轉誦是小乘,悟法解義是中乘,依法修行是大乘。」(《六祖壇經˙機緣品第七》)。在這本書裏我做的是小乘,希望讀者追索相關文獻做中乘,進一步做出讓學界受益的大乘。

2009年10月中旬完稿

緒論

為什麼要讀經濟史?

如果你想當個好經濟學家,做些有貢獻的事,讀經濟史有幫助嗎?我的學識和聲望不足以說服你,我先介紹Donald McCloskey的基本論點。他從哈佛取得博士學位後,到芝加哥大學擔任經濟史教授,寫了許多文章與專書,擔任過經濟史學會的會長。更特殊的是,他經歷過痛苦的易裝癖與變性手術,把Donald改為女性的Deirdre,詳見她的自傳Crossing(1999年芝加哥大學出版)。他(她)的著作還包括性別研究與修辭學,詳見她的個人網頁。

Deirdre McCloskey

我要推介他那篇1976的名作〈歷史對經濟學有用嗎?〉(Does the Past Have Useful Economics?)。McCloskey認為歷史對經濟學可以提供五項功能:(1)更多的經濟事實,(2)更好的經濟事實,(3)較好的經濟理論,(4)較好的經濟政策,(5)較好的經濟學家。這篇經濟史學界必讀的文章,30年之後還有相當的可讀性,請欣賞他的文筆與博學,以及文章後面所附的138項書目。歷史對經濟有用嗎?McCloskey的答案是:當然。以古人來說,史密斯、馬克思、馬歇爾、凱恩斯、熊彼德的著作裡,都有明顯的歷史面向,這些人物的著作,轉而在歷史留下重要的軌跡。

以下是我對這個題目的看法與見解,先舉九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為例,他們都做過與歷史相關的研究。(1) Paul Samuelson晚期有不少分析經濟史與思想史的重要文章。(2) John Hicks寫過一本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 (1969)。(3)海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的著作裡,有濃厚的歷史思維。(4) Milton Friedman寫過《美國貨幣史,1867-1960》(1963)。(5) George Stigler是經濟思想史學界的大老,他是Mark Blaug在哥倫比亞大學寫李嘉圖(David Ricardo, 1772-1823)方法論博士論文(1955)的指導老師。(6)芝加哥大學的Robert Lucas Jr.,大學主修歷史。(7) Arthur Lewis在1979年以經濟發展學獲獎,寫過幾本經濟史的著作。(8) Simon Kuznets (1971)與(9) Theodore Schultz (1979)這兩位得主,在著作中也常運用歷史證據。

二次大戰後,各國的經濟學教育深受美國影響,尤其是開發中國家的留學生。在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若沒讀過經濟史,回國後自然不會看重這個學門。日本經濟學界從戰前起,就深受歐洲(尤其是德國)的影響,經濟史與思想史至今都還是必修課。

為什麼戰前也深受歐洲影響的美國,會把經濟史改為選修或甚至廢止呢?第一,美國學界的實用主義傾向濃厚,高等教育的學費高昂,學生傾向選擇可以立即運用的知識,因而普遍認為經濟史沒有用。第二,1950年代之後的經濟學,愈來愈自然科學化,數學與統計大量引入後,吸引許多理工科的人材投入,以文史取向的經濟史就被輕視了。第三,開發中國家的學生湧入美國,重點放在學習最新的技術,老掉牙的經濟史無人問津。第四,經濟史學界在1960年代之前不夠爭氣,由老式的制度學派掌控,他們的視野、論點、教材、著作都缺乏競爭力。

1950年代末期,計量經濟史學開始發展,經過30多年的努力,Robert Fogel與Douglass North在1993年,以經濟史的研究得到諾貝爾獎,這個學門才得到基本的尊嚴。現在哈佛、耶魯、MIT、芝加哥、史丹佛、柏克萊都有經濟史名師,這個學門總算有點門面了。

其中最關鍵的原因,是他們走對了計量史學之路:把經濟理論、統計方法、數學模型,用來探討歷史的經濟面向,自稱為Cliometrics(Clio是希臘的歷史女神,metrics是計量衡量學的意思),或Historical Economics(歷史經濟學)。這和使用敘述手法、簡單圖形與表格說明的傳統經濟史研究迥異,對一般經濟學者而言,雙方也比較有共同的語言與溝通的平台。

那麼,簡要地說,歷史對經濟學有什麼用呢?計量史學者一直努力要說服經濟史同行:把統計方法、經濟理論、數學模型引入經濟史,會有意想不到的好處,這項努力大概成功了。現在計量史學者應該反過來,要努力說服經濟學界:把歷史研究引入經濟學的分析中,會有哪些意想不到的好處。

要辯護經濟史是否有用,基本的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有效的經濟學理,是根據事實來提煉出有用的概念,那麼現代的經濟學理視野,必然會受到觀察樣本的限制。歷史的重要功能,就是開闊認知的可能性。歷史能提供許多過去的精采現象,是眼前所不易觀察到或想像到的。

就像研究古生物,能幫助生物學家對演化過程的了解;就像研究古代地質學,能幫助理解地球的長期發展特性;就像研究冰凍層,能幫助理解地球暖化的問題。人類過去的經濟活動中,必然有許多嚴重的失業問題、景氣循環問題、物價膨脹(緊縮)、貨幣供需失調現象,是現代無法觀察到,也不是現代理論所能充份解釋的。

歷史可以輔助目前觀察樣本的不足,也能提醒現代的經濟學家,當今的理論仍有許多無法充份解釋的現象。經濟史學者透過集體努力,彙編了更豐富的史料與文獻,我們現在擁有比過去更多的統計數字,有更多元的歷史觀點與分析工具,能肯定地說:我們比所研究的對象,更了解他們的時代。舉個具體的例子,如果你要掌握惡性通貨膨脹的特質,20世紀上半葉的德國經驗沒必要去了解嗎?歷史是社會的實驗室,產生過許多讓人嘆為觀止的經濟事件,過去的事情不全然是垃圾。

我兒子讀小學時,問我在經濟系教什麼課?我說:經濟史。他的反應很正常:這不是沒有用的東西嗎?別人都在研究股票和房地產,你為什麼做這種奇怪的事,難怪我們家這麼窮,住這麼舊的房子,也沒有好汽車,讓我沒面子和父母在科學園區工作的同學相比。

我說:那只怪你投胎前沒觀察清楚。接著我問他:你看過「鐵達尼號」電影,覺得好不好看?他說很好看。我說:每個時代都有精采的事,不一定會在其他時代重複發生。電影公司找到「鐵達尼號」這個好題材,引起全世界觀眾的熱情,不也是大賺一筆嗎?會比研究股票差嗎?我就是靠經濟史吃飯的,你身上的每件東西、每項玩具、每頓飯都是歷史提供的。

我只能用這種粗暴的手法,讓自己的小孩噤聲,但也擔心這會成為他日後嫌惡歷史的深層潛意識(被迫屈服於無法認同的事情)。過去的事不就過去了嗎?未必。我到了55歲,才更明白孩童與青春期的成長經驗,到現今還在操控我的想法與行為。猶太人會忘記歷史嗎?當然不會。如果你想當個好經濟學家,怎麼有權利輕視經濟史呢?中年之後,我深切感受到三件事:(1)人生很長;(2)變化很大;(3)想不到的事比想得到的事更重要。如果你認為歷史對你沒有意義,那等於是確信「想不到的事」對你不重要。不要太鐵齒。

現在換個話題:經濟理論會影響(經濟)歷史的研究嗎?答案是肯定的,例子很多。例如李嘉圖主張自由貿易,認為可以讓各國的資源交流,使各國的工資與物價水準逐漸拉平。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這就是全球化的過程。經濟史學者從1980年代中期起,有不少人投入這個題材,現在已有明確證據顯示,李嘉圖的理論是對的。Friedman與Schwartz 的《美國貨幣史》(1963),也是用來支持貨幣數量學說的重要研究。

Friedman與Schwartz 的《美國貨幣史》(1963)

反過來問:經濟史的研究會影響或修正經濟理論嗎?答案也是肯定的,舉一個顯例:1950年代起,經濟發展與經濟成長理論迅速興起,如果沒有經濟史的研究作根據,成長理論學者怎能掌握英國經濟的長期變動特質,並據以提出成長模型?如果對俄羅斯與日本的經濟發展,沒做好充份的歷史理解,怎能臆造出農業國家的經濟發展機制與雙元成長模型?(參見Filippo Cesarano (2006): “Economic history and economic theory” 的新綜述)

若有機會,你可以問那些在第一線工作的理論家,尤其是研究經濟成長的學者,例如Paul Romer或Robert Barro,問歷史知識對他們有什麼用處。你大概也願意相信,愛因斯坦對哥白尼、伽俐略、牛頓的貢獻應該都很熟悉吧。

其實歷史知識對科學發展的重要性,在歐洲一直沒有人懷疑過。1950年代起,美國執世界科學牛耳之後,由於她的實用主義傾向,加上第三世界留學生的急切心態,才把歷史的重要性壓縮到另一個極端。現在的經濟學已經過度數學化和邏輯化,在電腦模型建構出來的理論,未必有實際的解釋意義。倒不如在人類的共同遺產裡,找尋廉價實惠的史實作為分析對象,這對經濟理論的推展,反而是最可靠的投入要素。

若從亞當史密斯算起,經濟理論的發展至今還不到250年,其中有較重要發展的時期,是1900年之後的事。人類的文明史若以5千年來算,各大洲、各地區、各國所發生過的有趣經濟事件不知凡幾,現代經濟學家所能掌握的理論工具,還遠不足以解釋這麼複雜的現象。E. Ray Canterbery說:“Mathematics brings rigor to economics but history prevents it from succumbing to rigor mortis.”(數學把嚴謹帶入經濟學,但歷史讓經濟學免於被數學的僵硬壓垮)。

為什麼要在電腦裡,一味追求符合數學的特性,以人為的方式建構純邏輯的理論,而不顧慮這樣的模型,是否有解釋真實世界的能力?為什麼不問問我們的祖先,看他們發生過哪些難題與趣事,看看現今的理論能否幫他們解決問題。更重要的,能否從祖先的血淚經驗,來改善現今理論的不足,擴展思考的視野。這種觀點在冰島詩人Einor Benediktsson的作品中,表達得很貼切(引自McCloskey 1976:453):

To the past you must look,

If originality you wish to build;

Without the teaching of the past,

You see not what is new.

如果經濟史真的那麼重要,為什麼沒有多少人願意投入?第一,很多人認為這個行業看不到前景,就業困難。以美國為例,各大學和研究機構對經濟史的人材需求不高,但1990年代之後就不同了。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每年都會公佈當年的最佳博士論文獎,刊出論文摘要與評審報告,以及這些生力軍目前的職位。經濟史是個沒前途、無就業機會的行業,這種觀點在Fogel與North得到諾貝爾獎之後就改觀了。

第二,經濟史的研究不夠科學化,顯現不出經濟學在模型與計量方法上的驚人分析效果。其實經濟史是一門應用經濟學,Cliometrics(計量史學)的主要訴求,就是把經濟理論與統計方法,運用在歷史題材上。如果你稍微翻閱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季刊內的文章,大量運用計量方法的程度,恐怕會超出你的想像。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第三,研究經濟史太麻煩,需要到處找零碎的史料、殘缺的統計數字,弄得滿身大汗吃力不討好。此外,理論模型所要求的變數,很不容易找到對應的資料;更討厭的,是要花很多時間,去了解研究主題的時代與社會背景,要做很多投入還不一定能得到預期的結果,投資報酬率太低。

第四,如果我的數學能力好,統計觀念強,在機會成本的考量下,當然選擇在電腦前、桌子上、飛機上、咖啡館裡、汽車內就能完成的模型推演,既省事又優雅又科學,何必把全身弄髒,去做缺乏科學美感的經濟史?再說,如果我在兩方面有相同能力,寫一篇經濟史的精力,早就寫出好幾篇純邏輯推演的文章了。

第五,缺乏滾雪球效應。如果我經過一家餐廳,只見小貓兩三隻,通常會選擇另一家排長龍的。原因很簡單:經過這麼多人的檢驗,是香花還是毒草早就清楚了。除非我品味特殊,怎麼會在冷門領域裡浪費時間與精力呢?但我也常提醒自己:人多的地方不要去,如果不比別人強,那就跟別人不一樣;太多人淘挖過的金礦,就不必去湊熱鬧了。Fogel和North在1950-60年代讀博士班時,勇敢選擇超冷門的經濟史,才有機會在1993年得到超額的報酬。

如果你的歷史感受力不錯,能寫簡單的數學模型,會操作初級的統計軟體,肯流汗挖掘歷史材料,那就可以考慮選擇這個行業,應該會比在主流領域容易存活。如果你建構數學模型的能力比喝開水還容易,也能在主流經濟學門裡出頭,那為什麼不考慮把經濟史當作第二專業,享受重新詮釋歷史的快感,說不定還會有「無心插柳柳成蔭」的驚奇呢。前面提過的幾位大師級人物,也走過這條路線,營造出古今貫通的添翼效果。

參考文獻

Cesarano, Filippo (2006): “Economic history and economic theory”, Journal of Economic Methodology, 13(4):447-67.

McCloskey, Donald (1976): “Does the Past Have Useful Economics?”,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14(2):434-61.

附錄:延伸閱讀

1網站

最重要的經濟史網站(http://eh.net/)於1994年設立,是由(1)美國經濟史學會(Economic History Association,1940年設立)、(2)商業史研討會(Business History Conference,1954年設立)、(3)計量經濟史學會(Cliometric Society,1983年成立)、(4)英國經濟史學會(Economic History Society,1926年設立)、(5)經濟學史學會(或稱為經濟思想史學會History of Economics Society,1974年成立),共同支持的網站。單就經濟史這個領域來說,這個網站提供非常豐富的資訊。

(1)最近與將來的主要研討會訊息,例如2006年8月在芬蘭赫爾辛基的第16屆國際經濟史大會(每4年一次),以及在各國舉辦的各種經濟史會議。

(2)介紹重要的經濟學者及其著作。

(3)介紹經濟史的經典著作,以及回顧性的評論。

(4)最新的論文與摘要。

(5)疑難解答(Ask the Professor)。

(6)新書評論。

(7)行事曆(查閱哪一天有哪些會議或事情)。

(8)經濟史講義(由各國經濟史教授提供課程大綱,方便了解同行開設哪些課程、使用哪些教材)。

(9)統計資料庫,內容非常豐富,例如有1880-1913年間的國際金融統計、奧圖曼帝國1600-1900間的經濟與社會史資料。

(10)會員資料庫,可查索會員的研究主題。

(11)百科全書:依字母序排列,題材豐富,隨時有新條目。

(12)想知道1790年的1美金是現在的幾倍價值嗎?想知道1257-2001年間的黃金價格嗎?「How Much is That?」提供許多有用的統計與換算方法。

(13)相關網站:內分(a)各國與經濟史相關的學會網址聯結,例如「礦冶史學會」。(b)主要的經濟史期刊,2006年7月時有27種,可迅速連結到出版社,查索各卷的內容。

(14)主要的經濟史研究中心網址。

(15)會員之間對各種議題的線上討論內容。

2專業期刊

http://eh.net/網站內,在Related Websites裡,列有27種英文的經濟史期刊,可連結到出版社的網頁上。其實非英語國家有不少經濟史的專業刊物,例如日本的《社會經濟史學》(1年6期,1931年創刊),法、西、德諸國也都有期刊,但未列在這個網頁上。就經濟學界而言,除了專業的經濟史期刊外,有些很重要的共同期刊,例如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每年都會刊出幾篇經濟史的好文章。Oxford Economic Papers 在1987-8和2007-8,有過兩次「經濟史專輯」。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在專業刊物中,我最常看的有下列4種: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1940年創刊,每年4期,是這個行業最重要的刊物,我付了一筆會費,成為終身會員)、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1963年創刊,著重運用計量方法在歷史資料上,是計量史學的代表性刊物,季刊)、Economic History Review(英國經濟史學會的刊物,題材與分析手法較傳統,排斥計量史學的手法,1926年創立,季刊)、European Economic History Review(1996年創刊,每年3期,是歐洲歷史經濟學會European Historical Economics Society的官方刊物)。

除了上述的英國、美國、歐洲這3個經濟史學會,還有一個計量經濟史學會(Cliometric Society,1983年成立)。這個學會在2007年創辦一個新刊物Cliometrica: Journal of Historical Economics and Econometric History,由德國的著名出版社Springer發行,法國計量經濟史學會(Association Française de Cliométrie)主持,其下有國際編輯委員群,這是最新的經濟史刊物。與經濟史相關的專業英文刊物實在不少,再加上非英語的期刊,數量恐怕會讓人驚奇。請參閱Gianfranco Di Vaio and Jacob Louis Weisdorf (2010): “Ranking economic history journals: a citation-based impact-adjusted analysis”, Cliometrica, 4(1):1-17.

3資料庫與參考文獻

最重要的線上資料庫是EconLit,這是經濟學界最熟悉的論文查索方式。它的資料來自美國經濟學會之下的刊物之一: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JEL,1969年由Journal of Economic Abstract 改為現名,季刊)。各國的經濟學專業期刊,若要在JEL刊載各期內容索引,須先經過審查是否如期出刊、論文是否合乎學術標準。通過審查後,要呈交每期論文的題目、作者姓名、服務機構、摘要、關鍵詞、題目分類編號。這是非常豐富的資料庫,可依作者、關鍵詞、刊物名稱、題材分類,做全文搜尋。如果你對巫婆問題有興趣,鍵入Witchcraft就會有不少發現。EconLit資料庫在臺灣已很普遍,簡易好用,1969年起的論文都可查索到,資料庫每年更新4次。

經濟史是個老行業,1969年之前的論文也能查詢嗎?有3本書目可查索:(1) Donald McCloskey and George Hersh, Jr. (1990) eds.: A Bibliography of Historical Economics to 1980,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505 pages, 4,300 items。(2) Derek Aldcroft and Richard Rodger (1992) eds: Bibliography of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nd edition), 304 pages, over 6,000 entries。(3) Charles Wilson and Geoffrey Parker (1977) ed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ources of European Economic History 1500-1800,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50 pages。

有沒有經濟史百科全書呢?2003年6月,牛津大學出版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Economic History(5冊),主編者是美國西北大學經濟史名教授Joel Mokyr,共2,806頁,訂價695美元,由800位專家寫了900個條目。書評說編得很好,只是太過著重「西方」,太過歐洲中心,但這也是難免的事。索引做得很好,查索便利。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Economic History(5冊)

如果我對某個題材有興趣,除了這套百科全書,我會用電腦找尋三項資源,依序是:(1) Google,(2) EconLit資料庫,(3) Eh.Net內的Encyclopedia。經濟史是個豐富有趣的學門,同好們,深入挖掘吧!

原刊於《歷史月刊》2007年1月2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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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經濟史的趣味

1為什麼電腦鍵盤不依ABCD排列?

1970年我讀大一時,商學院的學生都要學算盤、英文打字、操作機械式計算器。我早就學過算盤,但總覺得無緣;學習操作機械式計算器時,倒是第一次看到這種洋玩意。計算時要先按下被乘數的數值,然後按乘數值,我依稀記得,這會讓有些桿子上下移動,然後搖轉右側的把手,就得出乘積來。做多位數字相乘或相除時,速度甚至比算盤快,但我對這玩意還是沒興趣。我第一次看到掌上型電子計算機,是1974年大學畢業時,只能顯示8個數字,要插電才能用,售價3千元,是大學畢業生的起薪。

Remington typewriter

印象較深的是打字機,我對這東西較有興趣,總覺得好像可以透過它,打出有意義的東西。那是一些老舊到難以形容的美製敲擊式打字機,我不記得牌子是Underwood或是Remington。打字的原理大略如下:如果你按下A鍵,就會有一根細扁的鐵桿,擊向一個圓形滾筒,滾筒上面是一張白紙,白紙的前方是黑色墨水帶。按下A鍵時,鐵桿就打向整個鍵盤的正中間缺口,透過色帶把a字打在紙上。如果要顯示出A字,就要按shift鍵,打出大寫字母,和現在電腦鍵盤一樣。正確地說:現在的電腦鍵盤排列方式,是承繼自彈簧式打字機。

這些打字機不知已被多少學長糟蹋過,每個字桿的彈簧,隨著英文字出現的頻率不同(在鍵盤中間位置的TYU最常打到,QZX這些鍵較少打到),彈簧的鬆緊度各異,所需的打擊力道與彈回的時間也不同。如果打太快,有些字桿還未彈回,就敲打其他字鍵,這些鐵桿就會糾纏成一堆,要用手逐一分開撥回,才能打下個字母。

這是機械老舊後不可避免的結果,練習時有三分之一時間,用在拆解糾結的打擊桿。應對之道,就是不要照練習本上所教的,十個手指全放在鍵盤上同時打字。如果只用左右手的各三個手指(也就是說,只剩下6個指頭有功能),就可減少許多麻煩。我不是手腳靈巧型的人,練習久了之後,覺得用4指神功打得最快。

1979年我去巴黎讀書時,買了一個日製Brother牌打字機,鍵盤的排列方式和英文很不相同:法文字母多了é, è, à, ë, î, ï, ü, ç, œ,此外,ABCD的位置也不完全和英文鍵盤相同。我用了五年多的法文鍵盤,幾乎忘了英文鍵盤的相對位置。1995年夏,我在慕尼黑大學三個月,德文的鍵盤排列又不同了:有獨特的β,和上面有兩個小點的字母(例如ü, ö),而且英文字的C很多在德文都改為k(例如capital = kapital),ABCD的排列方式,也和英文鍵盤不完全相同。

我適應過英法德三種鍵盤,在很熟練時,三種鍵盤的速度幾乎沒差別。但在這個過程中,也養成了壞習慣:我無法同時記住三種鍵盤的正確位置,打字時必須稍微瞄一下鍵盤,和打字練習教本上的指法完全不同,只能自嘲為「偷瞄式指法」。

經過三種鍵盤的折磨,我已無法學會打字時需要同時拆解字型的倉頡輸入法,我只會看著鍵盤,以每分鐘十個字以內的速度,使用最不須學習的注音輸入法。結果呢?這20多年來,我還是要先用有格稿紙寫字,然後使用天下最昂貴的「太座輸入法」打出文章。

說到鍵盤的複雜度,我看過埃及機場查護照的阿拉伯文鍵盤。我當然看不懂,但是明確知道,阿拉伯文的數字鍵(在鍵盤最右邊的方塊區),和我們所熟知的1234寫法很不一樣;也就是說,我們所熟知的阿拉伯數字,在阿拉伯文裡的寫法很不相同。我試過在微軟的Word裡,查各國文字的鍵盤排列方式,還真是複雜到超出想像。

如果電腦(或打字機)是中國人發明的話,你覺得鍵盤會是什麼樣子?依部首排列最符合共同的認知。我算過,從1畫到17畫共有232個部首;若鍵盤每行排20個字,要12行才能排完。再加上標點符號和輔助性符號(加減乘除),我算了一下,依部首排列的鍵盤,約是英文鍵盤行數的4倍。現在的中文輸入法,都是遷就英文鍵盤,所以才會弄出我無法以合理邏輯去拆解的倉頡法。人類有高度的適應力,有許多人可用倉頡法,每分鐘打出125個字以上,所以只能怪自己魯鈍了。

在電腦普及之前,中文是可以打字的。打字員桌上有兩個大型字盤架,依部首分格,裡面是一個個的鉛字。一眼望去,一個字也認不得,因為都是反向排列。打字員找到她要的字,把「抓字機」朝那個字按下去,機器就夾住這個反體字,用彈簧的力量夾打在色帶上,滾筒上的白紙就出現一個正面字。熟練者的速度,甚至比手寫快。常用字放在第一層的字盤裡,罕用字放在第二層。若有怪字,那就要另外鉛鑄,每個新字大約三元。

扯了半天閒話,現在回來談正題:請看一下你的鍵盤,為什麼第一排左上方的順序,是QWERTY而不是ABCDEF?道理很簡單:如果依ABCD排列,打字速度就會變慢;因為在英文詞彙裡,最常出現的字母並不是依ABCD排列。也就是說,若要追求打字速度極大化,就要把最常出現的字母,放在最靈巧的手指位置上,也就是在食指和中指最容易按鍵的地方。

根據語言專家統計,英文詞彙裡有70%是由DHIATENSOR這10個字母組成,應該放在手指最靈巧的位置上。但這卻不可行,因為把最常出現的字母集在一起,會產生另一項無法解決的困擾:在打字機的時代,這10個字母的打擊桿如果位置太集中,你快速連打DHIAT這5個字母,字桿的彈簧還沒來得及彈回,你又快速打ENSOR這5個字母,這10個字桿很容易糾結在一起,打字速度反而變慢了。

那怎麼辦?打字機製造商各自研擬不同的字母排列方式。經過市場的競爭、選擇、淘汰,最大多數人採用的,是Remington公司1873年推出的4行鍵盤,最上行是以QWERTY順序排列。如果你注意看這一行字鍵,可以看出這行內隱藏著幾個字母:TYPE WRITER(打字機)。

QWERTY鍵盤一旦在市場成為主流,就會出版許多練習這種規格的教材,用來訓練新進打字員。幾年內,透過滾雪球效應,原本不採用QWERTY鍵盤的生產商,在「西瓜偎大邊」的原理下,都改用QWERTY系統。即使有人提出能增強打字速度的鍵盤排列方式(有些宣稱可增快20% – 40%),也沒人敢用了,QWERTY系統因而獨霸天下。

經過一個世紀,到1980年代個人電腦鍵盤問世時,字桿會糾纏的問題已經不存在,照理應該改採速度較快的DHIATENSOR排列方式。但是電腦生產商的關懷,並不是打字速度的極快化,而是記憶體容量與中央處理器的速度。就算你能證明DHIAT系統絕對比QWERTY系統有效率,我打賭沒有電腦鍵盤製造商會採納你的高見。所以,不是最好的東西就能存活得最好,達爾文的適者生存、天擇原理(survival of the fittest, natural selection),在工商業界還是適用的。

1980年代中期,台灣出現好幾套中文輸入法,有倉頡、大易、行列、無蝦米,有人說這是「萬碼奔騰」。它們的共同特色,就是要在英文鍵盤的框架內,來拆解中文的方塊字。現在流行的自然輸入法、漢音輸入法不必拆解,較受人歡迎。注音符號只有37個,在4行英文鍵盤內可以放得下。

現在請你看一下鍵盤,竟然是以ㄅㄆㄇㄈ的方式斜排下來,這等於是英文鍵盤以ABCD排列一樣不合理。但是你有更好的ㄅㄆㄇㄈ排列方式嗎?你有統計證據,能反證ㄅㄆㄇㄈ的排列,會對打字速度造成明顯困擾嗎?相對於倉頡輸入法要在大腦中一邊拆解方塊字,同時要找到正確的字鍵盤位置才能打字,ㄅㄆㄇㄈ的不合理排列,根本算不上是個問題。

倉頡碼受限於英文鍵盤的容量,必然有許多方塊字無法拆解,所以你看一下「X」這個字鍵上,會有個「難」字,就是供倉頡碼碰到不易拆解時用的。我一直無法理解,倉頡碼如何拆解「凹凸」這兩個字。正確的拆解碼是:凹=尸 + 尸 + 山;凸=月 + 尸+ 尸,真是沒天理。1985年時我已33歲,身上扛著各種壓力,時間比金錢重要,有可能學會倉頡法嗎?但我兒子在小學五年級時,很快就學會倉頡,同年齡的孩童也沒困難,現在的青少年流行MSN,對他們的打字速度很有幫助。

倉頡法的市場佔有率最高,為什麼?這和QWERTY問題有異曲同工之妙。倉頡法是1980年代中期最有人氣的輸入法,最早一代的電腦打字員就是學倉頡法。打字教材也以倉頡最多、最便宜,發明者朱邦復先生又免費提供社會使用,很快就獨霸市場。但和QWERTY系統不同的是,中文輸入法沒有定於一尊,有人愛用漢音輸入法,有人愛用自然輸入法,也有人證明倉頡不是速度最快的輸入法。

我覺得倉頡碼的優勢,在於可以逐字輸入,不必考慮和下個字的關係,這對要輸入文言文、非口語文字的人來說,還是較好用。我對這種沒有合理邏輯的輸入法,只能舉雙手投降。

Paul David

Paul David(1985)談QWERTY的5頁短文,已成為討論這類議題的開山之作,至今仍是不可忽略的文章。在QWERTY這個簡明的故事裡,他要傳達哪些重要的訊息呢?首先,經濟現象和其他社會現象一樣,都會受到歷史路徑的影響(path-dependent),會受到遙遠的過去中,某些突發事件的影響,「歷史的偶然」是不可忽略的;這種動態過程的本質是「歷史性的」,歷史是重要的。他引用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第9篇第1章)內的名句:「他們的每項行動,雖然看起來都是自由意志,其實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都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全然受到之前歷史的束縛。」

第二,要注意產品在技術上的相互關聯性(technical interrelatedness)。例如QWERTY的排列方式,主要是考慮打字機的擊桿糾結問題,而不是因為QWERTY的打字速度最快。所以要注意軟體和硬體的搭配問題,要考慮使用者的人體工學、使用習慣、文化偏好。第三,要注意系統的規模經濟(system scale economies)問題:QWERTY和倉頡輸入法一旦成為主流,深入市場與人心(locked in),就會造成滾雪球效應。第四,或許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準不可逆性」(quasi-irreversibility):現在的電腦鍵盤已無字桿糾結的問題,但仍使用1873年的QWERTY排列法,而不使用較具效率的DHIATENSOR排列法。

Paul David(1985)的核心觀念是path dependence,我建議讀者從網路上參閱Puffert(2003)這篇解說完整的綜述性文章,文末附有討論QWERTY問題的詳細書目。QWERTY問題的核心概念如下:經濟現象會受到從前軌跡的影響,而非只受到當前條件的左右。在這種「途徑依賴」的過程中,歷史是重要的:歷史過程會有長久的影響力,即使只是過渡性的改變,都會產生長遠的效果。我們必須探討研究對象的歷史,而非只看當前的科技、偏好或其他眼前的事情。

參考文獻

David, Paul (1985): “Clio and the economics of QWER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 75(2):332-37.

David, Paul (1986): “Understanding the economics of QWERTY: the necessity of history”, in W.N. Parker, ed., Economic History and the Modern Economis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David, Paul (1997): “Path dependence and the quest for historical economics: one more chorus of the ballad of QWERTY”, Economic History working paper No. 20 (http://www.nuff.ox.ac.uk).

Puffert, Douglas (2003): “Path dependence” (http://eh.net/encyclopedia/).

原刊於《當代》2006年12月第232期

2為什麼國際標準軌寬是143.5公分?

我讀初高中時,住家離台糖小火車鐵道很近,每天看到同學從各鄉鎮搭火車通學,40年後仍歷歷在目。我對台糖鐵路還有一項深刻的記憶。這種火車的主要功能,是把台糖在各地區契約耕作的甘蔗,採集後運到糖廠加工成各種正產品(各式各樣的糖)和副產品(例如健素糖、蔗板)。這種白色製糖用的甘蔗,和街上或市場看到的黑色甘蔗(口嚼或榨汁)不同:黑蔗的甜度低、皮薄、肉脆,白蔗相反。

台糖小火車

1960年代國際糖價高,那時台灣經濟尚未成長,鐵路沿途有不少人偷白蔗。我在小學高年級時,跟同學去看青少年的英勇作為。蔗農把15-20根甘蔗,用蔗葉綁成一大綑,放在運貨物的平台式車廂上。如果最下層是南北方向置放,上一層就東西方向置放,再上一層又換成南北向,讓甘蔗之間的摩擦力互相牽制,只要火車速度不太快,就不會在運送途中掉落。

蔗農綁甘蔗時,因為甘蔗的長短不一,有幾根會較突出。較有力氣的青少年,不難從慢速行駛的火車抽下甘蔗。一次沒抽出來也沒關係,他們約間隔15至20公尺站列,前面沒抽下的,下一位繼續,經過3至5人一定抽下來。第2種方法更狠:有些空軍眷村子弟,家裡有降落傘用的尼龍繩(這是買不到的高檔貨),他們在繩頭綁上鐵鈎,抛向最上層的甘蔗,整綑拖下來,或吃或送或賣。

台糖受不了這種損失,就在車廂之間不規則地穿插空車,上面坐人,手裡拿著催淚槍,朝這些偷甘蔗的青少年發射。我沒有上場的資格,但和其他人被催淚槍射過,還記得淚涕縱橫的滋味。

我那時知道台糖火車的車廂比台鐵的小,鐵軌也較窄。聽人說台糖火車叫做「五分車」,不明白是什麼意思。1970年到台北讀大學,那時以坐平快車為主,知道台灣的縱貫鐵路是日據時期修造的,聽人家說這叫做「七分車」,也不明白是什麼意思。後來看電影《東方快車謀殺案》,看到洋人的火車竟然有包廂,廂外有通道,覺得洋火車比台灣的火車寬敞。1979年到巴黎第一次坐有包廂的火車,感覺台灣的火車還真窄。1992-3年在美國,更確定台灣的軌寬有點奇怪。

很慚愧,我一直沒去弄清楚五分車、七分車、歐洲車、美國鐵軌的寬度有什麼差別,為什麼會採用這麼不同的規格。這件事拖到2001年初,我讀到Douglas Puffert(2000)的論文後,才把整個事情弄清楚。1995年夏我在慕尼黑大學三個月,在經濟史研討會上認識Puffert,是個溫文儒雅的年輕學者,他在史丹佛大學的博士論文(1991),就是以北美鐵軌的寬度為主題,在主要的經濟史期刊上發表好幾篇論文。

我從「維基百科」(Wikipedia)查「軌距」,得到許多具體的數字,摘述如下。維基百科說,1937年制定的國際標準軌(143.5公分=4英呎8吋半)是英國提出的,這個說法不夠正確,稍後詳說。現在歐洲大部份國家都使用標準軌,例外的國家有:愛爾蘭與北愛爾蘭(160公分)、西班牙(167.4公分,正在改為標準軌)、葡萄牙(166.5公分)。阿根廷與智利的軌距是167.6公分;俄羅斯及鄰近國家,以及蒙古、芬蘭都是152公分。

日本的軌距是106.7公分(3呎6吋),日據時期修築的台灣軌寬也是106.7公分,這是國際標準軌(143.5公分)的74%,稱為「七分車」。台灣的糖業鐵路和阿里山的森林鐵路,是76.2公分的窄軌,是143.5公分的53%,簡稱「五分車」。日本在1960年代修建新幹線(高速鐵路)時,採用143.5公分的國際寬軌,提高行駛的穩定性。台灣高鐵、台北和高雄的捷運,都採用143.5公分的標準軌。清朝末年中國的鐵道,由英國和比利時承建,採用143.5公分標準軌。

我在想:現在以電力帶動的火車頭,牽引力比20世紀初期的蒸汽機火車頭大許多,為何不把軌寬擴大為200公分,不是更寬敞又可載更多貨物嗎?維基百科說:以現代的角度來看,(1)寬軌不一定可以載得更重更多;(2)寬軌車不一定較快;(3)建造標準軌與建造窄軌的成本相差不大;(4)窄軌也可以達到和標準軌一樣的負載量。我覺得奇怪,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有興趣的讀者,請在維基百科查「軌距」,內有豐富的資料,文末的「外部連結」(科普鐵路館),提供豐富的相關訊息。

其實1937年制定的國際標準143.5公分軌寬,是沿用美國1835年就存在的規格。Puffert(2000)的論文重點,是要分析為什麼143.5公分的軌寬,會在諸多規格的激烈競爭下脫穎而出。這篇文章的主題,可說是美國軌寬的發展與競爭史。

1835-90年間,北美(美國與加拿大)至少有9種軌道:3英呎(91.4公分)、3英呎6吋(106.7公分)、4英呎8吋半(143.5公分)、4英呎9吋(144.8公分)、4英呎10吋(147.3公分)、5英呎(152.4公分)、5英呎4英吋(162.6公分)、5英呎6吋(167.6公分)、6英呎(182.9公分)。

為什麼會這麼複雜?因為:(1)各地區修築鐵路時,鐵路工程師的技術來源與傳承不一,有些採英國體系,有些則否。(2)故意不相容,阻擋其他地區的農工業產品進入。(3)各地區的地形地勢不一,對軌道的需求自然不同。

為什麼後來會統一使用145.3公分,1937年之後成為國際標準軌寬呢?這就是本文的要點:說不出合乎邏輯的道理,這是政治與經濟交互角力後,一步步發展的結局,這正是典型的path dependence問題(依發展途徑而異、受到隨機性的因素干擾)。市場機能、競爭、效率、最適化這類的觀念,在這個議題上無法發揮功能,因而稱為「市場失靈」。

美國最早的鐵道,是承襲英國的4英呎8英吋(142.2公分)規格,這是18世紀末,在英國礦區發展的原初型鐵路,在Newcastle地區最通行。有位叫George Stephenson(史蒂文生)的工程師,在Stockton和Darlington之間建造一條運煤鐵道。1826-30年間,他被任命在利物浦和曼徹斯特(Liverpool and Manchester, L&M)之間建造鐵路,特點是用蒸汽機來推動火車頭。這是第一條靠蒸汽機推動的鐵路,也是第一條完全依靠載運乘客與貨運的鐵路,更是第一條與礦冶完全無關的鐵路,在鐵道史上有顯著的開創地位。不知為什麼原因,Stephenson把鐵軌加寬了半英吋(1.3公分),成為4呎8吋半(143.5公分),這就是日後國際標準軌的規格。1826年,Stephenson在競爭L&M鐵路時,他的對手刻意提出5呎6吋(167.6公分)的寬軌(加大24.1公分),但沒被採用。

George Stephenson (1781-1848)

George Stephenson的兒子Robert,後來在國會的委員會上說:143.5公分軌寬也不是他父親訂的,而是從家鄉地區的系統「承襲」(adopted)來的。Samuel Smiles是Stephenson的朋友與早期傳記的作者,他說143.5公分的軌寬,「沒有任何科學理論上的依據,純粹是因為已經有人在用了。」(Puffert 2000:939注11)。

美國早期的鐵路建造者,參觀L&M與其他地區的鐵道,認為L&M的規格較適合,就把整套工程技術搬回美國。另有一批工程師,1829年參觀英國鐵路,回國後在巴爾的摩(Baltimore)與俄亥俄(Ohio)之間築了另一條鐵路(B&O),把原本的4呎6吋軌寬改為4呎8吋半,目的是要和L&M系統的火車「接軌」。

但有幾批工程師卻另有盤算,有些採用3呎5吋,有些認為5呎較易使用(整數較簡潔),有些人用4呎9吋(何必用8吋「半」 這麼奇怪的規格呢?),有人堅持4呎10吋也不錯。簡言之,在最複雜的時候,美國鐵路有過9種軌寬並存。

現在回過頭來,看鐵道的發源國(英國)。他們在建築Great Western Railways (GWR)時,把軌寬擴大為7呎(沒錯!213.4公分),幾條較短的路線,用5呎或5呎6吋。有些美國工程師,看到鐵路老大改為寬軌,為了迎頭超越,就把紐約與愛力(Erie)之間的鐵路,建為6呎寬(182.9公分),希望能達到三個目的:最高速、最舒適、最低成本。

但事與願違,有些人認為5呎6吋就夠了。幾經實驗,19世紀中葉的美國鐵道工程師,在考慮火車頭的拉牽力之後,覺得還是以5呎至5呎6吋之間較合適。加拿大的鐵路學者也有同感,而這正是英國當時採用的軌寬。

1860年之後,又有人感覺寬軌太耗動能,對蒸汽機的負擔過重,認為還是老規格(4呎8吋半)較合適。在地勢變化較大的地區,其實3呎6吋更合用,因為較容易轉彎。在多山的地區,若用3呎寬的鐵軌,就不必挖太寬的隧道,可以省下不少成本:3呎的鐵路成本,比4呎8吋半的建造費用便宜三分之一(枕木、石塊、人工、管理都較省)。

建造鐵路時,美國政府只負責土地與公共事務,對具體的投資、興建、技術規範都不插手。如果你是第一位在某個區域的鐵道投資者,只要考慮自己喜歡哪種軌寬;第二位投資者,或許也可以自由選擇軌寬;但第三位投資者,就必須考慮接軌問題,沒有多大選擇空間。在這種機制下,美國的鐵道系統就出現一項特質:地區性的軌寬整合度很高,但全國性的相似度很低。

簡言之,美國的軌寬是由民間工程師決定,而這又受到他們之前的經驗影響:或是向英國某個地區學來的,或是依所購買的火車頭帶動力,來決定軌寬。為什麼4呎8吋半最後會成為主流?因為採用者最多,滾雪球效應最大。換個角度來問:政府為何不居間協調呢?南北戰爭之前,有誰能預期日後會建造出全國性的鐵路網呢?

那時投資鐵路的人,只想載運貨物和非乘客的人員,從河運搶些生意做,佔住某個地區的地盤。他們甚至不想和其他區域的鐵路接軌,基本的心態是互不侵擾地盤。加拿大也不希望美國的火車駛入,鐵道的規格因而形成割據。現在美加兩國的鐵路、電話號碼、電壓、影印紙規格都已統一化,那是很後來的事了。

其實加拿大的國會,很早就知道軌寬標準化的重要性:1851年主張採用5呎6吋(167.6公分),他們的GWR在1854年營運時,就是依這個規格。美國國會把橫跨大陸的軌寬選擇權,授給林肯總統,他決定採用5呎寬(152.4公分)。但是中西部的鐵道業者不願接受,就和東部的同行結盟,遊說國會採用最老式的英國軌寬(4呎8吋半,143.5公分)。

某些較貧困的地區,資本不夠,希望採用窄軌,就在1872年另組一個「國家窄軌聯盟」(National Narrow-Gauge Railway Convention):之後全國各地的窄軌,95%採用3呎(91.4公分)的規格。在這種「地區性整合度高、全國性整合度低」的結構下,美國的鐵道系統,怎麼可能在20年內(1866-86),就完成規格統一呢?4呎8吋半的規格獲勝,是因為它有特殊的優越性嗎?

其實在1860年代時,誰也不知道4呎8吋半會成為日後的國際標準,當時存在9種規格,工程師並無明顯的偏好。為何會有統一化的認知呢?主要是各地區的經濟發展後,運輸量大幅增加,東西兩岸的產品與人員相互運送,無法透過較受地域性限制的水運。當時東西橫向的鐵路,大都採用4呎8吋半,產生大者恆大的雪球效應,市場佔有率愈來愈高。各地區的鐵路公司,在利益的考量下愈來愈合作:發展跨區的鐵道系統,共同管理相互協助,這是推動鐵道標準化的重要因素。

大家會問:把原來不是4呎8吋半的軌寬,不論是拉寬或縮窄,轉換的成本不是很高昂嗎?是的,費用看起來是不小,但相對於鐵道的總價值,百分比並不高。主要的花費是整修路基,尤其是在擴寬軌道時。如果只是把軌道稍微拉寬或縮小,這屬於「移軌」的問題,成本並不高。較貴的部份,是更換為4呎8吋半的車廂和火車頭(機頭)。

1871年時,把Ohio和Mississippi鐵路,從6呎縮為4呎8吋半的平均成本,是每英哩1,066美金,再加上價值5,060美金的新車頭。到了1885-6年間,這些成本更低了:更動南方軌道與設備的成本,每英哩約只需150美金。把窄軌拉寬的成本,每英哩約7,500美金。

對那些和4呎8吋半較接近的軌道(例如4呎10吋),就建造可以調整輪子寬度的車體,來相互通車。一旦整合的意願明確化,確知每英哩的更動成本,佔鐵道總價值的百分比不高後,20年內很快地就整合完成了。4呎8吋半成為美加的標準規格,1937年成為國際標準,沿用到今日。

美國軌寬的故事告訴我們:(1)市場的需求,是規格統一化的重要推手。(2) 1880年代統一的4呎8吋半,以今日的車頭牽動能力而言,並不是最具能源效率的規格;但這已是國際標準,改動不了了。(3) 4呎8吋半能一統天下,並不在於規格上的優越性,而是歷史的偶然造成。(4)並不是最有效率、最具優勢的東西,就能存活得最好。(5)這種path dependence(歷史的偶然)的現象,在度量衡上最常見。聽說1英呎的定義,就是某位國王鼻尖和手指之間的距離。

對美國標準軌寬問題有興趣的讀者,請進一步參閱Puffert (2003) “Path dependence” (http://eh.net/encyclopedia/) 16頁的長文,與2大頁的參考書目。

參考文獻

Puffert, Douglas (2000): “The standardization of track gauge on North American railways, 1830-1890”,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0(4):933-60.

Puffert, Douglas (2003): “Path dependence” (http://eh.net/encyclopedia/).

附錄:網路版美國鐵軌的故事

經濟學中有個名詞稱為「路徑依賴」,它是類似於物理學中的”慣性”,一旦選擇進入某一路徑(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就可能對這種路徑產生依賴。以下美國鐵軌的故事,也許有助於我們理解這一概念,並且加深對其後果的印象。

美國鐵路兩條鐵軌之間的標準距離,是4.85英呎。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標準,究竟從何而來的?原來這是英國的鐵路標準,因為美國的鐵路,最早是由英國人設計建造的。那麼,為什麼英國人用這個標準呢?原來英國的鐵路,是由建電車軌道的人設計的,而這個4.85英呎,正是電車所用的標準。

電車軌標準又是從哪裡來的呢?原來最先造電車的人,以前是造馬車的。而他們是用馬車的輪寬做標準。好了,那麼,馬車為什麼要用這個輪距標準呢?因為如果那時候的馬車,用任何其他輪距的話,馬車的輪子很快就會在英國的老路上撞壞。為什麼?因為這些路上的轍跡寬度,為4.85英呎。

這些轍跡又是從何而來呢?答案是古羅馬人定的,4.85英呎正是羅馬戰車的寬度。如果任何人用不同的輪寬,在這些路上行車的話,輪子的壽命都不會長。我們再問:羅馬人為什麼用4.85英呎,作為戰車的輪距寬度呢?原因很簡單,這是兩匹拉戰車的馬的屁股寬度。故事到此應該完結了,但事實上還沒有完。

下次你在電視上看到,美國太空梭立在發射臺上的雄姿時,你留意看,它的燃料箱的兩旁,有兩個火箭推進器。這些推進器是猶他州的工廠所提供的,如果可能的話,這家工廠希望把推進器造得胖一些,容量就會大一些,但是他們不可以,為什麼?

因為這些推進器造好後,要用火車從工廠運到發射點,路上要通過一些隧道。而這些隧道的寬度,只比火車軌道寬了一點點。然而我們不要忘記,火車軌道的寬度,是由馬屁股的寬度決定的。

因此,我們可以斷言:可能今天世界上最先進的運輸系統的設計,是兩千年前便由兩匹馬的屁股寬度決定了。這就是路徑依賴,看起來有幾許悖謬與幽默,但卻是事實。

3環境與身高

吳念真導演在某個電視廣告上,說過一句引人注意的話,大意是:他最得意的事,就是兒子長得和他完全不一樣。像我們在1950年代初期出生的人,在物質匱乏的1960年代末期之前就完成發育。我身高170公分,在軍隊「9人1班」的隊伍裡排第4位,約是同齡男性身高的30%。我比1930年出生的父親高10公分,吳念真的兒子,依他那種深以為傲的口氣,應該至少比他高15公分。

20多年來,我的主要工作對象是18到22歲的清華學生。我常看到比我明顯高的男孩,但我沒有具體數字可用來說明,台灣男性從1930年代起,隨著經濟的急速成長,平均每10年增加幾公分。電視上常可看到華裔美籍(ABC)青年,比台灣青年明顯地高,神情也較開朗活潑。為什麼同種族的人,橘化為枳之後會有這麼顯著的差異?台灣和美國的國民所得差異,能解釋這件事嗎?

台大經濟系魏凱立(Kelly Olds)教授專研台灣經濟史,2000年他發表一篇論文:〈身高與台灣人經濟福利的變化,1854-1910〉。他運用1921-31年間,日本在台灣所做的成人平均身高調查,比較日本治台之前和之後的差別。這項研究顯示,日治初年的男女身高都明顯增加:1908-10年間出生的男性,比1887-89年間出生的男性,平均增高2.62公分,女性平均增高2.48公分。根據這項1920年代的調查結果,當時就有人相信,台灣的經濟將會很快發展起來。

研究經濟環境與身高、疾病的關係,最近已成為經濟學的一個領域,還有一份專業期刊:Economics and Human Biology(2003年創刊,每年3期)。這個領域的主要議題之一,是研究營養淨值(蛋白質和卡路里)對身高的影響。研究的地區遍及世界各地,基本上都支持發育時期的營養與身高密切相關。根據魏凱立的資料,1850-99年間出生的台灣男性,成年後的平均身高在160.3至162.8公分之間,女性在149至150.9公分之間。相對地,1902-10年間出生的男性,平均身高在164.2至165.3公分之間,女性在150.8至152.5公分之間。

我對歐洲人的身高有三件印象很深的事。(1) 1979年我初到巴黎時,感覺我在同年齡的法國男性中,大概在50%左右。後來去西班牙和義大利旅行時,感覺到拉丁民族的身高,和日耳曼族的德國、荷蘭、丹麥有明顯差距。荷蘭人的高挺、冷靜、(尤其是)節儉,讓我印象深刻。

(2)西班牙國王菲利浦二世(1527-98),曾經雄霸地中海域。1984年我參觀他建造的龐大皇宮時,注意到他的寢室相當高雅寬闊,風格與法國的凡爾賽宮非常不同。菲利浦二世的臥室寬敞通風,床舖看起來實在舒服,炎熱夏天參觀時,真想躺下去大睡一覺。我有點驚訝地看到,床相當短,幾乎是正方型的,中央部位微隆。我剛剛才看到他的全身畫像,明白一件事:這張床足夠他嬉戲翻滾了。

(3)巴黎的軍事博物館,位於市中心拿破崙墓園邊,一進門就可看到密集排列的各種精造武器,從刀箭到盔冑到各式槍礮,豐富到難以形容的程度。它的門票和一般博物館很不同:48小時有效,兩天內可隨時進出,因為沒有人能在一天內詳細看完。其中有個展覽室,是真人尺寸的各國戰士館,展示軍人的服裝與武器配備。我看到高盧(法國)戰士時有點意外:怎麼比預期的矮?根本無法和陜西的兵馬俑相比,如果那時候中法兩軍肉搏戰,法軍恐怕不會佔上風。

這些都是印象,沒有具體的數字佐證。身高體重的歷史研究,也是近20多年來才累積出一些成果。《美國經濟學刊》(American Economic Review)在2001年3月第91卷1期,刊出Steckel與Prince合著的一篇短文(頁287-93),提供一項跨國的對比數據。

以19世紀中葉出生的軍人為例,澳洲、美國、加拿大軍人的平均身高171-2公分,挪威、愛爾蘭、蘇格蘭、瑞典168-9公分,英、法、俄、德、荷164-6公分,西班牙和義大利161-2公分。你如果去過英國和荷蘭,很難相信一百年前他們保家衛國的軍人,平均只有165公分。1840年鴉片戰爭時,如果英軍的平均身高只有165公分,中國軍人應該不超過160。

如果你以為19世紀中葉(1850年代),澳、美、加軍人的身高領先世界,那就搞錯了。Steckel和Prince的文章提供明確數據,說北美8個印第安族成年人的平均身高,是172.6公分(樣本數1,123人)。這8個族群中最矮的,是Comanche族,平均168公分(樣本數73人);最高的是Cheyenne族,平均176.7公分(樣本數29人)。也就是說,已經有高度文明的歐洲人,平均竟然比遷移性的印第安人矮3至11公分。為什麼?

這項研究是根據1892年調查的數千筆資料,由當時著名的人類學者Franz Boas主持,帶領一個團隊在各地區仔細調查。這些資料在1982年發現後,輸入電腦得出上述的資訊。這些印第安人8族的總人口,19世紀中葉時少於10萬,散居中西部的廣大平原區。而在他們的分布地區,在19世紀時總共約有3千萬頭野牛生存過。主因是地廣草肥,資源豐富,人類的威脅小;印第安人飲食中的肉類蛋白質豐富,也用野牛皮交換其他地區的糧食與物品。

北美洲印第安人

舉幾個例子,說明外人對印第安人的印象。1819-20年間,Stephen Long上校進入密蘇里地區,說當地人的「身高和歐洲人差不多,或甚至還要高一些,有許多高個子。」1830年代,George Catlin在上密蘇里州生活過幾年,說在那裡的Sioux族「又高又直」;他說Cheyenne族的男人,在完全長成之後很少低於6呎。從當時屍骨所得的資料,也證實印第安人的平均身高,超過當時的歐洲人。

歐洲人的科技比印第安人進步,醫療與衛生條件也明顯優越,為什麼義大利與西班牙人,反而比北美原住民平均矮10公分以上?印第安人的糧食充足、活動空間大、大幅度奔走活動,時常舞弄弓刀斧槍,這些都是大家熟知的事,他們還有哪些優勢嗎?

(1)他們的人口密度小,可遷徙的空間大,排泄物裡的寄生蟲,較不易在人口中交互感染。定居型的民族,例如中國和西歐,人口密集、排泄物處理不完善,流行病多,活動空間少,肉類蛋白質不足,容易生病。(2)定居民族的財富不均,窮人比例高,營養不足,發育不良,活動空間少。游獵民族較無累積不動產的動機,社會所得較平均,對他人較慷慨,社會的互助性較強,較不會濫墾濫殺。

相對地,歐美人是歷史悠久的定居農業民族,積極累積各式財富,鼓勵自由競爭;19世紀之前缺乏社會性的互助組織,追求個人與英雄式的成就。若發生流行病,不易群體遷徙,例如黑死病就使義大利減少1/4人口。而非土地固著性的印第安人,人口密度低,又容易遷徙,流行病的威脅性較低。

我喜歡看相撲、摔角和各式競技運動,覺得這些都不是台灣能參加的項目。我們在國際體壇上的些許表現,大都是隔著網子比賽(桌球、羽球),或是較靜態的競爭(如保齡球),或是靠女性(紀政),或是靠未成年人(青少棒)。四年一次的世界盃足球賽,韓國曾經名列第四(2002年),而台灣尚無法組隊。

從前國人喜歡笑日本人腿短個子矮,其實這是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無濟於事。我從報紙上看到台灣孩童的近視比例,以及國小高年級學童的身高、體重、握力、引體向上、百米速度,都與日本、韓國的同齡學童有明顯差距。這讓我想到民國初年,有人提倡體育救國,想到孫中山說的東亞病夫。

歷史的結構真不容易改變:自己在進步,但別人進步得更快。目前台灣的物質條件,和先進國家已無差別,甚至到了營養過剩的程度。現在要積極作為的,是在義務教育的階段強化體能訓練。

參考文獻

魏凱立(Kelly Olds, 2000)〈身高與台灣人經濟福利的變化,1854-1910〉,《經濟論文叢刊》,28(1):25-42。

Steckel, Richard and Joseph Prince (2001): “Tallest in the world: Native Americans of the Great Plain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1(1):287-94.

4天氣晴雨和股市紅綠

我讀大學部時,學校有點名制度。每堂課會有個中年職員拿著班級名單,一眼望去就可看出哪個位子缺席。做了三次記號後,就不准參加期中或期末考,有人因而要多讀一年。我對這種制度相當痛恨,心想要是老師教得好,課堂早就擠爆了,教不好的人才靠點名維持顏面。1979年到巴黎後,第一次看到班上有各種膚色的同學,甚至有老師向學生買一根菸當場抽起來,對厭惡框框的我,真是一大舒暢。

1985年我開始教書時,感謝上天,清華沒有點名制度。有些和我同輩的教師,竟然向學生說,點名三次不到就當掉,讓我驚駭不已。我教的科目是經濟史和思想史,最初幾年因為是必修課,所以課堂人數還不少。改為選修課後,人數自然銳減,而我又不點名,真正上課的人數就更有限了。

我才理解為何需要點名制度:幫那些沒有行情的教師維持基本尊嚴。在人數可憐的課堂裡,我會在意某些較有反應的學生是否會出席。新竹的強風,尤其是冬季的東北風,吹出好吃的米粉,也常吹得我意亂心雜,情緒低落時還會萬念俱灰。每當有強風大雨,我就擔心我那可憐的課,會不會只有我一個人出席。

多年的教學與生活經驗,我深知天氣晴雨會明顯影響上課的出席率。和我有類似擔心的行業還不少:你去問餐廳的老闆,去問開業醫生,去問計程車司機,去問主辦各類活動的單位,都會得到相同的答案。如果下雨會影響醫院的生意,除了賣傘業之外,還有哪個行業不受影響?有許多學術報告已經證實,下雨會影響各類比賽的成績(田徑、球賽尤其嚴重),會顯著影響情緒,降低樂觀度,連續陰雨會提高自殺率,降低協助他人的意願。

經濟學界也提出類似的證據:天氣晴雨和股價之間,有統計上的高度密切關係。你或許會問:現在買賣股票都透過電腦和網路,這個問題還有意義嗎?是的,這篇文章裡的證據,是在不必出門交易之前的事。重點是:不要小看天氣對人類行為的影響力,也不要高估人類的經濟理性,連和金錢密切相關的股票交易,都會受到陰雨的影響。

要證明天氣晴雨和股價紅綠密切相關,基本原理很簡單:把某段時期內每日的天氣狀況,和同一時段每日的股市指數輸入電腦,用統計軟體看這兩個系列的數字是否顯著相關。經濟學與統計學的研究,再也沒有比這種方法更簡單的了,而這樣的研究成果,竟然刊登在退稿率非常高的American Economic Review上,原因很簡單:沒有人做過這麼簡單的驗證,得到這麼違反基本經濟理性假說的結果。

這樣的研究有什麼用?可以提醒經濟學界說:(1)不要老是在資本、技術、勞動、貨幣內打轉,影響經濟行為的因素還有很多,心理層面是不易數量化的重要變數。(2)對研究財務金融的學者來說,不要局限在利率、資產、價格、股利、貨幣這些具體的金融面上,「人的行為」也是一項重要因素,現代的「行為財務學」已經了解這點。(3)對研究股市的人來說,不要老是在「訊息」(內線或外線)這個因素上鑽研,「非理性」的隨機因素,說不定會有更震撼的效果。

Saunders的具體做法,是整理紐約的天氣資料。從1893年元月1日起,紐約市每天從上午8時04分起,記錄整天的天氣狀況。但有些用文字,有些用數字,格式不統一,不便輸入電腦分析。從1927年元月1日起,天氣變化就有統一格式的完整數據可用,內分六項變數:溫度、相對濕度、降雨量、風速、日照、「雲層狀況」。日出至日落之間的雲層狀況,又分0至10類:10表示整天烏雲密佈,是降雨量最大的狀態,0表示萬里無雲。

紐約證券交易所

在股價方面,他使用三種指數:(1)道瓊工業平均指數(Dow-Jones Industrial Average, DJIA),1927年元月1日到1989年12月31日。(2)紐約證券交易所指數與美國證券交易所指數(NYSE/AMEX),1962年7月6日至1989年12月31日,依股票價值加權(value-weighted)。(3)同樣的指數,但無特別加權(equal-weighted)。因為是用每日的資料,所以觀察的樣本非常大,依不同的切取法,最大的樣本數有9,990,最小的也有6,298,很夠做各式各樣的統計分析。

他得到的結果很明確:都是顯著的負相關,雨勢愈大,股市的交易量就下降,平均股價也下跌。只有少數幾個變數的統計顯著水準是95%(這已經很高了),更多變數的顯著水準是99%(高到難以置信),還有不少變數的顯著水準是99.9%和99.99%。也就是說,在1927-89年間,降雨量對紐約證券交易指數的負面影響,不但是「無庸置疑」,還甚至強烈到超乎想像。

紐約證券交易所

他試過各種分切資料的方式,都得到類似的結果。接著又依不同的年代分期,得到截然不同但合理的結果:1983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之間,降雨量和股市的表現,在統計相關度上不顯著(也就是沒有統計上的相關性)。為什麼?原因很簡單:股票交易開始用電腦撮合,投資者,尤其是散戶,不必到交易所或號子去買賣,只要透過電腦螢幕看股票行情,然後下單買賣;不必出門,不再受晴雨的影響。

這個簡單的故事,告訴我們一項重要觀念:經濟學教科書總是假設,人類的經濟行為是理性的,其實未必;理性的假設,基本上是方便數理模型的設定與數學的演算。人是情緒性的動物,處理金錢時尚且深受晴雨的影響,處理感情與糾紛時必然會更衝動。我的生活經驗一再顯示:人類是情緒性的動物,尤其是大權在握時。

就生活的層次來看,不論是相親、搬家,真的是「選日不如撞日」。所謂的黃道吉日,還不如無大風、無大雨、無大太陽、無泥濘的普通日子。如果你看過一些戰爭片,或是問作戰指揮官,他們都知道天氣的關鍵性。不要小看天氣的影響力,更不要低估情緒的作用力。難道情緒的作用都是負面的嗎?未必,請上網查「emotion」,那是另一個很有趣的議題。

參考文獻

Saunders, Edward Jr. (1993): “Stock price and Wall Street weather”,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3(5):1337-46.

5法老王的怪夢解析

《舊約•創世紀》37至50節摘錄

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約瑟做了一夢,告訴他哥哥們,他的哥哥們回答說:「難道你真要作我們的王嗎?難道你真要管轄我們嗎?」他們遠遠地看見他,趁他還沒有走到跟前,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彼此說:「你看!那做夢的來了。來吧!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裏,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

猶大對眾弟兄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甚麼益處呢?我們不如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他,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米甸人帶約瑟到埃及,把他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

過了兩年,法老做夢,夢見自己站在河邊,有七隻母牛從河裏上來,又美好又肥壯,在蘆荻中吃草。隨後又有七隻母牛從河裏上來,又醜陋又乾瘦,與那七隻母牛一同站在河邊。這又醜陋又乾瘦的七隻母牛吃盡了那又美好又肥壯的七隻母牛。法老就醒了。他又睡著,第二回做夢,夢見一棵麥子長了七個穗子,又肥大又佳美,隨後又長了七個穗子,又細弱又被東風吹焦了。這細弱的穗子吞了那七個又肥大又飽滿的穗子。到了早晨,法老心裏不安,就差人召了埃及所有的術士和博士來,卻沒有人能給法老圓解。那時酒政對法老說:「有一個希伯來的少年人,是護衛長的僕人,我們告訴他,他就把我們的夢圓解,是按著各人的夢圓解的。」

法老遂即差人去召約瑟,約瑟對法老說:「法老的夢乃是一個。神已將所要做的事指示法老了。七隻好母牛是七年,七個好穗子也是七年。那隨後上來的七隻又乾瘦又醜陋的母牛是七年,那七個虛空、被東風吹焦的穗子也是七年,都是七個荒年。埃及遍地必來七個大豐年,隨後又要來七個荒年,甚至在埃及地都忘了先前的豐收,全地必被饑荒所滅。當七個豐年的時候,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叫他們把將來豐年一切的糧食聚斂起來,積蓄五穀,收存在各城裏做食物,歸於法老的手下。所積蓄的糧食可以防備埃及地將來的七個荒年,免得這地被饑荒所滅。」

約瑟見埃及王法老的時候年三十歲。他從法老面前出去,遍行埃及全地。埃及地的七個豐年一完,七個荒年就來了。正如約瑟所說的,各地都有饑荒;惟獨埃及全地有糧食。及至埃及全地有了饑荒,眾民向法老哀求糧食,法老對他們說:「你們往約瑟那裏去,凡他所說的,你們都要做。」當時饑荒遍滿天下,約瑟開了各處的倉,糶糧給埃及人;在埃及地饑荒甚大。

饑荒甚大,全地都絕了糧,甚至埃及地和迦南地的人因那饑荒的緣故都餓昏了。約瑟收聚了埃及地和迦南地所有的銀子,就是眾人糴糧的銀子,約瑟就把那銀子帶到法老的宮裏。於是,約瑟為法老買了埃及所有的地,埃及人因被饑荒所迫,各都賣了自己的田地;那地就都歸了法老。約瑟和他父親的眷屬都住在埃及。約瑟活了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裏,停在埃及。

熟悉《聖經》的讀者,都知道《舊約》內的這段故事。故事中的男主角約瑟(Joseph),大約在西元前17世紀進入埃及,那位法老王名叫Apophis一世,是Hyksos王朝的第二位國王,在位相當久。

美國德州大學Austin分校經濟系的Daniel Hamermesh教授,寫了一篇短文,運用基礎的經濟分析工具,嘗試回答兩個問題:(1)如果真的有連續7個豐年和連續7個荒年,埃及能撐得過嗎?(2)這件3,700年前的大飢荒,若和現代的荒年相比,真的那麼嚴重嗎?

Daniel Hamermesh

這是很有創意的論文,分析的手法和論點都很簡單,但想想看:經濟學界有多少人讀過《聖經》內這段精采的故事,卻沒有人能用合理的工具和簡明的邏輯,來分析這段可能是真實的故事。對經濟學家來說,《舊約》中所提供的數據太少,我們欣賞此文時,不要拘泥文內各項數值的精確性,只要方向性的理解即可。這段故事並無信史,但在埃及的銘文上常見到這項記載。

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說,法老王所面對的是一個兩期(跨期)的問題:7年豐年,7年荒年。他在位的時間很長,是個英明君主,希望埃及能度過這項危機,希望能在14年間得到一項「最適解」。他接受約瑟的建議:「當七年豐年的時候,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所積蓄的糧食可以預備埃及地的七個荒年,免得這地被飢荒所滅。」

假設豐年的收成是1,但只要有糧食就會有腐損(被老鼠、蟲子、官員吃了),所以假設腐損率為(希臘字母的)δ,δ介於0和1之間。約瑟建議儲糧1/5(= 0.2),所以在豐年時(第1期),埃及可食用的糧食是0.8(= 1- 0.2)。他們存下多少糧食給荒年(第2期)時吃呢?存糧s = 0.2 [1 – δ],也就是說,雖然能存下0.2的糧食,但還要扣除被腐損的δ。作者寫了4條簡單的方程式,做了一些較技術性的假設,我用文字性的說明來替代。

簡言之,他要得出兩項變數的數值,來回答一個關鍵問題:荒年時欠收率(x)有多高?要得出x值,他需要兩項變數:一是前面說過的腐損率δ,在此假設14年內皆為δ = 0.2;二是法老王的「社會時間偏好率」(social rate of time preference),以希臘字母ρ來表示,ρ也是介於0和1之間。

我先簡單說明「時間偏好率」的概念。如果一個國王年輕即位,預知自己會當很久的統治者,他就會從長計議,肯花時間來了解各項問題,也願投資各項基礎建設。這種長治久安型的君主,我們就說他的社會時間偏好率很低(接近0,表示目光長遠)。相反地,如果國王征服另一個國家或地區,只想掠奪財富和婦女,沒有長期深耕經營的打算,他的社會時間偏好率就很高(接近1,表示短視近利)。好,現在來看Hamermesh的最後一條方程式。

x = 1.2 – 0.2δ – 0.8 [1 – δ] / [1 + ρ]

此處的x = 欠收率,1 – x = 收成率,δ = 腐損率,ρ = 社會時間偏好率。他運用這條方程式,計算出下列的各種組合可能性:

各種可能的x(=荒年欠收率)

社會時間偏好率(ρ)
腐損率(δ) 0 0.25 0.50 1.0
0 0.40 0.56 0.67 0.80
0.20 0.52 0.65 0.73 0.84
0.40 0.64 0.74 0.80 0.88
0.60 0.76 0.82 0.87 0.92
0.80 0.88 0.91 0.93 0.96

先從腐損率說起。為了簡化,他只取5個數值(垂直看下來),最低值(下限)為0(完全沒有腐損),最高值(上限)為0.8。你也可以爭論說,若取10個點會更精確,那當然也可以,只要把你認為較適合的數字,代入前述的方程式即可。

同樣地,為了簡化,他對法老王的社會時間偏好率,只取4個數值(水平地看),因為ρ = 0表示法老王的目光恆久遠,ρ = 1表示短視近利,他取0.25這第2個數值,表示法老王的統治期夠長,不會短視近利,但也沒有千秋萬世的心態。你若認為ρ = 0.2或ρ = 0.3較合適,他也不會反對。

現在來看這兩項變數的可能組合。他認為腐損率δ = 0.2較合理,ρ = 0.25較有可能,所以兩者的交會點就是表內的0.65,這就是上面那條方程式的x值(表示荒年的欠收率)。也就是說,荒年時的收成,是豐年期的0.35(= 1 – 0.65)。這是最重要的一點:作者透過方程式的推理,猜測出荒年的欠收率,而這是〈創世紀〉內沒有提供的重要訊息。

我很佩服這項推論的能力,也覺得合情合理,但我有一項邏輯上的批評:上面那條方程式與表格都顯示,影響x的變數有兩個,一項是腐損率δ,另一項是君主的英明度ρ。欠收率的高低,很受自然天候的影響,那是上天的旨意,怎麼會受到君主英明度ρ的影響呢?從上面的表格來看,君主愈短視,欠收率就愈高,天下哪有這種因果?可是話說回來,你能把上天的旨意寫進方程式內嗎?我們就體諒作者一下,稍微閉一下左眼,我們要的是創意推理,就別抓他小辮子了。[2]

好,我們接受上面那條方程式,也接受那個表格吧!這個表格讓我們得知,埃及在7個荒年期間的欠收率(假設都同樣)是0.65,也就是凶年時糧食減產2/3,只生產豐年時期1/3的糧食。別擔心,依照約瑟的先見之明,已經在前7年每年都預留0.2(= 1/5)了,所以在荒年時,埃及人可用的糧食是1/3 + 1/5 = 8/15 = 0.53。如果扣掉一些較輕微的腐損率,大約共有0.5的糧食可供食用。

豐年時埃及人可食用的糧食,大約是1 – 0.2(儲存率)- 0.2(腐損率)= 0.6。這兩個數目(0.5和0.6)相比,我們可以大略推測:在約瑟的先見之明下,荒年期的7年間,埃及人的糧食約比豐年期少10%(= 0.6 – 0.5)。

這是Hamermesh的版本,你相信嗎?我覺得他低估了欠收率(x),因為〈創世紀〉內說:「飢荒甚大,全地都絕了糧,甚至埃及地和迦南地的人因那飢荒的緣故都餓昏了。」(參見摘述經文的最後一段)。如果荒年時有0.5的糧食,應不致於如此。我認為,假如欠收率x = 0.84,就較符合「餓昏了」的記載。但是要得到x = 0.84,就必須假設法老王是個短視近利的人(ρ = 1),而事實似乎不是如此。

如果拿3,700百年前的欠收率,和今日世界各地的欠收率相比,Hamermesh認為x = 0.65並不太嚴重。1996-8年間,美國8個州的小麥欠收率,平均約是0.2;1968-9以及1972-3年間,印度穀物的欠收率分別為0.4和0.6。埃及和今日的狀況相比,較嚴重的是7年的長期荒災。現代世界若有大型飢荒,聯合國會以各種方式救助,荒災不會長達7年。

參考文獻

Hamermesh, Daniel (2002): “How ‘grievous’ was the biblical famine?”, Economics Letters, 74:379-83.

原刊於《當代》2007年9月238期

6為什麼1866-68年芬蘭饑荒會餓死十萬人?

大家熟知的近代大型飢荒,有愛爾蘭1847年的大飢荒,導致大量移民到美國;二次大戰後,有印度和孟加拉的大飢荒,21世紀初期仍時有所聞的非洲飢荒。中國的故事就不必說了,鄧雲特(1937)《中國救荒史》記載許多可歌可泣的事蹟;1960年代在毛澤東時期,發生過吃觀音土的事,甚至還有吃人的傳聞,易子而食的慘事在中國早已不是新聞。

我們較不熟知的故事,是芬蘭1866-8年間的飢荒。我們對芬蘭大概只有兩個印象:這是Nokia手機的祖國,同時也是世界聞名的千湖國與千島國。其實這是一體的兩面:芬蘭有1/4的國土在北極圈內,有187,888個湖泊和179,584個島嶼。在這種支離破碎的地區,要架設多少電線桿、拉多少電話線,才能構成完整的通訊網?解決之道就是發展無線話機,只需要成本較低廉的「點狀」基地台,不必高成本的「線狀」電話線。

芬蘭

千湖國和千島國的意思,就是交通不便:如何建構出有效的公路網和鐵路網?這種地理特點的嚴重後果,就是一旦農產欠收發生飢荒,如何把糧食運送到缺糧之處?這就引發兩項經濟學上的重要問題。(1)市場失靈:因為交通不便,鄰近地區或鄰國的多餘糧食運不到;或是運到之後成本過高,災民買不起。(2)政府失靈: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算有心要救,也無計可施,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飢民餓死。

千湖國和千島國

1866年發生飢荒時,芬蘭人口有180萬,死亡率約7.76%。那是個和平時期,純粹是由於農業欠收。1860年代的芬蘭是貧窮農業國,扣掉湖泊和不可居住的島嶼,可耕地只佔全國面積的8%。地廣人稀,交通不便,都市化的程度低,只有南部靠波羅的海地區,以及西部海灣地區,可以和外國買賣穀物。

黑麥(rye)是窮人的主要食物,佔全國農產量的一半;第二重要的是燕麥(oats),是給馬和牲畜吃的;第三是做麵包的大麥(barley)。以黑麥為例,1860年的總產量是25.6萬公噸,1867年大欠收時,只收成12.8萬公噸,少了一半;大麥的收成,也大約減少一半。這是全國性的荒年,但更重要的是地區間的嚴重失衡:芬蘭有9省,以Varsinais-Suomi省為例,平均每人的農產量(總產出除以總人口),1867年時約為175公斤,而Kuopio省則只有70公斤。

問題就出在這裡:歉收程度較不嚴重的地區,為什麼政府不把這些「較多」的糧食,轉運到嚴重缺糧的地區?答案很簡單:非不為也,實不能也。有一項觀念,可以說明芬蘭9省之間的糧價,在飢荒期間由於運輸上的阻礙,造成糧食市場的整合度很低。這項觀念,就是經濟學界熟知的law of one price(價格單一化)。以可口可樂為例,它的售價低,市場廣,銷量大。同樣容量的可樂,在阿拉斯加的售價,與在紐奧良的售價相同或相差無幾。

現在很多國家都能做到這一點,那是因為鐵路與公路運輸發達,讓運費只佔商品價值的很小比例。美國在南北戰爭之前,穀物的運送範圍只要超過25英哩,運費就超過貨價。在這種情況下,市場的整合度必然相當低,不可能做到價格單一化。在芬蘭飢荒時期,由於「千湖」與「千島」的阻隔,糧食價格的整合度很低,各省之間糧價的差異很大,沿海和內地之間尤其明顯。

芬蘭飢荒的例子,告訴我們幾項特點。(1)國內糧食的市場分隔性高(整合度低),主要是運輸條件不足,導致糧食價格無法單一化。(2)同樣重要的是,飢荒時期全國各地的糧價同步變動。雖然各省的糧價變動幅度不一,但基本上是同步起伏。這種同步變動的趨勢,更使得各省之間的糧價無法相互平衡。(3)飢荒時期各省之間糧價失衡的情況,比非飢荒時期明顯嚴重。(4)各省之間糧價調整的步調緩慢,而且在統計上不顯著(表示幾乎沒有經濟意義)。(5)囤積糧食惜售求利的狀況不明顯,或許是由於糧食普遍缺乏,無糧可囤。(6)政府未能提出積極對策,主因是地廣人稀,運送成本過高,不易形成有效的政策。以上6項特徵可以濃縮成兩點:市場失靈、政府失靈。所造成的後果很簡明:十萬人餓死。

以下稍微對比中國政府如何主導糧食供需。1998年2月我去哈爾濱參觀冰雕,之後搭火車南下瀋陽,沿途看到許多像大型蒙古包式的單調深色建築,一直猜不透是什麼奇怪的東西。下車後問當地人,才知道那是因為前一年中國各地農業豐收,餘糧過多無處可存,就由中央規劃在東北沿著鐵路線蓋糧倉,把各省的餘糧集中管理。我問不到餘糧的總噸數,但聽說光是把餘糧集中到東北的運費,就花了6億人民幣。有幾千年慘痛飢荒經驗的國家,才會有這種不惜血本的作為。

有一年美國總統帶執政團隊到中國訪問,中國的經濟官員好奇地問:美國的物價是由哪個單位管制?美國官員感到莫名其妙:市場機能自己會運作,又不是戰時,為什麼要管制?中國官員又問:那你們的糧食由哪個機構調配?美國沒發生過大型飢荒,根本沒這種問題意識,只能禮貌地回答說「沒有」。

站在中國官員的立場,以中國的人口和幅員,怎麼可能不管制物價、不調配糧食?中國的留美經濟學人,不要以為自由經濟那套「看不見的手」學說,是超越時空的真理。中國的經濟是需要鬆綁,但還是要積極管理,中國的物資條件與文化背景和歐美迥異,洋人的自由經濟有他們的背景與環境條件,未必適合移植。

隋煬帝在西元610年左右開鑿江南河,建立南糧北運的重要體系。史書上說他暴虐無道,要人民在運河兩岸牽引他的座船,淤淺處還要人下水推船,甚至泡到腰身以下腐潰還不肯放過。或許他真的是暴虐,但如果隋朝沒有建立起南糧北運的體系,之後的朝代如何能以北方的有限糧食,餵養稠密的華北人口?又如何支撐得起北方延綿的9邊13鎮,長期無底洞地耗費糧餉?

南糧北運是帝國生存的大動脈,全漢昇(1943)《唐宋帝國與運河》首頁就說,隋煬帝開鑿的運河,「這一條動脈的暢通與停滯,足以決定唐宋國運的盛衰隆替,其關係的密切簡直有如真正的動脈之於身體那樣。」明代每年要從南方漕運4百萬石糧食到京城,就是在這條輸送線的基礎上運作的。

如果隋煬帝沒有鑿通運河,中國歷史上不知要多添幾百萬冤魂;反過來說,如果芬蘭歷史上出現過隋煬帝,1866-68年的那場飢荒,說不定可以少死5萬人。暴君未必無知,他們為了長期的統治,必然要用強勢的做法,來完成非常困難的工程。

前面提到,可口可樂的價格幾乎全國統一,市場佔有率也非常高,使它的主要對手百事可樂備感威脅。百事可樂就出個奇招,恭請尼克森總統(1913-94)擔任董事,希望他在1970年代到俄國和中國訪問時,把百事可樂帶入鐵幕國家。他們估計,中國每人每年只要喝1瓶,把這些空玻璃瓶連接起來,就可以從地球排到月球,繞一圈之後再回到地球。可口可樂的對策更高明,他們找到梵蒂岡的教皇,願意付任何代價,請他做一件小事:聖誔夜大彌撒結束時,不要說Amen!改說Coca Cola!

最後說個搶救飢民的小悲劇。1960年代大陸某處河水暴漲,圍困住某個村落,交通斷絕,糧食無以為繼。空軍派飛機投糧,飛到災區後,看到災民聚集在沙洲上熱烈歡迎。地面的災民很多,已經缺糧一陣子,又從未見過飛機,興高采烈地聚在狹長的沙洲觀看。飛行員怕砸死人,不敢投糧。災民期待已久,看飛機只在上空盤旋,群起鼓譟揮舞要他們快投。飛行員反而更不敢投,一直盤旋到油料將盡,再不投就機糧全毀了。結果呢?很多人沒餓死,反而被來救他們的糧包砸死了。

參考文獻

Ó Gráda, Cormac (2001): “Markets and famines: evidence from nineteenth-century Finl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49(3):575-90.

7鐵路對美國早期的經濟發展助益不大?

建造鐵路是重大型的投資,以2000年代初期的台灣高速鐵路為例,不知經過多少年的籌畫,召募了多少金主,歷經幾任財政部長與交通部長。歐洲與日本的鐵道系統,為了爭取這筆大生意,不知牽扯多少政治人物參與;有多少立法委員積極爭取,要高鐵在自己的選區停靠,有多少地皮因開發而暴漲。以今日的建築設備、金融體系,一條500公里不到的鐵路就搞得烏煙瘴氣、全國上下煩躁不耐。

試想看看:19世紀在美國築一條鐵路,資金募集的困難度、建築技術的障礙,不知要比今日麻煩多少倍。這麼龐大的投資,對鐵路公司而言,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賺錢;對政府而言,是要能降低運輸成本,流通農工業產品,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然而Robert Fogel(1964)卻告訴我們相反的答案:19世紀的美國鐵路,對經濟發展助益不大,對GNP(國民所得)的貢獻度不超過2%。

美國鐵路網(1918)

Fogel有三項獨特的貢獻。(1)在研究方法論上,他把反事實推論法(counterfactual analysis),成功地運用在美國鐵路的個案分析上,證明這種研究方法的可行性,以及可能產生的意外結論。(2)在具體操作的層次上,他提出「社會節省」(social saving)的概念,估算鐵路能為社會帶來多少貢獻,或是能替社會節省多少。(3)他透過(1)與(2)的探討,得到一項驚奇的結論:鐵路對19世紀的社會節省貢獻不多,甚至遠比不上河運,鐵路對經濟發展的助益,遠小於專家與社會的認知。

Fogel的這項研究,是「計量史學」早期的重要里程碑,讓經濟史學界從泥濘的崎嶇路,看到一條筆直寬闊邁向成功的高速公路。經濟史不再是抄抄寫寫、說個半真半假的故事,而是有命題、有觀點、有概念、有分析、有對比、有精確計算的「科學」分析;因而有了基本的尊嚴,可以和其他經濟學門平起平坐了。好幾個國家的經濟史學者,把這種方法運用來分析俄國、墨西哥、巴西、英國、蘇格蘭鐵路的經濟貢獻。

這麼昂貴重要的鐵道體系,對經濟發展的助益真的那麼次要?19世紀美國的工業產值,有哪一項產業比鐵路重要?沒有。如果連鐵路對經濟的助益都不大,那麼有哪些產業才真正重要?鐵路的重要性,是它在經濟起飛時期,所扮演的火車頭角色,透過運送原料、產品、人員的功能,對全國的工業產生重分配的效果。

Fogel透過「商品產量」的資料,發現鐵路對工業產品的重分配效果「非常小」(minimal)。以鐵礦業來說,鐵路對鐵礦產值的貢獻,在19世紀末期的最佳狀況下,最多只有17% 的貢獻度。在煤業方面,鐵路的貢獻度不到5%;對木材業的貢獻勉強有5%;對機械業的貢獻度小於1%。對運輸設備的貢獻度最大(25%),但也只有「用牲畜拉動運輸」貢獻度(50%)的一半。對製造業整體而言,鐵路的貢獻度小於總產值變動的3%,完全沒有發揮「火車頭產業」的功能。

現在來談他的另一項估算:鐵路替美國帶來多少「社會節省」?他以農業產品為分析對象,估算鐵路在「區域之間」(interregional,例如從中西部的主要市場,把農產品送到東部與南部)與「區域之內」(intraregional,例如中西部諸城鎮之間),對農產品所帶來的運輸效益。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鐵路,農產品在區域間與區域內的運送,會因而較無效率或成本會較高昂嗎?

Fogel發現:在「區域之內」運送農產品時,鐵路取代水路的速度,會比在「區域之間」來得快。也就是說,在「區域之內」運送農產品時,較容易捨水路而選擇鐵路;但在「區域之間」運送農產品時,並不會那麼快就捨水路來就鐵路。換言之,鐵路在「區域之內」會有較佳的「社會節省」。經過複雜的計算,Fogel認為鐵路對運送農產品的貢獻,不超過GNP的2.5% 至2.8% 。

如果鐵路的貢獻這麼低微,那麼最主要的運輸體系是什麼?河道水運。依Fogel的估算,美國土地總價值76% 的地方,都有水運可到。假如真的沒有鐵路,某些部分的土地就會失去價值。Fogel估算,因為沒有鐵路而損失的土地價值,有3/4(75%)集中在伊利諾、愛荷華、內布拉斯加、堪薩斯這四州。也就是說,假如沒有鐵路,美國有大部份地區的土地價值,不會受到嚴重的損失。就算有損失,問題也不大:這些因為沒有鐵路而失去價值的土地,只要把既有的運河網路稍微延伸,這些土地還是可以用來從事生產。

美國河道水運網(1825)

他得到的結論是:因為沒有鐵路而損失的可耕地價值,約佔GNP的1.8%;若再把因而衍伸出來的間接損失算入,則約佔GNP的2.1%。他計算美國東部與西部之間,把城市和城市之間的道路總加起來,大約有825條。他估算四項主要農產品(小麥、玉米、牛肉、豬肉,共約佔42% 的農業總產值)的最低運送成本,比較有鐵路和無鐵路時的成本差異。他得到一項更驚異的結論:「區域之間」由於有鐵路的創新,所獲得的「社會節省」大約只佔GNP的0.6%;如果更誇張地假設鐵路運費為零(完全免費),鐵路對美國的社會節省,大概只佔GNP的1.3%。

我和大多數讀者一樣,很難接受這麼違反長期共通認知的結論:鐵路真的這麼沒有貢獻?後來逐漸覺得或許有可能,我想到三項原因:(1)大家對鐵路的好印象,是因為大都會的居民,在交通上、工作上、生活上、商品上,長期享受到鐵路的便利與效率,報紙與其他媒體,時常傳達鐵路的不可或缺性。但美國在內戰之前的鐵路網,並不夠密集,還是有相當多的地區、相當高比例的人口,沒有享受到鐵路的利益。也就是說:1960年代的讀者,以自己的時代觀點,高估了鐵路在19世紀的實際貢獻。

(2)美國有不少大河穿越過好幾大洲,這些大河的運輸量很大,運費比鐵路便宜很多。以五大湖區為例,運河和湖泊的運輸既方便又便宜,鐵路在大河流域和湖泊區的競爭未必有優勢。19世紀的美國經濟產出中,以農產品和笨重的礦冶、機械為大宗,水運較有競爭力。但鐵路有另一種優勢,例如可以橫向溝通東西部,也可以縱向溝通南北部。

(3)若以19世紀的經濟發展需求來看,鐵路未必那麼關鍵,反而是傳統的河運和湖泊體系,才是產生高額「社會節省」的運輸工具。光靠19世紀的稀鬆鐵路網,恐怕不足以支撐起經濟發展。20世紀的鐵路網逐漸形成,產生規模經濟優勢,運費大幅下跌,所創造的社會節省,才有顯著的GNP意義。

換個角度來看,其實Fogel的結論也不意外。英國是最早有鐵道系統的國家,要到19世紀下半葉鐵路網形成後,運費低廉到工商業界與百姓能廣受好處時,才會有顯著的社會節省效果。初期的鐵路對英國經濟發展,貢獻遠遠比不上發達密佈的內河航運。同樣地,美國鐵路的貢獻也必須在20世紀初,構成有效運輸網,能普遍加惠工商業與百姓之後,才會產生不可或缺的貢獻。

同樣的道理,雖然美國在1940年代已能製造B52長程轟炸機,但飛機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必須在1960年代成為普遍化的運輸工具,才有顯著的GNP意義。1960年代的讀者,早已接受鐵路的不可或缺性,突然看到Fogel說鐵路對美國的經濟意義不大,一下子轉不過來,還懷疑他的估算偏低。19世紀上半葉的英國鐵路、20世紀上半葉美國航空業的經濟貢獻也不大,Fogel的結論應該有道理,只是我們一下子沒想通。

1993年我初讀Fogel(1964)的書時,感受非常深刻;2006年寫這篇文章時重讀,覺得這本42年前出版的名著,還是很了不起。我認為第1章導論(16頁)寫得尤其好,他把相關的議題清晰地呈現出來,從各種角度來對比不同的見解,說明過去的研究有哪些命題上的謬誤、受到哪些視野上的限制、在理論上與計算方法上有哪些缺失。讀這章導論的強烈感覺,讓我聯想到錢穆在〈劉向歆父子年譜〉(《燕京學報》1930年第7期)所寫的導言,內分28點力駁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的謬誤。

第1章之外,我要推薦同樣令人印象深刻的第3章(頁49-110),主題是探討美國農產品在「區域之間」的配送問題。Fogel先提出估算理論架構,寫了一些方程式、定義各項變數的內容,然後用許多統計數字、說明圖、地圖進行各種估算。這一章有可能是1965年之前,最細密的計量史學代表作。這類的詳細估算,在第4、5兩章也一再出現。整體而言,我建議讀者去圖書館翻閱,或甚至從網路書店買一本,看看在計算機與電腦都不方便的時代,經濟史學界已經有這種驚人的成果。

1979年Fogel在哈佛經濟系任教時,擔任美國經濟史學會的會長。他在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發表一篇54頁的長文,對「社會節省」這個觀念的爭議,提出更完整的說明與證據,內容更是令人嘆為觀止。Fogel能獲得1993年諾貝爾獎,我認為實至名歸,因為他不只在鐵路問題上征服了學界,之後他對美國奴隸問題的深入研究,以及至今仍未中斷地探討新領域,實在是經濟史學界的典範。

和Fogel同時代探討鐵路問題的學者很多,其中以當時任教於柏克萊經濟系的Albert Fishlow最有名。Fogel的書問世後一年,Fishlow出版《美國鐵路與南北戰爭之前經濟的轉變》(1965)。這兩本幾乎同時出版的書,對美國鐵路的經濟貢獻,有截然相反的論點。

鐵路對美國早期的經濟發展助益是否顯著,是可以繼續爭辯的問題,但我感覺Fogel在概念能力與分析的穿透力上,會比Fishlow有感染性。經濟史學界受Fogel影響最深的,是他的研究方法(反事實推論法),以及他所創用的「社會節省」概念。他在經濟史領域半世紀的辛勤研究與教學,協助帶動了整個學界的發展,也帶領出好幾代的生力軍,分佈在北美各地的經濟系,讓這個古老的行業回復了應有的尊嚴。

參考文獻

Fishlow, Albert (1965): American Railroad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Ante-Bellum Econom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Reviewed by John Majewski, September 2006, http://eh.net/bookreviews/library/Majewsk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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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gel, Robert (1964): Railroads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 Essays in Econometric History,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Reviewed by Lance Davies, May 2000, http://eh.net/bookreviews/library/davis.shtml).

Fogel, Robert (1979): “Notes on the social saving controversy”,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39(1):1-54 (Presidential address of the Economic History Association).

劉瑞華(1994):〈新經濟史革命:介紹R. Fogel 和D. North的學說〉,《新史學》,5(3):141-64。

原刊於《當代》2006年10月第230期

8蒸汽機對英國的產業革命助益不大?

什麼?我們小學就知道,蒸汽機對產業革命的絕對重要性,這是全世界普遍的認知,難道過去兩百多年間,那麼多人確定過的事情,竟然是錯的嗎?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的著名經濟史教授Nicolas Crafts,2004年在皇家經濟學會的刊物Economic Journal上,發表一篇簡明易懂的翻案文章,要說服讀者說:如果沒有蒸汽機的話,英國在17-18世紀的產業革命還會是發生、會成功。

這個議題有點像Robert Fogel在1962年發表的論文,要證明美國在19世紀時如果沒有鐵路,經濟的發展與成長並不會受到影響。Crafts和Fogel要告訴我們:知識界長期以來的看法是錯的,早期的蒸汽機和鐵路,對英美經濟發展助益不大。Crafts認為在1830年之前,蒸汽機對英國的經濟成長貢獻微小(little),直到1850年改良出高壓蒸汽機後,對經濟的貢獻才達到頂峰,距離瓦特1769年研發新型蒸汽機,已經是80年後的事了。

蒸汽機和電力一樣,屬於「一般目的型的科技」(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ies, GPT)。以蒸汽機為例,剛發明時只有少數人使用,經濟效益不明顯(typically minimal);需要幾十年的改良推廣,才普遍化為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Crafts的文章要回答三個問題:(1)蒸汽機對生產力成長的貢獻,何時達到最高峰?(2) 19世紀的蒸汽機,和20世紀末期的資訊科技(如電腦、網路、電子郵件)相比,兩者的貢獻度能相比擬嗎?(3)蒸汽機對生產力的貢獻,和整體經濟的成長可以相呼應嗎?

蒸汽機的運用方式大約有三種:(1)靜態式的引擎,例如設在工廠內的蒸汽機;(2)帶動火車頭的蒸汽機;(3)「鐵達尼號」這類大型郵輪內的蒸汽機。經由瓦特改良的蒸汽機,在1769年取得專利權,到了60年之後的1830年代,全英國蒸汽機動力的總和才16萬5千馬力,大約是全國動力來源的1.5%,重要性很低。

「鐵達尼號」大型蒸汽機郵輪(1912)

也不是和一般人想像的,說蒸汽機發明之後,就有許多工廠、火車、輪船大量投下資本,來運用這種科技。甚至到了1870年代,蒸汽機所產生的馬力,幾乎有一半是用在開礦和棉紡業上。相對於當時的農業和服務業,蒸汽機對英國的GNP幾乎沒有貢獻。

這種情形在美國也一樣:要到1850年代,蒸汽機產生一馬力的成本,才低於水力產生一馬力的成本,製造業才轉而大量使用蒸汽機。為什麼要在瓦特改良(1769)之後將近一世紀,蒸汽機才比水力有成本上的優勢?原因很簡單:1850年之前的蒸汽機壓力不夠,要燃耗過多的煤,才能產生所需的推動力。1850年之後改良出新式渦爐,能提供高壓動力,降低煤的消耗,提升馬力效率,蒸汽機在產業界才具有競爭力。

具體地說,在瓦特之前的Thomas Newcomen型蒸汽機,若每小時要產生一馬力,必須燃耗30磅煤。改良型的瓦特蒸汽機,只需耗煤12.5磅;到19世紀中葉,已進步到只耗煤5磅;20世紀初期,更進步到只耗2磅。

換個方式來表達:1760年時,若要用蒸汽機產生一馬力,每年的成本需要33.5英鎊(以1760年的幣值來計算),1800年降到20.4鎊;1870年降到8鎊,1910年只須4鎊。也就是說,產生一馬力的年度成本,在1760到1910的150年間,成本相差8倍以上。如果計入這150年間英鎊的貶值程度,則應該超過10倍。

生產每馬力的耗煤量大幅減低,除了節省成本,還有許多好處,試舉一例。「鐵達尼號」在1912年首航時,只需更少的空間載運燃煤,就可從英國航行到美國,船上可供旅客使用的空間更大,載客數量更多,船費就可低廉化。1850年之後的跨洋郵輪業務能蓬勃發展,蒸汽機的燃料下降、馬力效率的增長,是重要關鍵。同樣的道理,鐵路網也才能迅速發展。

Thomas Newcomen型蒸汽機

以英國為例,利物浦和曼徹斯特之間的鐵路,是1830年通車的。20年後,英國已鋪設7千英哩的鐵路網,後來發展到2萬英哩。對英國的經濟來說,鐵路是非常重要的投資。1855年時,與鐵路相關的總資本存量,約佔國內生產毛額(GNP)的30%。1850年代初期,英國的火車每年總共約行駛6千萬英哩;1870年代中期時,每年約行駛2億英哩;1910年超過4億英哩。這種神速的進步,當然是蒸汽機能源效率改進之賜。

現在換個角度,來看蒸汽機對其他行業的貢獻。以工廠內的靜態式蒸汽機來說,它對勞動者生產力的貢獻有多大?這可分兩個角度來看。一是佔GNP的比例:1760-1850期間,蒸汽機的「產值」只佔GNP的0.1%到0.5%;1850-70年間約佔1.2%,1870-1910年間佔2.2%。這呼應了前面的說法:1850之前的蒸汽機,幾乎沒有GNP的意義。

第二個角度,是看蒸汽機給社會帶來多少利益,也就是Fogel所提出的社會節省(social saving)。得到的答案相似:1760-1850之間,蒸汽機的社會節省,約佔GNP的0.2%到0.3%之間;1850-70年間佔1.0%,1870-1910年間佔1.8%。結論和前面一樣:1850之前,蒸汽機的整體社會意義有限,1850之後才超過1%,比過去的印象少很多。

蒸汽機早就發明了,為什麼要1850年之後才有GNP上的意義?主因是燃料轉換為動力的效率不夠理想,導致每馬力的生產成本過高;加上機械設計不良,產生的馬力不足,因而功能有限。試想:在1850之前,若每部火車要載幾車箱的煤,才能行駛100英哩,火車的時速會有多快?越洋郵輪的肚子裡,要裝多少煤才夠航行到紐約?剩下多少空間給旅客?旅客數量不足,旅費就貴。簡言之,火車、輪船和飛機都一樣,成本必須降低到能使一般民眾受益,這些產業才會有GNP意義。

以鐵路為例,1830-50年間,這個產業每年的盈餘,只佔英國GNP的0.6%,1850-70年間快速成長到2.1%,1870-1910年間是2.7%。以鐵路的「產值」來說,1830-50年間只佔GNP的1%;1850-70年間明顯增到4%,1870-1910年間是6%。這種效果在輪船就稍慢了:1850-70年間,輪船業的利潤只佔GNP的0.2%,1870-1910年間激增到1.1%。同樣地,輪船業的「產值」在1850-70年間,只佔GNP的0.7%,1870-1910年間飛躍到3.4%。鐵路和輪船都是靠蒸汽機推動的運輸業,也是蒸汽機最能展現功能的行業,上面的證據顯示:1850之前,蒸汽機沒有GNP的顯著意義。

是不是這類「一般目的型的科技」(GPT),都有類似的情形?電力發明40年之後,一般民眾才能普遍受惠。瓦特在1796改良蒸汽機之後,要等80年才有普及的商業意義。若以1927年Charles Lindbergh(林白)單人無停靠飛越大西洋為起始點,飛航器也要40年之後,才有商業和GNP上的意義。IBM在1950年代開始製造大型電腦主機,雖然很快就有工業和科學上的用途,但必須在35至40年後,才對一般人的日常生活有深刻影響,個人電腦才迅速發展成有GNP意義的產業。

Crafts(2004)這篇文章告訴我們三項重點。(1)蒸汽機有經濟上的意義,是在19世紀下半葉(1850)之後;過去認為它對英國產業革命的貢獻不可磨滅,這種見解恐怕不成立。(2)蒸汽機從瓦特在1769改良之後,到能讓百姓普遍受益,需要約80年的漫長等待。20世紀發明的電力、飛機、電腦,所需的成熟時間較短(50年、40年、30年),就能產生比蒸汽機更大的GNP百分比產值。(3)我們對歷史的認知,大都建構在印象式的證據上;現在經濟學界有更好的分析工具,有更多的統計數字可用,可以推翻愈來愈多的錯誤認知。

我好奇的是:如果蒸汽機的發明,對18世紀的英國工業革命貢獻不多,那麼工業革命的起因、革命的主力是什麼?請知道答案的讀者告訴我。

參考文獻

Crafts, Nicolas (2004): “Steam as a 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y: a growth accounting perspective”, Economic Journal, 114:338-51.

9英國是產業革命的龍頭?

提到產業革命,許多人腦中的立即反應就是:蒸汽機、在英國、從17世紀至19世紀。德國慕尼黑大學經濟史教授John Komlos,告訴我們三項不同的觀念:(1)產業革命和政治革命很不同的一點,就是沒有明確的起訖年。產業革命是長久累積的緩慢變動過程,界定出確切的年代,純粹是教學與考試的方便,沒有真正的經濟意義。(2)過度強調英國的龍頭地位,或是英國強盛、歐陸弱慢的錯誤形象,其實法德都有行業比英國先進。(3)過度強調某些關鍵產業,例如棉紡、毛紡、蒸汽機,其實同時期還有許多行業有過重要的發展,需要做更全面更深入的分析。

John Komlos

在所謂的產業革命期間,英國並不是一枝獨秀地發展,歐洲各地都有平行的成長,例如法國的亞爾薩斯、捷克的波希米亞、比利時與荷蘭的法蘭德斯、德國的漢堡、義大利的隆巴第、法國北部、瑞士的蘇黎世。以捷克的波希米亞和莫拉維亞為例,1760-1800年間,產業勞動力的年成長率約4%,比英國還高。以平均國民所得來說,法國在18世紀的成果,和英國一樣亮麗。當時就有人說,產業革命其實是1799年從法國開始的。

英國在棉紡、鋼鐵、蒸汽機這幾項,確實領先各國。但不要忘了,倫敦的造紙廠很想學到法國、荷蘭、義大利同行的優良秘密,英國並不是樣樣領先。再以金融業為例,阿姆斯特丹的銀行、證券、融資,組織上和規模上都遙遙領先倫敦。古典經濟學派的大師大衛˙理嘉圖,就是從荷蘭的金融界轉到英國,用他的專業知識發了大財。簡言之,歐陸諸國在軟體與硬體上,都不是英國的跟隨者。

再以最著名的棉紡業為例,英國在印度掌控原料的優勢,加上成熟的生產技術與積極的海外行銷能力,在這個產業上確實超越各國。但這也只限於產業革命的初期,而且領先的期間也不長。因為新大陸美國的棉花產量,在黑奴的協助下,很快就比英國品質好價格低,機械化得比英國快。再就棉紡技術來說,瑞士與亞爾薩斯的棉紡業者,在1830年就超越英國了。

以上的內容,是要更正一項觀念:產業革命並不只是在英國發生,而是在歐陸諸國與北美同時發展。英國最著名的棉紡業,其實也只集中在幾個地區,例如曼徹斯特、蘭開夏地區,並非全國都是棉紡業。再說,英國諸多城市中,也有許多與產業無關,牛津、劍橋這些學術城不說,East Anglia、Westmoreland、Cornwall這些城市就與工業無關。

第二項要更正的觀念是:並不是在產業革命時期,才有機械化的能力;其實在更早的時期,工廠就知道要運用機械了。以動力來說,大家以為蒸汽機是產業革命的關鍵,其實蒸汽機具有國民所得的意義,是1830年之後的事。在此之前,蒸汽機的產業貢獻,未必比水力推動的機械來得大。

以英國為例,西元1066年時,全國已有6千座水力磨坊,這些水力磨坊對13世紀的產業貢獻,未必比蒸汽機對18-19世紀的GNP貢獻來得小。再以煤礦為例,1550到1680年間,年產量從20萬公噸激增到3百萬公噸。這些簡單的數據,是要說明17-18世紀機械化與蒸汽機的發明,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重要。替代性的動能早已存在,而且在19世紀之前,甚至比蒸汽機還有效率。

第三項要更正的觀念是:要判斷一個社會的進步,不能只看它的產業成果。像蒸汽機這類的技術突破,當然很引人注目,但社會結構與經濟組織的改變也很重要,例如:教育的普及程度、對專利權的法律保護、社會制度的合理化、金融體系的發展、貨幣制度的流暢化、運輸網路的興建、公共衛生的普及。也就是說,社會、政治、經濟各方面,都要能同步成長才有意義,不能只看重產業的單點成果。就這點而言,歐陸諸國的成就並不比英國差,英國並沒有領先列強的優勢。

第四項要更正的觀念是:早在17世紀,就出現大規模的染料廠、玻璃廠、鼓風爐,僱用員工的人數早已上百,有些工廠甚至還超過千人。簡言之,機械化的大型工廠,並非在工業革命時期才出現;並不是在工業革命時期,才有現代工業。工業革命是延續性的演化發展,是根基於之前幾百年來的成就,而不是突然出現;也沒有明顯的「時代斷裂性」,讓我們明確看出工業革命「之前和之後的差別」。

經濟成長率在1760年之後,確實有過明顯的上揚。但不要忘記,英國在1840年時,是「飢餓的40年代」,也不要忘記馬爾薩斯的《人口論》,是1798年出版的(《人口論》強調食物以等差級數成長,人口以等比級數成長)。這兩件事指出:在傳統認知的產業革命時期,英國經濟也有非常困難的階段,生活未必比產業革命之前好。就算產業革命時期經濟快速成長,很快就被更快的人口成長率消耗掉了。

第五項要修正的觀念是:並不是在產業革命時期,所有的行業都煥然一新,欣欣向榮。事實是:各行各業的狀況很不平均,機械化的過程很緩慢,老的舊機器與過時的生產模式,也不是幾十年間就能汰舊更新。到了1830年代,針織業、織布業、皮革業、造車業、建築業、食品業,還都是用傳統的方式生產。以棉紡業來說,它是個鑽石般閃亮的行業,但並不是工業的火車頭,更不是產業革命成功不可或缺的關鍵。當時前四大就業部門(雇用人數最多的行業)中,有三項與工業無關:農業、家庭服務業、建築業。

有一項對英國產業發展很重要,但一直被人輕忽的因素,是內河航行網的完成。1750年時,可航行的水道增加一倍,使得物料、商品、人員的運送成本大幅下降,這是比機械化和蒸汽機更重要的基礎建設。

英國產業革命

整體而言,產業革命是個多面向的現象,不單是由蒸汽機和棉紡業組成。也不只是生產技術的發明與進步,軟體方面的進步(教育、衛生、金融、貨幣、法律),必須同時發展才有意義。歐洲的產業革命,是幾世紀來長期累積的現象,是一種百花齊放的狀態,不是英國獨有的特殊成就。也不是單用蒸汽機就能描述,它是18世紀時歐洲與北美的景氣上揚現象,是跨國性的,是演化與進化式的,不是突然的與革命式的,是長期緩慢的,不是短暫激烈的。

參考文獻

Komlos, John (2000):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as the escape from the Malthusian trap”, Journal of European Economic History, 29(2-3):307-31.

10為什麼《共產黨宣言》對英國的影響不大?

很多人聽說過《共產黨宣言》(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譯為Manifesto of the Communist Party,或The Communist Manifesto,馬克思與恩格斯合著,1848年2月21日出版),但很少人知道這本100頁不到的名著,有哪些主要訴求。它有十項主要目標,以下列舉前五項:(1)廢止土地財產權,把所有地租用在公共目的上。(2)採累進所得稅。(3)廢止繼承權。(4)沒收移居外國者和反叛者的財產。(5)把金融信用集中在國家手中,以國家資本創辦國家銀行,行使金融獨占權。

《共產黨宣言》首頁

如果我是生活在19世紀西歐的良心公民,怎麼不會被《共產黨宣言》吸引?1920-30年代共產主義在中國風行時,就有人看穿這套主義的特質:30歲之前不相信共產主義,是沒有人性;30歲之後還相信共產主義,是沒有理性。

很多人看過馬克思的相片,一副革命家的樣子,皮膚黝黑,眼睛深陷,碩大結實,蓄著威儀逼人的大鬍子。在實際生活裡,他衣著散亂、舉止遲鈍、拘泥細節、跡近於病態的完美主義者。相對地,恩格斯是個資產階級,高瘦貌美文雅,喜歡賽馬、比劍、狩獵,曾經在Weser河兩岸間游了4趟。他風趣機敏,心智靈巧敏銳,結結巴巴地可以說20種語言。為了貫徹革命熱情,他特地在無產階級中找愛人。恩格斯只被阿拉伯語的四千種動詞字根難倒,而馬克思學了20年英文,還改不掉生硬的條頓口音。恩格斯犀利而具廣度,馬克思睿智而具深度。

康乃爾大學的George Boyer教授,1998年發表一篇讓人耳目一新的論文。(1)探討馬恩合寫《宣言》時英國的經濟狀況,也就是說,他要重構《宣言》的經濟史背景。(2)闡明馬克思寫作此書時,未必了解當時的產業界實況,他過度接受恩格斯對外界看法的「二手傳播」;也把恩格斯在1845年出版的《英國勞工階級的狀況》,摘錄到《宣言》的第一部分內。(3)重新檢討1830-40年代,棉紡織業重鎮曼徹斯特的經濟、社會、政治情勢,重估1830-40年代的勞工生活狀況。(4)回顧《宣言》出版後,英國經濟狀況的變化,說明為何《宣言》在英國沒有得到勞工界的注意與支持,反而是到了1910年代,才在俄國得到熱烈回響。

George Boyer

馬恩合寫《宣言》時,兩個人都還不到30歲。馬克思因為政府關閉他所編輯的報紙,1843年從普魯士搬到巴黎,1845年被法國驅逐出境。恩格斯當時住在巴黎,他父親經營棉紡業,在德國與英國的曼徹斯特有分公司。1842年他們在巴黎結識,合寫過兩本書:The Holy Family(1845)和The German Ideology(1846)。1847年11月,他們去倫敦參加「共產黨聯盟」(Communist League)大會,馬克思在會中大放異彩。會議結束時,有人邀約他們寫一項「宣言」來陳述「聯盟」的主張。馬克思在1847年12月至1848年元月間寫出《宣言》,2月在倫敦出版,正好趕上歐洲各地的革命熱潮,但《宣言》對革命似乎沒有影響。

《宣言》最廣為人知的,是書內第一部分:「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兩位作者描述產業資本主義的發展,預測它日後不可避免的命運。他們一開始就宣稱:「所有社會的歷史,就是一部階級鬥爭史。」他們把資產階級形容為「無憐憫心、赤裸裸的自私自利、無恥、直接、粗暴的剝削」。資產階級製造了無產階級(現代工業的勞動階層),這些可憐的勞工,把自己一塊塊地賣給資本家,只有在找到工作時才能生存,而且只有在能用勞工來增加資本時,才找得到工作。

工人成為機械的附屬品,像士兵一樣地被組織起來。隨著工人階級生活條件的惡化,資產階級愈來愈不適合治理社會;社會內部會產生動亂,爆發為公開的革命,推翻資產階級,摧毀私人財產。資產階級的所作所為,其實都是在自掘墳墓,因此,「無產階級除了手銬和腳鐐之外,沒什麼好損失的,他們可以贏得整個世界。世界各國的勞動者,聯合起來吧!」

以上是眾所熟知的「思想」,現在來看當時英國產業界的「實況」。1840年時,英國成年男性勞動力中,有47.3%在產業界工作;1900年之前,西歐沒有任何國家的工人比例這麼高過。這47.3%的工人,並非全都在與機械、技術相關的部門工作。1861年之前,整個英國還稱不上是「一座工廠」,大型的工廠很少(大都是棉紡廠);這些棉紡廠位於英國中西部蘭開夏地區,集中在此區東南方的曼徹斯特。

我們從《宣言》得到的印象是:只要是勞工,就被資產階級剝削得很悲慘。其實是《宣言》過度渲染了,大部分的工人還是在傳統的小型工廠就業,真正被系統地剝削的大型棉紡廠很少,而且集中在曼徹斯特。以撰寫《美國的民主》聞名的法國政治思想家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59),1835年參觀曼徹斯特與伯明罕(1840年代英國的第2大工業城)。他說曼徹斯特「有一些大資本家,幾千個窮苦的工人,和少數中產階級。工廠內的工人數以千計,每個工廠有兩三千人。」而伯明罕「有少數大產業,有許多小工業。工人在自己家裡工作,或在小型工廠內和老板一起工作。工人看起來較健康,生活較好,較有秩序,也比較有道德。」

問題出在哪裡?因為恩格斯的家族在曼徹斯特有棉紡工廠,他沒在伯明罕住過,他把曼徹斯特的狀況,過度一般化為全英國的普遍情形。貧困的馬克思,家庭的負擔那麼重,根本沒錢去倫敦之外的地方旅行,他對勞工階級的知識,泰半靠恩格斯轉述,或從報章雜誌斷章取義。革命的熱情加上共產黨「聯盟」的委託,這兩個人在30歲不到的年紀,在見聞有限的認知裡,渲染了勞工階級被剝削的慘狀。外國和後世的讀者,缺少第一手的實況理解,很容易就被《宣言》裡的動人言詞,激起無限的情懷。

為什麼恩格斯在曼徹斯特時,會觀察到工人的悲慘生活?《宣言》的解釋是:因為他們被資本家無情地剝削。現代的經濟史學者有另一種解釋:因為那時的英國正處於「1840年代的飢荒」(hungry ’40s)。恩格斯對曼徹斯特的悲慘印象,和de Tocqueville、Charles Dickens、Sir Charles Napier等人的觀察類似。有人說:每個時代都有一座讓人震驚的城市(the shock city),而曼徹斯特就是1840年代令人「震驚的城市」。它吸引世界各國人士來參觀,把社會與政府措手無策的問題,以及富人與窮人之間的階級問題,都浮在桌面上讓大家看得一清二楚。

1841年普查128家曼徹斯特的工廠,資料顯示有32%的棉花工人,在規模大於5百個工人的工廠裡就業。城裡的街道狹窄,路面沒舖設,到處是污泥、排泄物、噁心的臭味,骯髒的環境讓傳染病迅速散布。勞工、機械工的平均死亡年齡是17歲。相對地,在鄉村地區的Ruthland,平均死亡年齡是38歲;曼徹斯特的孩童,57%在5歲之前死亡。為什麼工人還要住在曼徹斯特?因為工資是Ruthland的2倍。

恩格斯到曼徹斯特參觀的時間,是1842年秋季,正是「飢餓的40年代」初期:英國的景氣大幅下跌,棉紡業陷入困境,資本家破產。失業率在1841年時已經15%,1848年更高達18.6%。雖然有社會救濟,但那是杯水車薪。以1842年夏季為例,每天要供應三千人熱湯(無食物),「有很多人已經到了絕對飢餓的狀態」。在這種高度壓力下,整個社會與工人階級已經出現暴動的傾向(rioting propensities)。

1842年8月7日,有一萬名工人發動罷工,要求「合理的工作與合理的工資」(a fair day’s wage for a fair day’s work)。罷工者拔掉工廠的動力設備,破壞生產工具,軍隊介入逮捕帶頭者。罷工事件三個月後,也就是1842年的秋季,恩格斯才來到曼徹斯特,他所見到的是罷工後的殘破景象。

現在要爭辯的是:你認為這是社會性的事件,還是經濟性的罷工?前面說過,工人要的是「合理的工作與合理的工資」,目的在養家活口,屬於「經濟衰退型的民權運動」。恩格斯把他在曼徹斯特的見聞轉告馬克思,15個月後《宣言》出版時,罷工運動早已結束,氣氛消失。如果《宣言》提早6年出版,說不定會有火上加油的效果。1842年大罷工時,有人預測會出現革命,但沒發生,原因很明白:工人要生活,生活不下去才暴動。

《宣言》在1848年2月出版後,歐洲各地掀起了革命的浪潮:從巴黎開始,迅速傳到奧地利、德國、義大利。為什麼沒傳到英國?這是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明顯對立的時期,是勞資鬥爭最好的戰場,是馬克思、恩格斯、共產黨聯盟最期盼發生革命的國家,為什麼反而一片寧靜?因為1848年之後不久,英國就進入1850-60年代的「維多利亞繁榮期」(Victorian boom)。

1856-73年間,英國工人每小時的生產力,每年成長1.3%,這項成長率直到1951-73年間才被超越過。也就是說,《宣言》裡所預測的(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工資會下降),完全猜錯了。工人的生活水準,在這段繁榮時期大幅提高,實質工資在1851-73年間,增加26%,在1851-81年間增加了38%。經濟好轉後,工人組織全國性的工會,保障工人的福利,不必依靠國家來救助。

工人生活安定後,對鬥爭的興趣就不大了;《宣言》裡所預測的工人革命,也就無從發生。這項重要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拼經濟」是治國的首要目標,古今中外皆然。《宣言》裡所傳達的訊息,以現代的眼光來看,顯然是從一個較短的事件時間,對單一產業(棉紡)與單一城市(曼徹斯特)做了較狹隘的觀察,提出過度悲觀的結論(資本制度必亡),也過度高估無產階級革命的可能性與可行性。

英國經濟好轉後,《宣言》的兩位作者仍未死心,期盼著下一波的經濟危機,會再帶來革命的熱潮,歷史顯然讓這兩位30多歲的作者失望了。失望之餘,他們轉而批評勞工階級在向資本家(壓迫者)搖尾乞憐。恩格斯去世之前一年(1894)說:「我們對英國工人實在失望,…他們的思想與觀點,基本上是資本主義式的,他們只有實際傾向的狹隘心態。」恩格斯去世22年後(1917),共產黨的革命才在俄國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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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broner, Robert (1983): The Worldly Philosophers,蔡伸章譯:《改變歷史的經濟學家》台北:志文出版社(第5章:馬克思)。

原刊於《當代》2007年8月第237期

11為什麼歐洲要殺害巫者?

13至19世紀間,歐洲約有一百萬人被控巫罪而死。主要的審判與行刑,集中在16和17世紀,以德國的某個鄉鎮為例,一天之內有四百人被處死。受害者主要是女性,基本上都是窮人,寡婦的比例高得有點奇怪。施刑者的分佈很廣:宗教法庭和民間法庭都有,天主教和基督教都做。地理分佈很平均:歐洲各地都有,西南歐比北歐和東歐更早開始,也更早結束;美洲也有類似的事情,尤其以麻州的Salem城最為人知。

雖然歐美地區審判巫者的事情,在18世紀時已經結束,但今日仍有許多國家(尤其在開發中地區),還有指控巫者與殺巫的情形。例如非洲南撒哈拉沙漠地區,就指控巫者散佈愛滋病毒使人病亡。崇信巫者與殘殺巫者,是古今中外的普同現象。

歐美審判巫者的研究

研究歐美巫者的文獻非常豐富,只要在Amazon.com打入witchcraft,就可以找到讀不完的著作。在中國方面,Philip Kuhn的名著《叫魂》,研究乾隆盛世的妖術大恐慌,是近20年來較著名的一本。在歐洲方面,現在較可追溯的事件,是13世紀時由宗教機構(尤其是天主教的法庭)執行,但到了中世紀晚期,就少見到教會介入,審判巫者的事件減少許多。有人提出不同的解釋,說明為何巫者人數後來會減少,其中一種說法是:專業男性醫師出現後,女助產士和女性民俗療者(女巫)的活動空間就少了。

大多數對巫者的研究,都屬於某個地區的某些案例或某類行為,屬於微觀層面的分析。哈佛大學經濟系的女博士生Emily Oster,2004年發表一篇宏觀性、跨地區性的報告,檢討為什麼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會出現大規模的巫者審判。Oster採取不同的切入點,認為歐洲會發生大規模審判巫者、殺滅巫者,主要是經濟性的因素:氣候轉入小冰期,農穫減少,在糧食短缺的壓力下,必須去除生產力最低的窮人、老人、寡婦,社會給這些邊際人口的罪名,就是宣稱這些代罪羔羊為巫者。

為什麼她會有這種奇特的見解?因為審判巫者活動最盛的時期,正好都是平均氣溫較低的階段,也就是氣象史上所謂的小冰期。這會導致農作物欠收,海水太冷也會影響漁獲,這對歐洲北部的食物供應,會產生嚴重衝擊。巫者審判增加、氣候變冷、經濟成長下降,這三者之間的相關性,應該不只是單純的偶然。

為什麼要用指控巫者的方式,來消除邊際人口?因為巫者的陰森形象,最容易引起民眾的驚恐與排斥。歐洲的宗教勢力龐大,擁有現成的教會組織網絡,方便利用制度殺人。以天主教為例,驅魔是教廷正式許可的作為,去世不久的教宗保祿二世,就曾經在公共場所替一位少女驅魔,但未成功。

如果21世紀初期的歐洲,尚能接受教宗的驅魔,我們對文藝復興時期的殺巫現象,就不必驚訝了。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會提到魔鬼,《聖經•出埃及記》第22章18節說:「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天主教和基督教的獵巫歷史久遠,道教和佛教在這方面的記載更多。

大致說來,文藝復興時期歐洲的獵巫活動,在15世紀初期相當明顯,15世紀末到16世紀之間暫時平息。16世紀中葉到18世紀末,是迫害巫者最嚴重的階段,這也是本文探討的時期。歐洲自中世紀以來,就有許多記載巫者的文獻,以1484年出版的Malleus Malleficarum為例,這本類似巫術大全的書,對各式各樣的巫術信仰、巫者的法力與作為,都有詳盡的記載。也提供完整的引導,說明要如何審訊嫌疑巫者,使她(他)們認罪;解說巫者如何呼風喚雨、破壞農作、興風作浪、打閃電、引發海嘯。這些事情我們都知道,是非人力所能及的自然現象,卻硬要被指控為巫者的代罪羔羊承擔責任。

從氣象史的角度來看,10至13世紀之間的平均氣溫,是四百年的「中世紀溫暖期」。14世紀起氣溫開始下降,直到19世紀初期才又回暖。在這段小冰期間,最寒冷的是1590年代,以及1680-1730之間,平均溫度約比之前的世紀低華氏2度。看起來數字好像很少,但已足夠讓當時接近北極圈的冰島被冰塊包圍,倫敦的泰晤士河和荷蘭的運河結凍。平均氣溫降低華氏2度,對農作物有何影響?如果今天冷明天暖後天熱,全年的「總積溫」不變,短暫的溫度失調對農作物沒有影響。但如果整年平均低華氏2度,365天就共降低730度的總積溫,那就嚴重了。

英國著名的經濟學者Stanley Jevons (1835-82),曾經研究太陽黑子活動對農業歉收的影響,也有人研究印尼火山爆發,對全球氣溫變化的影響。現在Oster要用統計數字,來觀察氣溫變化和殺巫的活動,統計上是否有顯著相關。研究歐洲殺巫歷史的學者,早就把氣候的極端化,當作控訴巫者的重要因素。Oster想用經濟學界擅長的計量工具,來證實這項猜測,她得到的答案很明確:Yes。

Emily Oster

她的資料取自歐洲11個地區的檔案:瑞士的Basel、愛沙尼亞、英國的Essex、芬蘭、法國東部的Franche-Comté、日內瓦、英國的Home Circuit、匈牙利、瑞士西邊與法國交界的Neuchâtel、巴黎、蘇格蘭。她用這些資料畫出兩條線:一條是溫度變化趨勢,另一條是殺巫人數的起伏線。很明顯地,在1520-1770期間,只要氣候變暖,殺巫人數就下降;氣溫一下降,殺巫人數就上升。但這只是用肉眼來判斷,未必有科學的說服力。

Oster把這些數據輸入電腦,用統計軟體來顯示相關性是否可靠。她得到的係數,顯著水準都在90%以上,有好幾項在95% 以上,更有好幾項在99%以上。她反復作不同的統計檢定,得到的答案都是顯著負相關:氣溫下降會引發更多的審判巫者案例。

有人會說,以這麼寬廣的地區,用這麼長的年份來做迴歸分析,雖然統計上很顯著,但也應該用個知名的城市為例,看這種負相關是否還成立?Oster用日內瓦的資料,再度明確顯示:氣溫降得愈低,控訴巫者的案例就明顯增加。她引述歷史學界的研究,說各國內戰的發生,通常是在景氣衰退的時期。我們都知道,農業時代影響收成的重要因素,就是氣候(氣溫)變化。

2003年有人發表一項研究,說近代非洲坦桑尼亞仍有殺巫,被指控為巫者而受害的,通常是年老女性。在降雨量極少或極多時,被殺的巫者人數都會增加。Oster說,其實現代的坦桑尼亞,和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一樣,在面臨糧食短缺的壓力時,會選擇清除社會中最不具生產力的份子,而老婦、寡婦、窮人都沒有自我保護能力。指控這些人是否為巫者其實不是要點,重點是在那個社會裡要用哪種罪名最方便,或是最順理成章。在宗教性濃厚的歐洲,巫者是最好的罪名。

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退休的陳良佐教授,寫過兩篇深厚扎實的論文(1991、1996),探討春秋到兩漢時期的氣候變遷。他的基本結論是:「戰國到文景時代的氣候是溫暖期,…武帝時期是氣候溫暖期轉入小冰期的過渡期。…到了元帝時期正式進入小冰期。王莽時代低溫和災害達到高峰。東漢初期的氣候是西漢小冰期的延續,…桓靈時代氣候惡劣的程度不下於王莽時期。」(1996:323)

這項結論明白告訴我們:西漢末期會有嚴重的社會動盪,和當時的氣候有密切關係;王莽雖然極力挽回頹勢,積極做了許多改革也徒然無功;漢朝的滅亡和氣候的變遷脫離不了干係。過去的歷史解釋,大都把責任歸在帝王的英明與否,其實怎麼能把翻船的責任全算在船長頭上,而不考慮當時海象與風浪的惡劣程度呢?

參考文獻

Kuhn, Philip (1990): 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孔復禮(Philip Kuhn)原著,陳兼、劉昶譯(2000):《叫魂:乾隆盛世的妖術大恐慌》,臺北:時英出版社。

Oster, Emily (2004): “Witchcraft, weather and economic growth in Renaissance Europ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8(1):215-28.

陳良佐(1991)〈從春秋到兩漢我國古代的氣候變遷:兼論《管子•輕重》著作的年代〉,《新史學》,2(1):1-49。

陳良佐(1996)〈再探戰國到兩漢的氣候變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67(2): 323-81。

12為什麼歐洲的教堂要蓋這麼大這麼久?

1979-84年間,我在巴黎與比利時求學,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在護照允許的地區內廣泛旅行。當時的台灣護照,規定不准到社會主義國家,東德、匈牙利、波蘭、俄國、南斯拉夫的領事館會說,我們可以給簽證,但是台灣政府不讓你來。所以我的足跡就限在北非、西歐諸國與英國。

歐洲的宗教氣氛很重,每到個大地方,就會看到歷史悠久的重要教堂,簡單說五個。一是巴黎的聖母院,終年訪客不斷,其實它的高度與面積只能算中等。我走上屋頂逛了一圈,對中世紀教堂的設計與建築能力,大為嘆服。雨果的小說《鐘樓怪人》,就是以此為背景,更讓遊客非到此一遊不可。

第二個印象深刻的,是德國科隆河畔尖聳入雲的大教堂,內部高度155英呎。有好幾張大照片顯示,二次大戰期間科隆被夷為平地,但美軍轟炸時完全沒損傷教堂,因為他們知道這是重要文化財,炸下去就會結下民族深仇。走入這個哥德式教堂的內部,會有一種震撼的感覺,實在蓋得既雄偉又藝術。

德國科隆河畔尖聳入雲的大教堂

第三是倫敦的聖保羅大教堂,黛安娜王妃與查理王儲的婚禮,就是在這裡舉行的,內部高度103英呎。我記得是隆冬時去的,有個管理員要我這個不懂禮貌的訪客,進教堂後要脫帽。

第四是羅馬的梵蒂岡教堂,參觀後才了解什麼叫做教廷。我參觀過梵蒂岡兩次,它是全世界最漂亮、最雄偉、最豐富、最權威的教堂。走入大廳後,就有嘆為觀止的米開朗基羅作品,天花板上的壁畫,讓人有天使正在升空的感覺。走到教堂頂端的圓屋頂,有個金碧輝煌的mosaic(馬賽克鑲嵌細工圖畫),漂亮得令人目瞪口呆。在中段的寬廣陽台裡,有12尊聖像,各自約有兩層樓高,不知建築時如何搬上去的。教堂內的電梯寬大,有保養很好的木板,給教會的大老當座椅。附設的雕刻館、美術、圖書館,都豐富到讓人搖頭。

第五個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法國香檳地區的Reims主教大教堂,13世紀時蓋的,有許多漂亮的石雕作品。大門的圓形彩色窗上頭,寫了三個讓我印象深刻的拉丁字:Deo Optimo Maximo。我在Google查了一下,有兩種譯法,一是To God, best and greatest;二是To God, most good, most great。我覺得都沒有譯出內涵,但也知道這三個字不容易翻譯,需要略作解說。

法國香檳地區的Reims主教大教堂

Deo就是上帝或是神,很清楚。Optimo是數學上「最適」的意思,Maximo是「極大」的意思。這三個字合起來就是:上帝是最大的,同時也是最適的。能同時具備「最大」和「最適」這兩項條件的,大概也必須尊稱為上帝了。這三個簡單的拉丁字,顯示中世紀歐洲人的思考已經相當深刻了。

聽說埔里的中台禪寺,建造費用了30億台幣。在有大型卡車運輸、有吊車施工、有電腦可模擬設計的條件下,還需要這麼龐大的經費。我有理由相信,建造梵蒂岡教堂的總經費,以現代的幣值和現代的施工技術,300億或甚至3000億台幣也蓋不起來(藝術品要算在內)。

蓋一座大教堂的技術困難很多,有一項肉眼看不到而難度又很高的,是內部空間與音響聲學(acoustic)的設計。在沒有麥克風擴音器的時代,如何讓講道者的聲音傳遍教堂,又不會有迴音干擾,要做好這一點非常不容易,有些教堂就很以聲響的傑出效果為榮。

現在回到本文的主題:為什麼歐洲每個城市都有雄偉的教堂,有些還要蓋兩三個世紀?以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教堂為例,蓋了不知幾百年,至今還有一邊(我記得是右邊)的大柱子頂端尚未完成。為什麼要用這麼長的時間蓋得這麼大?先看以下的統計表:

城市(國家) 面積(平方英呎) 內部高度(英呎) 建築年代
Amiens(法國) 70,000 144 1220-1290
Bourges(法國) 79,200 117 1199-1265
Burgos(西班牙) 64,600 1221-1568
Canterbury(英國) 55,000 1096-1497
Chartres(法國) 75,000 106 1134-1220
Ely(英國) 46,000 1083-1348
Laon(法國) 57,000 1160-1230
Reims(法國) 91,250 1201-1427
Rouen(法國) 不詳 1150-1509
Salisbury(英國) 72,600 84 1220-1334
Strasbourg(法國) 35,000 1190-1439
巴黎聖母院 60,000 1163-1250

有三位經濟學者Bercea、Ekelund、Tollison在2005年合寫一篇短文,說明歐洲各地用幾百年的時間,花費這麼大的人力與財力,來蓋超大型的教堂,其實符合經濟學上的競爭策略。從專業期刊的角度來看,這篇文章寫得不好,主筆者是Bercea,是個研究生兼助理。文章還很生嫩,論點不夠堅強,推理也不夠嚴密,思考上也沒多大刺激性,談不上創意,如果我是期刊主編,可能不會接受。那為什麼還會刊登出來呢?因為他們用產業競爭的角度,來看歐洲各地競相建築大教堂的動機。故事的主軸很簡單,摘述如下。

中世紀的歐洲經濟尚未起飛,封建領主的莊園是經濟重心,每年能剩餘累積的部份不多。當時最能掌控經濟、影響政治的是宗教界,教會擁有城市土地、農莊、捐獻,這是其他團體無法比擬的資源。為了維護教會的獨占性特權,最好的策略就是以幾百年的時間,建築超大型的教堂,把該地區的剩餘資源大幅投入教堂,這有兩點好處。(1)經濟資源與勞動市場都在教會的掌控下,教會的政治、經濟、宗教實力穩居第一。(2)不同的宗教(例如基督教),若想進入此地區發展,就很不容易搶到所需的各種資源,來蓋自己的教堂。

簡單地說,天主教的策略,就是用「超額設備」(excess capacity)的手法,蓋一座比實際需要還大很多的教堂,來阻擋其他宗教的進入與競爭。換言之,天主教先搶光對手的可能生存空間,讓自己獨自壯大,然後又以這麼雄偉的教堂(好像是孔雀的漂亮大型尾扇)來炫耀,一方面吸取更多的資源(磁吸效應),二方面又可嚇阻潛在的競爭者與威脅者。

教會搶奪經濟資源的常見手法,是以政治和宗教的力量,占有最具經濟價值的土地,然後在各種市集與交易場所課稅。接著要求商人捐獻報效,用這些錢來蓋教堂,進行軍事活動(宗教戰爭)。教會是宗教團體,但在經濟資源的搶奪上,卻是個精明獨占企業家;商人若想要發展大生意或包工程,教會是必須攀結的機構。

教堂更是多重功能的聚會所:政治、宗教的中心,民間生(受洗)死(葬儀)的必經場所,也是利益交換、磋商、賄賂、糾紛仲裁、節慶活動的中心。反過來說,中世紀的經濟尚未起飛,哥倫布尚未發現新大陸,如果不興建超大型的教堂,地方經濟怎會繁榮?勞動市場怎會活絡?政治與工商業的協調、磋商、調解,由誰來做?

簡言之,此文的作者認為,中世紀歐洲教堂要蓋這麼大這麼久的原因很簡單:教會先掌控地方的政治與經濟資源,然後用超額設備(excess capacity)的手法,以幾世紀的時間蓋超大型教堂,產生一種grandeur effect(孔雀開屏效應)。這麼做有三項好處:一方面鞏固自己的地盤;二方面向潛在的競爭者與威脅者炫耀,阻擋他們進入;三方面透過這種大型公共建設,繁榮地方經濟,活絡當地的就業市場。

參考文獻

Bercea, Brighita, Robert Ekelund and Robert Tollison (2005): “Cathedral building as an entry-deterring device”, Kyklos, 58(4):453-65.

13罪與贖:天主教煉獄說的經濟詮釋

「煉獄(Purgatory)是天主教用來描述信徒死後靈魂暫時受罰的地方(或狀態),是天主教教條之一。煉獄的拉丁文 purgare意思是洗滌。煉獄的對象是已確定永遠得救的人,煉獄在天堂地獄之間,靈魂淨化後便可進天國得享福樂。但由於煉獄的道理不是建基於《聖經》,故不被大多數東正教基督新教和基督教系的新興宗教所接納。《聖經》裏沒有出現這詞語和直接闡釋,但天主教認為《聖經》有暗示煉獄的道理。天主教認為罪分有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該死罪,是使靈魂死的罪;小罪是不致於死的罪,可以在煉獄煉淨。有功德的天主教徒死後可以直升天堂,但天主教教條指出,信徒若在生前犯有未經寬恕的輕罪和各種惡習,靈魂就會下到煉獄受火煉,淨化後才可進天國。若在世信徒為煉獄中的靈魂虔誠祈禱、施捨和請神父彌撒,便可拯救靈魂早些離開煉獄。」

煉獄想像圖

以上是「維基百科」的解說。煉獄的觀念在中世紀出現,成為天主教會的悔罪學說,讓信徒的懺悔,可以從生前延伸到死後。其實這項觀念存在已久,經過千年的演變,在13世紀以煉獄的學說出現。

這項學說有個類似佛教的「積德」觀念,稱為treasury of merits(功德簿)。如何積德呢?其中一種途徑,就是「出售」赦免(indulgence),信徒可以用金錢贖罪(redemption),來減贖所犯的惡過。中世紀的天主教會,從12世紀起逐漸濫用這項學說,導致後來馬丁路德的反抗,引發16世紀的新教改革(Protestant Reformation)。

以下要談的不是煉獄這個概念,也不是它在天主教、基督新教、東正教之內的不同見解,而是為什麼天主教要提出這種「新教義」。Ekelund和Hébert(1992)提出一種詮釋,認為這是天主教在中世紀時,因為在「宗教市場」上出現新競爭對手,市場占有率受到挑戰與威脅,不得不推出新產品(煉獄說、贖罪說)來鞏固地盤。

主要的論點是:如果教徒能以「購買贖罪券」來減輕罪惡感,教會就可以讓「罪惡感的成本降低」;信徒只要花錢,就不會把罪惡帶入地獄,可加速進入天堂。換句話說,煉獄與金錢贖罪這種新教義,可以降低進入天堂的門檻。在宗教市場上,這是很有創意的新產品,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信徒,二方面教會能增加許多收入,三方面可以減少其他教派與異教學說的威脅。

贖罪券

羅馬帝國衰亡之後,歐洲地區的宗教市場,大致由基督徒、異教徒、猶太教主導;其他的宗教規模較小,威脅性不大。這段期間,天主教逐漸成為最主要的勢力。到了11世紀,新宗教逐漸興起,單是在歐洲就有19種宗教,12世紀時數目更明顯增加。

對付這些異教的主要手法有兩種:說服他們屈服加入,或用強硬手段逼服,採取軟硬兼施的雙面手法。第三種強化天主教主控權的方式,就是在教義上提出新學說,煉獄是新學說中最引人注目的概念。為什麼天主教要這麼做?因為敵對的宗教團體,搶走相當多的信徒與收入,這是維持市場占有率的應變措施。

煉獄的概念,在日常生活的具體應用,就是讓信徒所犯的罪惡提早消除,讓他們的靈魂洗滌乾淨,進入天堂。這種概念類似商業法裡的破產法,容許商人依法宣告破產後,在商場上東山再起。煉獄和破產法的共同特徵,就是在合法的情況下,降低「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的成本。這種提供「新希望」的機會,就是一大商機。

具體的做法是:教會告訴信徒說,犯了罪就要贖罪,可以在生前贖,也可以死後才贖。贖罪的代價視罪過的嚴重性而異,基本上成正比。如果是殺人罪,那就沒辦法贖減。如果沒那麼嚴重,就可以用在世時的功德(奉獻)來減贖。如果信徒在未贖罪之前過世,親友家人也可以幫他在死後贖罪。教會接受金錢作為贖罪的「支付方式」。這種新辦法廣受歡迎,因為市場的需求很大,有太多人需要用這種新辦法減輕罪惡感,或是得到教會的寬恕。

信徒相信,上帝手上有一本功過簿(spiritual accounting system),至於是用哪種方式償贖(用功德、用服事、用金錢),上帝都可以接受;金錢甚至比功德更有效。煉獄的概念出現前,彌補罪過的方法只有一種:用等量的功德來平衡功過。煉獄的概念出現後,功德就可以用金錢來衡量;上帝的寬恕也依罪過的大小,而有不同的價碼。富人犯罪過時,不必辛苦地累積同額的功德,掏錢就可以了事,代價大幅降低。

這種新贖罪方式,不就等於是鼓勵犯罪過嗎?消除罪過的成本已經降低,支付的方式也方便了,有錢人做些從前不敢做的事也無所謂,因為他們付得起。教會是在追求利潤極大化,但對某些罪過(例如造口業傷人),卻不易訂出贖罪的標準價格,只能依良心程度和經濟能力自由奉獻。

前面說過,中世紀時的宗教市場競爭激烈(11世紀至少有19種宗教),各自推出「低價方案」(較容易被上天拯救)來吸引信徒。這等於是在「教義」市場上競爭,各種宗教推出新教義吸引信徒;煉獄的觀念,就是天主教面臨強大市場壓力時,所推出的新教義。這種教義在《聖經》內找不到根據,希臘東正教和基督新教,都不認同這種新見解。伴隨煉獄而出現的,還有兩項新觀念:赦免與告解。

甚至連梵蒂岡的教皇也「向錢看」了。教皇Clement三世(1084-1110)上任的第一年,就要求主教們募款供十字軍東征。他授權主教依「信徒的人品與獻金數量」,來赦免他們的罪過。到了12世紀,為了支應十字軍東征,出售赦免已成為有系統的做法。

現在無法估算教會從贖罪和赦免中獲取多少金額,但知道教皇和地區性的教會,如何分配金額:教皇通常可分得1/3或1/2,有時甚至可分到2/3。大地區的主教有樣學樣,開始和轄區教會分享赦免和贖罪的利益,造成教會的「地方」與「中央」互搶財源。

這種「新產品」推出後,對天主教有哪些影響與利弊?教會「出售」的是「無形」的產品,推出新產品的目的,是要鞏固市場的主宰性與信徒的「品牌效忠度」。地方教會熟知教區內信徒的狀況(廠商對消費者很了解):教會知道哪些人有錢,哪些人犯過哪些錯,哪些人良心不安,哪些人來教會告解過哪些不可告人的事。

如果廠商(教會)的訊息完整,又能提供獨占性的商品(教義),通常就能實施有效的「差別取價」:對富人訂高價格、對小康者取中價位,對小市民收低價。梵蒂岡的資料顯示:除了上中下三種價格外,蘇格蘭地區還有五種差別價格的制度,在某些地方還出現過七種差別性的價格表。

這種貪財的行為,到馬丁˙路德提倡宗教改革時,就把煉獄的觀念當成反對天主教的核心議題,其他較小的教派也跟著附和。基督新教宣揚要信徒直接和上帝溝通,不必透過「中間人」(教士)來傳達上帝的旨意。基督新教走的路線,是要信徒直接向上帝懺悔,要信徒保有較高的自覺性,透過自勵自勉自修來獲取上帝的慈憐。

路德派的新教義,其實也是在提供一種廉價的新宗教產品,讓信徒用很低廉的成本,就可以和上帝直接溝通,逐漸搶走天主教的地盤。天主教在11世紀推出的新產品(煉獄與寬赦),在競爭激烈的宗教市場曾經發揮功效。這種差別取價向錢看的做法,替天主教累積了可觀的財富,5世紀之後被基督新教用更新的產品(教義),逐漸取代天主教的主宰地位。

參考文獻

Ekelund, Robert, Robert Hébert and Robert Tollison (1992): “The economics of sin and redemption: purgatory as a market-pull innova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19:1-15.

“Purgatory” (http://en.wikipedia.org/wiki/Purgatory)

「煉獄」(http://zh.wikipedia.org/wiki)。

14經濟閉關自守能撐多久?

我們常聽到因戰爭而被圍城的故事,例如明末清軍圍攻揚州城的慘烈,例如二次大戰期間,俄國聖彼得堡被德軍長期圍困,餓死幾十萬人的地獄情狀。我們較少聽到閉關自守的事,其實稍想一下,也可以找到幾個例子:(1)明代被倭寇侵擾後,規定「片板不准下海」;(2)日本被美國Matthew Perry將軍(1794-1858)強迫開國(1852-4)之前,不就採取鎖國政策嗎?(3)中國在毛澤東時代,不就是個「鐵幕」嗎?(4)金正日主政下的北韓,也是在自我封閉、人民飢餓、領袖神格化的閉鎖狀態。

研究經濟鎖國的文章不多,Bernhofen與Brown(2004、2005)認為日本鎖國(沒有國際貿易)與不鎖國(自由貿易)的GNP,大概會有8%到9%的差異。這兩篇好文章寫得太技術性,不易轉述。Douglas Irwin寫了一篇故事性較強的文章,分析美國在1807到1809年間(傑佛森總統時期),因為採取貿易禁運(embargo)政策,造成GNP大約5%的損失。那時期美國的對外貿易(貨物出口加上船隊的運費利益),約佔GNP的13%;閉關自守的代價高昂,14個月後就廢止鎖國禁運政策。

Douglas Irwin

這件事發生在英法戰爭期間,這場打了非常久的戰爭,稱為Napoleonic Wars(注意:有個s)。其中有一段較持續性的爭戰,大約從1792年4月打到1815年11月,拿破崙在這段期間(1799-1815)統治法國,就以他的名字來指稱這段戰爭。英國想要封鎖歐陸,所以禁止中立國(尤其是美國)的船隻進出。英國海軍在美國東岸巡邏,攔阻美國船隻、上船搜索、逮捕船員、沒收船隻、貨物和其他財物,還指控美國的水手,說他們是英國的逃兵。法國也有類似的作為,但沒英國那麼囂張。

美國對這種欺凌的反彈聲浪日高,但因國家弱小也無法強硬反抗,只有四條路可走:(1)屈服於英國的欺壓;(2)對英宣戰,要求英國尊重美國船隊的權益;(3)對國內頒布閉關禁運令,保護美國的財產不受外國欺凌;(4)對英國經濟報復。

英國又引發幾次事端後,美國政府決定閉關禁運,一方面保護本國船隻與船員免於英國的騷擾;二方面要讓英國在航運與商品上產生困擾,逼迫英國改變政策。1807年12月,傑佛森總統諮請國會通過禁運條例,國會很快就禁止美國船隻航向外國港口,也禁止外國船隻從美國運出任何貨物。

禁運的效果很好,1808年只有很少的(走私)美國船隻在歐洲港口出現。1800至1807年間,美國船隻運載到英國的總貨量,每年約在11至19萬噸之間。1807年12月實行禁運後,1808年運至英國的貨物,陡降到3萬噸左右(減少80%);14個月之後,禁運令在1809年3月解禁,載貨量立刻跳回原先的水準(約17萬噸)。

為什麼在禁運期間,還有3萬噸的貨物載運到英國?主要是有商人不遵守禁運令,因為海岸線很長,走私活動無法禁絕。另一方面,禁運令阻擋許多人的財路,也阻斷不少人的生機,工商業都希望趕快廢止,尤以東北部的新英格蘭地區最積極。禁運令只撐14個月的另一項因素,是英法兩國不怕美國的威脅,完全不予理會。1808年的美國實力不足,本來想用禁運來要脅英法,沒想到自討沒趣,14個月不到就破功了。

從進出口的金額來看,禁運期間(1807年12月至1809年3月)的商品出口額,從1807年的4千9百萬,跌到1808年的7百萬(減少80%以上),出口利潤減少64%。進口方面,從1807年的8千5百萬,跌到1808年的4千5百萬(大約少了一半)。

美國那時的主要出口貨物,是煙草、麵粉、棉花、稻米,這四項貨物在1807年時,佔出口總值的2/3。在禁運期間,因為無法銷售到國外,導致稻米的批發價格下跌50%,棉花和麵粉跌了30% – 40%,煙草跌了20%左右。相反地,原先從外國進口的物品,在禁運期間平均飊漲1/3以上。整體而言,這14個月禁運對進出口的打擊程度,相當於美國把進口關稅提高到60%。

Irwin嘗試計算禁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做了不同的假設條件與複雜的計算後,他認為禁運大概使1808年的GNP減少了5%。1807年美國的GNP約為6億8千萬,減少5%等於損失3千4百萬美金,在那時候是個天文數字。2004年台灣的GNP是333,442百萬美元,減少5%就是損失168億美元,禁運一年的代價相當高。

當時的輿論界說:「禁運造成沿海各州癱瘓,然後向內陸各州蔓延。新英格蘭地區受到嚴重打擊,物價跌了3/4,國際貿易全部停擺。」美國的第一任財政部長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早在1794年就指出禁運的可能後果:「禁運對我們的貿易會有很沈重的干擾,對進出口的影響難以估算。國外的貨物價格會高得離譜,本國的貨物價格,也會等比例地下跌。這會影響我們(國家)的收入和信用。這些狀況結合在一起之後,會對整個社會產生最危險的不滿與失序,逼使政府不體面地受挫。這些嚴重的後果,都不是由外在因素引發的。」

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

現在來看國會對禁運的態度。當時的議員有兩派:共和黨(Republicans)和聯邦派(Federalists)。1807年12月投票實施禁運時,共和黨有82票贊成實施,19票反對。1809年2月表決是否要維持禁運時,共和黨有33票贊成維持,59票反對。只間隔14個月,共和黨對禁運的態度截然相反。聯邦派對禁運的態度從頭到尾都很一致:全票反對,零票贊成。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閉關自守的代價很高,明朝片板不准下海、毛澤東禁絕海外關係、今日北韓的鎖國政策,事後都證明為不智之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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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hofen, Daniel and John Brown (2005): “An empirical assessment of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 gains from trade: evidence from Japa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5(1):208-25.

Irwin, Douglas (2005): “The welfare cost of autarky: evidence from the Jeffersonian trade embargo, 1807-09”,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3(4):631-45.

15 1918年流行感冒的深遠影響

2003年初台灣爆發SARS時,台北市和平醫院封院的事件,以及其他醫院有醫師犧牲的情況,許多人都還印象深刻。當時升高中的基本學力測驗還因而延期,各型的口罩嚴重缺貨,火車與汽車的乘客銳減。各國對SARS全力撲救,加上天氣轉熱(SARS病毒怕高溫),狀況才控制下來。

1918年的流感

接下來的另一個大威脅,就是讓全世界高度警惕的禽流感(avian influenza或簡稱為bird flu)。這是候鳥在各國之間遷移,透過雞鴨、鳥類、豬隻,傳染病毒給人類的流行感冒,有許多國家都有災情報告。台灣嚴密監控各種可能管道,撲殺不少從大陸走私的鳥類。

目前威脅人類的是H5N1型病毒。H5N1是什麼意思?H是Hemagglutintin(血球凝集素),主要的功能是「與宿主細胞上的受體結合,以利病毒進入細胞中。病毒進入細胞後,會接管細胞,合成大量的病毒蛋白質與RNA,之後再將這些蛋白質和RNA組裝起來,就成了新病毒。病毒要離開細胞時,神經胺酸酶(Neuraminidase,簡稱N)會切斷病毒與宿主的連結。」簡言之,H是用來進入細胞的,N是用來離開細胞的。(《科學人》2005年12月號頁59)

H有16種,N有9種,H與N的組合共有144種(= 16 x 9)。H5N1表示:這種病毒是由H5和N1組合成的。H1到H16的編排順序,是依照病毒鑑定的先後順序編號,N1到N9也是依鑑定的時間順序排列。

1918年的流感(不一定是由飛禽傳染,所以不能稱為禽流感),是H1N1型病毒株,引發全球大流行,4千多萬人喪命。1957年的流感是H2N2型,全世界約100至400萬人死亡。1997年在香港流行的,是H5N1的禽流感,18人罹病、6人喪生。1999年香港有H9N2型流感病毒,感染2位孩童。2003年在8個亞洲國家傳播H5N1型,同年荷蘭有1千人感染H7N7型病毒。

1918年的流感

2004年1月,越南和泰國證實有H5N1型病例。2005年6月,中國中部湖泊有6千隻野生禽鳥,死於H5N1病毒。同年在俄國、印尼、哈薩克、蒙古、越南都有H5N1型病毒的感染報告。(《科學人》2005年12月號頁50-1)2006年在土耳其、匈牙利、西歐,都發現有候鳥死於H5N1病毒。

以上是從生命科學的角度,來看流感病毒的基本特性,以及過去一百年間對人類的威脅。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的Douglas Almond教授,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把焦點聚在:1918年流感時受孕的胎兒,比流感之前和之後受孕的胎兒,成年之後的各項健康指標,是否都明顯惡化?

醫學界對流感的衝擊,大都著重在流行時的威脅。現在經濟學界提出明確的證據,指出流感的危害是長遠的,提醒大家不要低估這個重要的面向:懷孕受胎時期的外在環境,會影響出生時的體重與成年後的各項健康。

1918年的流感,是從1918年的10月到1919年1月,只有4個月期間。約有1/3的懷孕婦女得到禽流感,所以在1919年6月左右出生的嬰兒,有1/3可能在胎兒時期,透過母體間接感染了。Almond運用1960-80年間的十年普查資料(Decennial Census data),發現1919年上半年出生者,教育程度較差,身體殘缺的比例較高,平均所得較差,社經地位也較低。

1918年6月至1919年3月的死亡人數(紐約、倫敦、巴黎、柏林,單位:千人)

但這項資料沒有健康方面的數據,所以他進一步運用1984-96年間的Survey of Income and Program Participation(SIPP)調查資料。這項資料共有25,169個樣本,都是1915-23年間在美國出生,在此項研究進行時,年齡為60到82歲之間的人士。

我們都知道,戰爭期間出生成長的人,因為營養不足,日後的身高體重與健康較差。1918年的流感影響更明顯:流感期間受孕出生者,在SIPP資料內的死亡率,是非流感期間受孕者的7至10倍。若用統計迴歸來表示,受流感影響的胎兒,日後在整體健康、聽力問題、說話能力、舉取物件、行走困難、糖尿病、中風這7項上,都系統性地表現較差,而且在統計上非常顯著(99%)。

1918年的流感

若把這25,169個人的出生日期,分成1919年第1季(1-3月)、第2季(4-6月)、第3第4季,再做統計迴歸分析,結果更明顯:在第1-2季出生的人,也就是在禽流感發生時受孕的人,上述7項健康指標都明顯地差(99%顯著水準);而同年第3-4季出生者,這7項指標就明顯地改善(也是99%顯著)。

這項研究的政策建議是:政府應該增加對胎兒健康的投資。長期而言,(1)這對全國人力資本的健全性會有助益,(2)會減少許多慢性病的醫療費用,(3)減少許多社會福利開支。

參考文獻

「禽流感專輯」,《科學人》2005年12月,第46期,頁37-60。

徐明達(2003)《病毒的故事》,台北:天下雜誌

Almond, Douglas and Bhashkar Mazumder (2005): “The 1918 influenza pandemic and subsequent health outcomes: an analysis of SIPP data”,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 95(2):258-62.

Almond, Douglas (2006): “Is the 1918 Influenza Pandemic Over? Long-Term Effects of In Utero Influenza Exposure in the Post-1940 U.S. Popula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14(4):672-712.

Barry, John (2005): The Great Influenza: The Epic Story of the Deadliest Plague in History。王新雨譯:《大流感:致命的瘟疫史》,台北:台灣商務(2006)。

Kolata, Gina (2001): Flu: The Story of the Great Influenza Pandemic of 1918 and the Search for the Virus That Caused It,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吉娜‧科拉塔(2002)《流行性感冒:1918流感全球大流行及致命病毒之發現》,台北:商周出版

16戰爭與國家的形成

大家都知道,15世紀之後西歐的經濟快速成長,有一項重要因素,那就是「國家的興起」。如果沒有國家的資助,哥倫布怎麼有能力、有機會去發現新大陸?如果沒有國家的力量,重商主義怎有可能蓬勃發展,締造出「日不落國」的大英帝國?中世紀的莊園領主,從經濟發展的可能性來說,再怎麼有辦法都還是地區性的。美國休士頓大學的Richard Bean教授,1973年發表一篇論文,說明戰爭型態的改變,是造成現代國家興起的主因。

14世紀時戰爭型態的改變,使得盔甲型的騎士軍隊逐漸失去作用。15世紀中葉時,攻城用的大礮逐漸成熟,使得城堡也失去作用。15世紀下半葉,歐洲開始出現「常備軍」。15世紀末時,軍隊的規模急劇擴大,主要是因為中央政府的稅收大增,軍隊的經費也大幅增加。1450-1550年間,歐洲出現由中央政府掌控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

這些事件看起來獨立無關,其實有密切的因果。(1)步兵的戰鬥效率提升後,小國寡民已不符經濟效益;中央集權化的國家,在國防優勢上比地方分權型的政府有利。(2) 15世紀中葉火礮廣泛應用後,大幅提升「國家的最低效益規模」,減弱了封建領主對抗中央政府的能力。(3)西歐的封建領主在1500年時,幾乎已經屈從中央政府,國王因而取得完整的課稅權。(4)到了16世紀初期,軍隊的規模、政府的收入、政府對軍隊的投資,都大幅增長。16世紀末時,西歐不再是由領主割據的小國,而是被幾個大型國家(英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荷蘭、波蘭、德國)分治。(5)這種局面能維持好幾百年,主要是因為在政治與軍事上形成「新的均衡」。雖然各國之間大大小小的爭戰不斷,但直到1789年法國大革命之前,主要國家的疆界很少改變。

為什麼經濟史學者會重視民族國家的興起?因為這種權力集中化的趨勢,對歐洲日後的經濟成長很重要:只有在進入國家的層次後,海權與帝國主義才有可能。國家大型化之後有哪些優缺點?優點是:(1)可貿易的地區變大,增進人員與物品的流通性。(2)地大物博之後,可運用的資源較充足。(3)從前的封建領主,需要負擔自己的防衛開支;軍隊國家化之後,有事時由國家調兵平息即可,全國的平均國防成本因而大減。(4)國家大型化之後,較不易被鄰國欺侮併吞。以上這四點,可用一個概念來掌握:國家規模經濟化之後,國防效益明顯提升。

但為什麼沒有出現統一全歐洲的超級大國呢?主因就是「規模報酬遞減法則」。國家的規模愈大,複雜度就大增:不同的民族、語言、宗教,都會造成管理成本大增。以14-16世紀的運輸條件來說,國家太大就會出現「鞭長莫及」的困擾:對遠方或邊境的掌握困難,超級大國反而成為沈重的包袱。超大型的國家就像超大型的企業,終究要分割才好治理;但如果國家的規模太小,容易被併吞。所以今日英、法、義、西、德、波諸國的大小,是長期經營之後的「最適規模」。

1400-1600年間,哪些因素決定國家的最適規模呢?Richard Bean認為關鍵因素就是「戰爭型態的改變」與「課稅權力的集中化」。中世紀是地方性的分權(封建領主),以及非現代市場性的社會(小範圍內的商品交換);主要的武力是騎兵,只要能發揮防衛功能即可,不需耗費大筆資金來裝備、大量養兵備用,這是小型政府喜愛的軍隊形式。

城堡型的厚石建築,已足夠防衛步兵與騎兵,如果打不進城堡,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圍住它。有時圍城好幾年,城堡內的糧食不足只好投降;但圍城者也有補給上的困難,所以這就成了非軍事問題,而是備戰能力的問題。

法國的Carcassonne城堡

到了15世紀中期,火礮改變了這個局面。1449-50年間,法國的查理七世在369天內,攻下60座城堡。這種礮兵的裝備,需要許多資金與專業訓練,必須在國家的層級才可能擁有,封建領主的城堡守勢因而瓦解。而要養這些昂貴的新型軍隊,必須先有能力徵用社會的剩餘資源,也就是掌控課稅的權力。

火礮攻城堡

若以國防軍費占GNP的百分比來說,羅馬帝國時約為6%,中世紀的歐洲約1%;16世紀時約2%,18世紀時是6%至12%,美國在第二次大戰後約為10%。這些高額的軍事開支,當然要靠國家的課稅能力。大體而言,15世紀末期,英法兩國平均每人的稅負額大約加倍,西班牙約增10至20倍。

這些稅從哪裏徵課呢?中世紀國王有自己的稅源:皇家土地的租金、封建領主稅和各項關稅。打仗時,有錢人可以付錢請人代役,這也是國家的收入來源。此外英國有羊毛稅、西班牙有牧羊人稅、法國有食鹽專賣稅。這些項目在戰時都無法增加,所以國家有時被迫鑄「劣幣」來賺「鑄幣稅」。此外還有財富稅(所得稅)、消費稅、人頭稅。如果還不夠,那只好向猶太商人借;日後若還不起,就抄猶太商人的家,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這些稅源太紛雜,用指數來表達較簡潔。以英國政府從每個國民所課的稅為例,若1505-9年間的稅收指數為100,那我們會看到1422-38年間的指數是59,1454-61年間是43,1482-5年間是52。一個世紀後的大變化是:1598-1603年間的指數大幅增至123,1628年是143,1640年是148。

戰爭對國家財政造成多大的負擔呢?英國愛德華三世時,在1369-70年間的戰事裏,花在陸軍、海軍、外交、借債、賄賂、贖金的總額,大約佔全國支出的70%。亨利四世在1413-22年間的戰爭裏,花掉國家總預算的2/3,以及他個人在法國的財產收入。亨利七世時,在1485-1509年間的戰爭裏,只花掉和平時期預算的一半,這是最節省的。

伊麗莎白一世執政的最後5年(1598-1603),戰爭花掉政府總支出的3/4。西班牙Hapsburg王朝在1572-6年間,也花了預算的3/4去打仗,真是「大礮一響,黃金萬兩。」如果軍隊沒有國家化,政府的稅權沒有集中化,上述的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這就是戰爭開銷、國家形成、稅權集中三者之間,在西歐的交互關係。

我對明代北方的邊防經費(也就是九邊13鎮的糧餉開銷),做過一項研究,主要的數字與結論如下。邊鎮糧餉是明代國家財政的一大負擔,邊防與財政危機可以説是一體的兩面。有人說「明代亡於邊防」,以《萬曆會計錄》(1582)卷17-29為例,13邊鎮官軍與糧餉的編制,在萬曆初期(1570年代)有官軍人數近70萬,軍費高達8百多萬兩。這8百多萬兩,是萬曆六年太倉(國庫)撥給各邊鎮年例銀總額的2.57倍左右,是同年太倉銀庫收入的2.25倍左右。邊鎮糧餉對國家財政的耗竭,並不亞於錢穆所指出的三大項:內府、宗藩、冗官。

嘉靖27年(1548)到萬曆45年(1617)之間,從太倉(國庫)所支付的軍費銀兩數,佔太倉歲出銀兩數的百分比,以萬曆14年(1586)的53.37%最低。只有兩個年份低於60%;有3個年份在60% – 70%之間;從萬曆18年(1590)之後,都超過85%,甚至有高到97.25%者(萬曆40年)。分析嘉靖、隆慶、萬曆年間,邊防軍費占國庫支出的比例之後,我得到三項結論:(1) 13邊鎮糧餉是國家財政危機的主因;(2)若無邊鎮的負擔,政府的財務結構應該會有明顯的改善;(3)若無北虜的侵擾,明代中後葉的經濟會有更好的榮景,朝代的壽命也能顯著地延長。

參考文獻

Bean, Richard (1973): “War and the birth of the nation stat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33(1):203-21.

North, Douglass and Robert Thomas (1973): 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 Economic Hist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劉瑞華譯《西方世界的興起》,台北:聯經,待刊)。

賴建誠(2008)《邊鎮糧餉:明代中後期的邊防經費與國家財政危機,1531-1602》,台北:聯經(中央研究院叢書)。

17有用的戰爭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大約有三百萬人死亡,損失全國財富的1/4。1945年戰爭結束時,許多西方分析家預測,日本將淪為二、三流的國家。沒想到30年內,經濟上就有「日本奇蹟」的驚人表現。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的歷史系教授John Dower,1990年在美國人文與科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 Sciences)發行的刊物Daedalus上,發表一篇引人省思的文章:〈有用的戰爭〉。

他說太平洋戰爭雖然摧毀了日本,但也為日後的快速復興,提供三項重要的助力。(1)鏟除老邁建設,重新設計新時代的架構;(2)破除舊勢力,方便日後的民主化與土地改革;(3)政府積極扶植產業成長,發展海外市場。Dower 說他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替戰爭說好話,希望讀者不要誤解。他的主要論點是:日本為了備戰,以及戰後的積極復甦,刺激出日本的第二次產業革命。

被原子彈破壞的長崎浦上天主堂

日本的昭和時期(1926-89),大致可分成三個階段:(1) 1945年之前的15年間,稱為「黑谷期」,特點是軍國主義與高壓政權。(2)戰後美軍佔領期(1945-52),是「去軍事化」與民主化的「新日本」時期。(3)從1960年開始的高經濟成長期,以及1970年代之後的超級經濟強國期,也稱為「日本奇蹟」期。

對飽受日本侵凌的亞洲人,以及對一部分的日本人而言,1931-45這15年間,確實是段黑暗的悲劇期。Dower提出一項論點,說日本戰後的「奇蹟」,其實在二次大戰之前,或甚至在昭和的早期,就做好扎根準備,而不是戰後突然發展起來的。

想想看,日本在二次大戰期間,已有能力製造航空母艦,有火力強大的大和號、武藏號戰艦,有性能優異的零式戰鬥機。這些先端技術的扎根,才是戰後產業迅速發展,在國際市場稱霸的歷史根源。

說得更深一層,日本從明治維新(1866-69)開始,就在人才、制度、社會基礎諸方面,做了長期的準備,才有能力在1894-1945這半世紀內,發動甲午戰爭、日俄戰爭、中日戰爭、太平洋戰爭。二次大戰戰敗迅速站起來之後,有人說這是「新的日本」,其實都是在延續過去的強韌命脈。

B-29轟炸機在日本投擲夷燒彈

以戰後協助日本快速發展的重要機構為例,財政部(大藏省)、中央銀行(Bank of Japan)都是戰前就有的組織。日本的Cabinet Planning Board,早在1937年就設立了。戰後舉世聞名的「通商產業省」(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簡稱MITI或通產省),前身就是1922-43年間的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第二次世界大戰造成多大損失呢?日本政府估算過,大約摧毀了全國財富的1/4,相當於1935-45年間的全國總產值,此外還要加上海外資產的損失(約2百億美元)。日本敗了,許多地方被夷為平地,但也提供一個全新開始,以及更上一層樓的好局面。重要的是,在戰前已經培養好的科技人才、教育體系、生產與設計的能力(例如戰前日本的商船建造能力,世界排名第三)。

戰後能迅速興起的另一項重要原因,是日本不准擁有軍隊,只能有防衛性的自衛隊,政府把昂貴的軍備資源,轉投入「拼經濟」。戰後有11家主要的汽車製造廠(如豐田、日產、五十鈴),其中只有本田汽車是戰後創辦的;之外的10家在戰爭期間,一直都是軍需品的供應者。這些廠商在戰前就能生產戰鬥機、坦克、戰艦、精密儀器,戰後轉型為「經濟戰士」,一點困難也沒有。

在金融體系方面,世界聞名的野村證券(Nomura Securities),1925年就創辦了。日本最大的電器製造商日立(Hitachi),是1910年創辦的;排在日立後面的東芝(Toshiba)電氣,是1904年設立的。在人才培養方面,1930-45年間總共訓練出4百萬有現代觀念的工人;1935-45年間,技術學校的總數,從11所激增至4百所;戰前日本全國人口中,高中學歷者的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

戰前的大財團,雖然被佔領的美軍強制解散,但1960年代起,財團又迅速興起。有歷史悠久的三井、三菱、住友財團,也有新的銀行團出現,如富士、第一勸業、三和。1927年時,日本有1,400家一般性的商業銀行,1931年時銳減到683家,戰爭末期只剩61家,戰後就只剩幾家超大型的銀行。這些數字表示:日本金融界在戰前就開始合併化、大型化、集團化。

以上的簡要說明,證實日本戰後的奇蹟,其實一點也不必驚訝:這是從19世紀下半葉的明治維新開始,長期深耕的必然結果。現在來看第二個問題:第二次大戰如何幫助日本浴火重生?主要有三項:1946-48年間的土地改革、去軍事化(自衛隊化)、民主化(非天皇化)。合稱為戰後三大改革,都是由占領軍(麥克阿瑟元帥)主導,主要目的是打破舊的社會勢力。

為什麼這三項改革會成功?主要是美國占領軍的強勢推行,日本社會在戰敗的劣勢下,也不得不遵從。但「內應」還是很重要:知識界與學術界支持革新,農村人口歡迎土地改革,美軍占領下的行政效率高,政策容易落實。簡言之,戰後舊勢力瓦解,這些改革不是由「看不見的手」默默完成的,而是由「看得見的腳」積極落實的成果。

美國占領部隊由上而下的強勢作為,消除了共產黨的活動空間,也為日後的行政體系設定新架構。在經濟方面,政府有效掌握數額不大的外匯存底,制定新的產業政策,確立「經濟治國」的路線。一方面是計畫性、干預式的政府,另一方面採取自由市場經濟(但非自由放任),同時具有下列風格:(1)新重商主義的國家路線;(2)有個「精明」的政府在規畫指導;(3)各種經濟資源(如金融、原物料),在政府整合下發揮出「網脈」的效果。

簡言之,戰後的日本是個有明顯目標要追尋的國家,內部又有激烈的競爭制度,可說是政府強力介入的資本主義國家:企業大型化、政治保守化、國防最小化。這些改變,若不是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而且在敗戰後被美國占領,恐怕也不易在原有的基礎上,在30年內就創造出「日本奇蹟」吧!如果沒有二次大戰,日本在經濟上的成就,恐怕反而不如今天。這就是「創造性的毀滅」?所以戰爭是必要的罪惡?

參考文獻

Dower, John (1990): “The useful war”, Daedalus, 119(3):49-70.

18擴大內需是日本經濟成長的關鍵?

二次大戰後,「經濟發展」成為經濟學的重要研究領域。幾十年間的研究,得到一項共同的認知:出口是經濟成長的引擎,貿易對新興國家的成長尤其重要。戰後經濟成長最快速的國家,是從被夷為平地之後迅速興起的日本。1950-90年間,日本在全球貿易體系中的重要性,已是舉世公認:日本的外匯存底長期穩居世界第一,第二名是西德,第三名是以「一滴外匯一滴血」積極累積外匯的台灣。(2006年10月底,台灣的外匯存底為2,618.21億美元,世界第3名。第1名是大陸,2006年10月底破兆;第2名是日本)。

牛津大學經濟系的Andrea Boltho博士,運用1913至1990年間的各種統計數據,告訴我們說:外銷並不是日本經濟成長的引擎,真正重要的,是日本國內市場的大幅增長。換句話說:國內需求(內需)才是經濟成長的主力,尤其是1952-73這段關鍵性的快速繁榮期。大家所看到的優異出口表現,其實是國內市場需求成功之後的必然成果。外銷對日本經濟確實有過助益,但並非不可或缺的原動力,而是在景氣衰退時,幫助景氣加速回升的助力。

擴大內需

整體而言,在1885-1990這一百年間,日本只有1885-1913(中國辛亥革命之前)、1937-52(中日戰爭至戰敗復原前),這兩個時段的經濟成長率較差。以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成長率來說,日本和先進國家(OECD)的對比是:

日本 OECD
1885-1913

1913-37

1937-52

1952-73

1973-90

2.7%

3.7%

0.7%

9.0%

3.9%

2.6%

1.6%

2.1%

4.0%

2.5%

此表顯示,日本經濟成長最驚人的時段,是1913-37、1952-73、1973-90。學界有兩種對立性的見解。

(1)明治時期,日本的出口以蠶絲為主,對外採取高關稅來保護國內產品,主要的競爭者都在國內。日本從1911年到1970年間,對內延續這種高關稅的保護政策,對外採取積極的出口政策,才會有這麼高的成長率。

(2)另一種看法是:日本在高關稅保護期間(1970年代初期之前)的經濟成長,基本上是國內市場的大幅成長期(擴大內需),帶動了大量生產,進而提高品質與降低成本,才能在1970年代的國際市場迅速崛起,維持至今日的雄霸地位。

這兩種見解都有研究結果支持,Boltho提出新的證據,用簡潔的圖表來支持第(2)種見解。他認為1895-1990年間,日本的經濟成長三部曲是:(1)進口國外先進產品,(2)國內市場增長,(3)進國際市場。

Andrea Boltho

要怎麼證明呢?他先做簡單的Granger因果分析:(1)是出口的成長導致GDP的成長呢?(2)或是反過來,GDP的成長帶動出口的增加?他以1913-37、1952-73、1973-90三個時段,來做因果分析,結果很明顯:(1)出口對GDP的成長沒有因果關係;(2)相反地,GDP的成長對出口有顯著因果。

接下來看第二項證據:日本的出口額在二戰後大幅增長,是否因為採低價競爭?Boltho對比(1)日本出口品的國內批發價格變動幅度,(2)國際競爭對手出口品的價格變動程度。答案是:確實,日本出口品價格下降的幅度,比國際競爭對手來得大,但差距並不明顯到足以解釋,為何在同一段時間,日本的出口量會如此鉅額上升。也就是說,價格競爭應該不是關鍵,產品的新穎性與品質的可靠度可能更重要。

第三項證據是出口數量的變化。1913-90年間,日本出口額的成長率,都明顯高於全世界的平均出口成長率。讓人較意外的是:雖然日本的出口成長率很驚人,但國內市場的成長率更驚人;在不同的時段都是如此,顯示國內市場更是GDP快速成長的主因。

第四個要考慮的因素是,日本是否採取低匯率政策,讓日圓被低估,刻意用貶值來刺激出口?我記得1960年代讀初高中時,一直有個印象:10日圓等於1台幣,40台幣等於1美元,也就是說1美元等於4百日圓。1990年代末期,日圓已升到100日圓等於1美元(升值4倍)。

這是個人的印象,Boltho提供我們一條趨勢圖:在1949-90年間,若以1949年日圓與美元的匯率指數為100,那我們會明顯看到,這40年間的日圓升值得很快,從來沒跌入100以下,甚至一路上升,到1988年時,指數已突破200。所傳達的明顯訊息是:二戰後日圓的走勢比美元強勁,日圓的實質購買力增強兩倍以上,完全沒有被低估,不是採貶值政策來刺激出口。

第五項是我認為最有力的證據,對比重要產業的三項數值:生產額、出口額、進口額。以汽車業為例,日本在1950年代初期,就開始生產汽車,數量增長得很快。到1958年左右才開始外銷,數量也增長得很快。在進口方面,在1950年代初期有少量進口(工業用車為主),1958年時就幾乎不進口了,1960年代才再度進口,數量雖有增加,但遠少於出口的數量。汽車業是個顯著的代表:在國內市場增長之後,才開始出口。

這種情況在機車、鐘錶、機械工具、電視業表現得更明顯:國內大幅生產的時間與大幅出口的時間,在機車業是相差10年,鐘錶業差13年,機械工具、電視都差8年。這幾項產業都是日本在國際市場上的強項,但毫無例外地,都是國內市場比國外市場更早成長。

這種時間的落差,在上述的「傳統產業」很明顯。1970年代起的「新興產業」,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興起的「時間落差」,就明顯縮小了。電子計算機、影印機、電視螢幕、傳真機這類產品,都是在國內市場興起之後兩三年內,就在國際市場上大放異彩。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有兩點相同:國內市場較早起步,國內需求大於國際需求;但有一點不同:新興產業占總出口金額的比例並不高,1970-90年間只占出口總值的4%。

上述的五項證據,支持Ohkawa與Rosovsky在1973年發表的見解:日本的出口成長率很高,是因為日本的經濟成長率很高;而不是因為出口的成長率高,才導致經濟的成長率高。

參考文獻

Boltho, Andrea (1996): “Was Japanese growth export-led?”, Oxford Economic Papers, 48:415-32.

Ohkawa, K and Henry Rosovsky (1973): Japanese Economic Growth,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為什麼猶太人會被抄家?

中世紀的西歐,時常有猶太人借錢給國王之後,被賴債、抄家、驅逐的故事。英國的愛德華一世(Edward I,1239-1307)、法國的菲利普四世(Phillip IV,1268-1314)都做過這種事。有了賴債和抄家的惡名,還有誰敢借錢給國王?為什麼國王會做這種殺雞取卵的事?精明的猶太人,為什麼還願意拿自己的財富,換取被抄家驅逐的風險?

被惡意醜化的猶太人

納粹對猶太人的驅逐,是滅絕性的;中世紀國王對猶太人的抄家,是選擇性的(針對特定家族)。國王缺錢向猶太人借款,基本上是互利的事,有借有還才能長期共生,為什麼古今中外的抄家事件,受害者都是親信大臣或密切往來的富商?

以中國為例,明朝萬曆皇帝抄了他童年玩伴太監馮保的家,據朱東潤《張居正大傳》第14章說,「在查抄馮保家產的時候,得金銀一百餘萬,珠寶無數,神宗開始領略查抄底滋味。」首輔內閣大學士張居正逝後,萬曆皇帝也抄了他的家,還把他兒子下獄。「居正兄弟和諸子底私藏,都搜出來,一共得到黃金萬餘兩,白銀十餘萬兩。這是很大的數量,但是問官們還不滿意,他們重行拷問,要張家招出寄存宅外的二百萬銀兩,…」

猶太人為什麼要貸款給英國國王?賺利息是基本目的,更重要的是希望國王保護他們的財產權。結果呢?歷史一再顯示:開始時,國王有禮貌地向猶太人借錢,也依約定還錢,就像萬曆皇帝請張居正當他的啟蒙老師一樣。幾十年之後,皇帝對張居正的嚴正與權勢起了反感,英國國王發現猶太人長期吸了太多的血,最後的結果都一樣:抄了「金主」(猶太人)的家,也抄了「太子太傅」(張居正)的家,果然是伴君如伴虎。

為什麼中國皇帝和英國國王,都會做這種忘恩負義的事?為什麼殺雞儆不了猴?原因很簡單:有誰能(敢)阻擋?況且四周不知早有多少人,對張居正和猶太人深懷怨恨,必欲除之而後快。國王向猶太人借的錢愈多,心裡就愈不舒服;等到哪一天覺得還不起,乾脆找個罪名把金主殺了。從權力不對稱的角度來看:黑道老大向我借的錢,我也只能禮貌地暗示,我敢明白催討嗎?

為什麼英國的愛德華一世,會做殺雞取卵的事?因為他找到另一位重要的金主:義大利的金融商人。義大利人不只是貸款的金主,他們還向英國買羊毛、付關稅。1290年左右,猶太人已不是愛德華一世的重要金主,國王想到過去被猶太人敲過大竹槓,現在已另有金源,舊恨湧上心頭,就把無力反抗的猶太富商抄家驅逐了。法國的菲利浦四世,對Templar(聖殿騎士)也下過類似的毒手。

英國的愛德華一世

難道猶太人不會團結起來,要脅不再貸款給國王嗎?放款收利息時,他們之間是競爭性的,國王一方面利用他們的競爭關係,支付較低的利息;二方面在抄家時,也不是全部撲殺,而是選擇性地抄幾家,然後對從前沒做到國王生意的猶太商人示好。這種手法一方面可以讓這群鵝持續生蛋,二方面又可挑出最肥或最討厭的鵝殺給大家看。

法國的諾曼地公爵(Duke of Normandy,又稱為William the Conqueror),在1066年侵入英格蘭,稱為Norman conquest of England(諾曼征服)。這次征服使英格蘭受到歐陸的影響加深,改變了英格蘭的文化與語言。在此之前,英國沒有猶太人,他們是在諾曼征服的早期來到英國,在非猶太社區內只准從事借貸業,並受到國王的保護。亨利三世時(1216-72),對猶太社群課「沒收稅」(confiscatory taxes)。愛德華一世延續這項政策,在1290年反猶風氣大盛時,把猶太社群驅逐出英國。

以下是1066年(諾曼征服)至1290年(大驅逐)之間發生的事。亨利三世在對猶太人抄家之前,先對猶太人課重稅,約占全國總收入的1/7。要課到這麼多稅金,國王必須先保護猶太社群,允許他們的資金大幅成長,協助猶太人收回所貸出的資金。具體的做法是在1190年代規定,所有的貸款都必須向當局登記,這有兩項好處:保障猶太人可收回貸款,國家方便向猶太人課高稅。

開始時,猶太人只借錢給平民百姓,範圍幾乎遍及全國。三、四位住在倫敦較有規模的猶太商人,和貴族階級有資金來往,其中有一位更大戶的猶太人,開始借錢給皇室。利息有多高呢?通常以每英鎊每星期付幾便士的形式交付。每鎊有240便士(1鎊有12先令,每先令有20便士 = 12 x 20 = 240),如果每鎊每星期付1便士的利息,等於是年利21.66%(這不是複利,因為猶太人不准收複利)。

當時猶太人所收的年息,介於21.66%和43.33%之間;在特殊的情況下,會高達60%或甚至87%。同一時期,南歐的行情就低多了:義大利約在23%至37%之間,西班牙是20%。英國在此時期的通行利率約是43.33%,也就是每鎊每星期要付2便士。在這種不合理的高利下,金融市場只要出現新的資金管道,猶太人就立刻被排擠。

最早出現的競爭者是義大利人,他們在歐洲各地累積了豐富的經驗,建構了複雜的政治與經濟網絡。義大利人在1223年左右,開始進入英國市場,到13世紀中葉時已經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義大利Lombard地區的金融商人,在理查國王(Richard,1189-99)和約翰國王(1199-1216)時,已經開始貸款給皇室,到亨利三世(1216-72)時,貸款金額開始大幅增加。

皇室對義大利金融商人的態度相當不同:貸款時不需強制登記,也就是說,日後不需課稅,也不必擔心會被抄家驅逐。有人說這是因為宗教上的歧視:義大利人是基督徒(Christian),而猶太人不是。如果猶太商人改信基督教呢?不行,國王會沒收改宗者的家產。

為什麼皇室要抄猶太人的家?最常見的說法是:因為打仗需要一大筆錢,在嚴重缺錢情急之下,被逼得剖開唾手可得的「大撲滿」(猶太富商)。猶太人長期放高利貸,早已累積深厚的民怨,誰曰不可殺?抄沒有國家保護的猶太人最省事,難道皇室會向國家富強的義大利金融商人下手?英國驅逐猶太人之後的16年,法國卡佩王朝(Capetian)在1306年,也對猶太人做了同樣的事。

法國的猶太人資料較缺,但基本狀況和英國類似:皇室希望猶太人提供資金,一方面活絡資本市場,二方面可增加稅收,這是找鵝來下蛋。如果皇室找到另一批鵝(義大利的金融商人),就開始討厭猶太人。一旦發生戰爭需錢孔急,就把原先會下金蛋的鵝宰掉,來填補錢坑的深淵。猶太人借錢給皇室是一種共生關係,英法兩國例子都顯示:這種關係不能共患難。沒有國家的保護,猶太人注定是刀俎下的魚肉。

參考文獻

Barzel, Yoram (1992): “Confiscation by the ruler: the rise and fall of Jewish lending in the Middle Age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5(1):1-13.

Veitch, John (1986): “Repudiations and confiscations by the medieval stat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46(1):31-6.

20為什麼阿米許人的經濟表現較差?

「阿米希人(Amish)是美國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群基督新教再洗禮派門諾會信徒(Mennonite),以拒絕汽車電力等現代設施,過著簡樸的生活而聞名。阿米希是瑞士移民後裔組成的傳統、嚴密的宗教組織,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他們不從軍,不接受社會福利,或接受任何形式的政府幫助,許多人也不購買保險。大多數阿米希人在家說一種獨特的高地德語方言,又稱為賓夕法尼亞德語;而所謂的「瑞士阿米希人」則說一種阿勒曼尼語的方言(他們叫它「瑞士語」)。阿米希社區分成若干個團契。本條目主要介紹保守的、舊教條團契。新教條團契使用汽車和電話,但是他們也自認是阿米希人。」(引自「維基百科」)

阿米許人

2006年10月2日《中國時報》A14版報導:一位送牛奶的貨車司機,疑似為了20年前的兒時宿怨,攜帶大批槍械,闖進賓州藍卡司特郡巴特鎮的阿米許社區,在只有一間教室的小學,射殺11名女生,其中5人死亡,凶手舉槍自盡。這件「屠殺案震驚全美國,而阿米許社群與世隔絕的生活和教育方式,也再度引起外界的好奇。」

阿米許的起源,要從16世紀宗教改革初期說起。基於對舊教會腐敗的不滿,在瑞士的蘇黎世發起「再洗禮教派運動」(Anabaptist movement)。其中以Menno Simons領導的門諾教派(Mennonite),發展為勢力最大的一支,主張將宗教信仰實踐在單純樸素的日常生活中。到了17世紀末,門諾教派中有一位Jacob Amman,帶領一批信徒自立門戶,自稱Amish或稱「阿曼門諾」。主要分佈在瑞士、德國和中歐某些地區,主張回歸儉樸生活,與現世做更嚴謹的隔離。

18世紀初,阿米許信眾受到宗教迫害,分兩批(1700年代與1815-60年間)逃往美國。最初落腳在賓州,之後逐漸散布至愛荷華、密西西比、印第安那、伊利諾、密西根。他們的外觀很容易辨識:成年男子穿黑衣留長鬚,女子把長髮挽成髻,著深色連身裙。

現代的阿米許人,仍然保留傳統的生活方式,經濟方面的成就,自然比不上一般美國人。如果回溯到19世紀下半葉,他們在農業上的表現,也比不上非阿米許人嗎?難道是他們較不勤奮?或另有宗教或文化上的因素?Metin Coşgel分析1850-80年間,愛荷華州密西西比河西岸Johnson郡兩個鄉鎮(Sharon與Washington)的資料,顯示阿米許人的農業生產力明顯較差。

挑選這兩鎮來研究的原因是:(1)這是當時阿米許人最密集居住的地方;(2)對新的農業技術還沒排斥;(3)鄰近地區有非阿米許農民,可以對比農業經營型態與收益;(4) 1850、1860、1870、1880有過4次農業調查,提供許多可供分析的細節資料。

作者希望了解三項問題:(1)在相同的環境與科技條件下,阿米許人與非阿米許人在經濟上的表現,是否有明顯的差異?(2)經營效率的差異,是否受到耕作方式與投資型態的影響?(3)而耕作與投資型態的差異,是否又受到宗教與文化因素的影響?

阿米許人的農作

外界的認知,是阿米許人排斥機械性的工具,所以農業生產力應該比非阿米許人差。其實反對使用耕耘機是20世紀的現象,19世紀時阿米許人還有過農業工具上的發明。另一種想法是:阿米許人在歐洲受到宗教迫害,只能在地質較差的地方求生存,他們必須更勤奮,農業技術必須更精湛,才能在農業上有所成就,來榮耀上帝。也就是說,他們的宗教信仰,必然對農業生產力有積極的助益。表1對比阿米許與非阿米許的農業經營成果。

1850 1860 1870 1880
收入∕成本的倍數比

阿米許

非阿米許

3.98

5.45

4.13

5.29

3.28

4.48

2.67

3.09

每英畝的營收額$

阿米許

非阿米許

6.67

6.13

12.26

12.45

14.36

16.39

9.18

17.78

農家戶數

阿米許

非阿米許

3

45

28

108

73

203

94

237

整體而言,我們可以看到,1850、1860年代時雙方差距不大。到了1880年代,以每畝的營收額來看,雙方的差距就很明顯了(9.18比17.78)。阿米許族人互助的情形很常見,相互幫忙耕種收割也是常態,這些都可以減少雇工支出。為什麼在農勞動成本明顯減少的情況下,農業收益反而比非阿米許人差?

有一種可能性是:非阿米許農人追求利潤極大化,傾向於挑選市場價值最高的作物,單一專業化生產。而阿米許人較不和外界貿易,在分散風險以及追求自保的考量下,必須種植基本生活的作物,也就是說,阿米許人的心態讓他們避免生產專業化。

1850年時,阿米許農戶平均生產6.7種作物(非阿米許6.1種),1860年時6.7種(非阿米許人6.5種),1870年時9.6種(非阿米許人8.5種),1880年時13.2種(非阿米許人10.5種)。這項數字顯示,1850-60年間雙方幾乎無差別,1880年時相差將近3種。但作物總類數量的差別,應該不足以解釋表1內農業收益的差異,因為分散作物不至於導致成本明顯高升,或收益明顯下降。

再考慮另一項因素:會是由於阿米許人的生產工具較差嗎?應該不會,因為那時的機械動力農具尚未普及。阿米許人反對使用騾子,因為那是馬與驢的混血,而且沒有再繁殖的能力,是違反自然的東西。此外就看不出阿米許人的工具較差。

另一項可能,是阿米許人對土地的投資過高。也就是說,即使農業產出與非阿米許人相同,收益與投資之比也會明顯降低。現在來看表2的對比。

1850 1860 1870 1880
平均每戶的農業資產額

阿米許

非阿米許

1262

1201

3174

2817

6957

4927

6923

5253

從上表可以看出:阿米許人對農地的投資,明顯高於非阿米許人。有什麼理由讓他們這麼做?較可能的解釋是:他們希望自己的農地有較高的價值(較肥沃、灌溉佳、運輸便利),下一代才會更有意願繼承,讓社區的延續性更長遠,阿米許的宗教與文化保持得更完整。具體的做法,是長輩替兒子準備好耕地,在農業資產上長期大量投資,希望他們成年後不要四散。

有數字能證明阿米許人長大後,離鄉的比例較低嗎?簡單的算法,就是計算1860/1870兩次農業調查期間,還居留在同一社區的孩童比例:阿米許人有28%,非阿米許人只有7%。1870/1880那次調查就更明顯了:阿米許人有53%,非阿米許人只有12%。這表示父輩的土地遺產,對阿米許人「根留原地」的傾向,有很明顯的效果。同樣地,若計算「子承父業」的比例,阿米許人也是明顯超出。

阿米許人

結論是:阿米許人為了文化與宗教的完整和延續性,會把大部分的資金投入購買與改良土地;可用的業務資金相對就少,農業生產力因而比不上非阿米許人。他們寧可追求族群的延續性,而犧牲經濟上的收益。這是一個顯著的例子,說明文化與信仰確實會影響經濟成就。

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有人觀察到:「天主教徒睡得好,基督教徒吃得好。」那是因為天主教追求內心平靜,較不鼓勵追求財富。而基督新教(Protestant)則鼓勵勤奮節儉,用財富來榮耀上帝。這是Max Weber的著名學說,但R. H. Tawney反駁這種邏輯。這是個曾經引起大爭辯的公案,內容相當複雜曲折,順便提到供讀者思考:文化與宗教會影響經濟成就嗎?

參考文獻

Coşgel, Metin (1993): “Religious cultur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of the Amish, 1850-80”,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53(2):319-31.

Hostetler, John (1993): Amish Society,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4th edition.

21金本位是傳遞大恐慌的元兇?

經濟史學界有一種說法:大學部的經濟史課程,通常只有一學期(3學分),其實只要教「1929年經濟大恐慌」這個題材就夠了。為什麼?第一,這個題材引發許多大爭辯,都尚未有定論,例如:大恐慌的起因為何?為何這麼快就傳佈到全世界?它是如何終止的?各國政府有過哪些有效的作為?第二,大恐慌所牽涉的主題眾多:貨幣危機、匯率政策、利率政策、農業政策、國貿政策、金融危機、產業政策、社會福利措施。上述的眾多題材,一星期上兩次課,也只能大概觸及,何況還有談不完的個案(美、日、英、法、德、南美洲、中國)研究。

1929年大恐慌的起因,主要有三種說法。(1)產業結構說:1914-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經濟嚴重破壞,戰後復興重建時,必須向美國購買建設物資(如鋼鐵)與生產設備。在國外市場的強烈需求下,美國工業界迅速擴張生產。十年之後到了1928年時,歐洲的重建已告一段落,對美國的物資需求銳減。1918年後大幅擴張產能的美國產業,在海外市場急劇縮減之後,面臨景氣衰退,開始裁員,導致全面性的經濟恐慌。

(2)貨幣政策說,這是以芝加哥大學經濟系教授Milton Friedman(1912-2006,1976年諾貝爾得主)為首的論點。他們認為造成1929年大恐慌的主因,是聯邦儲備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類似中央銀行)在這段期間,不恰當地減縮貨幣供給量,造成物價大跌、股市下跌,導致世界性的災難。

(3)金本位體制說。它的背景是金銀複本位,意思是說:黃金與白銀都是中央銀行用來發行貨幣的信用準備,國家規定黃金與白銀之間,有固定的交換比例(19世紀中期約15.5比1);任何人都可以拿紙幣,向銀行換回等值的黃金或白銀。這套複本位制在歐洲已實行數百年,到了1870年左右,以英、美、法、德為首的列強,因為國際銀價大貶,逐漸放棄白銀的貨幣功能,改採黃金單一本位制,簡稱金本位制。

1882-1933年間的美國Gold certificates可當紙幣流通

金本位制在1880-1910年代運作得很好,在1914-8年世界大戰期間中止運作。當時執世界金融牛耳的英國,直到1925年才又回復金本位,但只撐了6年,到1931年9月就再度脫離,全世界的金本位制就逐漸崩潰了。

1914-31年間,金本位制可說是多災多難。最主要的原因,是金本位制國必須公告幣值,例如1英鎊等於多少公克的純金。理論上,任何持有英鎊的人,都可以向英格蘭銀行換回公告價值的黃金。也就是說,金本位制是一種固定匯率制,英國在經濟衰退時,必須苦撐住這個匯率,目的就是要維持金本位制的基本特徵:鈔票與黃金之間的自由(與強制)兌換。

英國的經濟實力衰落時,以凱恩斯為首的經濟學家,大力主張脫離金本位。他們認為1880-1910年代的金本位,確實給大英帝國帶來世界金融領袖的榮耀,但第一次大戰後,金本位反而成為英國的金腳鐐(golden fetters)。凱恩斯說:「很少英國人不想敲開我們的金腳鐐。」

只要是金本位的國家,在1920年代都明顯感到金腳鐐的桎梏。兩次世界大戰之間(1918-39),有60個國家是這個黃金俱樂部的會員(詳見 Lawrence Officer論「金本位」文章的表2)。依照金本位的基本定義,這60個國家的貨幣,都必須保持固定的黃金含量,也就是說,必須讓持有該國貨幣的人,隨時可以兌換公告價值的黃金。

在全球性的金本位體制下,這60個國家等於是穿上同一條黃金做的褲子,好處是匯率穩定,有助於國際貿易與金融交易。缺點呢?如果有一家失火,黃金俱樂部的會員國,很快就燒成一片火海。1920年代時的美國,已逐漸取代英國,成為國際金融的要角。1929年美國發生經濟大恐慌,這隻大象一倒,透過金本位的連鎖反應,很快就把英法德以及黃金俱樂部會員國全部拖下海,有人說這是「金腳鐐的溺斃效果」。

中國那時因為太窮,沒有資格參加金本位,仍然延用老舊的銀本位:對外的貿易、結算、清償都用白銀計算。主要國家都採金本位的固定匯率時,中國採銀本位的浮動匯率(與金價脫鈎)。1929年大恐慌時,由於有銀本位這道防火牆的保護,對中國經濟的衝擊就減緩許多。

故事扯遠了。現在回來看前面說的「大恐慌三說」:產業結構說、貨幣政策說、金本位制說。我們把重點放在金本位說,因為前兩說已有許多人發表過無數論文,而金本位說是1990年代初期才興起,主要的倡說者是柏克萊經濟系的Barry Eichengreen和MIT經濟系的Peter Temin兩位教授。

Barry Eichengreen

以下引述Eichengreen 的名著《金腳鐐》(Golden Fetters,1992)序言首段的見解:「1920年代的金本位,給1930年代的大蕭條(或大恐慌)鋪下了舞台。主要的原因,是金本位制提高了國際金融體系的脆弱性。美國經濟的不穩定,就是透過金本位制,散佈到世界各地。金本位制把美國初期不穩定的衝擊放大,金本位制也是讓經濟穩定政策無法落實的主要障礙。由於金本位制的僵硬規定,使得經濟決策者無法防止銀行業倒閉,也無法阻擋金融恐慌的散佈。基於上述的各項原因,國際金本位制成為世界性大恐慌的核心因素。基於同樣的原因,必須在放棄金本位制之後,經濟復甦才有可能。」

證據何在?Eichengreen(1992)和Temin(1993)提供各種面向的統計,在此只需提出黃金俱樂部會員國的物價同步變化即可。若把1929年英美德法的物價都設定為100,我們很清楚地看到,在1929-32年間,這四國的批發物價指數同步下跌,在1929-30年間還幾乎重疊。要到了1932之後,因為各國的對策不同,物價走勢才有明顯的不同走向。

舉個反例。前面說過,金本位國家的幣值,必須和黃金價格密切連繫(所以稱為固定匯率),中國在銀本位下,幣值與國際金價無涉,等於是採浮動匯率。好處是什麼呢?1929-32年間,金本位國家物價大幅下跌30%至40%時,中國的物價不但不跌,反而高升25%。

Peter Temin

就算中國在1932-35年間,終究逃不過國際低迷的影響,物價的跌幅也只比1929年時低15%左右,災情比金本位國家輕多了。所以窮有窮的好處,富人住在摩天樓雖然讓人羨慕,一旦發生強烈地震或無情大火,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窮人住在小平房,大火地震時容易逃脫。

日本在明治維新後,一心想加入黃金俱樂部,但外匯不夠改採金本位。解決的辦法就是發動甲午戰爭(1894),痛打中國一頓,要求大量賠款,才夠本錢買西裝領帶加入列強的金本位行列(1897)。加入之後沒多久,就碰到1914-8年的大戰,金本位制停擺。1925年跟著英國回復金本位,6年後(1931)又隨著英國脫離金本位。我們應該問日本經濟史學者:在1897-1931這35年間,日本這麼辛苦地加入、停擺、再加入、又脫離金本位,值得嗎?日本如果沒參加金本位,1929年大恐慌時,災情應該會減緩許多。

參考文獻

Eichengreen, Barry (1992): Golden Fetters: the Gold Standard and the Great Depression, 1919-1939,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ai, Cheng-chung and Joshua Jr-shiang Gau (2003): “The Chinese silver standard economy and the 1929 Great Depression”, Australian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43(2):155-68.

Officer, Lawrence: “Gold standard”(http://eh.net/encyclopedia/article/officer.gold.standard).

Temin, Peter (1993): “Transmission of the Great Depression”,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7(2):87-102.

22煙賭娼應該公營嗎?

陳水扁先生當選台北市長後,宣佈要禁絕色情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有人真的認為這件事會成功,知道只會讓色情地下化、管理困難化、性侵害嚴重化。《莊子․胠篋》內有幾句話,可用來評論這種做法:「聖人生而大盜起,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煙(毒品的通稱)賭娼這三件事,古今中外皆有,這種與人類同生死、共存亡的事,怎麼可能一聲令下而禁絕。

煙賭娼不能禁絕,只能走向良性管理,我覺得荷蘭的色情業管理很好。1980年代初期,我常有機會去荷蘭,熟悉阿姆斯特丹火車站附近的紅燈區。各國的觀光客都有,男女老少結伴觀賞櫥窗女郎,沒有難為情也沒有尷尬。不同膚色、各種年齡的性工作者,每人有個房間,內有暖氣,穿三點式,燈光柔和誘人。消費者從落地窗看好對象,禮貌地推門進去談價錢。成交後放下窗簾,路人會心一笑;若沒成交,禮貌地說聲再見。

阿姆斯特丹火車站附近的紅燈區

我的意思就這麼簡單:台灣有限的警力,不要花精力抓煙賭娼,愈抓愈多,愈抓愈勾結。不要拿道德來評斷煙賭娼,那是基本人性,公開化、透明化、管理化之後,對社會的好處一定勝過禁絕化、地下化、污名化。

以下是荷蘭把爪哇(印尼)鴉片公營化的成功故事,我很同意作者的結論:把毒品交易公開化,或許沒有想像中的那麼不道德。毒品公開化就像荷蘭的色情業:供需地上化、價格合理化、管理政府化,反而會使整體吸毒量減少,這才是終極目的。

吸食鴉片

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從17世紀初起,就在東南亞活動。1640年從葡萄牙人手中奪取麻六甲海峽之前,VOC的貿易規模很小。1640年之後,VOC就從印度買鴉片,賣到Batavia(現今雅加達)。鴉片的利潤很高,但VOC無法深入印尼內地,1677年時和爪哇王談條件:VOC有鴉片專賣權,若爪哇王要打仗,荷蘭人就挺他。簽了這個約之後,鴉片的銷售量倍增。到了1795年,荷蘭和英國戰爭,切斷了鴉片的來源,VOC在四年後的1799年宣告破產。

1806年,荷蘭東印度政府(Dutch East Indies government)自己進口鴉片,拍賣給各地方政府,由中間商加工後,賣給各地零售商。從下面的表格可以看出,鴉片收入對殖民政府財政的重要性(金額單位是百萬荷蘭盾guilder)。

年代 殖民收入 殖民支出 盈虧 鴉片收入
1816-1835 497 527 -30 46
1836-1875 3,845 3,067 808 329
1876-1915 6,393 6,686 -293 712
1816-1915 10,765 10,280 485 1,087

我們只需看最下面那行:1816-1915這一百年間,殖民爪哇的總盈餘是485百萬盾,如果沒有1,087百萬盾的鴉片收入,殖民政府就要虧損將近600百萬(即6億)盾:鴉片是爪哇政府的金雞母。

前述的鴉片行銷體系,基本上是「政府進口、民間經銷」,以課稅為主旨(tax-farm)。殖民政府一方面想禁鴉片(因為有害健康),二方面又想大賺黑心錢,在政策上就搖擺不定:又想提高鴉片價格來抑制消費(以價制量),這是好事;但提高價格又會減少收入(這是壞事),也會誘使更多的鴉片走私(也是壞事)。同一時期,英國和美國都有反對買賣鴉片害人的浪潮;荷蘭國內在1890年有過一次大爭辯,至少有十位國會議員主張全面禁絕。

在諸多壓力下,殖民地的鴉片制度重新調整,由鴉片局(opium regie)獨占進口、提煉、銷售的管道。做法是政府供應鴉片,價格統一固定,目的是打擊走私、減少犯罪、降低貪污、減少消費量,維護殖民地區的健康。這套做法其實是法國人想出來的,1881年在中南半島實施,由政府提煉後賣給大盤,再由地方零售商經銷。荷蘭記取法國失敗的原因,排除當地華人介入當中盤商和零售商,改由政府人員從頭到尾全程主控。

1893年荷蘭國會批准鴉片局正式運作,設在財政部之下。1894年9月1日先在爪哇沿海外的Madura島試辦成功後,在爪哇逐區試行。鴉片局經過十年努力,在1903-4年間,才全部掌握殖民地的鴉片產銷體系。1905年時,鴉片局共有630位工作人員,1913年時超過1千人。主要的成果是:品質統一化,走私大幅減低,消費者要先登記(執照化)才可購買。

具體的成果有哪些?(1) 1895年鴉片局成立前,鴉片消費量每年約4萬公斤,鴉片局成立十年內,消費量大減到3萬公斤。(2)每公斤的鴉片價格,從800盾左右降到5百多盾。(3)查獲的走私量與查獲次數,都銳減到原先的1/5。(4) 鴉片局供應的品質提升,價格穩定,市場糾紛減少。(5)鴉片局不以利潤極大化為目的,銷售的同時也舉辦減少鴉片消費的活動。

如果我們能從歷史學到一點「教訓」,荷蘭在爪哇的鴉片政策告訴我們:不要禁絕煙賭娼,那是不可能的事。為什麼不乾脆公開化,讓大家看個清楚,讓政府把這三大產業納入管理,讓它們「去污化、地上化、證照化」。荷蘭的鴉片政策告訴我們,這些原本「見不得人的商品」,在公營管理之後,總消費量會減少,價格會下跌,走私會減少,品質更可靠。

參考文獻

van Ours, Jan (1995): “The price elasticity of hard drugs: the case of opium in the Dutch East Indies, 1923-38”,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03(2):261-79.

van Luijk, Eric and Jan van Ours (2001): “The effect of government policy on grug use: Java, 1875-1904”,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1(1):1-17 [For comment and reply, see 2002, 62(4):1116-25].

van Luijk, Eric and Jan van Ours (2002): “Drug use and drug policy”,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158(4):576-93.

23謠言•盲從•擠兌

地球上運動速度最快的是光,在電子郵件還沒發明之前,第二名是謠言:台北還沒確定的消息,在北美華人圈內早已人盡皆知了。謠言蔓延的管道,在沒有發明電話和電視之前,主要是靠耳語。謠言的嚴重後果就是盲從:在資訊不完整或不對稱的情況下,在擔心後果嚴重,又沒有足夠的資訊供判斷時,只好跟著別人做同樣的反應。

謠言無日不在,無所不在,沒有人能逃得過,就算不相信也會七上八下。曾參的母親聽三個人說她兒子殺了人,雖然認為不可能,但終究還是相信而逃跑了。我小學四年級時,同學盛傳某天晚上是世界末日,我沒有能力判斷真假,但看大人照舊過日子,從此就不太受謠言的困擾;但是到了55歲,還是避不掉耳語的誘惑。

謠言耳語

經濟生活裡的謠言耳語非常多:每天都有人在報明牌,說哪支股票怎樣怎樣,說哪家企業傳聞跳票,電視上的股票分析師,更是強力的轉播站。這些每天都上演的事,反而很難用精確的數字來掌握。2000年12月號的American Economic Review刊登一篇論文,以愛爾蘭裔的銀行擠兌為例,顯示在特定族群內,特別容易產生謠言、耳語、跟風(一窩蜂)、狂熱、恐慌。其實盲從跟隨的情形,在農民選擇作物、大學生選課、搶購物資這類的行為上,都是常見的事,只是不易有確切的量化證據。

構成謠言耳語的前提,是有一批人構成一個「訊息網路」(information network participants),而這批人所組成的社會網路(social network),又和地緣(例如洛杉磯的華人社群)有密切關係。這些人對危機與恐慌的反應,會出現幾種代表性的模式,各自吸引不同反應的人,形成跟風行為(herd behavior)。歷史上最有名的經濟盲從,是17世紀在荷蘭發生的鬱金香狂熱。其實盲從與跟風,古今中外無時沒有、無地不存在,只是規模大小型態不一,基本性質是相通的。

這篇故事的主軸,是紐約市曼哈頓的Chambers街上,有一家銀行叫做The Emigrant Industrial Savings Bank(EISB),1854、1857年發生過兩次恐慌性的擠兌。這家銀行的主要客戶,是愛爾蘭裔的移民,其中有不少最近幾年才抵達美國。銀行有可能倒閉的謠言傳開後,在不同族裔、不同職業、性別、移民年資長短、收入高低的顧客當中,引起不同程度的恐慌。本文的兩位作者,運用存在紐約市立公共圖書館內的EISB銀行微縮膠片(microfilm),把與客戶相關的各項資料鍵入電腦。

恐慌性擠兌

他們得到一項預料中的答案:謠言的傳佈、盲從的反應、擠兌的客戶群,和地緣(愛爾蘭裔)有高度密切相關。這些有共同反應模式的人,大都來自愛爾蘭的同一地區,到美國之後上同一個教堂,把錢存在同一家銀行。我有點困惑:這是「把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的危險做法,為什麼他們會採取這種「要死一起全部死」的行為?以下呈現事件的經過,與經濟分析的結果。

EISB是1850年9月由一群愛爾蘭人創辦的銀行,1850年代末期的客戶中,90%是愛爾蘭人,大都是1847年大飢荒之後移民來美國。這些客戶,大都是年輕男性先到美國,接著是兄弟姐妹與父母全家報到。大飢荒之後的移民,基本上是小市民小存戶,以勞工階級為主,客戶的基本資料如下表。我們可以看到:驚慌客戶居住在美國的時間較短,開戶的時間也較短,存款餘額也較少。

1854年 的擠兌 1857年 的擠兌
鎮靜客戶 驚慌客戶 鎮靜客戶 驚慌客戶
之前的存款額

之前的提款額

存款餘額

開戶時間(月數)

在美國的年數

女性比例(%)

勞工比例(%)

2.18

1.33

186.86

16.05

7.98

31.71

44.72

2.61

3.08

124.36

11.56

5.42

31.61

59.59

2.01

1.1

223.36

23.84

10.61

32.97

42.78

2.19

1.45

161.5

18.34

8.02

43.36

52.38

1854年那次擠兌的起因,是12月12日時,有一家銀行叫做Knickerbrocker Savings Bank,因為經營不善,無法提出每周的營業報告書。雖然其他銀行的基本面還算健全,但在快速謠言耳語的感染下,EISB銀行在兩星期內,大約有兩百位客戶湧到銀行,把存款提走關閉帳戶。

1857年那次的擠兌,主因是Ohio Life and Trust Company,在8月24日傳出倒閉的消息;以及9月17日有一艘航向紐約的郵輪沉沒,船上載有未買保險的黃金,價值兩百萬元。這兩件事在英美金融界引起恐慌,擔心銀行業與證券業會大受影響。EISB被這個颱風尾掃到,9月28日至10月13日之間,有五百多人提領存款,關閉帳戶。

1854年時EIBS共有598位客戶,恐慌時有235位關閉帳戶(39.30%)。但風頭一過,又有許多人回頭開戶,真正關閉帳戶的只有6%。1857年那次,客戶總數有1,035,驚慌期間有505位關閉帳戶(48.79%),風頭過後又回來許多人,真正離開的只有8.7%。如果把非愛爾蘭人剔除,則在1854年恐慌時,愛爾蘭人的總客戶數是439,其中有193位是驚慌戶(43.96%);1857年時,愛爾蘭人的總客戶數是766,驚慌戶399(52.09%)。

把這些客戶的資料輸入電腦,然後做統計迴歸分析,得到幾項確定的結果。(1)存款餘額愈少的人愈驚慌;(2)開戶期愈短的人愈緊張;(3)在美國居住時間愈短的菜鳥愈慌張;(4)女性比男性有明顯擠兌的傾向;(5)勞工階級比專業人士沒有安全感;(6)最重要的訊息是,來自愛爾蘭Ulster地區的移民最鎮定,最沒有擠兌現象:一方面係數值很高,二方面顯著程度超過99%,充份顯示驚慌∕盲從∕鎮定與地緣的密切相關性。

上述的迴歸分析,只能看出整體性的趨勢。兩位作者進一步繪出愛爾蘭地圖,對比驚慌戶與原籍地之間,是否有明顯的地理相關:驚慌度愈高的地區,用愈深的顏色顯示。答案和迴歸分析相同:驚慌戶的分布,有明確的地理聚集性。

為什麼愛爾蘭裔的客戶,驚慌比例那麼高?因為愛爾蘭是個經濟困難的國家,1815年時,全國850萬人口中,只有9萬人在銀行有戶頭;到了美國之後,單是在1850年,就有7萬人在銀行開戶。這些新移民沒有銀行經驗,把錢存在銀行本來就不放心,一聽到同鄉說銀行發生狀況,就群湧擠兌,提錢走人。

這些新移民剛到美國時聚居曼哈頓,愈是貧困、愈是菜鳥就愈沒有判斷力,風吹草動就驚慌失措。回想我們自己,難道就沒有類似的情形?一窩蜂不理性的狂熱行為,在台灣的六合彩、股市狂熱、地下期貨,不也都是謠言、耳語、盲從、跟風的產物?西歐經濟史上的南海公司泡沫事件、荷蘭的鬱金香狂熱事件、紐約愛爾蘭人的擠兌事件,都是市場感染(market contagion)的行為。

參考文獻

Kelly, Morgan and Cormac Ó Gráda (2000): “Market contagion: evidence from the panic of 1854 and 1857”,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5(5):1110-24.

24馬鈴薯是季芬財嗎?

大一經濟學原理教科書內,依商品(財貨)的性質,區分出幾種類別。(1)正常財:例如電腦、房子,當所得增加時,會增加對這類產品的消費;當價格提高時,會減少對這類產品的消費;當價格減少時,會增加對這類產品的消費。正常財內分兩種:(a)必需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會增加,但消費的增加比例,會小於所得的增加比例,例如米飯、肉類。(b)奢侈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會增加,而且消費增加的比例,會大於所得增加的比例,例如名牌皮包、鑽石。(2)炫耀財,又稱為Veblen財:價格越高,需求越大,需求曲線變成奇怪的正斜率。(3)劣等財:所得增加時,消費反而減少(例如泡麵)。(4)季芬財(Giffen goods),這是英國統計學者Sir Robert Giffen(1837-1910)觀察到的怪異現象:一般商品的需求曲線是負斜率(價格愈低,需求愈高,反之亦然);但是馬鈴薯價格上升時,窮人對馬鈴薯的需求反而上升,需求曲線變成奇怪的正斜率,就算馬鈴薯是最便宜的食物(劣等財),也是如此。

如果馬鈴薯是劣等財、是季芬財,那你為什麼還會去麥當勞排隊買薯條?Donald Walker在最權威的The New Palgrave: A Dictionary of Economics卷2頁523-4,寫了一篇回顧季芬財的文章。他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項研究,運用家戶行為的資料,證明個人的消費曲線,是季芬財的形式;在市場需求上,也找不到這種曲線。能找到市場需求曲線是季芬財形式的機率非常低,季芬財這項觀念是難以理解的(elusive)。

季芬財是難以理解的?那麼注重實證內容的馬歇爾(Alfred Marshall, 1842-1924),怎麼會在他那本影響幾十年的《經濟學原理》(1890)內,鄭重其事地介紹這個觀念?另一項事實是:1890年之後的一百年間,經濟學界一直無法證明季芬財的存在,現在有些大一經濟原理教科書,已不再提這個觀念,直接把馬鈴薯視為一種劣等財(所得增加時需求減少)。

難以理解的季芬財

芝加哥大學出版的重量級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4年(102卷第3期)刊出John Davies的論文,才讓我們明白季芬財不是抽象的觀念,早在1845-48年愛爾蘭大飢荒之前就存在了。為什麼經濟學界普遍認為,季芬財只是理論性的觀念呢?因為經濟學界在分析季芬財時,都沒有理解到兩項重要的前提。

(1)季芬財必須在所得逼近生存底線時才會出現;(2)必須在沒有其他食物可選擇替代時,馬鈴薯才會成為季芬財。也就是說,經濟學家在正常的社會裡,不可能找到季芬財,季芬財是只有在被迫求生時(survival imperative),被生存的壓力驅迫時,才會出現的消費行為(subsistence-driven behavior)。經濟學界找不到季芬財,因為他們總是用「效用極大化」的觀點,來分析價格變動時,消費者會如何改變消費方式。

他們從未考慮過:是在哪種環境下,才會逼迫消費者做出季芬財的行為。換句話說,經濟學界太注重正常環境下的consequence分析(價格變動後,消費選擇的變動),忽略了在環境極端惡劣時的「怪異」行為。富裕時期的經濟學者,把季芬財視為一種理論上的玩具(有趣但不存在);19世紀的經濟學家,在當時的背景下能了解食物壓力,比較能接受季芬財的觀念。

以一位低收入的勞動者為例,在社會條件穩定時,他有能力買必需品(馬鈴薯)和奢侈品(肉類)。如果馬鈴薯的價格上漲,他就被迫放棄肉類,來購買更多的馬鈴薯,才能維持基本的卡路里數量。假設這位工人:(1)每天需要3,000卡的熱量;(2)每磅馬鈴薯能產生300卡,每磅肉可產生1,500卡;(3)每天只有5元可購買食物;(4)肉類價格每磅3.5元;(5)馬鈴薯每磅0.25元。他的5元預算,可買1磅肉和6磅馬鈴薯,總共提供3,300卡的熱量。

如果馬鈴薯價格漲到每磅0.5元,而他又不願放棄1磅的肉類消費,那就只能買到3磅馬鈴薯和1磅肉類,每天只能轉換為2,400卡路里,無法維持生命。若要活命,就必須把所有的錢(每天5元),都拿來買馬鈴薯(10磅),才能攝取維持生命的3,000卡。也就是說,劣等財(馬鈴薯)漲價後,這位工人在生存的壓力下,被迫提高對劣等財的消費量。這顯示季芬財的主要特性:這是只有在危及生存時,才會出現的反常消費行為;如果沒有生存的壓力,就不會發生。

對讀過大一經濟學原理的讀者,我們可以用術語來解釋:(1)季芬財出現時,消費者的需求曲線,不是交切在他的「預算線」上,而交切在他的「基本生存線上」。(2)基本生存線的位置,必然低於預算線。(3)無異曲線(即可以自由選擇馬鈴薯與肉類的搭配組合),只可能出現在預算線上,不可能出現在基本生存線上。(4)季芬財出現時,消費者在生存的壓力下,被迫只能選擇一種食物(馬鈴薯),他的選擇點必然落在X軸或Y軸上,而不是在第一象限內,稱為角隅解(corner solution)。(5)消費者的所得效果,此時會大於(馬鈴薯和肉類的)替代效果。(6)季芬財必然是劣等財。

1847年愛爾蘭的大饑荒

談過理論架構後,現在來看愛爾蘭的實際狀況。馬鈴薯的原產地在南美洲,人類已有1萬3千年的種植經驗,大約在1585年傳入愛爾蘭。此時的食物組合以燕麥麵包為主,搭配肉類與各項蔬果,還有奶製品。馬鈴薯剛引進歐洲時,主要是當作餵豬的飼料。17世紀時逐漸成為主要食物,18世紀時,和牛奶攪拌後,成為農民階級的唯一食物。19世紀時狀況更嚴重,連牛奶都沒有了,馬鈴薯的攝取量愈來愈多。

這種糧食逐漸單一化的傾向,就是飢荒的前兆:90%的人口只靠馬鈴薯維生,成年人每天要吃8到14磅的馬鈴薯。要吃多久呢?1月1日到12月31日,年復一年,不吃就餓死。如果你還是搞不懂什麼是季芬財,那很簡單,只要三餐都吃馬鈴薯,連吃三天你就終身難忘了。

這樣吃下來,不會營養失調嗎?不會,因為馬鈴薯的營養相當均衡。如果你每天吃10磅,所攝取的卡路里是身體需求的132%,蛋白質是身體需求的167%,維他命C是1,485%,維他命B6是534%,鐵質是344%,鋅質是119%;唯一不夠的是鈣質,只有40.5%。也就是說,馬鈴薯吃不死人,只是會難受死了。

為什麼愛爾蘭人會陷入這種慘狀?原因很簡單:馬鈴薯引入後,原本存在糧食的壓力舒解了,人口因而大增。17世紀中葉時,全國約有1.1百萬人,兩百年後19世紀中葉飢荒發生時,人口已爆增到9百萬。增加最多的時期是1779-1841年間,人口增加率約172%,也有專家說不止此數。以人口密度來說,已經超過當時的中國,名列世界第一。簡言之,愛爾蘭掉進了馬爾薩斯的陷阱,無法逃脫人口與食物之間的嚴重不平衡。愛爾蘭變成歐洲最窮的地區,物質上的匱乏程度,和當時澳洲的原住民相當。

人口爆增而耕地不變的情況下,每戶的平均耕地就被壓縮到只剩1英畝。假設一戶農家有兩個大人和四個小孩(4至18歲),這六個人每人每天平均各需2,500卡路里,一天就要1.5萬卡(等於43磅馬鈴薯),一年共要1.5萬卡 x 365 = 547.5萬卡 = 15,695磅馬鈴薯。這1英畝的地,如果全部拿來養牛,每年能「種出」6百磅的肉類,連兩個人都養不活。若全部用來種馬鈴薯,就可以生產15,680磅,剛好維持一家6口的基本熱量需求。

結論很簡單:對一般人來說,速食店賣的馬鈴薯是正常財;對窮人來說,馬鈴薯是能不吃就不吃的劣等財。如果我的耕地有限,上有老母下有妻兒,被逼得只能傾全力種馬鈴薯維生,其他食物都沒得想,年頭到年尾只能吃馬鈴薯,年復一年,不吃就只有死路一條,這時的馬鈴薯就是季芬財。

參考文獻

Davies, John (1994): “Giffen goods, the survival imperative, and the Irish potato cultur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02(3):547-65.

Walker, Donald (1987): “Giffen’s paradox”, The New Palgrave: A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2:523-4.

25經濟成長對英文的影響

經濟繁榮和語文豐富度,會有密切的關係嗎?應該是吧,因為「男人有錢就變壞」(下一句是「女人變壞就有錢」),有了錢名堂就多,各式各樣的名詞和形容詞自然跟著多起來。經濟成長後,國際間的貿易更頻繁,新產品、新名詞、新概念跟著增加。這項邏輯大概沒有人反對,有數字證明嗎?有。

Reksulak、Shughart、Tollison這三位經濟學家,2004年發表一篇論文,運用《牛津英文字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ED)第2版的光碟內容,證實在西元252-1985年間,英文受到國際貿易的顯著影響。依據他們的資料,現今使用英文的人口超過3億,比使用中文的7.5億人口(不止吧!)少一半以上。但英文是44國的官方語言(法文有27國,西班牙文20國),這44國的總人口超過16億,占人類的1/4。現今常用的英文字(word)大約有20萬,德文約18.4萬,法文約10萬,所以用英文來研究經濟與語文的成長,應該有重要的代表意義。

OED初版的主編Dr. James Murray(他的座右銘是Nihil est melius quam vita diligentissima:勤奮人生勝過一切)

OED的初版,是1928年時由Dr. James Murray主編,共10冊。OED編輯組從1858年起,向各界廣泛徵求各種書刊中,如何使用不同的引句(quotation)。開始時有1,300人回應,後來增加到2,300位學者共同投入,包括最有名的殺人犯Dr. W.C. Minor(詳見Winchester《瘋子•教授•大字典》)。Dr. Murray約收到5百萬條引句,用來解說第1版內的252,200個單詞。

第二版的20冊在1989年發行,合計21,730頁,共收錄291,500個字,選用2.5百萬條引句來解說詞義。現在正在編輯第3版(OED3),預算額是5,500萬美元;2005年11月時,已收錄301,100個字詞,每年約新增4千個新字詞。OED的電子版1988年問世,2002年時是版本3(Version 3),各校圖書館大都有線上版可用。

OED第2版內對字詞的解說,共有2,436,600條引句,其中有25,000條取材自《聖經》,這是最常被引用的書。其次是莎士比亞的著作,有33,300條,是最被常引用的作者。有多少經濟學家被引用過多少次呢?亞當史密斯排名第一,524次;John Stuart Mill第二名,351次。常被引用的經濟學家有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79次;Stanley Jevons有21次,Joseph Schumpeter有13次,Francis Edgeworth和John Bates Clark各8次。

西元252到1985年間,被OED引用的引句,分佈在哪些時代呢?

西元 百分比 百分比累計
1至12世紀 1.0 1.0
13世紀 1.0 2.0
14世紀 3.5 5.5
15世紀 4.5 10.0
16世紀 10.0 20.0
17世紀 16.0 36.0
18世紀 11.0 47.0
19世紀 31.0 78.0
20世紀 20.0 98.0
無法辨別年代 0.5 98.5

我們很容易看出,被引用最多的著作發表在3個階段:(1) 17世紀(16%),這是重商主義蓬勃發展的階段。(2) 19世紀(31%),這是蒸汽機廣泛應用、產業革命大躍進的時期。(3) 20世紀(20%),這是科技大成長、新興國家獨立、兩次世界大戰、國際貿易激增的世紀。

現在來看西元252-1985年間,新增的230,719個英文字詞,分佈在哪幾個世紀。

西元 新字詞 累計字詞數 百分比 百分比累計
1至12世紀 7,681 7,681 3.33 3.33
13世紀 5,014 12,695 2.17 5.50
14世紀 16,561 29,256 7.18 12.68
15世紀 16,102 45,358 6.98 19.66
16世紀 35,810 81,168 15.52 35.18
17世紀 46,773 127,941 20.27 55.45
18世紀 21,735 149,676 9.42 64.87
19世紀 60,559 210,235 26.25 91.12
20世紀 20,484 230,719 8.88 100.00

答案和上個表一樣:16-17世紀重商主義時期,成長率首次超過10%(15.52%、20.27%);19世紀達到最高峰(26.25%),較驚訝的是20世紀(8.88%),竟然比不上18世紀(9.42%)。

接下來要玩經濟學界最擅長的遊戲:經濟因素和英文字詞的成長之間,有統計上的相關性嗎?簡單地說,就是要用電腦統計軟體,以「新增字詞」為「被解釋性變數」,然後用人口、國民所得GNP、進口額、出口額、政府收入、政府支出這6項,當作「解釋性變數」,來看雙方的相關性。資料是1830-1969年間的年度統計,為什麼限定在1830-1969?因為1830年之前無可信的經濟統計數字可用,1969是因為OED內最近的引句是1969年引用的,所以只挑出這140年來做迴歸分析。對語言學界而言,這可能是奇怪或可笑的做法,輕鬆一下嘛,看經濟學界有什麼好論點可提供。

先說這個迴歸分析的整體解釋度有多高。非常高,R平方值都在0.85至0.89之間:作者宣稱他們編織的魚網,一次就可以抓到這個大湖裏8至9成的魚蝦。換句話說,英文字詞的增長速度,和上述6項經濟變數之間,有85%到89%的統計相關,在實證研究上算是非常顯著了。因果關係的方向,是經濟蓬勃帶動新語詞的增長。

OED的電子排版方式

接下來看個別變數的狀況,答案恐怕會引起較多爭議。(1)人口的增加和國民所得(GNP)的增加,對新字詞有顯著的負面影響。人口愈多,國家愈富有,新字詞怎麼反而會減少?應該是相反吧!(2)政府收入(稅收)和支出(公共建設)的增加,也會顯著減少新字詞,這實在違反常識。(3)出口額增加,與新字詞的增加有密切關係;這合乎預期,因為要賣東西到各國,必須學習更多外國文字與觀念。(4)進口額增加,會減少新字詞的增加。這又違反常識了:台灣半世紀來外國進口的商品,不知給我們的文字帶來多少豐富的內容。

我的意見是:這樣的迴歸分析,得到違反常識的結果,很難讓人接受。作者硬講了許多理由,來說明這些結果並非不合理,反而讓人更難接受。我覺得這篇文章沒有說服力,太冗長(28大頁),有不少偏離主題的內容,在競爭性很強的期刊市場上,應該沒有刊登的價值。我覺得有趣的部分,是它對OED內容的各種統計分析:各世紀間新字詞的分佈狀況(表1、表2、附表A至附表E)。我覺得這篇文章的意義,是在提醒語言學界說,不要忽略經濟因素對語言豐富化的影響。

參考文獻

Lamberton, Donald (2002) ed.: The Economics of Language, UK: Edward Elga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http://en.wikipedia.org/wiki/Oxford_English_Dictionary).

Reksulak, Michael, William Shughart II and Robert Tollison (2004): “Economics and English: language growth in economic perspective”, 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71(2):232-59.

Winchester, Simon (1998): The Professor and the Madman: A Tale of Murder, Insanity, and the Making of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New York: HaperColins (賽門‧溫契斯特著,景翔譯:《瘋子‧教授‧大字典》,臺北:時報文化,2000)。

Winchester, Simon (2003): The Meaning of Everything: The Story of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賽門‧溫契斯特著,林秀梅譯:《OED的故事:人類史上最浩大的辭典編纂工程》,臺北:時報文化,2005)。

26劣幣驅逐良幣:

格雷欣法則的原理與史例

經濟學原理教科書裡,最先提到的法則,可能就是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劣幣驅逐良幣)。其次大概是賽依法則(Say’s Law):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供給創造本身的需求)。如果你追女朋友時無微不至,噓寒問暖事事服務到家,她可能就逃不出這種服務的陷阱。接下來你會變得不可或缺,隨時召喚你做這做那。到了這個階段,你自然明白什麼叫做「供給創造本身的需求」。

讓我稍微離題,談一下賽依法則的原理與趣事。這是古典經濟學派的一項重要前提假設,他們認為每個生產者,都知道自己產品的市場需求,所以供給和需求大致上會均衡,不會有過度供給或需求不足的問題。大家把這個觀點,歸功於法國經濟學家Jean-Baptist Say(1767-1832)。其實最早提出這個概念的,是英國古典學派的創立者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1723-1790)。這個供給會等於需求的基本念信,直到1930年代才由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在他的《就業、利率與貨幣的一般理論》(1936)裡推翻,取而代之的觀念是:供給不一定等於需求。1929年經濟大恐慌的基本原因,是「有效需求」(effective demand)不足,補救的方法是擴大政府支出,用「創造需求」來挽救經濟。

其實這個想法的始祖,是以《人口論》聞名的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1766-1834)。但在賽依法則盛行的時代,經濟學者只看重供給面,不認為需求面是個問題。凱恩斯因而替馬爾薩斯寫了60多頁的傳記,感念他的智慧,也為他過去所受委屈平反。從經濟分析的貢獻來說,馬爾薩斯的「有效需求說」,重要性遠遠超過世人所熟知的人口論:人口增加的速率呈幾何級數,糧食增加的速率呈算數級數。

Sir Thomas Gresham (c. 151921 November 1579)

事情扯遠了,趕快回到主題來。你一定早已知道格雷欣法則,但一定不知道他是誰。有個簡單的方法:進入英文版的Wikipedia,查Thomas Gresham(1519-79),你會看到5頁的詳細解說和相關圖片。以下是我對格雷欣的簡介。時間是16世紀的英國都鐸王朝。在亨利八世到伊麗莎白一世期間,英國與法國、西班牙、愛爾蘭之間的爭戰不斷,國庫嚴重虧空。主要的籌款方式不外三種:增加稅收、貨幣貶值、國外借款。增稅與貶值是內政問題,主權在己。外債則牽涉到三項外在因素:(1)英鎊在國外的匯率,這會影響貿易收支與償債的成本;(2)國際間的可貸資金是否寬裕,這會影響利息的高低;(3)英國的外債信譽是否良好,外國債主是否肯寬延或再借。這三件事情都需要靠王室商人(royal factor或royal agent),去歐洲各地張羅、協商、談判。

王室商人要替政府處理外交、軍事、貿易方面的事,甚至還要當地下大使和刺探消息的間諜。王室商人是古今中外皆有的角色,他們有些共通的特質:(1)本人或家族在國內的工商企業界有份量;(2)在國際上有聲望與人脈;(3)政治上和經濟上取得政府或王室的信任;(4)有談判協商解決高層難題的技巧。台灣的辜振甫先生,在1970年代到2000年代初期,就是個好例子。政府對王商的報酬主要有三種形式:(1)頒贈爵位,(2)賞賜封地與田園,(3)授與工商貿易的特許。

格雷欣家族在都鐸王朝期間,是名聞國際的王室商人。除了外債與外匯方面的重要貢獻,Sir Thomas Gresham還在倫敦建造雄偉的交易所,伊麗莎白女王命名為Royal Exchange,後來雖然多次失火重建,但Royal Exchange之名沿用至今。他還立遺囑獨資創辦Gresham College,是私人興學的典範,至今仍在運作,但學術的重要性並不高。

以下把焦點聚在三個論點上:(1)舉例說明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原因與過程。(2)說明格雷欣法則在哪些條件下才會成立?(3)歷史上有過反例(良幣驅逐劣幣)嗎?在哪些條件下才會出現?

以晚清各省競鑄銅元的實例,簡要說明格雷欣法則的真實性與嚴重性。1840年鴉片戰爭前後,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造成「銀貴銅賤」(銀兩價值高,銅錢相對貶值)。但到了1870年左右,由於英法德列強改採金本位,白銀失去貨幣功能,國際銀價大貶,因而大量流入中國,造成「銀賤銅貴」(銀兩價貶,銅錢相對升值)。

晚清的鑄幣權不在中央而在各省,財政困難的地方政府,立刻掌握機會大鑄銅元牟利,簡要過程如下。(1)銅元的購買力(相對於白銀)上升,所以只要能鑄出銅元,民間就有需求。(2)為了大賺一筆,新鑄的銅元會保持原有面值,但減少成色(含銅量)。(3)財政困難的甲省,會去搜購含銅量較高的乙省銅元,熔化後鑄出成色更低的銅元來牟利。(4)民間自然會把成色較佳的銅元留下,把爛錢用出去,造成劣幣驅逐良幣。(5)各省競鑄銅元,銅錢愈鑄愈小成色愈差。到了清末,情況嚴重到抓一把銅錢撒到水缸內,錢竟然輕到會漂浮起來。格雷欣法則運作到這個程度,就知道這個國家完蛋了。

銅元崩潰後民間用什麼錢?因國際銀價大跌,外國的銀元大幅流入,例如日本的龍銀,墨西哥的鷹洋(有一隻老鷹標記的銀元)。這對有長久銀荒症的中國,豈不是好消息麼?對工商業界來說,銀子是便宜方便了,但對窮苦的勞工與農民,銀子還是可望不可及的貴重物品。平民百姓幾百年來,日常交易的銅元劣質化,等於是物價急速上漲,生活變得更不穩定更痛苦。另一方面,由於國際銀價大跌,中國的絲綢茶業磁器出口,只能換到不斷貶值的白銀;但購買外國的輪船槍礮時,就要付出更多的白銀。簡言之,白銀貶值導致中國的貿易條件惡化,這怎麼會是好消息?

故事說到這裡,你大概已可猜出格雷欣法則運作的條件了:(政府規定)好錢與爛錢的購買力相同。也就是說,如果有好幾種幣值的銅元(例如50元,20元,10元)同時在市面流通,各自的成色不一,含銅量也和面值不成比例,但政府卻規定銅元的購買力依面值而定。這時就會發生格雷欣法則:我會把成色好的銅元留在手邊,把成色差的錢幣花掉。每個人都這麼做,市面上就會充斥劣幣,良幣被藏起來,在市面消失了。

還有一個更基本的觀念要釐清。其實在西元前4-5世紀時,希臘已有劣幣驅逐良幣的記載,13世紀的法國也有類似的記載。天文學家哥白尼在16世紀初,對這種現象已做過很好的分析,但為什麼還稱之為格雷欣法則呢?原因是英國經濟學者Henry Macleod(1821-1902)在他的《政治經濟學要義》(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1858)裡,誤以為這是格雷欣最先觀察到的現象。其實格雷欣從來沒表示過這個見解,真正分析過這個原理的哥白尼反而被忽視了。這個天大的誤會,純粹是Macleod的知識不足。我們今日所熟知的說法“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是誰提出的呢?那是英國著名的新古典學派名家Stanley Jevons,在Money and the Mechanism of Exchange(1875)提出的名言。和這個說法較接近的,是1612年Henri Pollain所說的:“Bad specie smothers and drives out good specie”。

上面說過,格雷欣法則運作的第一個原因,是政府強制規定良幣與劣幣的交換比例:好錢與爛錢的購買力相同。日常生活中,我們常用「劣幣驅逐良幣」來表示「反淘汰的效果」。例如在公家機構內,有人努力工作(良幣),有人摸魚打混拍馬(劣幣),但同一職等的員工,政府規定的薪資相同。日子一久,劣幣逐漸占上風,良幣就消沈了。所以問題在於:同酬不同工,就會導致反淘汰。如果努力工作的人薪資較高,打混拍馬的人薪資較低,政府不強制同職的人必然同酬,視表現而有不同的薪資,就不會有反淘汰現象。

格雷欣法則的第二項前提,是對貨幣的品質訊息不對稱。現在請從口袋拿出一個硬幣,你會看到外圈圓環上有許多垂直的刻線。這個設計當然不是擔心你會手滑,把錢滾到陰溝裡,而是古早防止刮錢的設計流傳至今。我領養的流浪狗,己被寵壞到沒有獨自過馬路的能力,但每次排洩後,都要用腿撥砂石掩埋。這是古老的本能,殘留在現代的狗身上:減少被敵人追殺的機會。

同樣的道理,中世紀鑄造錢幣的技術不夠好,金銀幣質又軟,很容易用刀子從邊緣偷刮一小塊,俗稱「讓錢流汗」。長程貿易發達後,義大利、西班牙、法國鑄的金銀幣在各地流通,就出現專業的銀錢業者,一方做兌換業務(甲乙丙丁各國的錢幣互換),二方面做匯票兌現業務。缺德的moneychanger三頭賺:一方面賺兌換手續費,二方面賺匯率差價,三方面收到優質良幣後,晚上就讓錢流汗,然後把被「剝削」過的錢(已從良幣變為劣幣),流通到市面上。

這些銀錢兌換業者,對哪個錢是良幣哪個錢是劣幣,當然一目了然。但非銀錢專業的商人與百姓,在不知情或被矇蔽的情況下,就收下劣幣在市場流通。日子久了被騙的人多了,鑄幣者就在錢幣設計垂直小線,防止讓錢流汗。這就引出劣幣驅逐良幣的第二項條件:對貨幣的品質訊息不對稱時,劣幣容易在市面流通,行家把良幣藏起來不肯花掉。

Moneychanger

貨幣品質訊息不對稱的問題,對現代人已無意義,因為:(1)現代的儀器精良,假鈔不易在市面流通。(2)訊息傳遞快速,不易長期廣泛地矇蔽。(3)已全面使用紙鈔、支票、信用卡,無良幣與劣幣(成色優劣)的問題。現在較擔心的是良幣驅逐劣幣。如果你去峇里島旅行,會發現他們的幣值實在太低。我去超市買東西時,幾十塊的零頭因無銅板可找,竟然用幾顆糖果找零。峇里島的國際觀光客終年不斷,為何不直接改用美元?不行,因為美元(良幣)成為官方貨幣後,印尼幣(劣幣)就沒人要用了。

最後一個問題:在金屬貨幣時代,有可能發生良幣驅逐劣幣的情況嗎?要符合哪幾個條件才會發生?在哪些國家發生過?為什麼很少聽說?在此只提一下簡要的過程與學理。

依我目前所知,只有在西漢的文帝、景帝時期發生過。它會發生的三項條件是:(1)政府不規定良劣幣之間的交換比例,也不規定好錢與爛錢的購買力相同。(2)政府鼓勵民間自由鑄幣(放鑄)。民間的鑄幣者,為了讓自己的錢(商品)在市場更有競爭力,就競相提升貨幣的品質(提升成色),良幣就逐漸把劣幣驅逐出去。(3)政府設「衡錢法」,讓好錢與壞錢在市場交易時,可公開評比品質,讓收授雙方對錢幣的品質,在訊息上能公開、對稱。這套做法的缺點是:政府損失大筆的鑄幣收入,所以到了武帝時,因為討伐匈奴需要鉅額財政收入,就廢止這套世上少見的放鑄政策。

參考書目

Dutu, Richard, Edward Nosal and Guillaume Rocheteau (2005): “The tale of Gresham’s law”,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Cleveland Economic Commentary, October 2005 (4 pages).

Mundell, Robert (1998): “Uses and abuses of Gresham’s law in the history of money”, Zagreb Journal of Economics, 2(2):3-38. (http://www.columbia.edu/~ram15/grash.html)

陳彥良(2008)〈江陵鳳凰山稱錢衡與格雷欣法則:論何以漢文帝放任私人鑄幣竟能成功〉,《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20(2):205-41。

原刊於《歷史月刊》2009年9月號

27篤姬經濟學:

日本在1860年代開國後的貿易利得

日本的NHK電視台在2008年初,推出轟動的連續劇《篤姬》,製作費據說超過30億日元。這50集的收視率,最低的是第1集〈天命之子〉(20.3%),最高的是第48集〈無血開城〉(29.2%)。2009年在台灣開播後也引起一陣熱潮,播完一輪後立刻重播,我每星期有五天守著電視不敢遺漏。這部歷史劇拍得實在好,演員陣容龐大堅強,聽說酬勞並不高,主要的資金投在服裝(真是漂亮高貴的和服)、建築、器物這類的歷史考證上。

天璋院篤姬,1836-83

從中日文的維基百科內,可以看到詳細的演員名單與角色說明,也能看到例如「花道指導」、「扇子製作指導」、「香道指導」、「薩摩語指導」,這類的專業技術人員。老牌演員如松坂慶子(飾女侍從幾島)、高橋英樹(飾薩摩藩主),年輕新秀如宮崎葵(飾篤姬)的表現,也都可圈可點。我覺得NHK的《篤姬》,和英國BBC播映的《都鐸王朝》(The Tudors,3季共28集)一樣精采。

從政治的角度來看,日本天皇是虛位元首,政權掌握在德川幕府手中。天皇和幕府都主張鎖國攘夷,但在九州鹿兒島的薩摩藩,以及在江戶地區的長州藩,這幾個「外樣大名」主張開國通商。他們希望改革或甚至推翻幕府,主張「大政奉還」,由天皇主政。薩摩藩的第11代藩主島津齊彬(1851-58在任),把養女篤姬嫁給德川家族的第13代將軍家定(1853-8在任)。家定逝後,由家茂繼任第14代將軍(1858-66在任)。

篤姬於1856年11月成為第13代將軍的正室(御台所)後,就擔任大奧(內宮)的主導者。家定的生母(天壽院)在媳婦進門後,就退居側院(因為天壽院是側室)。1861年12月,仁孝天皇的第8皇女和宮(靜寬院),下嫁第14代將軍德川家茂。篤姬(天璋院)在媳婦進門後,並未和她婆婆天壽院一樣退居側院,仍然主導大奧,直到1868年3月「無血開城」離開江戶城為止。[3]

前面說過,王室和幕府主張鎖國攘夷,但有實力的外樣大名(如薩摩藩),卻主張開國貿易。如果時光能倒流,雙方能請教經濟學者,客觀分析鎖國或開國的利弊得失,說不定可以避免「安政大獄」(1858)和「櫻田門外之變」(1860)這類的黨爭株連殺戮慘事。

日本的鎖國政策始於1639年,禁止與外國有任何接觸。唯一的例外,是在長崎港維持和荷蘭、中國之間的小額貿易。但愈來愈緊縮,到18世紀末時幾乎已無重要性。在鎖國的末期(1850年代),日本平均每個國民的進口額約0.6美分。相對地,1840年鴉片戰爭被迫開港通商時,平均每個中國國民的進口額約有9美分,是日本15倍。鎖國時期的日本,透過琉球也有一些小額貿易;琉球雖然臣屬中國,但真正控制琉球的,是鹿兒島的薩摩藩。

讓日本有開國之議的是,美國准將貝里(Commodore Matthew Perry,1794-1858),1853年率船隊抵達江戶附近的港口。1854年貝里再度來訪,帶來2倍規模的船隊,積極要求開港通商。開國派與攘夷派的意見相持不下,經過激烈討論才在1859年7月簽約,指定3個港口(後來增為5個)通商貿易,收取低額的進出口關稅。1860年開放貿易後,日本的進出口額在25年內急劇增加:若以25年的趨勢圖來看,進出口線條大約成40度角的走向。1873年時,日本平均國民的進口額79美分,約是同時期中國的3倍。

美國准將貝里(Commodore Matthew Perry,1794-1858)

用現代的經濟語言來說,日本在開國時期的貿易約有4項特色。(1)在1860年剛開國時,以當時出口品的價格來看,國內各行各業的競爭已經相當激烈。(2)但在國際貿易上,日本是國際行情的接受者(price taker),而非國際行情的訂價者(price maker)。(3)政府對出口貿易並不獎勵也無補助,反而課出口稅。(4)開國後的20-30年間,並未因貿易而改變日本的產業結構。

下面的表格顯示,1868-75年間的進出口結構,以農產品和簡易的工業製品(小農作物、絲)輸出為主。型態上是以「比較利益」作為貿易的基礎:工資低、成本低、售價低。這是典型開發中國家的早期貿易型態,台灣在1950-70年代也走過類似的路。進口品中有1/3是農產品(米、糖),2/3是英國的棉花與羊毛產品,以及軍火武器和機械製品。

表1:1868-75年間日本的貿易結構

產品 進口(%) 出口(%)
(1)非食物性農產品

蠶卵

其他(棉花、植物臘)

(2)食物性農產品

其他食物

(3)其他原料

燃料(煤與木炭)

其他

(4)紡織品

棉紗

棉布

羊毛

其他紡織品

(5)其他製造品

武器與軍火

機器與工具

各式製造品

2.2

10.8

9.9

4.2

3.1

15.1

18.4

19.2

1.8

2.7

1.4

11.2

35.9

15.7

2.7

28.2

8.2

1.9

2.9

0.2

4.3

開國貿易20年後(1880),日本才開始用西方的技術生產,進入早期工業化的階段。為什麼在1860-80年間,日本不積極運用關稅來保護本國產業,生產原本需要進口的產品呢(經濟學者稱這種方法為「進口替代」)?主要的因素是地狹人稠,耕地不足加上氣候條件的限制。例如占進口大宗的蔗糖(9.9%),就很難在國內耕作。另一項大宗進口品是羊毛(19.2%),當時日本沒有可以生產羊毛的羊隻,只好完全仰靠進口。在勞動力供給豐富(甚至過剩)的情況下,還是以勞動密集型的生產模式為主,只有棉紗與紡織業採用西方的機器生產。

Bernhofen與Brown這兩位作者,接著問一個假設性的問題:如果日本在貝里初次帶船抵達日本時(1852-3),就積極開放國際貿易,而不是拖到1860年才勉強開國,國內生產毛額(GDP)大概會增加多少?透過各種假設與複雜的計算,他們認為貿易的利得可能會讓GDP提高8%到9%,這是相當高的數字。如果用「黃金兩」(日本幣)來表示,他們估算在1868年時貿易所產生的利得,全國平均每人約有0.05兩。翌年增為0.13兩,1870年時大增為0.3兩,1873年0.34兩,1875年0.32兩。這些都是很顯著的所得增加,因為1840年平均每人的所得約只有2.3兩,1870年時快速增至4.76兩,國際貿易必然是重要的因素。

現代的經濟學常說「貿易是成長的引擎」,鼓吹透過貿易互通有無,讓各國的「天賦資源」和「比較優勢」,透過貿易讓各國快速成長。閉關自守的結果,會造成內部過度競爭,稀少性資源價格過高,技術進步趨緩。薩摩藩很早就和琉球有貿易往來,知道西洋的科技與軍事優勢,所以強烈主張開國通商。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島津齊彬處心積慮,把篤姬嫁入主張鎖國攘夷的德川幕府,自己成為第13代將軍德川家定的岳父。可惜幕府和天皇的立場一致,都反對開國通商。篤姬並沒有完成齊彬託付的任務,心急的薩摩藩就和實力強大的長州藩聯手,出兵攻打江戶的德川幕府。

幕府把「大政奉還」天皇後(1867年11月),日本進入明治維新(1868年10月)的新境界。接下來,1894年甲午戰爭打敗中國,1931年占領東北,1937年入侵華北,打遍東南亞。日本帝國主義在這50年間的急速發展,開國與貿易政策是重要的關鍵。2008年的歷史連續劇《篤姬》,又賺走台灣不少外匯。歷史真的沒有用嗎?

參考書目

Bernhofen, Daniel and John Brown (2004): “A direct test of the 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the case of Japa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12(1):48-67.

Bernhofen, Daniel and John Brown (2005): “An empirical assessment of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 gains from trade: evidence from Japa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5(1):208-25.

童門冬二(2009 劉子倩譯):《篤姬:挽救德川、統領大奧的女將軍》,台北:商務。

原刊於《中國時報》2009年9月6日

28大英帝國的經營長期而言合算嗎?

1980年代初期,我在法國某個小城的路上,看到一個極其落寞的面孔。那是個高瘦的中年人,五官端正,拿著廉價的藍白塑膠提袋上街購物。整體而言,氣質還算不錯,但沒到出眾的程度。為什麼會吸引我的目光?因為他的體型與面貌完全是白人,但皮膚是半黑半白的奇怪灰色。我猜他母親是法國人,父親是殖民地的黑人,才會被帶回法國生活。他的外表注定了社會的疏離性,我很少看到這麼孤憐的面孔。

法國不只對外國人排斥,連從殖民地回來的本國人,都難以完全融入法國社會。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原本在北非殖民地阿爾及利亞生活過的法國人,回國後被稱為黑腳(pieds-noirs)。他們雖是白人,但在非洲住久了下半身已染黑。黑腳的口音與行為方式,和巴黎的文化有明顯差距,形成獨特的圈子。其中最有名氣的,是1957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卡繆(Albert Camus, 1913-60),3年後因開車出事英年早逝(46歲)。

除了法屬黑色大陸的諸多問題,阿爾及利亞在1950-60年代獨立戰爭時期,也造成嚴重死傷。今日的回教居民,在法國社會也有融合的困擾。帝國主義在短期內,占領許多領土,掠奪無數資源,開發廣大的海外市場;但帝國逐漸衰退後,殖民地的包袱就要由子孫承擔。例如1950年代,法國在越南殖民地的奠邊府之戰,傷亡慘重。同樣的現象在倫敦也可以看到:舊殖民的各色人種在英國各地活動,帶來財富與智慧,但也帶來各式問題。

這些顯而易見的現象,讓人不禁懷疑:如果計算利弊得失,帝國的長期經營合算嗎?換句話說:從歷史的眼光來看,帝國是資產還是債務?有可能設計出一套「帝國帳」,來對比長期的損益嗎?

持負面見解的人,認為有日不落國之稱的大英國協,對英國而言是個錢坑。要出兵保護各屬地,雖然有貿易上的盈收,但整體而言是賺得少負擔重。尤其在二次大戰後,各殖民地在政治上逐漸獨立,但經濟、貨幣、財政上有困難時,還是要過去的老大哥出馬。對現代英國人來說,帝國是禍延子孫的賠本生意。

牛津大學的經濟史學者Avner Offer,在1993年發表一篇反論,提出具體的數字與無形的收益,力辯帝國的經營對英國而言,是利遠大於弊的長期投資。這篇文章思路清晰,相當有說服力。以下分點解說他的主要證據。

Avner Offer

(1)帝國的全球軍事支出,對財政確是一大負擔。但這也提供海外投資的機會,而且獲利率比國內投資高。1870-1913年間,國內投資的平均報酬率約4.6%,海外投資則有5.7%。這1.1%的差別有多重要?1930年代的海外財富所得,約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9%。這1.1%利潤差額,若換算成國民所得約有2%,這不是個小數目。當然,海外投資的利潤高,也表示海外的市場較不健全,風險也較國內高。

(2)最主要的批評,是殖民地的存在,讓國防支出大增。在1860-1912年間,英國的國防支出,比德法兩國高出2.5倍。換個角度來看,國防支出等於是對殖民地的鉅額補貼。這種補貼遠超過從殖民地貿易的利得,所以殖民是不合算的生意。如果英國的國防支出和德法相同,則稅賦可以減少2%,民間的課稅率可以降低12%。所以帝國是不理性的投資,英國的投資者幫政府擴展帝國,是更不理性的行為。

Offer提出1870-1914年間的證據,反駁上述說法。英國的國防支出,占國民所得的百分比(2.95%),長期而言和德國相當(2.86%),比法國(4.52%)少1/3。若用英鎊來表示,每個國民每年約分攤1.07英鎊的軍費,德國的平均國民分擔額每年約0.69英鎊,法國約1.05英鎊(和英國相近)。

為什麼會有英國海外軍費特別高的印象呢?原因有二:(a)法國的國防支出被低估了。(b)英國雖然打贏和荷蘭在南非的波耳(Boer)戰爭(1899-1902),但也付出高額的軍費(約國民所得的7.5%),讓世人有英國軍費太高的印象。其實海外的高軍費,也協助國內解決失業問題,大約吸收了3%-5%的男性勞動力。整體而言,除了波耳戰爭期間,英國的軍事負擔並不比法國高,也比德國高不多。

Offer提出一個詳細表格,主要的訊息如下。(1)帝國在1909-10年的總人口,約394.8百萬(包括英國、自治的屬地如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南非,以及印度和各地的小殖民地)。(2) 1909-10年的軍費總支出,約52.522百萬英鎊。(3)平均每個子民的國防負擔額約0.13英鎊。(4)若把海軍支出也算入,平均每個子民的負擔額約0.22英鎊,遠低於過去的認知。

(3)現在換個角度,來看帝國圈內的貿易好處。在1907-8年間,英國輸出到殖民地與屬地的金額,約520.14百萬鎊;從帝國各地的進口額,約649.61百萬鎊,進出口合計1169.75百萬鎊。但英國對屬地與殖民地的海軍支出,總共才35.14百萬鎊。也就是說,英國海軍每支出3英鎊,就能在海外做100英鎊的生意,怎會不合算呢?

現在反過來,從殖民地和屬地的觀點來看。加拿大的海軍每支出0.07英鎊,就可在大英國協內做到100英鎊的生意,更是合算。這個數字在澳洲是0.22英鎊,在紐西蘭是0.27,在南非是0.12,在印度是0.19。換言之,大英帝國內只要支付低廉的軍費,就可保障國協的巨幅貿易。帝國怎麼會是經濟上的負擔呢?帝國是一隻金雞。屬地與殖民地幫助英國的成份,其實遠大於英國幫助屬地的成份。大英帝國怎麼算都賺。

簡言之,帝國的軍事成本過去被高估了,有不少潛藏的好處被忽略了。英國在世界各地活動,所帶來的好處並不小,但不易計算。英國往海外發展,對國內有許多可見的好處:扶持造船業、促進航海技術、幫助科學發展(例如達爾文的小獵犬號大航行)。其他好處包括提升國際地位、增廣國民的視野、在各大洲的活動探險。把過剩的人口移往屬地和殖民地,把罪犯流放到澳洲。還可以和各國的政府、精英分子、商界、金融界,建立長期深厚的關係,發揮帝國的影響力。

整體而言,英國大約支出國民所得(GNP)5%的成本,就可享受到許多優勢與資源,國協之間的貿易,更帶來相互的繁榮與成長。這種當世界大哥的美好感覺,以及因而帶來的實質經濟利益,讓人深深體會到,帝國非但不是負債,而是英國的策略性資產。19世紀所締造的帝國,並不是浪費資源的錯誤。

再舉幾個我們熟知的亞洲例子,來支持帝國的長期利益說。試想看看,過去的殖民地如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每年有多少人去英國留學、學英文、旅遊。這筆重要的收入,就是建立在過去的帝國經營。以我熟知的經濟學界來說,1979年得諾貝爾獎的Arthur Lewis(1915-91),出生在英國中美洲的屬地St. Lucia,在倫敦受教育,替英國帶來莫大的光榮。1998年得到諾貝爾獎的Amartya Sen(1933-),在印度受完大學教育後,赴劍橋大學深造,日後也替英國帶來光彩。這類的事不勝枚舉。

Amartya Sen

我原本認為帝國沒落後,殖民地就變成英國的負擔。Offer這篇論文相當有說服力,改變了我的認知。但我還是覺得法國的狀況不同,殖民的長期代價恐怕超過收益。各國的狀況不一,需要個案檢討,這是個值得爭辯的題材,有許多優缺點容易流於主觀的認定,不易相互說服。

參考書目

Offer, Avner (1993): “The British empire, 1870-1914: a waste of money?”,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46(2):215-38.

29帝國樁腳的為難與苦惱

大英帝國在極盛時號稱「日不落國」,全球都可見到米字旗飄揚。大家熟知的主要會員國有:加拿大、紐芬蘭、澳洲、紐西蘭、南非、印度。這幾個「國家」之間組成緊密的團體,在軍事、政治、經濟、金融、文化各方面密切交流,成為世界最大的「幫派」。這些會員國在大樹下好乘涼,有事時「幫主」會調度資金與人馬,協助解決問題。但和幫派組織一樣,如果盟主勢力衰退,或對盟下諸國有不合理要求時,這些樁腳怎麼辦?是要為公益而忍私利,或是要獨立自主避免諸多牽扯?要享受別人的庇蔭,就要預想到日後的麻煩。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8)之後,大英帝國勢力衰減,國協會員各自有問題要解決,還要顧及盟主的利益。

1921年鼎盛時期的大英帝國版圖

這篇故事的主題,是澳洲在1923年左右,為了挽救經濟而想回復金本位。但英國內部對是否回復金本位,一直有不同意見。身為樁腳的澳洲,只好不斷請求英國趕快回復金本位。此事在1925年4月圓滿落幕,但若英國決定不回金本位,就很難說這些樁腳國,是否還願意支持盟主。以下先簡述金本位制的始末。

英國施行金銀複本位制,已有好幾世紀的歷史,主要特點如下。(1)明確規定1英鎊的紙幣,可換到多少黃金或白銀。金銀都是法定貨幣,金銀之間有法定的交換比例,有一段很長時間約是15:1。英國因為貿易順差,累積的白銀太多,加上採礦與提煉技術的進步,導致白銀產量過多,造成銀賤金貴。

1870年左右,英國決定把複本位改為金本位,廢止白銀的貨幣地位。德法美諸國跟進。英格蘭銀行成為金本位的總舵手,哪個國家出現金融問題,總裁打個電話協調一下,就能解決大部分問題。金本位有什麼好處呢?簡單地說,會員國的貨幣都要用黃金作為發行準備,幣值都要用黃金含量來表示。例如瑞典和俄國的商人交易時,雙方立刻明白對方的報價,等於多少重量的黃金。

另一個好處是,任何人拿著黃金俱樂部會員國的貨幣,都可去該國的銀行,兌換等值的黃金。也就是說,金本位國的紙鈔都能換成黃金,多有保障啊!日本在1880年代末期很想擠入列強,但國庫實力不足,就發動甲午戰爭,打敗中國強索鉅額賠款,才有足夠財力加入黃金俱樂部。

這套美好的金本位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暫時中止,主因是英法德列強互戰。戰後在巴黎凡爾賽和約時,各國討論是否要恢復金本位,但德國敗戰後付不出鉅額賠款,英國雖然戰勝但已打窮,英格蘭銀行無法保證英鎊可以兌換黃金。回不回金本位,關係到英國的世界領導權。昔日的大英帝國已顯出疲態,若要回復金本位,就先要解決國內的高失業與高通膨。

凱恩斯這派的經濟學者極力反對,認為打腫臉充胖子不但有害英國,更會誤導國際貨幣體制。但大英國協內有不同的聲音,希望重振帝國雄風,南非和澳洲勸進尤力。當時的財政部長邱吉爾,左右為難陷入長考,拖了好幾年後,終於在1925年回復金本位。此事被凱恩斯不幸言中,6年後(1931年9月21日,日本發動918事變之後3天),英國宣佈脫離金本位,德法列強跟進,半世紀來風波不斷的金本位,在1934年美國也退出後,宣告壽終正寢。

以上是金本位的大略興衰過程,以下的故事是在解說,澳洲在第1次世界大戰期間,雖然損失不嚴重,但戰後的經濟問題,迫使政府積極想回復金本位。然而澳洲在國際金融的地位,無法登高一呼或任意行事,只能不斷請英國帶頭。但英國左右為難,澳洲在母子國的結構下,無法獨立採取有利的金融政策,又不敢強硬脫離大英國協。以下簡述這個樁腳國的痛苦經驗。

英鎊若不回復金本位,匯率就不容易穩定,因為無法用固定的黃金含量,來表示貨幣的價值。這樣就容易引發對英鎊的投機買賣,對全球的金融不利。另一方面,瑞典在1924年3月率先宣佈回復金本位,德國也有此打算。大英國協的南非,也顧不了盟主的面子,在1925年元月宣告回復金本位。澳洲當然也想這麼做。英國政府已默認這是不可迴避的趨勢,但總希望澳洲「相忍為國」,等英國宣告之後才跟進。這些事顯示,英國必然要回復金本位,遲疑的主因是要選一個較好的時間點。

凱恩斯,1946

為什麼澳洲急著逼迫英國表態?主因是擔心國內通膨變劇,澳幣的匯率不穩,熱錢流進流出投機套利。但在盟主的要求下,也只能屈服順從。英澳雙方同意,回復金本位有幾個好處:穩定匯率、減少貿易逆差、減縮通貨供給(降低通膨)。由於戰後英國經濟轉劣,失業率與通膨率高升,造成原為國際領導貨幣的英鎊貶值。

1922-4年間,澳幣相對於英鎊升值5%。羊毛是澳洲的主要出口品,價格也跟著上漲,外匯收入大增,更加重澳幣的升值壓力。但在1924-5年間,澳洲的經濟開始衰退,民間的投資減少,信用體系開始緊縮。接著就禁止黃金出口,擔心黃金存量無法支撐貨幣的發行量。

大英國協各國也有類似的問題要解決,就想回復戰前的金本位,一方面用以控制貨幣發行量,二方面穩定各國的幣值(匯率),三方面促進貿易的穩定性。澳洲政府對這件事的態度積極,原因有兩點。(1)養羊業和農業部門缺乏資金,而這是澳洲最主要的出口業(外匯來源)。(2)政府發行價值3.8千萬英鎊的公債,但有6百萬賣不掉。財政部請求銀行吃下5百萬,但墨爾本的銀行不肯,因為他們要保留資金,貸款給羊毛業者和農民,銀行只肯借錢給財政部6個月。其他地區的銀行也不肯配合。

政府面對這些金融難題,更明白必須返回金本位,才有可能讓貨幣發行量、物價、利率、匯率回復均衡。所以一方面禁止黃金出口,二方面逼勸英國速返金本位,三方面放話說:澳幣不一定要釘住英鎊,如果英國不回金本位,澳洲也不一定要跟隨。

但是英國極力阻擋,因為1923年11月時,英鎊與美元的兌換比例,離預期的1英鎊=4.86美元還差12%。英鎊太弱,還不是重返金本位的時間。英國硬是不答應,澳洲再怎麼說狠話也沒用。澳洲眼前的主要困難,是如何提供寬鬆的資金給廠商,而又不會引發物價上漲,所以才急切地想重返金本位。

但澳洲的經濟規模,沒有大到能獨立自主,國際金融的地位,還不夠資格自行宣佈返回金本位。若硬逼英國的話,日後澳洲有困難時,倫敦的資本市場恐怕不會出手相救。但澳洲的產業若不速救,恐怕匯率不穩外銷受損。情急之下,澳洲政府把原先的「大英國協銀行」改為「中央銀行」,意思很明白:表明態度要獨立於國協的牽制。

1925年元月8日,澳洲官方正式通知英國,他們要重返金本位了。如果真有本事,片面宣佈即可,何必照會英國?其實這只是逼宮的手段,目的是要英國同意背書。在一旁觀察的美國,也知道英國非重返金本位不可,否則大英國協一旦潰散,對全球政治經濟的衝擊非同小可。美國於是伸出援手,在財務上支持英國。保守的英國財政部門,在邱吉爾的領導下還在遲疑。各方早已隱忍不住,逼問英國何時要採取「決定性的步驟」(definite steps)。英國的回答是:還沒有最終的決定,但「不是沒有可能」(not improbable),有可能在2個月內做出決定。

澳洲政府對這種回答失去耐心,1925年2月18日撤銷黃金出口的禁令,這就把英國逼到牆角了。2月22日,英國政府希望澳洲政府稍緩,好讓英國與國協的會員國,同時宣告重返金本位。澳洲政府不接受這種說法,因為南非在去年(1924)7月1日,已自行宣告重返金本位,英國也無可奈何。事情拖到3月6日,澳洲內閣決意要重返金本位,但還是要和英國商議宣告的時間。3月20日,英國內閣終於決議重返金本位,但希望在4月28日的預算報告後才宣佈,澳洲只好同意。

事情終於圓滿落幕:英國與澳洲以及其他國協政府,同時宣佈重返金本位。為什麼南非能在1924年7月就宣佈,而澳洲要一忍再忍?主因是澳洲的自有資金不足,要靠英國借資金、借黃金才夠用。另一項原因,是澳洲的資本市場不發達,必須靠倫敦的支援。政治樁腳不好當,帝國的樁腳也要忍氣吞聲。

參考書目

Tsokhas, Kosmas (1994): “The Australian role in Britain’s return to the gold standard”,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47(1):129-46.

30紐約股市1929年大崩盤:股價泡沫說

1929年10月紐約股市的大崩盤,引發最嚴重的世界性金融大恐慌與工商業大蕭條。好幾個國家的失業率接近或超過20%,全球貿易急速萎縮,甚至還幫助希特勒日後的興起。這麼嚴重的股市崩盤,有人說是貨幣的因素:信用融資太寬鬆。有人說是產業結構性的因素:歐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8)期間嚴重破壞,在1918-28年的積極建設過程中,購買許多美國鋼鐵與各式產品,導致美國產業過度擴張。到了1929,歐洲對美國產品的需求銳減,導致供給過剩,凱恩斯引用馬爾薩斯的觀念,稱之為「有效需求不足」。換言之,上市公司的獲利,產生結構性的下滑,高速成長的股市自然會崩潰。

1929年10月紐約股市的大崩盤

還有一種說法:純粹是泡沫吹得太大,崩潰是股市狂熱的必然後果。我認為此說的證據最直接、最簡單、最難推翻。相對地,運用過度複雜的計量統計分析工具,表面上看來既科學又耀眼,其實內藏不少可疑的資料操縱,反而不如肉眼直觀的說服力。

先簡述1926-34年間,紐約股市指數的激烈起伏。若以1926的股市指數為底(=100),1926到1929年10月之間的指數,以將近45度角的趨勢爬升。如果飛機以這種角度飛行,你必然感到相當不舒服。但股市正好相反:反應熱烈,男女老少、私人與法人、貧富貴賤、白領藍領、菜藍族,都搭上這班「發財特快號國民列車」。股市崩盤的歷史教訓、「人為財死」的古訓、專家的良心建議,一概無效。

離題說一件類似的事:2008下半年從美國引發的金融危機,我認為根本的禍源,就是聯邦儲備銀行主席葛林斯潘(Greenspan)的寬鬆政策。美國總統4年選一次,每任都希望經濟情勢大好,自然喜歡葛林斯潘這種華爾街出身的猶太金融專家,甚至還讓他連五任。這位主席當然明白,他的行為等於是長期性的縱火,但總統與民間就是喜歡看火勢猛烈的煙火。在良心的驅使下,1996年葛林斯潘提出一句名言:「非理性的繁榮」(irrational exuberance),一方面警告大災難必然發生,二方面為自己的行為脫罪。耶魯大學的教授Robert Shiller,2000年用這個警世的標題,寫了一本暢銷書《非理性的繁榮》。火種早已播下,只是到2008年才以「次級房貸」這個症狀爆發崩潰。

紐約股市在1929年10月達到頂峰:指數超過220,表示2年半內股市上揚2.2倍。10月24日(黑色星期四)和10月29日(黑色星期二)的兩次大跌後,指數開始垂直下落,一年內跌到145左右。接下來是可預見的反彈:1930年中的指數約170。但隨後是更嚴重的下滑:1931年中的指數只剩110,跌回1926年初的價位。

整體來說,1926年之後的短期急速上漲,應該是狂熱性的買進;1929年10月之後的自由落體,應該是失序性的狂賣與落井下石。有人提出證據,說聯邦儲備早已預見股市過熱,因而採取信用緊縮政策,但股市圈內的信用貸款,反而急速抗漲(供投機買賣股票),這才是泡沫化的主因。其實會形成泡沫,還有諸多的內外在因素,析述如下。

前面說過,一次大戰後歐洲重建的強烈需求,造成美國經濟大繁榮,國民所得大增,失業率大減。工商業與製造業在這股景氣下,興起合併整合的熱潮,有水平式的也有垂直式的,目的是在追求更大的產業規模、更多角化的經營、更高的利潤率。工商產業的整倂與開發新產品,都需要金融界提供更多資金。但前面說過,美國的金融當局已察覺經濟過熱,改採保守謹慎的貨幣供給政策。企業界從商業銀行貸不到錢,自然轉向股市集資,手法就是耳熟能詳的「印股票換鈔票」。

股市炒熱後,商業銀行在財政部的管制下,不便融通鉅資給產業界,但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這大塊肥肉流口水。對策很簡單:商業銀行開始附設證券業,代理買賣股票,提供資金給投資者,做投機性的殺進殺出。商業銀行兼營股票號子的家數,1922年時只有10家,到1931年增加十倍(114家)。原本只是提供金融貸款的商業銀行,大多數變身成為「投資銀行」,代理股票上市業務。簡言之,銀行業和股市已密不可分,成為互利共生的生命體。接著又發展出新名堂:投資信託。主要的業務是做股票上市與代理投資,這些信託公司掌握的資金,龐大到幾乎「富可敵國」,在股市呼風喚雨的影響力不言而喻。

保險公司當然也動了心,把保費投入獲利率驚人的股市,主業(保險)反而比不上副業(股票)。這場「股票換鈔票」的全民運動,在工商業、金融業、保險業合力煽風點火後,警覺的旁觀者在1928年3月,就看出泡沫已形成了:同年的4、5月間,指數上漲15%。

有人界定泡沫的成形日是3月5日,因為「通用汽車」的股價在那天上漲7%,其他主要股票(例如RCA,美國無線電公司,1919-86),在那個驚奇的星期內上漲14%。通用股價大漲的主因,是總經理預測自家股票會從180漲到225,並向股東宣稱公司的盈利會高達60%。RCA是當時的重要新技術提供者(有點像今日的蘋果公司),1928年3月公佈的「1927年度營業報告」,預期景氣會愈來愈好,1928年的股利會比預期的高。

在這種樂觀振奮的氣氛下,主要企業(如美國鋁業公司、航空運輸業)的財務報告,也熱烈呼應這片繁景。銀行業的資產中,1920年時約有58%投入工商業貸款,但由於股市火紅的吸金效果,到1929年時降到37%,表示原本投入工商業的生產性資金,已大幅轉入股市(投機買賣)。

1928年3月泡沫形成後,哪些類型的股票爬升得最快?當時的股票主要可分成三大類:工業股、鐵路股、水電瓦斯股。爬得最高也跌得最慘的是水電瓦斯股:1928年3月的指數約150,1929年10月己超過310,11月底時跌回150。這正是典型的泡沫:1年半內翻升2倍,1個月內跌回原點。

現在換個角度,用整體股價與股利的變化,來顯示泡沫的形成與破滅。前面所說的股市指數,基年是1926,離大崩盤只有3年,不易看清全局。現在把基年退到1922,就可看到1922-30這8年間的大幅變化。從股價的角度來說,若以1922年的指數為100,1926年中期就上漲到200,表示泡沫的形成期,應該比前面界定的1928年3月更早許多。

泡沫急劇漲大的時間,是1926年中到1929年10月,指數從200漲到接近400,這是如假包換的泡沫。此處的重點是在「股利」:股票的實際價值(或公司的獲利能力)。股利指數的變化曲線,在1922-8年間,基本走勢和股價相同,甚至可以說是「亦步亦趨」,表示股價和股利並未脫離,這是很健康的訊息。然而從1928年3月左右,這兩條線開始分道揚鑣:股價指數漲到400時,股利指數才剛超過260。表示股市的投資人,比上市公司的經理人,對公司的預期獲利更樂觀(甚至是太樂觀)。這是泡沫化的另一個重要指標。

Eugene White

舉三個例子,說明股市的狂熱現象。(1)證券商提供短期融資的金額指數,在1926-31年間,幾乎與股價指數同步起伏,完全重疊,表示添油煽火的效果相當理想。這個短期融資指數,若以1926=100,在1929年10月股價頂峰時高達220,崩盤後1年內跌回100。(2)從股票墊款的利率來看,1926年尚未狂熱投機時,短期利率約為4%-5%,1929年10月時竟然飈到15%。1930年中期股市崩垮之後,利率跌到2%還沒人要借。這當然是短期投機性泡沫破滅的現象。(3) 1928年初起,號子湧入大量新面孔,女性尤多。證券商大幅開闢貴賓室,提供大量女性雜誌,派專人解說股市變化,提供投資諮詢,大力倡言「每個人都應該成為富人」(Everybody Ought to be Rich)。菜藍族湧現時,你就該走了。

1970年代初期台灣股市開始狂熱,我那時讀大二,向家裡要了5萬元(那時不是個小數目),積極投入股市,對用功讀書這種事根本看不起。我很快就受到慘痛教訓,從此不再看股市行情。將近40年來,我不知聽過多少股市悲劇,明白這種錢是我命中不該有的。鳥為食亡、人為財死的定律永遠不會改變,前仆後繼的故事永不終止。如果你確信在股市內,你不會是那隻不幸的小白鼠,那就勇敢地跳下去吧。跳下去之前先想一下,為什麼經濟學界與金融學界內,大部分優秀的教授,還認命地在教書寫論文。

參考書目

White, Eugene (1990): “The stock market boom and crash of 1929 revisited”,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4(2):67-83.

31紐約股市1929年大崩盤:股價偏低說

讀過大一經濟學原理的人,都知道Fisher equation:MV = PT(M是貨幣供給量,V是貨幣的流通速度,P是物價水準,T是交易的次數)。但可能不知道,Irving Fisher(1867-1947)的重要貢獻與精采人生。他最拿手的科目是數學,但覺得經濟學最符合他的社會關懷。他讀耶魯大學一年級時父親過世,靠家教收入養活自己、兄弟、母親。1888年取得學士後,進入經濟學博士班,畢業論文結合數學與經濟學,取得耶魯大學頒發的第一個經濟學博士(1891)。

Irving Fisher,1867-1947

之後他娶一位富家女,岳父送的結婚禮物,是搭郵輪赴歐旅遊3個月。據說他自蓋一棟十層的高樓,自費聘請助理,在各樓層做他有興趣的研究:分層做物理、做數學、做化學、做經濟。他的著作豐富多元,最主要的貢獻是貨幣經濟學,1996年由William Barber輯成14冊全集,維基百科英文版有6頁的解說與外部連結,可讀性很高。

1929年10月紐約股市大崩盤前夕,Fisher認為股市仍大有可為,甚至在大崩盤之後還堅持此說。這件事一方面拖垮了他的財富,二方面破壞了他的學術聲譽。大家以為Fisher對1929年股市的見解,是天真的錯誤。沒想到2004年得到諾貝爾獎的Edward Prescott,同年11月發表一篇平反的文章,認為Fisher對1929年紐約股市的見解正確。Fisher在1929年時,是美國最重要的經濟學者,他到底發表過什麼特殊見解?他的學理基礎與證據何在?Prescott真的能替Fisher平反嗎?

Edward Prescott(2004年諾貝爾獎)

Fisher在股市崩盤前後,發表過下列見解。(1)股價雖已達到高原,但仍未追上股票的實際價值,所以股價還會上漲。(2) 1929年10月22日,《紐約時報》的頭條說:「Fisher認為股價偏低。」(3) 10月23日,他在銀行業的會議上說:「大部分的證券價值,並無膨漲的現象」。(4) 10月24日股市開始大崩,到11月底時已從頂峰跌了30%。Fisher根據各大上市公司的「強勁獲利報告」、「很少有工會的爭議」、「對研究發展(R&D)與無形資產的投資相當高」,依然堅稱股價並不高。(5)雖然Fisher在股市已蒙受大虧損,但他在12月底時還說:「我過去的印象和現在一樣,股市會因為上市公司可靠的盈利而上揚,不理性和不聰明的狂熱買進,只是股市上揚的部份原因。」

Fisher這種樂觀的態度,主要是認為經濟的體質一直在進步,科學的新發現持續應用在產業上,新的企業管理技術與觀念不斷發展,各類公司之間的合併熱潮,增強了經濟規模(scale)與事業廣度(scope)。簡言之,Fisher認為股市實在沒有理由不上揚。但事實是殘酷的:股市不但崩潰,還造成有史以來最大的世界性經濟大恐慌,全球陷入大規模的失業與蕭條,好幾年之後才恢復。金融圈與經濟學界因而有個共識:Fisher實在錯得離譜,紐約股市在1929年10月時,股價已遠超過實際價值。

McGrattan和Prescott(2004)用現代的成長理論,估算1929年上市公司的股票基本價值,對比它們的股市行情。他們推估的依據,是上市公司的生產價值(有形的與無形的)、營收的稅率、股利的分配。結果「強烈」顯示,Fisher的見解正確:1929年10月紐約股市顛峰時,股價確實被低估了。

依照他們的理論,股價應該要等於公司生產性資產的價值,他們稱之為「公司的基本價值」(fundamental value of corporations)。生產性的資產,包括有形(機械)和無形(商譽)兩類。他們運用的數據,是有形的資本、土地、稅率,這些會影響資產價格的實際資料。這些是微觀(個體)面。在宏觀(總體)面,他們用產業的利潤率以及經濟的成長率,加上前述的有形資產,來推估無形資產的規模。接下來對比上市公司「生產性資本」的總價值,以及崩盤時這些股票的實際市場價值。

研究顯示:(1)以保守的方式,估算1929年美國上市公司的基本價值,至少是上市公司稅後價值的21倍以上;(2)上市公司的基本價值,約是國民生產毛額GNP的1.67倍。這兩項估算「強烈」顯示,Fisher的見解是對的:1929年大崩盤時,股價略低於上市公司的基本價值。

Fisher在1929年8月時,認為股價並未被高估,其中有個論點,是他認為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相當大。過去有好幾位學者認為,1929年的股價,大約高出上市公司實際價值的30%。Prescott認為,只有在假設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等於零」時,這項結論才成立。所以關鍵在於,無形資產到底有多大。你能告訴我麥當勞公司在速食業,或Google公司在資訊業的無形資產(信譽),價值多少億美元嗎?很難。

Prescott在2000年代初期,當然更沒有這些資料,只能從國民所得的統計,去重構出估算值。他們的結果顯示,就算只用最低的無形資產數值來計算,1929年10月的股價,都沒超過上市公司的價值。他們的估算認為,這些無形資產的價值,其實相當高:至少是公司有形資本存量的60%。

Prescott用現代理論來分析,外加他的諾貝爾聲譽,增強了這項研究的可信度。接下來要回答的核心問題是:為什麼股市會崩盤?他說這個問題在此不回答(Answering that question is not addressed here),但指出股價的急劇下跌,和當時的貨幣政策措施有關。崩盤前,聯邦儲備(Federal Reserve,簡稱Fed)對股市投資者的信用管得非常緊,因為擔心「股市以前所未見的方式上漲,必然會把美國的信用吸去,用在投機的證券操作上,達到令人警戒的程度。」股市崩盤後Fed的貨幣政策轉鬆股價回漲,聽起來這像是Friedman的口氣。

Prescott的論文提供一個表格,顯示兩個重點。(1) 1929年8月時,股價和上市公司盈餘的比值。有5個不同來源的數據顯示,這個比值最高的數字是19.0,最低的數字是14.1,表示股價尚稱合理,並非天價。(2)上市公司的股票總市值,和全國GNP的比值:最高的數字是1.67,最低的數字是1.24,表示股價並沒有被高估。他們在正文和附錄中,還提供一些走勢圖與90家主要上市公司的市值、淨盈餘,以及兩者的比例。這90家公司中,有50家是工業,20家是鐵路,20家是水電瓦斯業。

我對他們的分析工具不熟悉,對他們的計算過程也不夠掌握,但我對這篇文章感到相當困惑。一方面Prescott說得合情合理,也看不出有什麼缺失;另一方面,他們又不明白回答關鍵問題:如果Fisher是對的,為什麼股市會崩盤?單用貨幣供給的鬆緊度來解釋,我認為不夠說服力。如果一個人夠健康,單是短期的食物管制,還不致於因而崩潰吧!我認為Prescott還沒充份說服我,有請專家為我們解惑。

參考書目

McGrattan, Ellen and Edward Prescott (2004): “The 1929 stock market: Irving Fisher was right”,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45(4):991-1009.

32戰爭時期經濟學家有用嗎?

1929年世界經濟大恐慌時,經濟學家沒有提出有效的警告。這情有可原,因為那時期的經濟學界規模還小,統計數據相對地欠缺,有博士學位的人也不多。2008年美國金融大恐慌時,情況已完全不同:經濟博士無處不有,各種統計數據在網路上隨手可得。但為什麼政府還是措手不及,嚴重影響各國的金融與產業。回想一下,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間,新竹科學園區有多少人在放無薪假?

所以問題很簡單:經濟學家到底在幹什麼?只會「黑板經濟學」,一下講台就沒用嗎?在黑板上寫一堆嚇死人的方程式,看起來很科學,怎麼連房市泡沫都解決不了?哈佛大學的教授John Galbraith(1908-2006)說過一句名言:「經濟學最大的功能,就是創造與維持經濟學家的就業。」

其實在二次大戰期間,美國經濟學者有過實質的貢獻。戰爭是殘酷的破壞與殺戮,但不可諱言地也有正面效果:平衡過多的人口、發明許多新科技(例如核能技術、高階密碼)。美國的經濟學家在二次大戰時,有一批在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策略分析局),估算敵方(德、日、義)的傷亡數,評估敵方的意圖與能力,協助戰後重建的談判。

另一批經濟學家在Enemy Objectives Unit(敵方目標組),挑選適合轟炸的目標。還有一批在Statistical Research Group(統計研究組),應軍方要求評估各式問題。在Office of Price Administration(物價管制局)的經濟學家,協助資源分配到民間,避免通膨和投機性的囤積,讓資源能有效供應在歐洲的部隊與盟軍。在War Production Board(戰時生產局)的經濟學家,協助民間工業生產軍需,確保有急需的軍備,都能取得原物料(例如鋁礦)。

這些平民出身的經濟學者,所做的各項分析,時常得到羅斯福總統採用,也協助聯邦儲備局和財政部籌劃各種政策。這些在戰時貢獻過智慧的年輕學者,日後有五位得了諾貝爾獎:Milton Friedman(1912-2006,1976得獎)、Tjalling Koopmans(1910-85,1975得獎)、Simon Kuznets(1901-85,1971得獎)、Wassily Leontief(1905-99,1973得獎)、George Stigler(1911-91,1982得獎)。還有幾優秀的分析者,戰後在MIT、哈佛、史丹佛、耶魯等名校任教,有5位日後成為美國經濟學會的理事長。

Tjalling Koopmans(1910-85,1975諾貝爾獎)

二次大戰的主戰場在英、法、德、中、俄,美國本土未受影響,有餘力調集這批通曉各國語言(原籍俄德法)的才智人士,加入智慧性戰場。羅斯福總統很看重這種幕僚分析,1940年派他的好友William Donovan(一次大戰的英雄,日後在紐約執業律師),親赴倫敦研判,在納粹的猛烈空襲下,英國的存活機率有多高。結果Donovan和總統幕僚的判斷相似:日後英國有可能在空戰上打敗德國。

這項經驗讓美國採取一項重要決策:全力蒐集情報,由政府彙整,聘請專家做細部分析,直接對總統負責。國會圖書館與各地圖書館全力配合提供資料,創立研究分析小組。以圖書館的協助內容為例:提供日本、德國、義大利(這三個軸心國)的報紙、地圖、統計資料、交通路線、橋樑、鐵路、燃料、隧道的戰地訊息。

以下舉實例說明,經濟學家的分析如何協助軍方擬定戰略。在1941年12月12日提出的〈德國軍事與經濟現狀〉報告中,經濟學家有好幾項見解,和海外情報單位的結論相反。軍方的情報指出,德國的狀況危急且嚴重缺糧。經濟學家的判斷卻是:從1936-7年間起,德國前線士兵的三項重要配給品(麵粉、肉類、脂肪與食用油),其實一直在增加。民間對這三項配給品的消費量雖然減少,但已被1939年起大幅增加(約50%)的馬鈴薯彌補過來,整體而言比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情況好很多。

在〈西歐軸心國的營養狀況〉報告中,經濟學家說德國人的卡路里攝取量,開戰後已減少15%,但平均每天仍有2,784大卡,這表示不會在短期內因缺糧而投降。戰後的研究顯示,1940年時德國每人每天能攝取3,370卡,1942年因戰事吃緊,降為2,555卡,1943年增為2,751卡,1944年戰爭結束前一年還有2,810卡。這表示活命沒問題,但食物以穀類為主,相當單調。肉類與脂肪的配給狀況和英國差不多,但德國的配給制度較早實施,涵蓋的範圍較廣。戰時的卡路里雖可維生,但無法負荷粗重的體力工作。德國還能維持2,500卡以上的攝取,主因是人口的大量耗損:戰死、赴外國(尤其是俄國)打仗、戰時人口出生率大降。經濟學家對這件事的判斷,比情報單位的訊息精準。

1941年德軍入侵俄國,這是會扭轉歐戰的戰役。美國政府要經濟學家分析,德國需要調配多少資源才能打敗俄國。剛開打時,德國很快就占領俄國十條主要鐵路,迅速運送200師軍隊與糧餉深入俄境。在有限的情報下,經濟學家去請教鐵路專家,了解零度以下的火車載運效能,以及各種狀態下的每日最高運送量。

在〈東戰線的德軍供應問題〉報告內,經濟學家的結論是:與俄國開戰的前6個月內,由於德軍事前充份準備,各項軍需都很充裕。但也會很快就耗竭:軍隊每推進200公里,就需要額外的3.5萬次卡車運輸。換句話說,運送物資到前線的能力,每天會減弱1萬公噸。這表示到1942年初時,德軍的戰力會明顯下降。戰後證明,這項評估基本上正確。另一戰場是北非,美軍分析德國隆美爾將軍(有「沙漠之狐」之稱)的戰備能力,經濟學家再次展現優秀的分析能力。

1939年9月德軍入侵波蘭

打了幾年仗之後,盟軍想了解德國境內的損傷狀況。經濟學家想到一個妙招:閱讀各地報紙地方版的訃聞。德國文化長久以來對訃聞相當看重,對死者的生殁年、職業、階級、服務單位、死亡地點都有詳細記載。美國透過駐瑞士(中立國)領事館,蒐集德國各地的訃聞,樣本數約為各地報紙總家數的1/4。分析者計算,1941年6月22日到1942年10月31日之間,各階級官兵的傷亡統計,得出一個比例:每陣亡1個軍官,就會有21.2個國民死亡。

另一項推估是:德國在入侵俄國之前,已損失11.4萬名官兵,這和戰後的調查數字(13.4萬)相當接近。但對侵入俄國之後的死亡數,就太高估了:經濟學家估算,1941年6月到1942年10月之間,德國損失181.3萬官兵,戰後的估算只有77.4萬。在史達林格勒(現改名為Volgograd)的戰役中,經濟學家估算有40.7萬陣亡,實際數字是30.7萬。

在地球的另一端估算陣亡人數實在不容易,經濟學家最拿手的是軍備估算。經濟學家假設,擄獲和毀損的德軍輪胎,約占總生產量的0.3%。又假設前5大輪胎廠的產量,超過全國總供應量的70%,就可計算出德軍消耗橡膠胎與人造胎的狀況,也可看出德國缺乏橡膠的嚴重程度。情報單位估算,德國在1943年時,每個月約能生產1百萬個輪胎,但經濟學家的估算只有18.61萬個,戰後調查的實際數字是17.55萬。類似的估算法,也應用在坦克車、戰鬥機、槍枝、V-1飛彈、V-2火箭的生產。情報單位估算,1942年8月的坦克產量約1,550輛,經濟學家說只有327輛,戰後的調查數字是342輛。

戰爭期間的資源有限,要精算如何以最少的耗費,得到較高的效果。以轟炸為例,要反覆計算先炸哪裡、要投下多少炸彈。有幾位戰後在MIT經濟系任教的學者,以及一位諾貝爾得主,利用德國空照圖,透過「成本效益」的分析,發明各種計算方程式,以最小成本達到最大打擊效果。可惜戰後的評估效果並不佳,主因是轟炸破壞民間財產的程度,遠大於摧毀軍事設施的效果。轟炸對德國士氣打擊不大,反而更激起民間團結對抗盟軍。但轟炸油庫的效果很好:1944年3月時,德國空軍的油料產量高達18萬噸,轟炸後在6月時只剩5.4萬噸,9月時只有1萬噸,已失去反擊能力。

類似的故事多得數不清,最後舉遠東戰區日本的例子。美國的分析家早在1941年11月24日就提出預言:「經濟圍堵的壓力,已把日本逼到無法支撐的地步。解決之道只有兩個:外交談判或武力解放。」1941年12月時,由於海軍的圍堵,這個原本資源就缺乏的國家,進口量減少60%,出口工業只發揮30%的生產力。然而從1936年起,外債已增加5倍;1937年起,貨幣供給量增加3倍。電力、勞動、食物、商品都有管制與配給。

撐到1945年4月時,經濟學家提出〈日本的糧食狀況〉報告,說日本的食物(品質與數量),原本就比西方國差,大戰後又下跌10%。戰爭期間的平均卡路里攝取量,從1930年代末的2,270卡,降到1944年的2,050卡。食物的品質嚴重惡化,脂肪和澱粉尤其欠缺。戰後的研究顯示,這些估算相當正確。1941-5年間在都市出生的小孩,比在鄉間出生者較矮較輕,主因是糧食較不足。

以上的故事說明,除了推估俄國戰區的傷亡人數,經濟學家的分析基本上相當準確。為什麼會比情報單位做得好,主因是這個由18個經濟學家組成的分析團隊(搭配許多助理與軍方支援),擅長運用統計分析工具,從有限的樣本做科學性的推估。這些有用的判斷,幫助軍方鎖定關鍵重點,判斷敵方的致命弱點。

他們的主要分析工具,是現在大家熟知的線性規畫:在有限的資源下,在多重目標的約制下,如何求出最適解,也就是在解答optimization problems。這些經濟學家,日後各有輝煌的專業成就,但同樣重要的,是這些戰時的實際體驗,讓他們對戰後的經濟理論發展,以及對財經政策的建議上,提供重要的養成背景。

參考書目

Guglielmo, Mark (2008): “The contribution of economists to military intelligence during World War II”,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8(1):109-50.

33希特勒為什麼會興起?

拼經濟才是硬道理

二次大戰後,希特勒成為邪惡的象徵,原本是激發人心的自傳《我的奮鬥》(1925),據說在德國至今仍是禁書。從不少影片中,可以看到他受到人民的熱烈擁戴。為什麼希特勒會得勢?答案是經濟性:兩次大戰之間德國的失業率太高,希特勒有效解決這個難題。

1914-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凡爾賽和約強制德國,付出鉅額賠償給戰勝國。當時年輕的凱恩斯參加英國代表團,極力反對向慘敗的德國索償。因為這種屈辱必將深烙人心,只要有機會再度強大,德國必然報復雪恥。凱恩斯人微言輕,憤而辭職,寫了一本極其暢銷的名著《和平的經濟後果》。廿年後德國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果真被凱恩斯不幸言中。這廿年間,德國的政治經濟都有激烈變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希特勒的興起。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政府稱為威瑪共和(the Weimar Republic,1919-33),那是因為在德國北方威瑪城,召開國民會議通過的共和國憲法。這個政府在鉅額賠款的壓力下,被迫提高稅率,導致嚴重的物價上漲(通膨)。正在全國努力償債時,飛來一件橫禍,嚴重打擊才剛要恢復的經濟:1929年的美國大蕭條與大恐慌。

1923年發行的5千萬馬克紙幣=1美金

全球貿易在短時間內嚴重萎縮,德國的工業生產與出口因而大挫,失業率逐月上漲。更可怕的,是隨之而來的惡性通膨(hyperinflation):物價急劇上漲,導致辛苦的儲蓄與養老金,在短期內化為烏有。政府有龐大的外債壓力,工商業缺乏資金,外國人不敢來投資。簡言之,1929年大恐慌期間,德國的問題比美國嚴重多了。外資眼見情況不妙,自然抽身離開,失業人數暴增,傳統產業的競爭力較差,打擊更大。

先不談這些焦頭爛額的麻煩,以下把焦點聚在失業問題上,因為這是引爆社會與政治動蕩的關鍵因素。就失業人口數來說,在1924-5年間,約從2百萬逐漸跌到50萬左右,顯示戰後的經濟已逐漸穩定。但從1925下半年起,失業人口急速增加到年低的220萬,然後逐漸下降回到1927年中的100萬。進入1929年後,就幾乎以40度角的走勢爬升,到1931年底時高達600萬。

這麼嚴重的失業,表示社會即將進入暴動狀態。威瑪政府試著讓各政黨結盟,但效果不佳;試著走民主路線,也沒有實質幫助。人民對政府已失去耐心,期待強力的領導者讓德國站起來。政治強人希特勒提倡國家社會主義(Nationalsozialismus,簡稱Nazi,音譯為納粹),登高一呼,吸引群眾熱情跟隨。國家社會主義要求,把議會制改為獨裁領導制。

希特勒的興起

希特勒的「搶救失業大作戰」,得到熱烈的回響。他打出「麵包與工作」的口號,讓民間有「領袖輾轉難眠苦思拯救百姓」的形象。其實新政府剛上任時並無良策,但正好碰上1929年的大恐慌:這是世界性的災難,不能過度指望政府單手扭轉局勢。1929-32年間的大恐慌,給希特勒政府相當長的時間細思對策。1933年8月31日,在紐倫堡的黨員大會上,希特勒宣稱解決失業問題是頭號工作。他們把目標放在中下階層:1933年3月時,農業部門有23.8萬失業人口,1年內急減到6.6萬。同一時期,建築業的失業人口,從49.3萬減到10.7萬。

還有什麼事比填飽肚皮更能得到選票?以下的簡單數字,保證了希特勒必定得勝。1933年元月的全國失業人數是501.2萬人,7月時減為496萬,12月時降到375.8萬。1934年元月314.4萬,7月269.6萬,12月241.2萬。換言之,失業人口在24個月內減半,你能不投這位英明的領導一票嗎?大海迷航時不需要大舵手嗎?

希特勒有什麼神效法寶?簡言之,在特殊時期用特殊手段,這些都是民主議會做不到的事。(1)凍結薪資,不准上漲,讓工商業界能雇用更多人。(2)凍結物價,讓民間的收入與儲蓄維持購買力。(3)抑制進口,愛用國貨,擴大內需。

這幾項鐵腕(鐵血)政策成效顯著,希特勒的聲望,與失業率的下跌、經濟成長的效果同步變化。拼經濟才是硬道理,這是古今中外顛仆不破的真理。然而歷史也一再告訴我們,人性要在得意與失意時看得最清楚。翻身的人有可敬之處,也更有可怕之處。人民的眼睛,對眼前的事情是雪亮的,對較長期的事情,反而是盲目的。

參考書目

Van Riel, Arthur and Arthur Schram (1993): “Weimar economic decline, Nazi economic recovery, and the stabilization of political dictatorship”,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53(1):71-105.

34《綠野仙蹤》不是童話故事

《綠野仙踪》(1900)是家喻戶曉的美國童話故事,很多人在幼稚園就看過卡通版,成長的過程看過注音版、改寫版、全譯本、英文原著,更幸運的人還看過戲劇版。近幾十年來有人說,這本童書其實是作者包姆(L. Frank Baum,1856-1919),透過書中的角色與情節,在表達他的政治體驗,以及對政治人物的褒貶。也有人說,包姆是主張「白銀自由化運動」的失敗者,這本童話故事裡所隱藏的,是他對美國廢棄白銀,走向金本位的不滿。有些研究包姆的專家說,從對他生平的理解,上述的解讀其實無中生有,那是各個領域的專家,把自己的研究主題與特殊見解,投射在這本童書上,引人注意而已。

L. Frank Baum,1856-1919

這類的說法我有親身體驗。小時候讀《西遊記》,眼裡看到都是妖怪、盤絲洞、鐵扇公主這類情節。上大學時重讀,才明白有唐代、玄奘、長安、西域這些背景。中年陪兒子重讀時,看到的反而是各章回最後幾行「有詩為證」,才明白為什麼有人說,吳承恩寫這本書的主旨,是在表達他的禪修心得。也有道教界人士認為,《西遊記》是一部闡述「金丹大道」(內丹術)的丹經。還有各式各樣的解讀,不信者恆不信。

以下要介紹的詮釋,是從美國近代貨幣史的角度,來理解《綠野仙踪》。或許您會覺得匪夷所思,但我認為相當有說服力。美國的大一經濟學教科書,已有人做過初步介紹,提醒學生注意:《綠野仙踪》其實是一本貨幣史的寓言故事,主要的爭論點,是1873年廢止白銀本位是否明智。

書中的女主角,是大家熟知的桃樂西(Dorothy)。她是個沒有父母的16歲少女,和叔叔亨利、嬸嬸愛姆(Em)、小狗嘟嘟(Toto),住在堪薩斯的貧窮農家裡。時間是1889年,有一天刮起強烈的龍捲風,把房子、桃樂西、嘟嘟吹到一個矮人國裡,壓死了可惡的東方女巫。多年來她統治著這些矮人,要他們日夜做苦工。沒想到從天而降的桃樂西,解救了這些受苦受難的人。

有一位從北方來的善良女巫,向桃樂西道謝,然後把東方女巫腳上的一雙尖頭銀鞋,取下來送給桃樂西。這個奧茲(Oz,這是黃金白銀重量單位ounce的縮寫)國裡,有四個女巫,北方和南方的是好人,東方和西方的是壞人。現在東方女巫死了,只剩下西方的壞女巫。大家都知道,東方女巫把那雙銀鞋當寶貝,但沒有人知道這雙鞋有什麼法力。

接下來的童話故事,讀者大概已回想起來。以下簡介原作者的生平,和書中主角所對應的真實人物。包姆在1900-20年間,總共出版14本奧茲系列童書,都是從第1本《綠野仙踪》衍伸出來的。這本書在1900年推出圖文並茂的插圖本,一年內就賣了3.5萬本,1902年搬上舞台,1939年由米高梅公司拍成電影。一世紀以來已有40多種語文譯本,還有無計其數的改寫本和舞台演出。米高梅電影為了吸引觀眾,竟然把那雙銀鞋(代表銀本位),改成漂亮但沒有意義的紅寶石色,完全破壞原作者最在意的象徵意義。

包姆生於紐約州Chittenango地方的富裕家庭(1856),20多歲時寫過一齣成功的劇本,在百老匯上演。1882年與Maud Gage結婚,她父親Joslyn是普選運動的領導人物。包姆夫婦後來搬到南達科他(South Dakota)州的Aberdeen城,體驗到邊區的生活,也聽到正在興起的民粹運動(populist movement)。這是19世紀末,西部農民反對金本位制,主張恢復白銀本位的功能,所提出的白銀自由化運動。目的是要讓任何人,都可拿銀子去銀行,要求鑄成銀幣使用。他們組成人民黨(Populist Party),又稱為「白銀黨」。1896年推舉William Bryan(1860-1925)參選總統,但並未成功。白銀自由化失敗後,這個黨就失去重要性。

話說包姆在南達科他辦一份小報Saturday Pioneer,發行幾期Western Investor,但都不成功。1890年搬去芝加哥,做過幾項不同行業,時常出入芝加哥報界俱樂部,認識一些重要的作家。包姆積極參與白銀派,但白銀派的總統候選人Bryan在1896年競選失敗。包姆「失業」之後,回到老本行寫劇本。第1本童書在1897年出版,但並不成功。1900年的《綠野仙踪》,原本的書名是From Kansas to Fairyland(《從堪薩斯到仙境》),出版後立刻給他帶來全國性的知名度。

在這個童話故事中,桃樂西代表美國的誠實、善良、勇敢。有人考證說,現實世界裡的桃樂西,本名是Mary Elizabeth Lease,她是人民黨的著名演說者,綽號是「堪薩斯的龍捲風」(Kansas Tornado)。陪伴桃樂西的小狗嘟嘟(Toto,和某個知名的衛浴廠牌同名),牠所對應的是禁酒黨(Prohibition Party)。這個小黨的宗旨,是反對銷售、飲用酒精類的飲料,也是白銀自由化的支持者。為什麼叫Toto?有人說這是Teetotaler(禁酒主義者)的縮寫。

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綠野仙踪》(1900)

被桃樂西和房子壓死的東方女巫,是影射美國總統克里夫蘭(Grover Cleveland,1837-1908,擔任過兩任總統:1885-9、1893-7)。為什麼把他說成穿銀鞋的壞女巫呢?因為克里夫蘭在1893年時,帶頭廢止購銀法案,主張實行金本位。故事中屢次出現的「黃磚路」(yellow brick road),指涉的是金本位。翡翠城(Emerald City)指的是首都華盛頓。

稻草人是西部農民的化身,樸實呆板,腦子裡塞的是稻草。拿著斧頭的錫樵夫,代表工人階級。他原本是個有血有肉的活人,被東方女巫詛咒後才變成這個樣子。那隻懦弱的獅子,是指涉白銀黨的總統候選人Bryan,用以表達包姆對他的不滿。那個在翡翠城裡,搬弄虛實唬人的空心大佬奧茲巫師,影射的是Marcus Alonzo Hanna(1837-1904)。他是個工業家,在1896年的總統選舉中,擔任William McKinley(1843-1901,美國第25任總統,1897-1901)的重要策士。

介紹過書中的主角,現在回到現實的經濟問題:為什麼在1890年代,會有「白銀黨」(主張白銀貨幣化)和「黃金黨」(主張金本位)之爭?大背景是美國從1860年代末期,到1906年之間的經濟衰退與蕭條。若以1869年的物價水準為基點(=100),1879年時跌到72,之後幾年稍有反彈,但最高也到1882年的80而己。最嚴重的是1896-7年間,指數下滑到只剩61,可見蕭條的嚴重性。這也是白銀黨與黃金黨爭選總統的那一年。到了1906年指數才升到75。

第2項指標,是從農民的角度,來看農產品的批發價格指數。1879年跌到56,表示本來可以賣100元的農作物,跌到只剩56元。更糟的是,到了1896年時,指數慘跌到44,農民的困苦不說自明。

第3項指標,是黃金和白銀的比價。1869年時,每兩黃金可以換到20.7兩的白銀(價值是20.7比1)。之前在金銀複本位時期(也就是黃金和白銀都是合法貨幣時),金銀的比價是16比1。20.7比1表示白銀大幅貶值,這對西部七個產銀州靠銀礦維生的人打擊很大。這個比值在1870-90這20年間,降到17.9與19.4之間,表示白銀的價值稍微回升。但從1891年起,白銀價格大跌,從1891年的20.9比1,跌到1896年的30.8比1。到1902年時更慘(跌到39.6比1),表示靠銀礦維生的西部居民,購買力急劇下跌。過去持有白銀當作儲蓄的,這些銀子貶值一半以上。西部居民因而更痛恨,那些主張跟隨世界潮流採取金本位的「黃金派」。

伴隨而來的是超高失業率:1890年時只有4%,1893年竟然高達11.7%,1894年更高(18.4%),1898年跌到12.4%,1899年才好轉到6.5%以下。從貨幣發行量的角度來看,1869-1906年間的數字,表面上看來一直穩定增加,但若細看「強力貨幣」(High-powered money=黃金+白銀+國庫券)的成長速度,就會發現一個大問題:這段時間的經濟成長很快,人口和產業都快速增長。簡言之,實質所得的成長速度,遠遠超過強力貨幣的成長速度。這就像青春期的少年,每年身高體重的增長率,遠遠超過糧食供應的成長率。所以問題就很清楚了:為什麼1869年之後物價會下跌,那是因為貨幣供給的增長速度太慢,趕不上整個經濟體的成長速度。

換句話說,事情變成「物賤錢貴」:產品雖多但換不到錢,因為貨幣的供給成長太慢。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奇怪現象?因為美國在1873年放棄原本的金銀複本位,要追隨英法德列強的金本位。也就是說,原本有貨幣價值的白銀,現在已不具貨幣功能,成為和銅鐵一樣的金屬而已。1976年的諾貝爾獎得主Miton Friedman(1912-2006),寫過一篇有名的論文,指責1873年的金本位法案,其實是一項罪惡(“The Crime of 1873”,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年98卷6期)。他一向主張金銀複本位較佳:萬一金本位出問題時,還有白銀當備胎副傘,對經濟體系較有保障。

支持白銀自由化的「白銀派」,主張回復白銀的貨幣功能,論點很簡單:美國的黃金存量,還不足以撐起愈來愈龐大的經濟體系。為什麼硬要把白花花的銀子擱在一邊當金屬,弄得全國的貨幣嚴重不足。這就像一位發育中的少年,父母只准他吃肉類,說要多吃高蛋白食物,才會顯得高貴,才能和富裕的鄰居相比。但這個家庭其實還不夠富有,肉類的供應量不夠讓少年飽足。不論是認知錯誤或心態奇怪,竟然不准吃家中存量非常豐裕的米飯小麥。

白銀派認為,只要讓產量豐富、價格低廉的白銀成為法定貨幣,不就皆大歡喜?在這種壓力下,1890年7月14日國會通過購銀法案,規定財政部每個月要收購450萬盎司的白銀,這是白銀派的大勝利。但以美國當時的財力,根本買不了這麼多白銀,,撐到1893年11月,就廢止這項購銀法案。白銀派敗下陣來,黃金派又抬頭成為主流。這兩派之間從1873年之後的互鬥,到了1896年的總統選舉才劃下句點:白銀派的候選人Bryan敗選,黃金派的McKinley當選第25任總統。美國的金本位從此確立,直到1934年。

1896年白銀派敗選後,包姆把這股激情與過程,轉化隱藏在《綠野仙蹤》的人物裡。這些內容讀者都很熟悉,現在只需提出一個關鍵性的結尾。桃樂西和稻草人、錫樵夫這些朋友走完旅途後,她要怎麼返回堪薩斯農場的叔叔家?「這雙銀鞋有奇妙的魔力,只要把鞋跟靠在一起敲三下,就可以命令鞋子帶妳到任何地方。」桃樂西抱起小狗嘟嘟,向大家道別,敲打鞋跟三次,要銀鞋帶她們回到愛姆嬸嬸家中。呼嘯一聲,她就騰空起來,只覺得兩耳都是風聲,之後就發現已經坐在堪薩斯大草原上叔叔新蓋的房子前面。桃樂西的腳上只穿著襪子,「那雙銀鞋一定是在空中掉落了,也許掉失在沙漠裡,再也找不到了。」

包姆原本力挺白銀自由化,寄望銀子會產生驚人的魔力。經過一趟奇異之旅後,女主角帶著小狗又回到了原點,那雙法力無邊的銀鞋「再也找不到了」。

參考書目

Baum, L. Frank (1900): 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 Chicago: George Hill. 陸善儀(1996)譯《綠野仙蹤》,台北:聯經。

Rockoff, Hugh (1990): “The ‘Wizard of Oz’ as a monetary allegor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8(4):739-60

原刊於《歷史月刊》2009年10月261期

35顯微鏡與望遠鏡:

英國的長期經濟統計告訴我們哪些新見解?

我們生活在日曆時間內,時常用1年、3年、5年來判斷事情。這是顯微鏡式的眼光,容易見樹不見林。如果有很長的連續性統計資料,濃縮在一頁的趨勢圖內,一眼就看清楚千年間的主要變化,那該有多好。這是望遠鏡式的眼光,容易見林不見樹。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英國是經濟最發達的國家,也擁有最長期的經濟統計(1209-2004)。這8百年的數字,告訴我們幾個重要訊息:在1800年之前,經濟進步非常緩慢,甚至是停滯性的;1800年之後,所得幾乎以80度角爬升,終於脫離馬爾薩斯陷阱,進入富裕的工業社會。

Gregory Clark

它同時也告訴我們:(1)今日還有許多國家,沒能逃脫馬爾薩斯陷阱;(2)其他先進國家如法德美日,不可能在1800年之前就逃脫這個陷阱;(3)人類的生活,是近200年來才有顯著改善;(4)在這8百年的證據下,我們對過去的經濟見解,恐怕有不少觀點是沒根據的。

這8百年的經濟統計,主要是1209-2004的建築工人薪資。1800之前,這些技術工人的工資,長期而言是水平的,表示沒有逃離「糧食成長率抵不過人口成長率」這個陷阱。現在的認知,是以1800年為產業革命的起點。證據也顯示,早在1640年就開始有技術上的突破,但光是這點還不足以逃脫這個陷阱。

這套1209-2004年的長期數據,有兩項主要來源。(1)英國建築工人的薪資(4.6萬筆);(2)物價和房租數字(11萬筆)。這15.6萬筆數字,有相當的連續性、代表性、一致性。這些數據當然沒有漂亮到每年每月都有,但若以每10年的平均數字求取1個點,然後把這80幾個點接起來,就很能看清楚長期的變化趨勢。

1800之前的工人實質工資,當然有起伏性的波動,但並沒有明顯的走勢。就好比在一條水管內起伏波動,終究還是沒能破管而出。實質工資沒有明顯的突破,表示1800之前,英國(人類)的生活水準是「靜止的」。

舉個例子:1200-49這50年間,和1750-90(產業革命前夕)這50年間的實質工資,只相差9個百分點。5百年間只進步9個百分點,根本算不上進步。但也不要忘記,這5百年間也有不少階段,是天災人禍戰爭的經濟倒退期。相對地,在產業革命之後(1800-2004)的2百年間,建築工人的實質工資增長了13倍,平均每年的成長率高達1.3%。

接下來要回答的問題是:長期而言,擁有特殊技藝的工人,實質收入比一般體力工人高嗎?如果差別不明顯,那就沒理由送小孩去當學徒了。答案是:(1)在1200-1300年間,這兩種工人的薪資差距高達2.2倍。(2)之後差距就下滑到只剩1.5倍 。這個1.5倍的差距,維持相當長時期,直到1900年。(3)這1.5倍的差距,在1900-2000年間,逐漸下滑到1.2倍左右。在1960年代甚至只差到10%,2000年時稍微拉大到22%。這表示說,隨著現代教育的普及化,英國博士和高中畢業生的所得差距,已經不明顯了。我猜測這項差距,在美國會降得更快。

這項長期資料,可用來回答一個常見的疑問:英國的產業革命,到底是從哪一年開始的?過去的說法是1760年代,因為在這個時點之前有兩個特色。(1)還沒能脫離馬爾薩斯陷阱(人口的成長率大於糧食〔所得〕的成長率);(2)工商業的效率沒多大進步。1760年代產業革命之後,情況就翻轉過來了:所得的成長率大於人口成長率,工商業的效率與技術有顯著進步。

這個概念可以用圖形來表達,請在腦中或紙上畫個縱軸,單位是實質工資(所得)的指數,1860=100。再畫個橫軸,單位是人口(百萬)。運用前面說的那個資料(1209-2004年間的人口與工資),就可以描繪出很多點。這些點的連線:(1)如果呈現負斜率(也就是走勢由左上向右下),就表示人口一直在增加,但工資反而減少。(2)如果這些連線呈水平狀,就表示人口與所得之間呈均衡狀態。(3)如果這些連線呈現正斜率(也就是從左下向右上走),表示人口一面增加,但所得的增加率更快。這就表示已經脫離馬爾薩斯陷阱,進入工業化社會。

這套1209-2004的數據顯示:(1) 1650年代之前,這條斜率是負的,表示還沒脫離馬爾薩斯陷阱。(2)在1730-1800年間,這條線的斜率是水平的,表示處於平穩的停滯拉鋸狀態。(3)從1800年代起,這條線的斜率呈45度角上升,這就是生產力大增,進入大幅起飛的工業社會。(4)這個圖明確告訴我們,如何界定馬爾薩斯陷阱的終點(1650年代之前)、轉折進入過渡期(1650-1800年間)、起飛進入工業革命(1800之後)。

有一項數據可以佐證,1650年代是英國經濟成長的轉捩點。從1580-1920年間的文盲率來看,1660年之前的男性識字率,約在30%-45%之間,1660年之後急速上升,1740年左右已高達75%。更顯著的證據是女性:1660年之前的識字率不超過10%,之後急速上升,1740年時約30%,1860年時約70%。

Gregory Clark (2007)《告別施捨》

產業革命對百姓的生活有哪些助益?1760-1860年間的建築工人薪資,正好可以對比1800之前與之後的變化。如果以1860年的指數為100,則1760-1800年間的薪資指數,在60與45之間起伏。但在1800-60年間,雖然也有高低起伏,但大體而言指數以45度角的爬升:從45高到110。實質所得在60年間增加一倍,表示產業革命的經濟效果很好。

最後一項對比也相當引人注目。愛爾蘭的經濟比英國落後,兩個地區在政治與經濟上,長期密切來往的結果,竟然讓雙方的實質工資,在1760-1860年間逐漸同步化。這就是理嘉圖所說的:長期自由貿易後,雙方的價格與經濟福利會均一化。原本較落後的愛爾蘭,把馬鈴薯賣給富裕的英國,讓愛爾蘭的所得(GNP)成長率快速增加。長期的結果,竟然是愛爾蘭的GNP成長率,高過英國的GNP成長率。

這項結果看起來奇怪,但想想台灣與美國的例子就明白了。1950年代我出生時,台灣的GNP每人不到100美元,1970年代我上大學時不到1千美元。台灣以美國為主要出口市場,結果在30年內(1970-2000),台灣的GNP平均成長率至少有5%,而美國只有2%或3%。現在我們甚至還覺得美國貨便宜了,這是我讀大學時不敢想像的事。大陸在1980之前所得相當低,改革開放自由貿易後,所得成長率與外匯存底,在2010年時已排名世界第一,這就是自由貿易的好處。

我們是日月年地過一生,習慣顯微鏡式的機械時間觀。這篇文章提醒我們,時常轉換用長期的望遠鏡視角,可以減少許多目光如豆的偏見與狹隘。如果到了人生晚期時,為自己畫出這輩子的起伏曲線,就能更明白在哪個階段,其實不必那麼做,或者在哪個階段,其實應該要那麼做。

參考書目

Clark, Gregory (2005): “The condition of the working class in England, 1209-2004”,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13(6):1307-40.

36馬爾薩斯陷阱的概念與證據

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1766-1834)在《人口論》(1798)內最有名的論點,是「食物增加的速度呈算術級數」(2, 4, 6, 8, 10),「人口增加的速度呈幾何級數」(2, 4, 8, 16, 32)。如果人口的成長率,高於糧食的成長率,就可稱之為馬爾薩斯陷阱。我們時常聽到非洲飢饉的事情,但台灣與中國大城市的餐廳,每天不知浪費幾千公噸的蛋白質(廚餘)。

Thomas Malthus,1766-1834

第一個想瞭解的問題是:人類是在什麼時候,第一次逃脫這個陷阱?英國是最早工業化的國家,最早逃脫陷阱。第二個問題是:其他先進國家,是在哪個時點逃脫的?第三個問題是:還有哪些地區尚未逃離。要回答這些問題,須先說明兩件事:(1)馬爾薩斯陷阱的概念;(2)要用哪些指標或數字,當作客觀衡量的標準。

先介紹一項前導性的觀念:工資鐵率(Iron Law of Wages)。這個概念是古典經濟學派理嘉圖(David Ricardo,1772-1823)提出的。以沒有特殊技能的工人為例,如果他的實質薪資增加了,在沒有避孕的狀況下,就會生出更多小孩。這些孩子的消費能力,很快就超過他的負擔。經濟能力較弱或較不幸的家庭,有些孩子就無法養活。這個工人的生活,雖然會因為所得的增加而短期改善,但在出生率無法控制的情況下,他很快就會被孩子吃垮。接下來他只能養活自己、配偶和幾個小孩。

David Ricardo,1772-1823

如果以幾十年或上百年為觀察單位,就可以發現工人的實質收入,長期而言剛好可以養活一家幾口,不會有剩餘。這種不會變富也不會餓死,只能求溫飽(subsistence level)的所得,稱為工資鐵率,一般人無法逃脫這個鐵率。這個概念在《人口論》之前就已存在,後來把這個概念學術化,稱之為馬爾薩斯陷阱。

以英國為例,現代的長時期統計資料顯示,從西元前到1800年之間,雖然實質工資有過多次起伏,但都沒有超越過鐵率(勉強溫飽)的天花板。現在把1800年界定為產業革命的起點,是因為從1800之後,英國的實質工資,就以接近80度角的趨勢上升:所得的成長率,遠遠超過人口的成長率,人類終於衝破工資鐵率,逃脫馬爾薩斯陷阱。

這是1800年代前後西歐工業國家的情況,王公貴族與工商業界的生活富裕化,農民、販夫走卒、無技術工人的生活,更是大有改善。美國在19世紀時,也急速加入這個行列。但也有不幸的國家,如中國、印度、非洲,一方面工業未能起飛,二方面人口成長率明顯增高,在19-20世紀之間,仍深陷在工資鐵率內。今日世界上仍有相當比例的人口,生活在這個鐵率、陷阱、黑洞內。

有一件很難馬上接受的事實:雖然在1700-1800年間,已有蒸汽機和高度文明,但對18-19世紀的大多數人口而言,從「溫飽」的程度來看,恐怕不會比中世紀或新石器時代好太多。其實這也很容易理解:雖然今日有飛機、有電腦、能登陸火星,但對仍在陷阱內的非洲人來說,他們的溫飽程度,還比不上1800年代的英國工人。1800年之後的產業革命,雖然減少了先進諸國「社會內」的生活差距(工人與中產階級的差別縮小),但卻擴大了「國際間」(如英國和非洲)的生活差距。

接下來要回答三個問題:(1)為什麼人類要到1800年,才能脫離馬爾薩斯陷阱?(2)為什麼在1800年時,英國這個島國率先脫離陷阱?(3)為什麼各國之間的經濟成就,在1800年之後會擴大(嚴重化)?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脫離陷阱的關鍵因素,需要科技的突破。1800年之前,雖然瓦特已經改良蒸汽機,牛頓已發明微積分、能證明萬有引力,但整體而言,1800年之前科技的平均進步速度太慢,每年約只有0.05%,大約是今日的1/13。這種速度不足以累積出逃脫陷阱的強大吸力。

第二個問題的答案較可爭辯。並不是因為英國有豐富的煤礦、在世界各地有殖民地、有宗教改革、有啟蒙運動。主因可能是;(1)政治與經濟制度方面的穩定:英國孤立在北海,較不受歐陸各國之間的爭戰影響,在1200-1800之間,社會相對地穩定。(2)人口壓力方面:在1300-1760年間,人口的成長相對緩慢,對糧食與自然資源的需求較少。(3)另一項社會性的因素,是富有階層在經濟上相當成功,在生育率上也較具優勢。

第三個問題的答案較明顯。產業革命後,各國的所得差距愈拉愈開,形成強國∕弱國、殖民者∕殖民地、核心國∕邊陲國的對比,至今不變。以2002年的情況來對照:體力工作者的時薪,在美國是9美元,而印度只有0.38美元。這類的例子不勝枚舉。強國掠奪弱國資源(石油、礦產)的事當然不是新聞,強國的工業在弱國排放污染,以鄰為壑更是常態,美其名曰「全球化」。

人口增加的速度,快過糧食的成長速度時,每人的平均糧食就會減少,這是1800之前的狀況。1800之後,在英國和西歐工業國家,狀況就顛倒過來了。這些事情可用每人平均糧食攝取量的變化來顯示,以下對比工業國家與落後國家的實況,有歷史資料也有現今實況。

英國的體力工人在1800之前,所得的75%用在飲食上,25%用在衣物與居住方面。以飲食來說,這75%內有44%是穀類與澱粉,10%是奶類,9%是肉類,8%是飲料(酒或其他),3%是糖與蜂蜜,1%是鹽與楜椒。

接下來,對比1800年英國工人的薪資購買力,以及2001年非洲馬拉威的狀況。英國工人在1800年每日的薪資,可以買到3.2公斤的麵粉,而2001年馬拉威的工人日薪,只能買到2.1公斤。同樣的比較:英國工人能買到20.4公斤的馬鈴薯,馬拉威工人只能買到4.2公斤。牛肉是1.4公斤對比0.6公斤。整體而言,1800年英國工人日薪的食物購買力如果等於1,2001年馬拉威工人的日薪食物購買力只有0.4。也就是說:在200年之後還相差2.5倍。這也是有無產業革命的差別。

若以1800年英國的平均每人所得為100,2000年時全世界有7億人口的所得,比1800年時的英國還差。馬拉威甚至只有33%,辛巴威約107%,印度110%,玻立維亞120%,中國157%。這是200年間有無產業革命的差距。

下個問題是:這表示愈古代的人愈窮困嗎?當然不是。若以小麥的購買力來表示,英國工人的日薪在1780-1800年間,約可買到13磅,但在西元前1800-1600年的巴比倫,工人的日薪可以買到15磅小麥。雅典在西元前408年可以買到30磅,在西元前328年可以買到24磅。這表示:尚未脫離馬爾薩斯陷阱時,在經濟最好的英國,生活水準未必好過古代的巴比倫。

現在把各國的狀況,都拉回到1800年前後,來對比工人每日薪資的小麥購買力。最高的是阿姆斯特丹(21磅),土耳其的伊斯坦堡(18磅),倫敦(16磅),英國(平均13磅),巴黎(10磅),長江三角洲(6.6磅),韓國(6磅),京都最低,只有4.5磅。換言之,阿姆斯特丹是京都的4.6倍,英國是京都的2.8倍。

最後來對比英國(1789-96)與日本(1750)的農民食物內容。英國農民的食物中,有60.6%是榖類與豆類,日本高達95.4%。糖類在英國有4.7%,日本是「零」(所以1895年之後在台灣大量興建糖廠)。肉類與脂肪在英國的糧食中占28.4%,日本只有4.6%。

我父母在青少年時期,由於戰爭的因素,至今仍相當珍惜食物。不要忘了人類在2百年前,才首次脫離馬爾薩斯陷阱,也不要忘了今日仍有7億以上的人口,糧食攝取還比不上1800年代的英國。

參考書目

Clark, Gregory (2007): A Farewell to Alms: A Brief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Chapters 1: “Introduction”, chapter 2: “The logic of the Malthusian economy”, chapter 3: “Living standards”.

37為什麼英國會衰落美國會興起?

經濟史學界大致同意,英國是在1800年左右進入產業革命,成為「世界的工廠」。大約1百年後,龍首就被美國取代了。更糟的是,英國開始進入長期性的經濟衰退。學界時常從科技、結構、生產力,來解釋上述現象。另有些學者,從經濟成長理論的角度來分析,這有兩個主要派別。

(1)傳統的新古典成長模型,特點是成長的動力來自外部力量,例如土地、資本、勞動力的增加。這個理論的背後假設,是技術會持續進步,資本累積會有「規模報酬遞減」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各國之間的成長差距,會愈來愈縮減,貧窮落後的國家,會逐漸追上先進國家,但不會取而代之。在這個理論下,很可以解釋為何英國不能永遠當龍頭老大。但這個理論不易解釋:(a)為什麼英國在1800年左右會成為龍頭;(b)為什麼美國會在1世紀內超越英國。

(2)另一種理論稱為「內生成長模型」,是從較個體(微觀)的基礎,來分析成長的泉源。例如新科技的發明、人力資源的培養,都是經濟成長的來源。甚至產品質量的改善、激勵性的制度、有利的法律規定、研究發展(R&D)、教育投資,都是經濟成長的來源。同樣的道理,上列這些因素在各國的狀況不一,所以就能用來解釋為何英國會成長龍頭,為何非洲不易在短期內強大,以及為何美國在20世紀初期,能取代英國的地位。

然而,從經濟史的觀點來看,英國之所以能成為龍頭,其實還有許多重要因素,是這兩項理論捕捉不到的:例如規模的效果、無法轉移的科技、海外殖民地與資源的發現。現在要回答的第1個問題是:有哪些重要因素,讓英國在1800左右成為龍頭。

大家可能會以為,1800進入產業革命之後,各行各業就以相似的速度向上飛揚。這是很大的誤解,可能是因為棉紡業的亮麗表現,讓人以為這是集體現象。英國從1780開始起跑,到1850年的頂峰之間,國內生產毛額(GDP)的平均年成長率約2.5%,這確實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但就產業部門來說,只有幾項行業表現特別傑出,大部分行業還是傳統性的緩慢。

以下是幾項代表性的數字。(1)若用1990年的美元幣值來表示,英國在1780年的平均國民所得約$1,787,1820年約$2,099,1870年約$3,263(比同時期第二富裕的荷蘭高20%,比法國和德國高70%,比美國多1/3),1913年約$5,032,確實很亮眼。(2)平均壽命方面,1780年時約34.7歲,1820年約39.2歲,1870年約41.3歲,1913年約53.4歲,進步明顯。(3)識字率也有很大進步:同一時期從50%到54%到76%到96%!(4)農業部門就業人口的百分比明顯下滑:同一時期從45%到35%到22.7%到11.8%!表示非農業部門的迅速成長。

但有一項警惕性的訊息:美國的製造業生產力迅速追趕,1820年時已是英國的1.49倍,1870年2.04倍,1913年2.13倍。為什麼這麼快就被追過?以下分4點說明。

(1)英國的科技進步雖然很快,但如前所述,在各部門的分佈很不平均。以服務業(如商店、銀行)來說,這個部門的就業人口約占40%,但技術進步卻相當不顯著。

(2)關鍵性的科技(例如蒸汽機),大家誤以為必然有非常大的產業效果。其實蒸汽機所帶來的「社會節省」(也就是節約成本的效果),在1800年時只占GDP的0.2%。原因是蒸汽機並未立刻被廣泛使用,1800時總共只有3.5萬匹馬力的動能。蒸汽機的重要性,要到1850年之後才顯著。例如1870年時,已增加到200萬匹馬力,此時就有很顯著的社會節省,約占GDP的3.5%。

(3)美國產業的生產力,為什麼能追得這麼快?就英國這方面來說,工廠的組織型態很傳統,都是中小型企業,不易發揮「規模效果」。以棉紡業中心曼徹斯特為例,中型工廠的雇用人數,1841年時只有174人,只比「最低效率規模」的150人稍高。相對地,美國的工業由於地廣人稀,又沒有沈重的歷史包袱,一開始就朝大規模作業、生產線的設計,工廠規模平均比英國高出許多。雙方的「生產效率」與「規模效果」,高低立判。

(4)在1800-1900年間,英國的科學與技術領先世界,是科技的「淨輸出國」。這當然很榮耀,但賺到的「面子」大於「裡子」:比英國落後的國家,進口英國技術後,運用較便宜的人力與較豐富的資源,很快就追上來。反過來說,英國很少從其他國家,得到這種追趕的好處,沒有享受到便宜快速的「學習效果」。

現在把場景拉回1800年代,對比英法這兩個世仇,解說英國為何能勝出。法國的人口較多,氣候溫和,資源也豐富。但英國從1560年代(都鐸王朝的伊麗莎白一世)開始,積極開拓海外貿易與殖民地,尤其1588年打敗西班牙無敵艦隊後,海權更是快速發展。這表示一件重要的事:海外市場與貿易額大幅增長,也刺激國內產業的蓬勃進展。

英國最特殊的技術,是煤礦的開採、蒸汽機的廣泛運用,也就是在能源技術上領先世界。長期下來,英國工人階級內,擁有技術的人員比例相當高。相對地,當英國重商主義快速進展時,法國還停在大陸型的農業生產型態,不像英國一樣積極發展海權與開發殖民地市場。法國人把大部份的精力,耗在政治爭奪與文化活動上,輸掉了起跑點的優勢(first mover)。

明白英國能在西歐領先的原因,現在來看為何美國很快就能超越。把時間點拉到20世紀初期,對比的效果較明顯。

(1) 1920年時,美國的GDP約$594.4(單位是1990年的10億美元),英國在1913年時只有$214.5。這是「島國」和「大陸」型經濟,在規模上的差異。

(2)同一時點,美國的人口有106.9(百萬),英國才42.6(百萬),差2.5倍。

(3)以投資額占GDP的比例來說,美國約12.5%,英國才7.4%,表示美國這個年輕的國家,正在積極拼經濟。

(4)以R&D經費占GDP的比例來看,美國約0.25,英國才0.02,差10倍。

(5)大學生占人口的比例:美國是0.56,英國0.07,相差更遠。

(6)土木工程師占就業人口的比例:美國0.13,英國0.05。

(7)總合要素生產力的成長率:美國1.7%,英國0.45%。

這7項數字宣告英國的必然落後。

英國衰退的劣勢,到1929年就明顯到無可爭辯。美國平均每人的GDP,是英國的131.4%,而在60年前(1870),美國是英國的75.3%。1929年時,美國製造業工人的生產力,是英國的250%。

再換一種指標。英國在1913年時,前三名的產業是:鐵路與船運、紡織業、鋼鐵業。1929年時的前三名是:鐵路與船運、煙酒業、紡織業。而美國在1913年的前三名是:非鐵金屬業、農業設備、產業設備。1929年時是:農業設備業、車輛與航空器、非鐵金屬業。其實只要看1929年英國的第二大產業,竟然是「煙酒業」,就知道有多沈淪了。

美國的製造業能在短期內成為龍頭,有一項關鍵就是地大物博(自然資源非常豐富)。在1940年之前,美國的優勢幾乎都是「能源密集型」的製造業(耗鋁、耗鐵、耗油)。這表示美國的能源價格偏低、天然物資充沛,自然就走向以資本密集、原料密集、節省勞力型的工業。

一方面這是得天獨厚,但也造成在短期內,快速耗竭無再生性的資源。另一方面,就朝向開發人力節省型的技術(耕耘機、收割機、洗衣機、生產線)。有了這兩項優勢,就更吸引外國的人力、資本湧入,形成雪球效果:勞動生產力、資本生產力、技術進步率、投資報酬率,都遙遙領先。

相對地,英國早期的優勢(例如蒸汽機、煤礦能源),很快就失去光彩。英國的社會階級、菁英統治、貴族氣息、歷史包袱、制度僵硬。這些英國特色進入20世紀後,成為再度翻起的障礙。更糟的是,兩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付出慘痛的代價,本土遭到嚴重打擊,二次大戰後,殖民地又逐漸獨立。而美國在兩次大戰期間,不但本土沒受影響,反而因為軍需與武器的供應,讓經濟興盛起來。

若以20世紀末的眼光來看,英國產業的競爭力有幾項嚴重缺點:缺乏生產線、經濟規模不夠大、經營不夠多角化、水平與垂直的整合度不足、企業管理能力較弱、新科技的發明能力(如電腦軟體)不足、科技人才外流。而這些缺點,正好是美國產業的優勢。我們還無法預測,美國這些優勢還能維持多久,才會被日本超越,就像20世紀初期,美國迅速超越英國一樣。

參考書目

Crafts, Nicholas (1998): “Forging ahead and falling behind: the rise and relative decline of the first industrial na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2(2):193-210.

38為什麼普魯士會興起?

以稅收制度的效率化為例

普魯士原本是個貧窮小國,缺乏天然資源,卻能在短期內成為近代史上的強國。以軍隊規模來說,1650年時只有2千人,1713年增至3萬人,1755年13.6萬人,1786年19.4萬人。1740年時,普魯士已成為歐洲第一軍事強權。為什麼能迅速興起?關鍵因素是稅收制度:1640-1806之間,是全歐洲最有效率的。腓特列二世(1740-86在位)一方面把普魯士變成軍事強國,二方面也明白軍事的強大,必須建立在稅制的效率上。

普魯士,1866

1640年之前,普魯士的稅制是由各地區領主徵收,這有三項缺點:沒效率、不公平、做不好。為什麼在1640-1806年間,能有這麼大的轉變呢?學界對這個問題有不同見解,其中最為人知的論點,是以社會學大師馬克思˙韋伯(Max Weber,1864-1920)為代表的詮釋:普魯士的稅制組織已經官僚化,因而比領主的無制度性稅收有效率。

他們認為普魯士的稅制有5項特點。(1)官員有明確的階層,由高一職級的,監管下一職級。(2)明訂官員的責任與權利義務,在這之上有國家級的行政法律來規範。(3)官員的等級依才幹與考試分派,而非行政性的指派。(4)官員有終身職的保障,不可任意解職。(5)官員有固定的貨幣薪資(而非實物),退休後有養老金。

腓特列二世(1740-86在位)

韋伯認為歐洲各國的政府結構,在17世紀初期,雖然已有世襲制和官僚制的混合體,但普魯士的優勢,在於官僚制特別突出,已有現代國家的官僚體制。有些學者反對這種說法,認為17-18世紀的普魯士還相當中央集權,但同時也開始發展官僚體制。雖然觀點不盡相同,但共同的問題是:官僚化就會讓稅制效率化嗎?

韋伯認為官僚化之後,會比君王領主制「有更優異的效率」,但也有人批評,他把官僚行政過度理想化。要反駁韋伯論點,最有力的證據是:普魯士的官僚化,是在1794-1810年間完成的,而在此之前,稅制己經改革得相當有效率,兩者之間並無因果關係。稅制的效率化,是在1640-1786年間,以緩慢線性的方式進行:在1640-88年間有初步改革,1688-1713年間受到挫折,1713-40年間重回改革軌道。這些都在行政體系官僚化之前就已完成。

更明顯的證據,是腓特列二世1786年逝世後,稅制效率有過激烈的衰退,而此時的官僚體系早已完成。簡言之,官僚化與稅制效率並無因果關係。腓特烈二世時期,打過幾次耗費高昂的戰爭,去世時國庫還有5.1千萬Thaler(塔勒,舊德幣,1塔勒=3馬克),這是前任國王Frederick William一世(1713-40在位)遺款的6倍。

韋伯的「官僚說」與史實不符,但因影響廣泛,反而成為主流見解。現在大家已理解到,官僚體系有許多不效率的地方,所以要解釋普魯士的稅制效率,必須回到歷史實境找尋原因。其中最簡捷有力的論點,是腓特烈二世時期,發展出一套既不受官僚體系約束,又更能有效控制稅務官員的手法。為什麼普魯士能建立出獨特的效率稅制?

以經濟的結構來說,普魯士並不適合發展出有效率的稅制。主因是原有的封建制度根深柢固,其次是經濟比其他國家落後,第三個原因是交通與運輸條件不佳。普魯士在17世紀時,從領土和人口上來說還是個小國家,中央稅務署和各地稅務局的連絡,至少要好幾天,甚至要好幾個星期。18世紀時,普魯士的國土大幅擴張,但交通與運輸的進步跟不上,因而在稅收上造成許多麻煩,加上各地封建勢力的抵抗,稅收成本明顯增高。

過去的稅收基本上是包稅制:中央要求各省每年上繳多少金額,各省收到命令後,要求各縣每年上繳多少。各縣再向各鄉鎮要求上繳額。各地的實際稅收額,與實際上繳額之間的差額,就是各層級的盈餘。普魯士稅制的一項特點,是只對城鎮課稅。為何不對農村鄉間課稅?因為地主大都是有權有勢的貴族,必然會團結抗稅,所以把稅源集中在抵抗力較弱的城鎮工商業與居民。這樣的簡化有好處:可以大幅精簡稅務機構的組織與人員規模:18世紀時有3千位稅務人員就夠了,和同時期的歐洲各國相較,實在是「少得驚人」。

普魯士有何秘方?這些論點較難用數字佐證,分述如下。

(1)普魯士國王對各階層的官員有直接控制權,有人稱之為王權制,也有人說這是「朝廷的絕對主義」。這種王權制大約始於1640年,終於1794-1806年間。1806之後取而代之的,是由法律條文規定的現代文官制,也限制了君王對官員的指揮權。在財政效率最佳的1640-1806年間,兩位國王直接控管各級官員,腓特烈二世甚至還親自處理稅務。要發揮「朝廷的絕對主義」,必須有兩項前提:(1)國土面積不大,人口不太多(小國寡民);(2)國王的雄才大略。為何1806年之後就無法發揮「絕對主義」?因為普魯士的領土,在強大的軍國主義下擴張3倍,人口增加10倍,稅收的效率跟著下跌。

(2)稅務官員的薪資,以專業考試和業績考核為基礎,目的是避免無能的冗員(降低成本),增進稅收效率。稅官的主要招募來源是退役榮民,雇用這些受過軍事訓練,尤其在戰場受過傷的退役者,有幾項好處:(a)忠心耿耿,願意接受國王指派。(b)以雇用替代免費的榮民福利,公私互利。(c)榮民人數眾多,容易挑選有才幹者。(d)榮譽感較強,不易被賄賂腐化。(e)榮民之間有軍隊的關係基礎,可相互牽制掌控。這些優點讓普魯士的稅收成本大幅下降:每收到100元,只需付出13元,在1764年時全歐洲最低。

(3)組織上採取階層制,各層級的官員有明確工作業務,同職等的官員,可在各地輪調。績優者往上調升,績劣者向下調配,制度靈活不僵化。

(4)監控系統明確,國王與中央級官員,可直接監管稅務組織,另派督察人員暗中訪察。各階層之間相互監督,目的在打破派系,減少集團貪污,以及因單一主管所造成的監控缺失。

(5)在官僚體制內服務的優點,是有穩定的薪資與工作保障,但主要的威脅是被撤職查辦。前面提過「朝廷的絕對主義」,這是懲罰稅務官員的主要手段:相當任意也相當頻繁,腓特烈二世在1740-86年間,開除過1/4的省級稅務長官。嚴厲的好處是貪污率很低:在鞭長莫及的時代,嚴厲是必要手段。在官僚體系尚不完備的時代,官員無法有效自保,只好讓統治者為所欲為。還有三種制裁方式:高額罰金、處死刑、沒收財產。

官員有統一薪俸,整體而言待遇不錯:高階官員的年收入約有400到800 Thaler,低階的有20到70(平均約40)。高薪的目的是「養廉」,否則貪污會嚴重化。高薪的另一個風險,是就業權沒保障,長官或國王有任意裁撤權。如果稅收的業績超過目標,繳庫後的剩餘還可分紅。

如果上述的做法那麼有效,為什麼1804年之後,要改為對官員較有保障的官僚體制?主要原因是客觀條件的改變:從19世紀初起,歐陸的交通與運輸有重大改善,從前天高皇帝遠、鞭長莫及、監督不易的狀況,已變成訊息傳遞快速的狀態。這樣就不必讓官員分紅養廉,文官的職位有法律保護後,朝廷的絕對主義相對萎縮。另一項原因,是普魯士的領土擴大3倍,人口增加10倍,經濟快速成長,稅源變多變大變廣,人治的成份逐漸由法治取代。

參考書目

Kiser, Edgar and Joachim Schneider (1994): “Bureaucracy and efficiency: an analysis of taxation in early modern Prussia”,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59 (2):187-204.

39長子繼承制是日本戰前經濟成長的阻礙?

學界過去認為,資本、土地、勞動才是經濟成長的要素。1960年代後逐漸理解到,軟體面恐怕也相當重要,例如憲法是否獎勵經濟活動、專利法是否能有效保障新發明。日本在第二次大戰後有驚人的成長,但為何從19世紀末的明治維新到1940年之間,沒有類似的經濟奇蹟?現在發現有一項重要因素:戰前的農業部門成長不足,幾乎是停滯的局面。

為什麼會這樣?主因有兩項:(1)農業部門的資源被扭曲了,沒有發揮應有的經濟效率。(2)農業部門的資本累積不足,導致起飛困難。如果這兩項障礙不存在,戰前平均每個工人的所得,不致於只有美國的33%,應該可以提升到美國的50%。接著要追問:是哪項因素造成上述的兩項障礙?答案可能是:父權制下的長子繼承制,迫使長子留在農業部門,不能自由轉入城市與工業部門,造成農業部門的資源無效率,以及資本的累積不足。

農業部門的就業人口,1885年時大約1,400萬,占全國就業總數的64%。奇怪的是,這1,400萬農業就業人口,一直維持到1937年都沒改變。雖然農村移往都市的人數,在1885-1937之間不斷增加,但為什麼從明治維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農業部門的就業人口這麼穩定,不會隨著都市與工業部門的增長而減縮?這種奇異的穩定,和其他新興國家很不相同。背後必然有非經濟性的因素,讓愈來愈無效率的農業部門,維持固定的就業人數。戰前的農業技術,不屬於「規模報酬遞增型」,若一直維持1,400萬的就業人口,農業部門的資源必然會被扭曲而無效率。

在新興經濟裡,城鄉(或農工)兩部門的邊際產出必然不同。如果資源可以自由流動,應該會有一邊(城市的工業部門)會愈來愈壯大,另一邊(鄉村的農業部門)愈來愈萎縮。經濟體內的資源(資本、勞動、技術),會流向效率較高的城市工業部門。戰前的農村就業穩定,背後的非經濟性障礙(即自我設限),應該不是法律性的(否則政府會排除它),而是習俗性的。

有什麼證據,可以說明這項障礙是長子繼承制呢?日本是個服從性高的國家,有長子繼承家業的觀念,但有什麼總體(宏觀)的證據,來解說戰前農業部門的特殊穩定性呢?有一項較間接的證據:戰後的民法修正後,長子就沒承襲祖業的義務與經濟動機,農業部門的就業人口立刻大幅下跌。單是這點恐怕說服力不足,以下做較全面的舖陳與分析。

若從平均每個工人的所得來對比:(1) 1885年美國工人的所得約是日本的3.4倍,也就是說,日本工人的所得大約是美國的1/3(或33%)。(2) 1885-1940年間,日本工人的收入,穩定維持在美國的30%-50%之間。(3)戰後日本經濟急速起飛,1947-1972這25年間,日本工人的所得增長5倍;(4)到1990年代初期,美日工人的所得已相差不到20%。這4點說明:1885-1940這半世紀間,有個奇怪的因素,在阻擋日本經濟起飛。

再回到前面解說過的農業就業人口,現在用較具體的數字來表達。1885年時稍微多過1,400萬,這個數字長期而言持續下降,但到1940年時,也比1,400萬少不了多少。簡言之,戰前農業就業人數非常穩定。但在1940-50年間,這個數字從1,400萬不到,成長到將近1800萬。可能是因為在戰爭期間:(1)都市人口疏散到鄉間;(2)工業部門就業困難;(3)農村部門糧食較充足。較特別的是,1950年之後,這條就業線以45角度下滑,2000年時只剩下230萬左右。

為什麼農村就業人口,在戰後會下跌這麼快?或者反過來問:為什麼農村就業人口的下跌,要晚到1950年才出現?農業不是技術進步快速的部門,亞洲開發中國家的農村,邊際生產力早就「小於零」。這表示就業人口過多,早就該被推向都市部門、工業部門、海外。日本政府必然早就看出這個問題,知道經濟要起飛的前提,就是農村部門要「減肥」(減除多餘的就業人口)。但為什麼沒去做,或做不到?

東京大學的Fumio Hayashi(林文夫),和2004年諾貝爾獎得主Edward Prescott,運用古典成長理論模型,設計「反事實」的計量模擬,得到下列的顯著數據。如果戰前的農民,完全沒有移往都市或工業部門的障礙,那麼:(1)所得會從原本只有美國的1/3,大增到1/2。(2)每個工人的平均資本存量,在1940年時會增加1倍以上。(3)農村的就業人口,在1885年時會從64%減到40%,一路下滑到1940年時會少於25%。(4)農業部門的產值,反而會提高5%左右,因為把多餘的就業人口「推出去了」,邊際生產力自然提高。(5)農產品(糧食)的價格會明顯上升,對農民的收入很有助益。但從工業部門雇主的角度來看,糧價上升對經濟發展不利。或許就是這項考慮,政府沒有積極引導過剩的農業人口,移轉到其他部門。

東京大學的Fumio Hayashi(林文夫)

其實從江戶時期人民就可以自由遷徙,在農工部門間自由流動,官方從未禁止轉業。所以農業部門的穩定就業人口,應該是自發性與文化性的。就像美國的Amish族,也是希望根留原地,不願搬遷,不願用現代化的技術,即使收入因而減少也在所不惜,這是自發性、宗教性的。日本的父權文化,傾向於要求長子繼承家業,其餘諸子可以自由離家擇業。那麼沒有兒子的家庭怎麼辦?日本社會有一套補救辦法:從親戚中過繼一個兒子,或在朋友、部屬、優秀人才中找尋,入贅之後改姓,稱為「婿養子」。

佐藤榮作(1901-75)與美國總統Richard Nixon

1964-72年間的首相佐藤榮作(1901-75),就是個顯例。他父親原本姓岸(Kishi),入贅後改姓佐藤。榮作的親兄岸信介(1896-1987)也曾任首相(1957-60)。岸信介原本隨入贅的父親姓佐藤,後來被父親的本家收作養子,改回本姓。1949年得諾貝爾物理獎的湯川秀樹(1907-81),他父親小川琢治是地質學家,因入贅而改姓湯川。這種運用過繼來解決問題的手法,在日本文化裡是常態。例如德川幕府末期的將軍夫人天璋院(篤姬),就是從九州薩摩藩一個分家的女兒,先過繼給藩主島津齊彬,再過繼給公卿近衛忠熙,提高身分後才嫁入幕府當正室夫人(御台所)。

離題了,回來談長子繼承制。簡言之,保守的農業部門,戰前奉守「長子繼承、諸子自由」的社會規範,使得農業的「總戶口數」不變。但都市與工業部門,因為吸納長子以下諸子的勞動力而增長。這是奇怪的現象:身體左邊維持固定的體積,右邊卻一直增胖。其他新興經濟(如台灣),則是農業部門萎縮,工業部門迅速增長。

為什麼1945年戰後,農業部門的就業人口會急速下降呢?主因是1947年日本採用新憲法,也重新修訂民法。最重要的是民法第24條,大意是說:對配偶的選擇、財產權、繼承權、住所選擇權,法律應該從個人尊嚴的立場來制訂。在這項精神下,家產的繼承權有很大的改變:從長子單獨繼承,改為諸子平均繼承。就算父親有遺囑,讓長子繼承所有家產,依據新的民法規定,長子最多只能分得一半,另一半必須拿出來分給諸子(女)。

日本農村每戶的田地通常不大,所以只能由單子繼承,如果由諸子繼承,就會大家都不夠生活。新民法的規定,讓長子最多只能分得一半,那怎麼夠生活?所以長子就更沒意願留在農村,轉而投入薪資較高的工業部門,或生活較舒適的都市。這些農戶流失後,農業部門的生產力還能維持糧食的需求嗎?沒問題,因為戰後的農耕走向機械化、精緻化。如果真的糧食不夠,還有豐富的外匯存底可以去外國買。

參考書目

Hayashi, Fumio and Edward Prescott (2008): “The depressing effect of agricultural institutions on the prewar Japanese econom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16(4):573-632.

40籌設亞元圈要注意的幾件事

Robert Mundell(1932-)是1999年的諾貝爾獎得主,被譽為「歐元之父」。2001年在上海召開的APEC會議上,他說未來十年世界將出現三大貨幣區:歐元區、美元區、亞元區(亞洲貨幣區)。中國和日本的外匯存底,早就排名世界前兩名。2008-9年金融恐慌期間,美國政府拿著大筆國債券到中國說好話,要求協助減緩龐大的資金需求。

Robert Mundell(1932-)是1999年的諾貝爾得主

中日韓三國與東盟(ASEAN)十國已在構思,能否和歐元區一樣,共同使用單一貨幣,暫稱為亞元(Asian Currency Unit或Asian Monetary Unit)。亞元不是可以在超市購買的實體貨幣,而是根據亞洲13個國家的貨幣價值、國內生產毛額、貿易規模,依公式加權計算後,所制訂的虛擬貨幣。人民幣在亞元中的權重最高(約30%),日元其次(約20%)。

亞元的兩項好處是:(1)強化亞洲各國間的貿易、生產與經濟合作。(2)減少對美元的依賴,減少因匯率波動造成的損失。亞元區的最早構想,是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1997年在東盟國家會議上提出的。為什麼到了2009年底,還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呢?亞洲各國的中央銀行,對亞元的編制方法意見紛紜,對亞元的預期效果「還看不清楚」。主因是亞洲各國:(1)經濟發展程度差異較大。(2)缺乏共同的政治意願。(3)缺乏有領導力的貨幣(「錨」貨幣),日元和人民幣雖然逐漸強勢,但仍比不上美元和德國馬克的作用。

較悲觀的看法,認為亞元只是個遙遠的夢想。樂觀者認為,亞元離我們愈來愈近。有一件事恐怕是錯的:Mundell在2001年時說,十年後會出現亞元區。日後亞元若有機會成立,除了報章雜誌分析的利弊得失,經濟史上存在過的金本位、英鎊圈、法郎圈、馬克圈,它們的興衰史也很值得借鏡。以下要介紹的故事,是這類特定經濟圈,在碰到全球性的恐慌時,可能會產生預料外的效果,這是籌組亞元圈時要先有的心理準備。

東南亞國協會徽

1929-33年世界大恐慌期間,全球貿易量大幅萎縮,幾個主要經濟圈(金本位圈、大英國協、東亞圈、美元圈),各自採用不同的策略,得到不同的效果。先看一個具體的數字變化:1929年元月時,全球貿易量約5,352百萬美金。紐約股市在1929年10月底大崩盤之後2個月,全球貿易量急跌到4,857百萬美金。再過1年(1931年元月),只剩下3,259,1932年元月時還有2,134,1933年元月的數字是1,788。換言之,4年內萎縮到只剩1/3。如果把這些數字逐年逐月畫出來,形狀就像一張蜘蛛網,但不是向外擴張,而是向圓心急速收縮,很像太空星球崩陷成黑洞的過程。十年後到了1938年,世界貿易量已大幅回復,但仍只有1929年的90%。

全球經濟「覆巢」之後,各國的對策不同,但有個共同特徵:逐漸形成區塊化。意思是說,會依地緣關係或過去的殖民關係,組成各自的圈子,相互加強貿易。換句話說,這些小圈子會用差別關稅、配額等手法,來排斥圈外的國家。簡言之,1929年世界大蕭條後,國際貿易變成區塊化、圈子化,其中的三個大圈子是:以英國為首的大英國協圈、以法國為中心的歐洲金本位國家圈、由德國帶頭的中歐圈。主因有二:

(1)大恐慌之後各國保護主義興起,在國貿方面的做法,就是用關稅阻擋外貨入侵,目的是保護本國產業與就業,美國在1930年通過的Smoot-Hawley法案,就是個顯例。相關的配套措施很多,例如對某些行業(紡織品)採取配額限制,或對某些國家採取差別性的關稅。大英國協1932年在加拿大渥太華通過一項協議,對會員國採取關稅優惠或免稅。德國採取差別性的貿易政策,來鞏固自己的經濟影響力。

(2)國際金本位在1931年9月開始崩潰後,各國貨幣的匯率各自浮動,對商品報價和交易結算產生很大困擾。原本關係較密切的國家,各自結合成貨幣圈,例如英鎊圈、馬克圈、美元圈、金本位核心圈。結果是:圈內各國的幣值相互穩定,但各集團之間的匯率則起伏不定。

區塊化之後,集團內各國的關係密切化,相互融資貸款,圈內的各國產品容易進出,聯合排斥非本集團的國家。換言之,這就像人際關係,正常時開放互流,遇到危機就組成派系排外。哪些因素會把哪些人聚在一起呢?(1)地緣近,(2)語言文化相似,(3)使用共同貨幣,(4)宗教信仰相同。景氣變差時,愈和自己人貿易,反之亦然。

以下舉實例說明這個現象。英國出口到大英國協的數量,從1928年的44%增到1938年的50%;從大英國協進口的數量,從30%增到42%。同一時期,法國和殖地與保護國之間的進口量,從12%增到27%,出口量從19%增到28%。德國和六個東南歐國家(保加利亞、希臘、羅馬尼亞、土耳其、南斯拉夫),以及拉丁美洲的進口量,從17%增到28%,出口從13%增到28%。日本和韓國、台灣、滿州之間的進口量,從14%增到39%,出口從18%增到41%(東亞共榮圈)。這是全球性的共同趨勢。

同樣的道理,1930年12月,斯堪地那維亞國家相互解除貿易障礙,目的是減少對德國經濟的依賴。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小國,在1932年12月組成荷比盧關稅同盟,互相免除關稅與人員物資的進出管制。這等於是在各自的小圈內完全自由貿易。如果沒有夥伴的,就各自去串聯,例如1931-2年間,義大利和遙遠的奧地利、匈牙利簽署貿易協定。1934年美國和17個西半球國家,簽署貿易互惠協定,但由於地理差距甚大,總貿易量並未大幅增加,要到1945年戰後,才顯示出這些協定的效果。

還有一個圈子,是中歐與東南歐諸國,他們還想維持金本位制,1931年11月在捷克布拉格舉行會議,把多瑙河流域國家組成貿易集團。美國也和菲律賓、古巴、中美洲各國,以及加拿大、阿根廷組織美元圈,但效果都不理想。

接下來要回答的問題是:哪些因素會讓不同的國家結盟?地緣性重要嗎?語言呢?GNP水準呢?貨幣的相近性嗎?答案如下。(1) GNP的水準很重要,這很符合常識:物以類聚,富人和富人來往,窮人和窮人做生意。(2)距離是最大的殺手:貿易原本就是要互通有無,距離遠運費就高,自然影響意願。(3)地緣的鄰近性很重要:遠親不如近鄰,地緣性會降低交易成本,增加貿易意願。(4)原來的殖民地關係最重要,尤其以大英國協內的效果最明顯。(5)共同貨幣圈也很重要:馬克圈、英鎊圈、金本位圈內的國家,因為幣值相同,匯率穩定,互信度高。

從上述1929-38年間世界大恐慌的經驗,來看今後籌設亞元圈的前景,上述五點恐怕都會構成障礙。(1)亞洲各國的GNP差異太大,硬要把窮國和富國聚在同桌吃飯做生意,恐怕場面不協調,也撐不久。(2)在今日的運輸條件下,會員國之間的距離已不是重要因素,這項因素已轉換成各國的關稅壁壘、對外開放的程度。(3)會員國之間的宗教、文化、語言、心態差距過大,溝通協調的成本太高。(4)各國的貨幣不一,匯率浮動的差異度高,很難協調出互相接受的「亞元幣值」。(5)日本和中國互爭奪龍頭,會員國很快就出現派系和圈子,這些內部的摩擦會減弱預期的效果。

參考書目

Eichengreen, Barry and Douglas Irwin (1995): “Trade blocs, currency blocs and the reorientation of world trade in the 1930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24.

附錄1

鬱金香情結

Mike Dash (2000): Tulipomania: The Story of the World’s Most Coveted Flower & the Extraordinary Passions It Aroused, New York: Three Rivers Press. 麥克.戴許著李芬芳譯:《鬱金香熱》,時報公司出版(2000年5月)。

提到鬱金香,我腦中同時浮現兩個情景。孩童時期初讀大仲馬的《黑色鬱金香》(1850),雖然那是從英文轉譯的改寫本,但基本的訊息在一世紀多之後,對一個異文化的孩童,還是留下了驚嘆感。成年後也想給自己的孩子看看這本傑作,但只能找到李牧華先生從英文翻譯的絕版書(1972,台北:文化圖書公司)。我希望台灣的小孩在不久之後,可以讀到從法文譯出的完整注釋本。心急的讀者,可以在第11章末,看到作者對《黑色鬱金香》傳說的綜述。

《鬱金香熱》

另一個情景,是和鬱金香接觸的經驗。1979年末我去歐洲讀書之前,沒見過這種傳聞中的美麗花朵。在巴黎的住宅區初見它時,就像見到久聞大名的人物和美女一樣:初見之下沒想像中的完美,稍加細看,確實不錯,隔年再見時,才體會到為什麼眾人會讚賞。每年花季盛開時,布魯塞爾街道兩旁各式美色的鬱金香,廿年之後仍歷歷在目,同時也回想起在那幾年之間,身處於異文化之下的諸多見聞、學習的喜悅、人事物的眾多變動。

1980-4年間,我去過荷蘭著名的Keukenhof花園兩次,特別注意鬱金香的各式品種。那是個28公頃左右的花園博物館,每年春季吸引上百萬世界各地的遊客,觀賞千萬種奇花異草,保證不虛此行。我好奇的是:荷蘭人從17世紀起,就開始栽培這種黑鑽石,兩世紀之後到底成功了沒有?大仲馬在小說內(第31章),說此事在1673年5月已經成功,並領得10萬荷蘭盾的重賞。

我真想見識一下,特地請導覽者指點去看最深色的鬱金香,但答案是失望的,連照片都懶得拍。我覺得除非是人為地改變基因,否則在天擇的過程中,沒有一種植物會演化出全黑的花朵。在人為的雜交控制下,我只看到深褐色的鬱金香,而這是所有鬱金香顏色中,我認為最醜陋的。再說,黑色花朵必然比淡色花易吸熱,吸了高熱就易蒸發本身的水份,在自然界中存活的機率應該會降低,所以如果真有黑色鬱金香,那必然是滿足人類喜好的異常產物。

黑色鬱金香

人類竟然會用那麼多心思,狂熱地追逐一種既不實用、又無美感、對鬱金香本身無益、純粹是一時風尚的特殊顏色。而追求黑色的偏執,在看完這本書之後必然會體會到,這只不過是鬱金香狂熱過程中的小插曲。我舉本書第11章末的例子,來說明這種瘋狂的激情。1600到1630年間,「一個父母都在工作且盡力想要存錢的家庭,景氣好時每年可能攢下20或50塊荷蘭盾的積蓄。」1636年12月,一朵值3,000荷蘭盾的鬱金香,可以換到下列物品:8隻肥豬 + 4隻肥公牛 + 12隻肥羊 + 24噸小麥 + 48噸裸麥 + 2大桶葡萄酒 + 4桶各值8塊荷蘭盾的啤酒 + 2噸奶油 + 1,000磅乳酪 + 1個銀製水杯 + 1包衣物 + 1張附有床墊與寢具的床 + 1艘船。

3,000塊荷蘭盾的花算貴嗎?在繁榮時期(見第9章),最著名鬱金香的單顆球莖,從1633年的5,500塊,「攀升到1637年元月的一萬塊天價。」1637年2月初,鬱金香市場開始疲軟,在元月份可以賣600到1,000塊荷蘭盾的一整個花床鬱金香,據說只能以6塊錢易主,而一批在市場大好期間價值約400塊的球莖,也只能賣到2塊。這些價格顯示,就算能找到買主,也只有舊價的5%,不到原價1%的情況更是常見。

這種大崩盤的情景我親身經歷過,後來又目睹了好幾次。1960年代台灣一窩蜂地養鳥,45歲以上的人,必然還記得十姊妹、文錦和各式各樣的家鳥炒作事件。當時普通公務員的月薪不到一千元新台幣,我家裡就養過好幾對市價一萬五的錦靜。那確實是漂亮的好鳥,換算現值至少是半部BMW 3字頭的跑車。有些才剛買回來,第二天就打架死了,也有因為驚慌撞籠而死的。

每天把這些鳥當皇帝皇后般地供奉,給它們住檜木做的鳥籠、餵雞蛋,只巴望它們趕快發情,多下幾個金蛋,連番孵出金子銀孫。結果不到幾年,下場和荷蘭的鬱金香一模一樣。不過中國人不會暴殄天物,不久之後餐館的菜單上出現「炒十姊妹」,原先在鳥店裡炒得火熱的寶貝,淪落到在鐵鍋裡炒得火熱,身價差了兩個零以上。

這種十姊妹現象,在台灣重複過好幾次:全民運動式的股市大狂熱,造成菜籃族的經濟知識大躍進;鴻源機構大吸金,在大開香檳之後沒幾年,主事者下獄,親友反目,泡沫又破了;六合彩運動只是個較小型的鬱金香現象,還有前兩年到處盛開的葡式蛋塔店,…這些事情在您有生之年,還會再看到很多次。

從此書可以了解,股市或網路狂熱,在更寬廣的視野下,其實只是人類這種動物在經濟化的社會裡,一再重複的現象而已。雖然各個文明在不同時代,會有各式有趣的案例,但基本的原理與狂熱的暴起暴落過程,則是普世相通的(另見第15章的其他例子)。

西洋經濟史學者對鬱金香狂熱、海外殖民地投資狂熱、土地炒作、股市泡沫,都有很好的理論與實證分析,有些還很能糾正過去的見解。這裡不是介紹這些論點的地方,只是我在專業上忍不住要介紹兩本非技術性的好書。(1) Peter Garber (2000): Famous First Bubbles: The Fundamentals of Early Manias, MIT Press; (2) Charles Kindleberger and Robert Aliber (2005): Manias, Panics, and Crashes: A History of Financial Crises, 5th edition, New York: Wiley (Wiley Investment Classics).

然而上面所說的,都是鬱金香在荷蘭炒熱之後的事。如果您對知識有興趣的話,有沒有想過:鬱金香狂熱為什麼會在荷蘭而不在其他地方發生?土耳其人把它傳入荷蘭之前,這種美麗的花朵有過哪些複雜的歷史?它有過哪些引人遐思的名字?為什麼現在稱它為Tulip?經過哪些植物學者的苦心經營,鬱金香才有這麼多彩多姿的面貌?在它變富貴之前,有人把鬱金香的球莖,加上油醋調味烤來當作晚餐,味道如何?這本書要告訴我們的,就是「鬱金香情結」:美麗的花朵、複雜的歷史、瘋狂的激情。

作者的細膩書寫,以及諸多引人注目的細節,我不必在此重複。倒是有幾個聯想到的問題,依我目前所知的略述如下,如果您有更好的見解,請不吝分享。

本書第11章說鬱金香的崩盤期是1637年1-2月,這是對的。可是《黑色鬱金香》開頭的場景是1672年8月,哈倫市的鬱金香社懸賞十萬荷蘭盾,給能培植出黑色鬱金香的人,也是同年的事。大仲馬在小說的第31章宣佈有人成功得賞,那時是1673年5月。如果鬱金香市場在1637年已經崩盤,為什麼在37年後的1673年,還有人要出十萬重金給黑色鬱金香?而且在大仲馬的書內各章也可以看到,荷蘭對鬱金香的栽培與研究,在1673年時幾乎還是全民性的運動,並未因崩盤而潰散,反而還繼續深入研究發展。

相對地,台灣的鳥市崩潰後,並沒有類似的延續性科學探討,原因是:荷蘭的花卉市場,在國內和國際經濟上都有其重要性,短暫的崩盤並不會使整個產業消除掉;而台灣的鳥類市場,不具有這種重要性,泡沫一破就煙消雲散了。

第二個議題是:為什麼要追逐黑色的鬱金香?如果這是大仲馬虛構的,或是半真半假的事,那就不必追究答案了。如果真有此懸賞,那有可能是因為還沒有人做得到,困難度高,希望在重賞之下出現奇蹟。如果真的能出現黑色,那麼鬱金香的色系就十全十美了。

另有一項猜測,可當作助談。歐洲人原先認為天鵝是白色的,不相信會有黑色的天鵝,因為這會壞了他們心中的完美形象,就像他們在心目中塑造的天使不會穿黑衣一樣,那是撒旦的顏色。據說16世紀時在澳洲發現了黑天鵝,如果天鵝都能有黑的,為什麼鬱金香就沒有黑色的?鳥類的黑色或許有保護功能,但黑色的花朵,如前所述,對自己的存活與繁衍卻不利。

第三個議題是:如果荷蘭的鬱金香和台灣的十姊妹,是普遍人性的重複現象,為什麼人類會有這種瘋狂的盲從行為?這是有利於人類存活的因素嗎?或純是上帝的敗筆?有一種說法大略如下。在石器時代,人類的族群活動規模不大,或許在一兩百人之間。管理人類大腦情緒的機制,同時包含理性與非理性兩種,處理日常生活事項時,基本上是理性面在運作。但若遇突發狀況,或有障礙要超越,而這些事情是一般人無法理解或無法掌握時,就會失去自我判斷力似地跟隨他人行動,出現盲從現象。

所以我們常可聽到一種說法:「理性的個人、盲目的群眾」,大概就是在說明這個現象。一旦需要聚集人群,就是要應付突發狀況,或有大型障礙要排除,或是出現了超級的利益,或是遇到前所未見的奇特現象。一旦進入「群眾」的狀態,理性的面向就被壓抑下來,非理性的「跟風」,就如滾雪球般地增長。從納粹到紅衛兵到任何一窩蜂的盲從現象,大概都可以從這個觀點來理解。

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人的經濟活動是理性的」。這個假設的隱含前提是:「個人在做供需交換時」,但不能據以推論說:「人的群體經濟活動也是理性的」,史例昭昭,事實正好相反。

鬱金香狂熱是個完整的案例,本書作者細膩地析述了整個過程。這是個漂亮的例子(美麗的主角),再加上大仲馬動人的文采,把這個泡沫事件傳播到好幾世紀之後的不同社會裡,更深入了老少婦孺心中。人類的經濟瘋狂行為,也因而有了一個優雅的代名詞:Tulipomania。

此文是《鬱金香熱》的導讀,2000年5月時報公司出版。感謝李怡嚴教授(清華大學物理系退休)對本文的指正,並提供重要的相關文獻與論點,其實他是本文不具名的合著者。

附錄2

黃金的魔力

Peter Bernstein (2000): The Power of Gold: The History of an Obsession, New York: Wiley & Sons。彼得․伯恩斯坦:《黃金的魔力》,台北:商周出版,2002年,517頁。

漢人的習俗裡,長輩與諸親友給新生嬰兒的禮物,最常見的就是黃金:金元寶、金項鍊、金手鐲…。在象徵吉祥如意、長壽百歲的祝福之外,我後來才領悟到,其實這是家族成員對新加入者,所提供的一項「逃難基金」。幾千年來兵刀水火的血淚教訓,這個民族早已充分認知「天命無常」、「富不過三代」,給新生兒的禮物,還有什麼比黃金更具有「急難救助」的功能?台灣中央銀行地下室所藏的黃金存量,聽說在全世界央行中名列前茅,也是基於同樣的動機:逃難恐慌症。

「漢人與黃金」是我一直很想瞭解的題材,因為其中有太多的謎題需要解答。舉個例子。《孟子 · 公孫丑下》,陳臻問孟子曰:「前日於齊,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餽七十鎰而受;於薛,餽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一般對「兼金」的注解是「好金也,其價兼倍於常者」;對「鎰」的理解是「二十兩」,百鎰就是二千兩。問題是:「兼金」的「金」是黃金嗎?孟子有二千兩黃金的行情嗎?當時有這麼豐富的黃金在市面上流通嗎?

彭信威在《中國貨幣史》頁65說:「古時金銀銅都稱金」。如果是這樣的話,諸王送孟子的到底是金或銀或銅?勞幹在1971年《中研院史語所集刊》寫了一篇〈漢代黃金及銅錢的使用問題〉,內容豐富,但對這個問題也沒有明確的解答,反而增加了不少疑惑。讀了這本《黃金的魔力》,我更確信需要有一本《漢文化裡的黃金》,來告訴我們這個民族的「黃金拍案驚奇史」。

彭信威(1907-67)《中國貨幣史》(1954,2007重排板)

本書作者是哈佛大學出身,在紐約的New School大學兼任教授,1973年以自己的名字創辦投資顧問公司,寫過幾本投資學與金融史方面的暢銷書。全書20章分三篇,首篇有9章,綜述黃金在西方文明史上多采多姿的角色;次篇有7章,談17-19世紀黃金在西歐諸國(以英國為中心)的貨幣功能;第三篇有4章,縱談20世紀國際金本位的興衰,與國際金價的激烈起伏過程。

我較熟知的題材,是第三篇的國際金融史。他摘述得相當生動,有很貼切的描寫與評論。書後的11頁參考文獻相當完整,我知道的主要文獻都列入了。但問題是,有許多已列出的文獻,在正文中並未真的引述到。這就顯示出本書特質:這是一本寫給華爾街人士看的金融史,作者在博覽群書之後,依時間順序、依題材做了輕鬆、愉快、知識豐富的綜述。你若問我這本書好不好看,答案是正面的。你若問內容可不可靠,我會說這是綜述型的書,沒有多少作者的見解。你若問這本書有無深度,我會說:對商業出版者而言,這是個冒犯性的問題。

試金石

作者是個「知識經濟」的實踐者,他在「轉售」知識,他不是嚴肅型的深度工作者,本書前兩篇的內容最能確認這項性格。西方文化與黃金在幾千年的糾纏過程中,累積了非常豐富的文字著作,作者光是從英文著作(和一些法文書刊),就寫出這本五百多頁的大書。以這個題材的豐富材料看來,如果他願意的話,可以再寫出三本,反正他只是在綜述與剪裁而已。

你若問這本書值不值得看,那我會說不錯。舉個例子來說明我的閱讀感受。我對「試金石」如何運作一直沒搞懂,在其他書上也沒看到夠好的解說,作者在頁50和115對試金石的說明,讓我有釋然通暢的快感。這類有用的小知識還有不少,我對此書的好感,就是建立在諸多的小解惑上。

原刊於《中國時報》2002年8月11日

附錄3

布勞代爾的《地中海史》
《菲力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年;唐家龍、曾培耿等譯,上下冊,1,018頁(台灣商務印書館,2002年)。

布勞代爾這本博士論文在1949年出版、1966年大幅修訂後,不斷被譯為多國語文。這本書為什麼那麼有魅力?貢獻何在?

Fernand Braudel (1902-85)與Immanuel Wallerstein

在一千多頁的篇幅裡,並非頁頁珠璣,因為他的文體是描述性的,過度細節與注重事實,常在好幾頁之後還看不到一個具體的論點,有時讓人會沮喪。本書的價值,是啟發我們如何用不同的眼光,去觀察這個既具體而又千變萬化的海域,去構思不同的歷史概念。這種歷史形象構圖的思考方式,才具有長久的生命力。

要欣賞的,是《地中海》的整體造型,而非細部的磚瓦,因為那不是有大史識的史學家,所要呈現的部分。他後來出版的名著《資本主義》(1979)與《法國史》(1986),其中的主要觀念,都已在《地》出現過了。這些概念包括:長時段、趨勢變動、事件、經濟世界、經濟重心變遷說、輔助性的敵人……等等。

本書首篇是從人文地理的觀點,呈現大地中海域的環境特色,所對應的歷史時間,是作者最注重的「長時段」(以世紀為單位)。這些地理與環境上的特殊狀況,深刻地影響此海域內,各族群的活動型態。第二篇是從「趨勢性變動」(以幾十年為單位),來觀察地中海域經濟、政治、社會結構等面向的「整體性」變動;也就是從宏觀、社會性時間的觀點,來看人類的行為。第三篇是典型的事件史,作者表現出豐富的細節知識與熟練的手法,但卻視這類題材為「歷史的泡沫」,只是表層現象,數目眾多卻無深層的力量。

《菲力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

作者用三種歷史時間的概念,把諸多問題分置在三個層級上,一方面把全書的架構撐出了立體感,二方面也顯示出,他對歷史層級重視的順序。各章之下再分二到四節,每節之下再細分數小節(其實各小節都可更深入地擴充成長論文,或甚至一本專書)。

在篇幅的限制下,這些小子題常被壓縮到二至三頁,不夠深入,一觸即離。篇幅如此簡要,對外行人而言不夠清晰,對內行人又失之淺略。本書珍貴之處,是在於整體架構性的設計,而非細節的內容。他的史學論述,不是提出假說、呈現證據、得出推論的方式;布勞代爾是歷史圖像的建構者,一位能掌握龐雜細節的大繪圖者。

布勞代爾此書撰寫時,並無預先設定的目標,而是先隨著個別檔案資料的刺激寫出內容,之後再合成全貌。優點是地中海的複雜面向,得以不受預設架構之限制,缺點是成品必然龐雜枝蔓。布勞代爾著名的三種歷史時間觀,是在全書脈絡了然於胸之後,他才頓悟出來的。

《地》特點在於:是材料在帶領作者,而非材料屈服於作者的意願。他寫作的風格,不是在既定的論點內詳細舉證辯駁,而是在小篇幅內運用許多細節資料,同時處理好幾個視角。他先描繪出一個小題材的枝葉(小節),再拼構出一個上層的景觀(節),再往上構成章、篇、全書,是個由下寫到上的描述與建構過程。

較嚴重的缺陷,或許是他對義大利、西班牙和法國的檔案掌握較佳,常可見到在一個共通性的題材中(如論城市的功能),只舉義大利或法國南方為例。但這是一本論地中海的著作,不免讓人懷疑這些例證,是否能顯示出地中海域的通性?

我認為最有創見部份,是論貴重金屬從北非和美洲流入後,對地中海域的影響。作者認為並沒有之前學者所認為的那麼強,貴重金屬所發揮的功能,要視當地過去金銀存量、相關事情,以及貨幣流通速度、國與國之間的聯繫、經濟活力、國家與商人活動的情形,或甚至連「民意」都有關係。

金、銀(以及銅)的數量,並不就是等於貨幣存量,金屬貨幣之間也會相互碰撞、競爭。更重要的是,歐洲本身的經濟已經開始成長,否則單純的金銀進口,不會有這麼大的物價效果。現代國家的興起、軍隊的開支、公務人員的薪資、以現金課稅等等經濟貨幣化之後,才會對美洲的金銀產生有效需求。換句話說,他不贊同簡單的貨幣數量說:貨幣存量與物價水準之間,有緊密的或比例的關係。

英語系的地中海研究者,對《地》的架構設計較無意見,但對檔案資料運用、具體問題則有異議。半世紀以來評述此書的文章很多,多從各自熟習學門的角度(如西班牙外交史、海戰史等等)評論,較少見到經濟史學者有系統的批評。美國新經濟史學者多持負面看法,例如1993年諾貝爾獎得主經濟史學者 Douglass North認為,此書是一本藝術作品,年鑑學派並未對經濟史提供有助益的見解。

布朗大學的名史學者 Anthony Molho認為:「《地》在跨越美國專業歷史人士的群島時,就像是一艘失去蹤影的船。《地》當然沒有轉變美國歷史學界著述的風貌,它也沒有改變美國大眾文化對地中海的傳統形象,也沒有因而在美國開創出一種布勞代爾學派式的歷史寫作風格。」本書在各國所得到的評價不同,這是個值得再探討的有趣問題。

原刊於《中國時報》 2002年7月14日

附錄4

《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

經濟和資本主義》導讀

《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施康強、顧良譯,3冊。台北:貓頭鷹出版社,1999 年(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6年)。

1架構與內容

1.1  結構

這套三部曲的第一冊,是作者在1952年依他老師費夫賀(Lucien Febvre, 1878-1956)之囑而寫的,1967年由巴黎的Armand Colin出版,收錄在「世界的命運」(Destins du Monde)叢書內。他之所以會寫那一冊,主要是當時他已投入許多心血,研究工業革命前的歐洲經濟,Febvre囑他先摘要出版。

出版之後,作者有兩項不滿意的地方:(1)一本沒有註解的經濟史著作,說服力必然大減。(2)他對這個領域的接觸愈廣、領會愈深,就愈發地疑惑。因為他觀察到的現象,似乎與他所熟知的理論相牴觸,例如Werner Sombart和Josef Kulischer對資本主義的理解,布勞代爾認為他們雖然舉證豐富,但在觀點上有一種傾向,就是把經濟活動當成一種「均質的實體」來看待,也認為唯有透過統計數字,才能理解經濟史。

Lucien Febvre,1878-1956

此外,一般歷史著作也傾向於把重點放在歐洲本身,好像其他的世界並不存在。他們常把歐洲描述成一個逐漸邁向理性化的市場,終於累積出工業革命的果實;而且把工業革命看作分水嶺,把歷史切成一個工業化之後的現代社會,和一個工業化之前的傳統社會。布勞代爾對上述的看法相當不滿意,在長達25年的閱讀、整理、擴充之後,終於在1979年出版了這套三部曲。他把第一冊擴充改寫,換了書名《日常生活的結構:可能的與不可能的》,同時也把初版未附上的註解儘可能復原。

肉眼能輕易觀察到的經濟活動,例如店鋪的交易、工廠的生產,是了解經濟現象的起始點。作者提醒我們,在觀察長期的經濟活動變化時,不能只把眼光放在顯而易見的活動上,應該要體察影響這些表面現象的深層因素;而這些面向卻常被忽視,或雖然被理解,但未賦予公平的歷史分量。

他提出一個「三層經濟活動」的概念,來彰顯15-18世紀歐洲經濟的特質,同時也可應用在亞非美等幾大洲的情況。作者認為,經濟活動中的最底層,是日常生活性的生產與交易活動,並無正式的組織;這類活動的地理半徑很短,只限於城鄉或稍大的區域內。第一冊就是以這種「日常生活的結構」,作為主要探討對象。

第二冊《貿易的活動》,探討再往上一層的經濟活動:較具規模的區域性(各省或鄰近諸國之間)商業體系,是如何茁長發達的。第三冊把範圍再往上,推到國際與洲際的層面,以「經濟世界」為探討的單位:在經濟階序(hierarchy)頂端的那群人,如何藉著控制與操縱交易,來追求利益。例如18世紀的阿姆斯特丹,或16世紀義大利熱內亞的富商,他們掌握了金融體系網路的核心,可以在千里之外控制生產、貿易,或甚至攪翻各地區經濟活動的秩序。這種網路的完成,給近代資本主義的運作與成長,提供一塊肥沃的土地。

這三層的經濟活動之間並非相互排斥,而是並存共生的。最底下的一層,當然是各民族都早已有之;第二層是15世紀左右,才在西歐有較具體的雛型;第三層更晚到17、18世紀,才稍微完整。各大洲內各國的經濟發展情況不一,這三層經濟活動出現的時代不同,占國民生產額的比例也不同。

從書中的脈絡看來,這個分析架構似乎不是一開始就擬好,而是隨著對題材的了解,才逐漸意識出來。作者在全書導論(I:24)中說:他擔心讀者會對這種三分法質疑,例如,作者是用哪些標準,來切分第二冊的市場經濟與第三冊經濟世界的歷史素材呢?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是區分得開的概念嗎?他遲疑許久之後,才決定以「市場經濟」(注意:這是有實質交易的「市場」活動,而不是現代經濟學所說的「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作為中間那一層。他認為這種三分法,不但適用在15-18世紀的西歐,甚至在今日仍然具有解釋力。

在寫作方法上,作者有意避開理論性的探討,而專注於「具體的觀察與歷史的比較」(I:25)。因為他很明瞭,學界對「資本主義」這個名詞,有太多不同的觀點與理解(宋巴特、韋伯、Tawney等人之間,就有很大的認知差距)。如果再加入理論的面向,必然會更陷入沼澤,倒不如以實例的舉證,來說明自己對資本主義這個概念的理解。透過史實的陳述,會更能彰顯出15-18世紀之間,資本主義發展的過程中,真實生活的豐富性、複雜性與異質性。

他並不是要向讀者證明某項理論、假說、觀點,而是想要描述15-18世紀之間,人類的經濟活動出現了一種新型態,被19世紀末以後的人稱為資本主義。作者所要呈現的,是這段時期緩慢醞釀與發展的動態過程,以及與其相互影響的因素,而不是去分析「資本主義」這個概念本身。

1.2  內容

第一冊:物質生活

第一冊內的題材差異性最高,所需要掌握的原始資料、他人的研究成果、統計數據最龐雜,資料的可信度也較低。本冊的內容,大都是食衣住行、技術、貨幣、市鎮等複雜的事項,很難用一個或數個架構,把這些資料串成具有邏輯性的結構,這是題材上的先天性弱點。

作者為什麼要花那麼大的心血,寫他認為最困難、最不容易從中提出有意義命題與理論的第一冊呢?因為他認為,要掌握工業革命之前的經濟活動範疇,要體會出它的深度與厚度,這個環節是不能逃避的。

布勞代爾認為,每個時代在經濟生活方面,都有它的底與頂,這也就是本冊的副標題:可能的與不可能的。在日常生活中,電視與飛機在二次大戰之後是可能的,而在20世紀初是不可能的。今日不可能到太空和海底觀光,下個世紀則有可能成真。透過「可能與不可能」這個上下限度,可以掌握不同時代人們的努力與成就。

他並不是以最尖端或最劣等的情況來衡量,而是透過前述日常生活的各種要素(衣食住行等),來彰顯各時期的進步與停滯。這是個有意義的觀察點。他的研究顯示,在15-18世紀之間,人類並未能有效突破大自然的約制條件,達到原本是可能的限度。

以陸地運輸為例,雖然在1830年代時,西歐已有相當好的交通網路,但仍未達到當時可能的最高限度。火車的發明與普及,使得交通網路大幅增加,所需的費用平民化,這才達到19世紀中葉的可能限度。人類的經濟活動,就是一直在把這條可能的界限,往外、往上推展。

在這個概念下,作者要回溯地界定出,15-18世紀之間這些可能曲線的變動情形。試想,如果能透過時光隧道,去伽利略、休謨、盧梭、笛卡爾等人的家裡住幾天。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或許不是這些名人的智慧,而是他們的生活環境與方式:照明、取暖、食物、醫療等等。經歷工業革命、兩次世界大戰、技術與糧食突破等激烈動盪過程的人類,如果能逆著時光,去了解15-18世紀之間(即封建制度之後與工業革命之前),就長期的眼光來看,為什麼有過停滯性的局面?經過哪些醞釀與醱酵,才能導致工業革命的突破?從這些過程中,可以找出哪些律則嗎?

這種對日常生活結構的研究,另有一層意義。日常生活的習俗與細節,雖然沒有大理論可談,但它反映了大多數人在長時期內反覆進行的活動。這種細微但重要的動態變化過程,是建構某個時代社會經濟史的絕佳材料,但卻又因其細微,反而常被歷史學者忽視。雖然它是經濟活動的底層,但也是影響上面兩層的根基;反過來說,它也是上面兩層活動的接受者。忽略了這個面向的研究,對經濟活動的理解,就缺了一個重要的環節。

第二冊:經濟生活

「物質生活」與「經濟生活」這兩個面向的交會形式,有上百種不同的面貌:市場、攤販、店鋪……。本冊分析這些不同的交易形式,從最基本的物物交換,到成熟的交易行為。作者試圖從所描述的史實中,捕捉此時期經濟生活的律則與機能,看看是否能建構出一套經濟「通」史,或者是建構出一套「文法」、一種「模式」、一種「類型」。宣稱這項目的之後,作者在「前言」(II:21)表明要這麼做的話,必須涵蓋社會面、政治面和經濟面。

布勞代爾提出一項啟發性的結論。他認為在15-18世紀之間,公平自由競爭的經濟活動,在最低層的日常交易中較常見到(如菜市場)。但在較高層次的交易活動中(如批發、遠程貿易、金融兌換業),反而是以投機、市場獨占、價格控制等行為為主,因而累積了財富與權勢,不可避免地造就了社會的寄生階級(II:22, 227-8)。

也就是說,15-18世紀之間的經濟活動,造就了一個新的社會階級:商人。而商人之間也有差序性的高低:從國際性的大資本家,到地方性的中小型富商,而這整個商人階級(經濟活動性的),是附著在一個深厚的平民百姓階級(日常生活性的)之上。

本冊前兩章用相當大的篇幅,詳細描述市場交易、攤販、店鋪、市集、證券交易的基本活動與機能。第三、四兩章,說明資本主義的基本意義,以及它在生產、流通等方面,在本國與在國際之間的行為。最後一章從社會的面向,來看經濟活動的意義。作者認為,一個多元化的社會必然有多面向的「秩序」,經濟活動的結構性變化,只是其中的一項「秩序」,它會受到國家角色、文化型態等因素的影響。

第三冊:經濟世界

布勞代爾在第二冊的前言(II:23),說明他在第二冊中並未遵守「連續的歷史時間」,而只依觀察問題的方便性,把事情依題材而非依史實的時間順序來處理。在第三冊中,他說要轉回來遵守「世界時間」。他為什麼要用「世界時間」的概念?那是因為第三冊所要探討的主題,是「經濟世界」這個大單位。如果能有一套理論性的「世界時間」來配合,就會讓整本書有更完整的體系。

換個方式來說,他之前在《地中海》(1949)內,提出三種歷史時間的概念;在以經濟世界為主題的第三冊裡,他似乎「被迫」要提出一種新的「世界時間」,來和以「經濟世界」為單位的探討相呼應。所以他在本冊的序言裡(III:17),就說歷史的研究,需要提出一種和從前不同的時間單位:世界時間。而這個世界時間「並非人類歷史時間的總和。這個特殊的時間單位,在不同的時期與不同的地點,主宰了世界的某些地區與某些的事實。」

作者在序言(III:18)內,只用一段話解說世界時間的意義,之後全書中就無類似的說明與應用。他以印度為例,若把印度與國外有交往的地區,劃出一個大略的四邊形,就可以看出,只有在此四邊形上的地區,是和外在的世界生活在同一個時間步調上。各地區的發展程度,多少會有一些時間上的落差,但和那些與世界主流脈動毫不相干的地區相對比,仍可分辨出與世界時間完全獨立的地區。

以中國晚清沿海的通商口岸為例,它和「華洋隔絕」的西北、西南地區,很明顯地屬於截然不同的世界時間。以世界時間來劃分的話,在地球儀上就可劃分出與世界同步的區域,以及自我封閉的「社會經濟時區」。作者認為,能用世界時間歸類出來的地區,可以視為「世界史的一種上層結構」,它代表著一種成就上的集結地區,是由在其下層的地區,努力創造出來的。

2綜合評論

就研究方法而言,布勞代爾認為,應該從最基本活動的史料,來建構出這段時期的特質:從日常的生活環境、使用的物品,來追蹤人類生活史的變動。例如從食衣住行的細節、市場交易活動的細部史實、原始的貿易文件、支付記載等基本史料著手。這是從底層往上建構,而不是像過去一樣,從高階層經濟決策、大型經濟組織模式,從上層往下層建構的觀點,來研究社會經濟史。

從這種角度所觀察到的資本主義發達過程,和馬克思及其跟隨者的視野完全不同。這不是歷史進步階段的觀點,也不是階級之間對抗鬥爭的學說。布勞代爾不預設理論,甚至有意避開任何理論的爭執,而是要讓史料來說話。

就史料的運用來說,第一冊有40頁的註解與書目,第二冊有47頁,第三冊有46頁。25年的廣泛閱讀相關文獻之後,他對資本主義發展過程的細部理解相當完備,絕非僅提出漂亮學說架構,而材料不夠充實的研究所能匹敵。

在寫作方法上,他的舉證方式常有炫耀淵博之嫌。如果以簡潔達意的標準來看,則有不少例子與書目,可以去除而不傷大旨;我甚至覺得用三分之二的篇幅,就很足夠表達全書的主旨。他這種撰寫社會經濟史的方式,和戰後英美經濟史學界講求簡潔論證的學風完全不同。他的寫作方式,並不是「因果關係」式的論證,也不是「功能關係」的詮釋,而是以史料為基礎的歷史表達。

布勞代爾

以基本糧食為例,他用麵粉的產量、價格、生產特性等資料,來做廣泛的舖陳,而不是提出一個經濟性的命題,來籠罩這些材料。我較關切的命題是:糧食產量和價格,與人口增減之間的相關程度,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呈現過哪些不同的關聯?需要從哪些不同的角度,來釐清這些複雜面貌的主要特質?而布勞代爾對這些議題完全沒有觸及。

3總結

對任何傑出史學家來說,要寫一部15-18世紀間的資本主義發達史,都不是一件輕易的事。如果要達到布勞代爾的「總體史」目標,那恐怕會更困難。很令人敬佩地,布勞代爾投入25年的光陰,完成設定的目標。我對這本名著的綜合印象,可以用一項比喻來表達。

以家庭內常用的燈泡為例,如果電力轉換為亮度的效率不高,燈泡很快地就會燙手;也就是說,電力耗在熱度上的比例,大於轉換為亮度的部分。我們對傑出史學家所企求的,當然是亮度(歷史的洞識),而非熱度(出版界與讀書界的熱潮)。我40歲時認為,這套書的熱度大於亮度;我現在55歲,認為這三冊的亮度和熱度相當;20年後75歲時,應該會認為亮度大於熱度。

資本主義史必然會一而再地改寫,布勞代爾的三冊鉅著,也必然會一而再地被引述。理由是:(1)在20世紀寫作資本主義史的歷史學者當中,他是很具代表性的一位,也提出了他獨特的資本主義發展史觀。(2)他把與這項題材相關的新舊文獻,都摘述引用到了,日後的研究者,必然能從書後附註的書目裡,得到相當的啟發。(3)書內所附的諸多地圖、圖表、統計數字、相片、圖畫,都是很有用的視覺輔助,有時甚至比正文還更具吸引力。

出版一世紀之後(2079),這部著作必然還會流傳,不只是它那種百科全書式內容,所帶來的強烈吸引力;更因為它在架構、概念、論證方面,所引發的高度爭辯性。

原刊於《中國時報》2000年2月26日

2006年12月9日修改結論

附錄5

《告別施捨:世界經濟簡史》

Gregory Clark (2007): A Farewell to Alms: A Brief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xii + 420pp. $29.95 cloth.

本書作者克拉克在經濟史學界的知名度相當高,作品時常出現在經濟史的專業期刊上。較特殊的是,他很少用數學方程式和計量迴歸,通常只用簡單的圖表和幾何圖形就夠了。他的文章品質高又容易理解,2005年曾以一篇論1209-2004年間英國勞動階級狀況的文章,刊在芝加哥大學出版的頂級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上,內容直接、簡單、透徹、有新意、有洞見。這是值得倣效的寫作方式:用基本的分析方法來處理普通資料,得出有意義的創見。

本書是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西方世界經濟史叢書」的第14本,中文世界對其中的第4本較熟悉:Kenneth Pomeranz的《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2000)。《告別施捨》這本書名(A Farewell to Alms),應該是仿自海明威1929年的著名半自傳體小說《戰地春夢》(A Farewell to Arms,又譯為《永別了,武器》)。對英文讀者而言,這是聽起來很熟悉的書名,但內容完全不同:世界經濟簡史。

作者1957生於蘇格蘭,今年正好50歲,目前是加州大學Davis校區經濟史教授兼系主任。1979年從劍橋大學畢業(主修經濟學與哲學),之後進哈佛大學經濟系,1985年取得博士學位,之後在史丹佛和密西根大學任教。他的主要探討興趣,是「長時期」的經濟成長、國家財富的研究,主要的研究對象是英國與印度。

本書的主旨,從書衣上的簡介,是要回答下列問題:為什麼世界上的某些地區會這麼富裕,而其他地區又那麼貧困?為什麼產業革命(伴隨著前所未見的快速經濟成長)會發生在1800年左右的英國,而不是在其他時間或在其他地方發生?為什麼工業化不會讓整個世界都富裕起來?反而讓某些地區甚至更貧困?分析這些深刻的問題外,本書提出引人爭辯的新論點:文化(而不是剝削或地理因素或是天賦資源的差異)才是解釋國家貧與富的重要因素。

作者反對目前流行的看法:產業革命是在穩定的政治、法律、經濟制度下,在17世紀這短暫的期間內,爆發出來特殊現象。克拉克所提出的證據顯示,這些制度性的因素,在工業化之前早已存在了。他的論點是:這些制度會緩慢地改變人民的文化,鼓勵百姓放棄漁獵時期的直覺性作為(暴力、無耐心、不肯努力),轉向辛勤工作、理性化與教育。

Jared Diamond《槍礮、細菌與鋼鐵》

他認為社會必須有長期間的定居和安全性,才能發展出這些文化的特性與有效率的工作,才能讓經濟成長。對那些沒有長時間穩定的社會,工業化是遙不可及的事。克拉克反對Jared Diamond(戴蒙)在《槍礮、細菌與鋼鐵》內的論點,說天賦資源(例如地理環境)對國家的貧富會有重要影響。

以上這幾段話,我認為是出自編輯人員,而非作者本人的文字,因為克拉書中的兩個關鍵性觀念並未提到:一是馬爾薩斯陷阱,二是工業生產過程中的效率問題。我對這兩項要點會再詳述,以下說明全書的結構,以及我的閱讀角度和主要觀感。

全書18章,除了首末的導論和結論兩章,主體的16章分成三部份:首篇(2至9章)析論1800年之前的經濟生活,這時期的特點,是人類的經濟生活一直無法跳脫出馬爾薩斯陷阱。簡單地說,就是人口的成長率小於糧食的成長率。此篇的主要內容包括幾個面向:生活水準、生育率、預期壽命、富者生存、技術、制度與成長。

次篇(10至14章)探討1800年左右發生的產業革命,有哪些重要成就;過去的三種主要學說,為何不足以解釋產業革命的特殊現象;英國的產業革命有哪些成就與特點;為何中國、印度、日本沒有類似的產業革命?革命之後對人類的生活有哪些重要改變?

末篇(15至17章)對比1800產業革命之後,為何某些國家的經濟有急速且驚人的成長?相對之下,為何有許多國家還那麼貧窮落後?作者認為關鍵在於生產過程的效率:英美歐洲的生產效率與成本,和印度、非洲等國的成本效率相差懸殊,導致讓人驚嘆的「貧益貧、富益富」。

整體而言,我認為第1章綜述全書的方向、旨要與見解,寫得還算有吸引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圖1.1內,那條在1800年之前低水平的固定馬爾薩斯陷阱線,以及1800年產業革命之後,貧國與富國雙方大分歧的示意圖。本書有兩項特色,一是穿插不少相當有用的相片,對比貧富狀態的落差;二是有大量的統計表格和圖型。這些都是從作者20多年來蒐集建立的資料庫整理出來,很少見到把這麼多各文明的古今數據湊在一起,製作出這麼有用的好圖表。我認為這些圖表都相當有說服力,對作者的訊息傳達也有顯著助益。

工業革命

第一篇(2至9章)中,我最推崇第2章。這是我所見過對馬爾薩斯陷阱這個概念,解說得最完整、最有說服力、最有啟發性的文章。在此之前,我對這項概念只有單點式的模糊概念,讀完本章後我才有較整體性的理解。我認為此章的內容、邏輯、證據、圖表、理論推導,都是很可以學習的範本:圖2.1至2.5的幾何圖型解說很清晰,這是理論性的建構;圖2.5以統計數據標示出1200至1800年之間,英國平均每人所得(橫軸)和人口(縱軸)之間時進時退的狀況。圖2.6和圖1.1相對照來讀,有效地幫助我看清楚,什麼叫做「無法逃脫馬爾薩斯陷阱」。這是我對全書最感激的地方。

現代經濟學的分析架構與思考邏輯,是建立在已經逃脫出陷阱之後的狀況,所以在閱讀此章時,一下子不容易體會作者的邏輯。舉例來說,在馬爾薩斯陷阱之下的世界(人口成長率大於糧食成長率),任何會增加死亡率的事情,例如戰爭、動亂、疾病、公共衛生惡劣,反而會提升生活水準:因為這些事會造成許多人死亡,社會上搶奪糧食的人口減少,平均每人的生活水準因而改善。相反地,任何會減少死亡率的事情,例如醫療進步、公共衛生條件改善、社會和平與秩序,都會使人口增加,反而會使平均每人的糧食減少,降低生活水準,

因此,我們現在認為的美德,包括清潔乾淨、和平紀律、糧食安全存量、所得平均、慈善義行、努力工作,在馬爾薩斯模型內,都是屬於有害生活水準的惡行。相反地,我們現在公認的惡行,例如衛生條件差、殺嬰、墮胎、貧富不均、自私懶惰、荒年,反而是有助於提高個人生活水準的美德。

第3章的主題,是對比1800之前與之後,貧國(如馬拉威)、富國(如英國)和原始部落(如波斯瓦納!Kung族)的各種生活水準:工資、物價、卡路里、蛋白質。作者以具體的數字,告訴我們兩件違反直覺的事:(1)原始部落每天攝取的蛋白質和卡路里,不一定比工業革命之後的英國人差。(2)古代人的工資實質購買力,甚至比現代的英國人好。但現代人有兩項優勢:(1)生命預期比古人和原始人高(即平均壽命更長);(2)平均身高在1800之後有明顯的增加。這是由於糧食充足和醫療衛生的進步,是古人和原住民比不上的地方。我認為第3章的實證資料非常豐富,很有說服力,好幾方面改變了我的認知。

第4至第9章的手法和第3章差不多,主要的差別是題材不同(生育率、預期壽命等)。如果興趣不高或時間有限,只要翻閱這幾章的圖表就夠了,都很容易理解。

第二篇的10至14章分述五項主題。(1)第10章以簡單的理論架構和簡潔的圖表,解說1800之後人口與所得(代表食物)這兩項重要因素,在英國與其他先進國家增長的情形,簡稱為現代的經濟成長與國富。克拉克認為其中的主要關鍵,是產出的效率(efficiency gain)大幅增長。而這種效率的增長,主要得自創新與因之而得的「外部效果」。此章寫得簡潔有力,內容合情合理。

(2)第11章就相對地不易讀懂。作者的主軸是要批評下列三種學說,無法解釋產業革命之所以會發生的原因。

(a)外生成長理論(exogenous growth theories),即外在的法律、政治與社會性制度,會有效地幫助產業革命發生,也就是「制度決定表現」論。他批評制度學派的人歷史知識不足,單是在制度上有效率,若基本糧食不足,逃不出馬爾薩斯陷阱,再好的制度也都枉然。這小節他寫了7頁半(頁210-7),牽扯不少較間接、甚至不相干的內容,減弱了說服力。

(b)多重均衡理論(multiple equilibrium theories,頁218-23),我左看右看,雖然明白個別段落的大概意思,但還是很難拼湊出具體圖像,也無法具體理解作者的重要論點。更奇怪的是,接下來插入3整頁批評人力資源(human capital)說,主要是在反對Gary Becker等人的見解。我猜測作者的目的之一,是要推翻制度學派的觀點,可是突然出現這不相干的小節,既突兀又缺乏說服力。

(c)最後的內生成長理論(endogenous growth theory,頁226-8)只有2頁,主要的論點是,在產業革命之前這一大段長時間內,經濟系統內的某些特徵,已經創造出現代成長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不必等待有外來資本、技術、創新這類的誘發,產業革命也會自動發生,會產生高效率的成長。克拉克認為以上這三種理論,都無法解釋1800年的產業革命。

此章的內容讓人讀得很辛苦,又沒立即提出作者的對照性新觀點。這是第二篇的理論架構,我認為過於晦澀,缺乏深刻說服力。

(3)第12章將近30頁(230-58),談英國的產業革命實況,寫得非常好,這是他最拿手的題材,統計圖表尤其精采有說服力,我覺得12章和第2章是本書最成功的部分。

(4)但接下來的第13章,論中、印、日為何無產業革命,我認為這是一大敗筆。他在最後一段的總結,解說中國和日本為何比英國遲緩:「有兩項重要因素或許可以解釋這個現象。在1300-1750這段期間,中日的人口增長比英國快。但是中日這兩個社會的人口系統,和英國富裕人家相較之下,繁殖率較低。」他會這麼說,是因為他在圖13.4對比清朝皇族的生育率,遠低於英國的富人,甚至在1770年之後,還低於英國的一般平民。

我覺得此章的內容太單薄,只用皇族(富人)的繁殖率,根本無法解釋為何中國無產業革命。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Anna Karenina,1877)這本小說的開場白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克拉克用英國產業革命成功的架構,套在中國的個案上,等於是用幸福家庭的架構套用在不幸福的家庭上,而沒有具體解釋,這個不幸家庭的悲慘問題所在。克拉克的這種邏輯與方法完全不恰當。其實他只要從JSTOR資料庫稍微搜尋一下,就可以在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e Change這本期刊,找到Yifu Lin (1995): “The Needham puzzle: why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did not originated in China” 和Kent Deng (2003): “Development and its deadlock in Imperial China, 221 B.C. – 1840 A.D.”這兩篇論文,說明中國為何沒有產業革命,也可以知道他的論點,距離中國的史實有多遙遠。

(5)第14章論產業革命對社會的長期影響,長達28頁,其實都是簡單易懂的圖表,沒有多大啟發性。

第三篇(15-17章)有兩項明確的主題:(1)第15章解說1800之後,世界各國的經濟成長狀況,對比貧富國之間的驚人落差。圖表與相片都呈現得很好,簡明易懂,無可批評之處。(2)第16章以英國、印度為例,說明在1800-2000年這段期間,造成貧富國差距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貧國的產業生產效率太差。這是顯而易見的事,應該沒人有異議。但我認為應該還有其他重要因素,包括傳統的因素如資本不夠、教育水平不足這類的問題。

作者用15頁(336-51)的篇幅,詳細解說為何窮國(以印度為例)的生產無效率,這個主題占全章的2/3篇幅。他在頁359-65又用7頁篇幅,討論一個類似的問題:為何窮國的勞工品質這麼低?兩者合計共22頁,在一本正文377頁的世界經濟簡史書中,以這麼高的篇幅,詳析印度棉紡業不效率的情形,在比例上實在不恰當。我也感覺到,克拉克在分析窮國生產不效率的狀況時,他的文筆也跟著沒效率起來。

第17章解說為什麼富國、窮國會有這種大分歧的狀況,我覺得內容平淡,有好幾頁(360-5)太細節繁瑣,缺乏吸引力。第18章是7頁的總結,缺乏力道。他以日本為例(圖18.1),反覆說明所得的增加,並不會帶來更高程度的快樂。他告訴我們:人類花了太多力氣,追求不一定會讓我們更快樂的事。這些說法學界早已知曉。

產業革命

這本書的製作精美,圖表和相片很有吸引力也有解釋力。我只發現表2.1缺了單位(應該是「百萬」),以及頁305第4行的一個錯字(應是country而非county)。如果你的時間有限,我建議讀較精采的第1、2、3、10、12這五章。我認為歷史系和經濟系的同學,可從此書學到不少經濟史的知識。這本書對1800-2000之間的經濟變動,解說得很好,但作者太重視產業、工廠這類微觀(個體)層面的證據,過度把重點放在樹木上,較忽視森林的結構與變動因素。我同時推介戴蒙的《槍礮、細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1998中譯),來當作互補與平衡性的讀物。

下篇

中國經濟史的趣味

1漢人與牛肉

蒙古、新疆等地回蒙族的糧食,基本上是以肉食為主,因為從地理的結構來看,那些地帶不適合農耕,而行游牧逐水草而居,所以畜肉產量相對地比農產品豐富,是主要的卡路里來源。

漢族的生活以平原和丘陵地的農耕為主,這種經濟型態較容易養活人口。秦漢以後的中國,只要維持上百年沒有戰爭或水旱災,人口很快就激增到土地生產力不勝負荷的程度。人口一達到飽和點,土地就會被極度開發運用,產生與河道爭地、圍湖耕作的情形。土地過度開發的結果是:「開山開到頂,殺人血滿井」,因為已經達到土地運用的極點,人口所需要的糧食,超過土地所能生產供養的程度,自然會有飢饉。強悍者起而聚眾成匪,殺燒擄掠,官匪交戰殺人無數。若壓得下就罷,壓不下就改朝換代,朱元璋不就是從飢餓的小和尚,搶殺出天下的嗎?

中國的經濟幾乎都沒跳出馬爾薩斯陷阱:糧食產量跟不上人口增加量,一旦超過負荷,就靠天災人禍來平衡。靠農業技術的突破來增加糧食,當然是解決的方式,但還是跟不上人口在承平時期的激增速度。在這個基本限制之下,只好在既定的農技水準之下,讓每個單位(畝或甲)的土地,生產最大數量的卡路里,來養活眾多的人口。

若以精耕的方式種稻,而且在江南地區能兩熟的話,每畝地所能生產的卡路里,一定高於以同面積的土地,種牧草養牛羊所得的肉類卡路里數量。牛羊需要活動面積,也不能一年兩熟,要獲取十萬卡路里的熱量,種稻米要比養牛羊省地。在龐大的糧食壓力下,種稻麥尚且不足以養活眾生,哪有餘地去養牲畜來當作食物?

在稻麥與畜牧爭地的情況下,漢民族自然缺乏肉類蛋白質的來源,只能靠植物性的蛋白質來補充:豆類及其加工品,如豆漿、豆腐。但肉類還是人體所需,所以自然會去開發不佔耕地的肉類資源:雞鴨與豬。雞鴨養在屋院,吃五穀與田地的蟲螺;豬養在房舍邊的圈內,利用人類剩餘的糧食。總而言之,雞鴨豬和人類是共生的關係:人以剩餘的糧食與不佔耕地的空間養它們,它們以動物性蛋白質回報。

以這種型態生產的肉量,當然不足以供應一般家庭的每人每天所需,所以會去開發另一類不佔耕地的肉類來源:狗、蛇、蛙、鼠、魚、蝦。可是魚蝦也不是各地都有的天賜糧食,要有河湖才行。我大概是在胡適的《四十自述》裡看到他說,安徽績溪的平常家庭一年吃不到幾次肉,有人用木頭雕成魚形放在菜盤內,挾菜時順便碰一下木魚,表示沾到肉類。不知實情如何,但這已淒慘地顯示強烈的肉類飢渴症。

胡適(右)和胡先驌(左)

中原地區體積最大的肉類來源是牛馬。中原與華南並不產馬,漢武帝時尚且要到大宛買馬,馬匹是戰爭與國防的工具,自然不是一般的肉類來源;牛則是耕種的工具,在漢文化裡通常以感恩的訴求來禁吃牛肉。但一旦牛馬死了,最後大都還是祭了五臟廟。

雖然說因為畜穀爭地,而使得肉類缺乏,但是富有家庭還是有能力消費得起,多以不與五穀爭地的雞鴨豬魚為主。因為如果富室嗜吃牛肉,在承平時期會引起社會性的示範效果,中等家庭也仿效的話,就會有一部份的耕地被挪作畜養肉食用的牛。一旦發生水旱災(而這是常有的事),糧食供應必缺,要把養牛的耕地轉種五穀已來不及。所以這不是市場供需的問題,而是維持社會均衡的必要禁忌。

所以若民間有吃牛肉的習慣,一旦遇到糧食欠缺,就會有更多的窮苦人家餓死(因為糧價暴漲而無隔宿之糧),所以就用更根本的道德性訴求,切斷民間對牛肉的需求:牛隻耕田養活我們,不可忘恩負義吃它。這種道德訴求納入宗教後,有效地壓抑牛肉的需求。富有家庭就算有能力有機會,也不敢輕易吃牛肉,以免遭議論。這樣的文化禁忌,有效阻擋畜穀爭地的機會。

漢民族不吃牛肉的原因,還有其他詮釋,我是以肉穀爭地的角度來看。這讓我聯想起,為什麼回教徒不吃豬肉。宗教性的解說是:豬是骯髒的動物,宗教典籍上禁吃四蹄和不分蹄的動物,而豬正好符合這種分類。我對不吃豬肉有另一種見解,曾經和人類學者討論過,但他們不同意我的猜測。1984年左右,我到北非突尼西亞旅行一週,體會到沙漠生活的困難,也自以為是地理解到,為什麼阿拉伯人不吃豬肉,以及為何會容許多妻制。

大部份的阿拉伯人在歷史上是游牧的,在沙漠裡最缺的是水與樹林,所以燃料也必然稀少。我們都知道牛肉生食對人體無害(牛排館供應血淋淋的牛排),而豬肉若不煮熟,很容易致病(醫學上很容易解說)。在燃料缺乏的地區,以阿拉伯人的烹調習慣(肉類很少切丁切片),豬肉大概引起過不少麻煩。

阿拉伯人

一方面豬肉容易致病,所以被歸類為骯髒的動物,二方面游牧民族在遷徙時,豬隻的速度太慢而且不易管理,所以在教育不夠普及、醫學尚不足以理解細菌的時代,為了避免豬隻對人群的危害,最根本有效的方式,就是用宗教的規定來禁絕。所以我猜測,宗教和文化上的禁忌,通常可以在歷史上找到對應的約制背景。相對地,豬在西洋文化的觀念裡,則是可愛的動物,卡通造型也從未醜化過它們。

另一項也是旅行時的領悟,同時也不擬與人爭辯的議題是:為什麼阿拉伯社會容許多妻制?聽說現在法律已經禁止,但它的社會根源是什麼?我的看法是:這是游牧民族的必要設計,道理很簡單。大家都知道女性的平均壽命比男性長,男孩的夭折率大於女孩,所以自然人口中的女性會稍多於男性(約105比100)。

游牧民族一旦碰到戰爭,男性的死亡率通常高於女性,死傷的通常是中壯年男子,男女比例更是失衡。支撐族群的壯丁若突然減少,那些老弱婦孺由誰負責?我猜測多妻制的起源,並不是鼓勵齊人之福,而是每個男子有義務,要負擔一位以上婦女及其子女的生計。後來有人能娶四位老婆,那是因為傳統文化已能容忍富足者的誇耀。

再回來談中國的糧食問題。春秋之前的戰爭,是貴族性的(百姓無資格參軍),以制服對方為目的。戰國中後期,商鞅在西方的秦國提倡軍功,尤重首功(殺敵取首級),之後在幾次東征中,採取了殲滅型的戰爭。以長平或馬陵之戰為例,都是殺人無數血流漂杵的消滅性戰爭。

為什麼會改變型態?從前的戰俘可以當奴隸,而現在秦國的農業已相當發達,不缺乏勞動力,戰俘成為消耗糧食的負擔,自然沒必要保留。況且消滅敵國的壯丁,是接收該國最簡潔的方式。大概從那時起,中國對人權的概念有了很大轉變。究其根本的考慮,糧食與人口之間的緊張性,應是主因之一。不知道是李鵬或江澤民說的:美國對中國的人權問題一直有意見,其實洋人不瞭解,在中國只要不餓死人,就夠保障人權了。

西洋人說中國人是:陸上走的除了車子,天空飛的除了飛機,海裡游的除了潛水艇,全吃。可見糧食對漢民族的壓力有多大。現在是牛排館到處可見,我們對牛肉的觀點改變了。有人說那是澳州牛,也不幫我們耕田,所以不必有心理負擔。這些都是解除文化禁忌的說辭,我認為最根本的原因,是這些牛肉和我們的基本糧食來源,沒有競爭性的關係。文化禁忌通常可以找到約制條件的歷史根據,當這些限制解除後,文化禁忌就跟著鬆弛,因為人類是條件反射的動物。

原刊於《中國時報》1996年10月9日

2《綠野仙蹤》與中國

在《綠野仙蹤》第20章〈脆弱的瓷器城〉裡,女主角桃樂西(Dorothy)和她的朋友稻草人、獅子、鐵樵夫,要穿過一座瓷器城。所有的東西都是瓷器:瓷地面、瓷房子、瓷牛、瓷馬、瓷豬;連百姓也是瓷做的,有瓷公主、瓷牧羊女、瓷牧童,都不超過桃樂西的膝蓋。他們進入這個城市,從一頭乳牛身邊走過時,瓷牛嚇了一跳,踢翻了放牛奶的瓷提桶,撞倒擠牛奶的瓷女孩。結果那頭牛斷了一條腿,瓷桶碎了,女孩的手臂也撞出個小洞。桃樂西一再道歉,但那個女孩憤怒地檢起斷牛腿,牽著那隻可憐的三腳牛,一跛一跛地走了。

不久之後,遇到一位年輕漂亮的公主,他們想靠近看清楚一些,沒想到那位瓷公主嚇得急忙逃走。桃樂西和她的朋友們,還遇到一個瓷小丑,穿著補丁衣服,顯得又醜又滑稽。正當要離開這個城市時,獅子的尾巴不慎掃倒一座教堂,桃樂西說:「還好我們只傷了一頭牛和一座教堂,他們實在是太脆弱了。」

《綠野仙蹤》女主角桃樂西(Dorothy)和她的朋友稻草人、獅子、鐵樵夫

美國的貨幣史學者Hugh Rockoff,在1990年98卷4期的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發表一篇論文,說《綠野仙蹤》這部童話書裡,其實隱含相當重要的美國貨幣史背景。他說此書的作者包姆(L. Frank Baum, 1856-1919),在政治立場上是人民黨黨員(populist);在經濟問題方面,他反對美國在1870年代放棄金銀複本位,採取黃金單一本位。背景是:大約從1870年開始,英法德諸國捨金銀複本位,改採黃金本位,國際銀價因為失去貨幣功能而大跌。美國為了跟上世界潮流,1873年宣佈放棄複本位,改採金本位。這對西部的產銀諸州而言,因為世界銀價大幅下跌而損失慘重,現在連美國政府也不要白銀了,情況淒慘不言可喻。

許多經濟學者和包姆一樣,認為這是美國貨幣政策的一大錯誤,稱之為「1873年的罪惡」(Crime of 1873)。但這是世界貨幣體制的潮流,美國在那個年代還不是國際經濟的主導者,只好跟著英法諸國的政策起舞。大約25年之後包姆開始寫作《仙蹤》,他把這25年間因為廢止銀本位而產生的禍害,以及另一些社會和政治方面的問題,透過童話的形式,表達他的不滿與意見。熟知此書的人,會注意到桃樂西有一雙魔力強大的銀鞋(隱喻銀本位的重要性),以及住在綠色翡翠城(美鈔是綠色的)裡名叫奧茲的巫師(Wizard of Oz),而Oz正是ounce(盎司,金銀單位)的簡寫。單從這幾項外在的特質,就可以顯現《仙蹤》和美國貨幣政策之間的關係。

Rockoff的文章把這層關係講解得很清晰,有興趣的人可以細讀。其中與中國相關的篇幅不多,主要的論點是:〈脆弱的瓷器城〉(Danity China Country)是在指涉中國。大家都知道china這個字,在小寫c時是指瓷器,大寫時指的是中國。包姆寫這一章的用意是:中國在對外貿易上,是個銀本位的國家,自從國際放棄白銀本位後,中國貨幣的對外購買力大貶,而桃樂西和她的朋友(美國的白銀政策),給這個脆弱的瓷器城,帶來了驚嚇和破壞。Rockoff告訴我們:那位美麗的公主,可能是在虛擬慈禧太后,而被獅子掃倒的教堂,是庚子拳亂時被義和團破壞的洋教堂。

暫且不論是否如此,我覺得這是一項有趣的詮釋。可是我認為,美國的白銀政策在1870-90年間,對中國的經濟並未造成重大的影響:包姆誤以為中國當時蒙受「銀賤」的苦難,美國的白銀政策要負一部分責任。中國當時確實受到國際銀價跌落的影響,可是以美國當時的經濟實力,和對國際金融的影響力,還沒有到足以嚴重傷害中國的行情。包姆讓桃樂西和她的朋友們,無心地破壞可愛的瓷器(中國),那是因為他對中國貨幣體制的理解不足,才會讓桃樂西背了不必要的黑鍋。我的目的是要幫桃樂西平反,因為真正的破壞者,是英法列強改採金本位,所造成的國際銀價長期下跌。我希望以下的論點,可以告訴《仙蹤》的讀者說:桃樂西和她的朋友們,其實不必有太大的愧疚感。

美國採取金銀複本位時(1873之前),1盎司的黃金可以換15.6盎司的白銀(1比15.6)。1873年放棄白銀本位後,銀價持續下跌,到了1889年時,跌成1比22。產銀區的業者和礦工,以及原先持有大量白銀的人,因為損失慘重而組織起來,要求政府無限制地鑄造銀幣,給白銀業者一條生路。這是違逆國際潮流的主張,當然不會成功,但是1890年時有了轉機。共和黨主導的國會,想通過由東岸產業界所提出的關稅條例,所以就和西岸產銀州的議員達成協議:如果西岸能支持通過關稅條例,東岸就支持通過西岸的購銀法案,要求財政部每個月收購450萬盎司的白銀。這項法案在1890年7月14日通過了,稱為Sherman購銀法案。

1893年11月美國總統Stephen Grover Cleveland廢止購銀法案

這條法案一過,一方面大家懷疑美國是否還要維持黃金單一本位,另一方面預期白銀價格會因而回升,所以就投機搶購白銀來賣給財政部。這等於是議會強迫國家,收購國際價值持續貶跌的白銀,數量是每年將近五千萬兩。以美國當時的國力,哪有可能長期撐下去?到了第三年(1893)的上半就出現警訊:財政部的黃金快耗光了,美國不知是否還能維持金本位制。經過激烈的爭辯和拖延,國會在1893年11月廢止購銀法案。

我認為這項法案的影響,主要是在美國境內,就算對外國有影響,也不致於妨害到中國。先從價格的角度來看,雖然此法案規定財政部,每個月要購入450萬盎司,可是並沒有限制它的收購價格。原先以為白銀價格會回升的投機者,沒想到世界各地的白銀湧入,所以在紐約和倫敦的白銀價格,都不升反跌。

從數量的角度來看,白銀因為已不再是國際貨幣,所以各國急於清理庫存,最重要的出處,當然是當時仍採銀本位的中國。在1871-80年間,中國進口的白銀數量,約是3千3百萬兩(每兩等於37.5公克)。而在1891-90年間(美國購銀法案1890通過之後),進口白銀的數量約是9千6百萬兩(幾乎是三倍)。也就是說,不論從價格或數量來看,中國的銀子並未被美國吸走,反而還因為國際銀價的持續下跌,而大量流入。

我認為,購銀法案如果真的傷害到中國,並不是因為它的通過,而是因為它的廢除:財政部不再購銀,使得原本就低落的銀價雪上加霜。1890年法案通過時的銀價,是每盎司1.04美元,1893年底廢除時0.78美元,之後一路跌到1898年的0.59美元,十年間貶了44%。對中國這樣的銀本位國家而言,這等於是外力強迫她的對外購買力貶值。鴉片戰爭後,中國有一連串的戰敗賠款、外貨侵入、外債高築,然後貨幣又大貶,真是欲哭無淚。更要命的是:當初的賠款以白銀為單位,現在銀價大貶,列強不干損失,硬要中國再賠出這段匯差。包姆從媒體上知道中國的白銀問題,所以就設計了〈脆弱的瓷器城〉這章,來凸顯白銀政策殃及可憐的小瓷器城(中國)。

1929年世界經濟大恐慌後,金本位制在1931年廢除,白銀回復了它的貨幣功能。美國政府在羅斯福總統任內,通過一項購銀法案(1934),規定財政部不論是在國內或向國外採購,必須(1)要使銀價維持在每盎司1.29美元以上,或是(2)財政部白銀存量的貨幣價值,達到黃金存量貨幣價值的三分之一為止。

這項新購銀法案,對中國就有影響了。第一,這次規定要把銀價抬到每盎司1.29美元以上;第二,可以向外國收購;第三,1934年的美國,在國際貨幣的領導地位,已和1890年不可同日而語;第四,金本位已垮,各國不再急於拋售白銀。1934年的購銀法案尚未通過時,中國政府預見這會把白銀大量吸往美國,使得貨幣供給(白銀)銳減,造成物價下跌,百業蕭條。1934年的法案是否有此效果,還是爭辯中的問題,在此我只是要說:雖然是同樣性質的法案,但是1890年的美國和1934年的美國,在國際金融體系內的行情完全不同,不論從價格和數量的角度來看,對中國的影響完全不同。

再回到1890年代的情境。國際銀價長期下跌,在美國廢止購銀法案後更是火上加油,使得原本是銀荒的中國,竟然出現了「銀賤」的情形:1885-95年間,白銀的購力跌了將近一半。何漢威先生在《中央研究院史語所集刊》(1993年62卷3期),發表一篇詳細的論文,分析這種銀賤銅貴的狀況。他告訴我們,白銀一貶,銀銅比價也就大幅下跌:相對於白銀的下跌,銅錢的價值高漲了(1880-9年間漲了兩倍以上)。晚清的鑄幣權在各省政府手中,各省財政原本困難,一旦看出銅錢升值,就開始大量鑄錢謀利(可賺一倍以上)。若某省因鑄銅錢而獲利,鄰近省份就會鑄造劣錢,來此省買物品或換回良幣,因而出現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各省競鑄銅元,愈鑄愈差,銅元價值大貶,因而物價大漲。

在國際銀價下跌和美國購銀法案的影響下,如果中國是以銀為單一本位的話,就算受了傷但還能挺得住,因為白銀到底不是民間的日常貨幣。要命的是,銅元價格因銀價下跌而相對地高漲,各省競鑄銅元所產生的劣幣效果,破壞了民間日常交易的銅元體系。銅元的敗壞助長物價上漲、經濟不穩、暴動、鎮壓、軍費支出,這才是傷了命脈之因。

包姆不理解中國是銀銅本位(不是西洋的金銀本位),他沒理解到對中國真正有殺傷力的,不是銀而是銅。他有心或無心地指責美國白銀政策的副作用,讓桃樂西和她的朋友,以為他們傷害了瓷器城(中國)。

現在我們可以比較深刻地理解到:桃樂西他們其實沒破壞什麼,元凶是英法各國所採取的金本位。如果美國在1890年通過的購銀法案,對中國產生過影響的話,最多也只是在駱駝背上放下最後一根稻草。如果那項購銀法案是英國制定的,而且桃樂西是英國人的話,那麼她就可以對瓷器城的破壞而感到愧疚了。

原刊於《中國時報》1997年12月29日

3梁啟超論美國的托拉斯

〈二十世紀之巨靈托辣斯〉(1903,《飲冰室合集》14:33-61)這篇長文,有幾項主要的訊息。(1)梁啟超在美國遊歷,初見聞這種獨特的經濟組織Trust(意義與沿革詳見下文),他急切地想要向國人介紹,這種「生計界新飛躍之一魔王」(14:34)。(2)他受到嚴復譯《天演論》物競天擇觀念的影響,認為托拉斯是經濟上的新強勢組織,若依目前的擴張趨勢,則「不及五十年,全世界之生計界將僅餘數十大公司(適者生存)」(14:33)。(3)托拉斯對中國的影響,是「不及十年,將披靡於我中國。…抑我國中天產重要品,若絲若茶若皮貨,其製造之重要品,若磁器若織物,苟以托辣斯之法行之,安見不可以使歐美產業界瞠然變色也。」然而他也知道這只是理想:「而惜乎我國民之竟不足以語於是也,吾介紹托辣斯於我國,吾有餘痛焉耳。」(14:61)

1989年版《飲冰室合集》將原四十冊合訂為十二冊

此長文分10節:發端、發生之原因、意義與沿革、獨盛於美國之原因、托拉斯之利、之弊、與庸率(工資)之關係、國家對托拉斯之政策、與帝國主義之關係、結論。其中背景解說性的篇幅不少,此處不擬摘述,把要點放在析論梁對各項問題的見解。[4]

1意義與沿革

梁對trust(托拉斯)這個名詞的解說是:「蓋多數之有限公司,互相聯合,而以全權委諸少數之人為眾所信用者,故得其名(西律凡承受遺產之人未成年或有疾不能自理事者,則任託一人為之代理,其人亦名托辣斯梯)。」(14:37)這樣的界定,用現代的眼光讀來,忽略了幾項重要的特質。

第一,並不是任意幾家公司結合在一起,委託某些人經營,就可稱為托拉斯。組成托拉斯的基本目的,是要獨占或寡占或大幅擴張市場占有率,使廠商能因而得到更大的利潤(或減低成本),使公司的產品在生產與行銷方面更具主導性。在手法上可分為水平的結合(同類產品之間的聯結,例如汽車業之間、家電業之間),以及垂直性的結合(例如從上游的石油裂解結合,到下游的油品販賣)。另有一種是多角性的結合,例如日本的三菱公司,在重工、貿易等諸方面的經營,都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第二,梁在括弧裡所說的,是在說明信託人(truster), 把所有權委託給特定的代理人(trustee),之間的法律關係,這和經濟學上的托拉斯完全是兩回事。經濟上的托拉斯,不一定要把經營權委託給他方,只要是在經營上相互結合,以追求更高的市場掌控度者,都可稱為托拉斯行為。也就是說,單單把經營權或所有權委託他人,在法律上雖名之為信託 (trust),但並不足以稱之為托拉斯。要點是:廠商在相互結合之後的經濟影響力,已觸犯法律規定的最高限度,就可用反托拉斯法(或公平交易法)來處置。若依梁的定義,則看不出何以需要有反托拉斯法的存在。

從這兩點看來,梁所舉的4種托拉斯組織方法,都是屬於把企業權委託他人經營的性質,這和經濟學上可用「反托拉斯法」處置的企業結合壟斷行為完全無關。這是因為梁對經濟學的認知有限,而他所參閱日文的著作,大概是先用法律觀點來解說此詞,而未直接進入析論企業的水平與垂直結合,而誤導了梁的基本認知。

上海辭書出版社的《經濟大辭典》(1992年,頁695-6),對托拉斯有如下的解說,可用來對比梁的誤解。「資本主義壟斷組織的一種高級形式。生產同類產品或在生產上互有聯繫的大企業,縱向或橫向合併組成的壟斷組織。旨在壟斷某些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攫取高額壟斷利潤。全部活動由一些最大的股東組成的董事會加以控制,參加企業成為這個大壟斷組織的股東,在法律上和產銷上完全喪失獨立性,只按投入資本額取得股權和分享利潤。主要有兩種類型:以金融控制為基礎的托拉斯,和以企業合併為基礎的托拉斯。前者的參加者保持形式上的獨立,實際上則從屬於類似持股公司的總公司,大股東通過股票控制額以控制整個壟斷企業。後者是由同類企業合併組成,或由實力強大的企業吞併較弱的同類企業組成。托拉斯是比卡特爾和辛迪加更加穩定的壟斷組織。美國是最早出現托拉斯的國家。」

梁的另一項誤解,是為何托拉斯這種組織,會在西洋經濟體制內出現。他用3頁多的篇幅,來解說托拉斯發生的歷史背景。他的見解相當獨特:「此近世貧富兩級之人,所以日日衝突而社會問題所由起也。於斯時也,乃舉天下厭倦自由,而復謳歌干涉,故於學理上而生產出所謂社會主義者,於事實上而產出所謂托辣斯者。社會主義者,自由競爭反動之結果;托辣斯者,自由競爭反動之過渡也。」這是很讓人費解的論點。

資本主義因主張自由競爭,而造成社會階級分化、貧富懸殊、社會不公等弊病,所以會產生和它對立的社會主義,目標是要消除因資本主義制度而起的弊病。而托拉斯制度,尤其是在美國產生者,從歷史過程的角度來看,正好是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極致:大企業間為了追求更高的市場占有率、更高的利潤率,因而有水平與垂直的整合,這是自由競爭的極端化結果,而不是梁所說的:「自由競爭反動之過渡也」。若托拉斯只是過渡,那麼過渡之後的階段是什麼呢?梁說:「曷云托辣斯為反動之過渡也?托辣斯者,實“自由合意的干涉”也。」這又是一項難以理解的說法。

另一項更難理解的,是梁所認知的托拉斯產生之原因。梁分8項說明「非有大資本者,不能優勝於競爭」,「所謂大食小、大復食大者,於是而第二等之工業亦將全敗。於斯時也,生計界之恐慌不可思議,而社會必受其病,故非有所以聯合之而調和之,則流弊遂不知所屆。此托辣斯之所由起也。」照此段文義看來,托拉斯是因工商產業之間有弱肉強食、以大吃小的現象,為了防制此項流弊,所以才會產生托拉斯。這樣的見解和一般的理解正好相反:托拉斯是廠商藉著水平與垂直的結合,來追求更高的市場占有率和更高利潤;同樣地,為了防制托拉斯的弊端,美國政府才會執行反托拉斯法。

再舉《經濟大辭典》的例子,來說明托拉斯之害以及梁對此事的誤解。「1882年,洛克菲勒家族的俄亥俄孚石油公司,吞併14家大石油公司成立的美孚石油托拉斯組織,是世界上第一個托拉斯組織,資本額雖僅1.1億美元,卻控制著美國精煉油總產量的85%和出口量的90%。1900年以後,食糖、製鋼、石油、製鋁、鐵路、電氣設備、榨油、火柴、煙草等行業均普遍成立了托拉斯組織,共有185個。它們掌握了30餘億美元資金,占全國製造投資的三分之一。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英國和其他西歐國家也相繼出現許多托拉斯組織。由於托拉斯任意操縱價格、排斥競爭,造成大量中小企業破產並不斷發生侵吞土地、營私舞弊、行賄等不法行徑,引起各階層人士的普遍反對。因此,美國國會後通過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律,如謝爾曼法、克萊頓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等以施加限制。在此壓力之下,標準石油托拉斯於1911年由美國最高法院裁決予以解散。」

梁對托拉斯的基本誤解,在一段自問自答中再度顯現。「問者曰:子言托辣斯所以救自由競爭之極敝。今若此,是以更大之資本,與彼次大之資本相競爭耳,而何救之可云?曰:是其性質不同。…故托辣斯者,和平之戰爭,而合意之干涉也。」此段文義難解,但問題的根本,還是在於梁弄錯了托拉斯的基本定義與目的:托拉斯本身是自由競爭的極致,所以才需要有反托拉斯法來制衡;托拉斯這種組織,不是用來「救自由競爭之極敝」的,托拉斯不是救命者,而是要被限制的對象。

2利弊

梁用3節的篇幅,說明托拉斯獨盛於美國之原因、托拉斯之利與弊。他根據日本農商務省4年前之報告(1899),譯錄5大因素,說明何以托拉斯在美國獨盛。這些因素已是眾所皆知,不必細引,但其中第五條說:「美國之鐵路如蛛網然,貫通全國而往往有秘密減價之事,是亦導起托辣斯之一原因也。」若已蛛網,則經營者必多,也必相互競價,不必秘密減價。

梁列舉托拉斯的12利,並以表列方式呈現,甚簡明,但亦有可辯者。他分3項來說明:(1)本公司之利(內分消極的與積極的)、(2)消費者之利、(3)全國民之利。若托拉斯對消費者有利(他分列3項:物價低廉、供給確實、運費節省),對全國民有利(亦分3項:節制生產維持物價、交換智識獎勵發明、蓄養內力與他國外競),則美國何以需要反托拉斯法?

他另用10條說明托拉斯之弊,全文過長不便細引,重要的訊息是:梁對這些弊端與批評,採取辯護性的態度,舉一例為證。「第三,以其為本業之獨占也,無競爭之刺激,故生產技術之改良進步日益怠。以此與自由競爭之國民相遇,不久必至退步劣敗,誠如是也。則前此種種之利益,皆不足以相償矣。」這是常見的合理論點,梁在同段內的辯解是:「雖然,據過去現在之托辣斯實情以審判之,此流弊似尚未見。」若真是如此,那何以會有此批評且為經濟學界所共識?

梁既知美國在1882-1900年間屢有反托拉斯法案,又詳知各主要托拉斯公司之業務與合併狀況,照理應說明為何美國司法界屢有此類反對性的作為。但縱觀全文,他的傾向卻是支持托拉斯制度。例如他在第7節從勞動者的角度來看,說有人批評自由競爭過度,會導致資本家利潤降低,勞動者的收入因而受影響。梁以3個表格證明:不同層級的員工在托拉斯成立後,薪資不降反高,「此托辣斯有益於勞傭而無害,其證一也。」之後他舉統計數字說明:「托辣斯成立以後,雇傭之人數與受庸之金率,相緣且增,而且其增加率甚大,至易見也。托辣斯有益於勞傭而無害,其證二也」;「托辣斯者,亦調和資本家與勞力者之爭鬩一法門也。」

梁何以有這種見解或心態?動機之一,是他希望把托拉斯的概念介紹給國人。因為中國的企業太小太弱太散,他期盼能透過這種組織,把工商業結合成幾十個大企業,一方面增加產能,二方面提高國際市場的競爭性:「抑我國中天產之重要品,…茍以托辣斯之法行之,安見不可以使歐美產業界瞠然變色也。」

理解這項基本動機後,我們只能惋惜地說:梁誤解美國托拉斯的基本性質,誤估它對國計民生的利弊。美國的托拉斯是大企業之間的再度結合,不論是水平的或垂直的,目的是在進一步控制市場和提高利潤。梁所希望的,是中國的中小企業結合起來,達到一個稍有規模的企業體,不論是水平的或垂直的,目的是要能在國際市場上稍有競爭對抗的能力,以「使歐美產業界瞠然變色」。在這項動機下,他表列托拉斯的諸項優點,替托拉斯的諸項弊端作勉強的辯護:「似尚未見」、「亦不必深慮也」、「若是不足以相詬病也」。

3評價

梁的動機,猶若一位體弱的中國男子,初見美國重量級舉重選手體魄強壯,艷羡之餘,亦思採相同之環境與訓練方式以求強健對抗。醫者示曰:此類選手刻意訓練,日後恐得某病,身體某處恐老後反受其苦,故法律禁止過度傷勞也。但此人只思強壯,對曰:此弊不必深慮、不足以詬病也。這種顧前不顧後的衝動,梁並非特例,嚴復亦犯此病。

亞當˙史密斯的《國富論》,是英國執世界經濟牛耳時期的作品,史密斯主張自由放任、自由競爭,對弱小諸國(如18世紀之德國)而言,猶如超級柔道或拳擊選手,主張比賽不必分等級,只要放任自由競爭即可。嚴復在清末譯此書時,向國人介紹這幾項英國經濟強盛時的政策,希望中國亦能仿效直追。他的目的和梁一樣:希望因而「可以使歐美產界瞠然變色」。自由放任和托拉斯一樣,都是英美經濟發展長期累積出來的「自然」產物,都是強盛時期的特殊產物,梁與嚴兩人極思中國經濟能仿行,但徒見其利而不見其病。

現代的經濟學知識,對托拉斯已有較正確、較完整的理解,我們不必對梁這篇基本認知錯誤的文章過度批評。對美國托拉斯與反托拉斯運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見下列的相關文獻。[5]

原刊於《歷史月刊》1999年12月號

4兩次失敗的井田制實驗

秦漢以後的信史中,就沒有井田制的記載,但在漢代與清代各有過一次「井田」實驗,都以失敗收場。本文第1節說明漢代王莽新朝試行王田制的背景,它的主要理念為何?具體的做法為何?碰到哪些障礙?為何終歸失敗?第2節以類似的角度,說明清代雍正朝所實施的旗人井田區,它的構想與做法為何?有哪些無法克服的困難?從這兩次的失敗實驗,讓我們更警覺到一點:理想中的井田制,其實不易施行,幻想是優美的,現實是嚴酷的。

1 王莽的王田制

1背景

王莽的新朝(西元9年至23年),是西漢與東漢之間的短命王朝(15年)。為何在兩漢之間會出現這個過渡王朝?西漢初年地多人稀,耕地的壓力不大。在初期的休養生息之後,經濟發展國力強盛,到了武帝時「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漢書》卷75〈夏侯勝傳〉)。武帝對外征伐拓土,對內興功役民,導致民間貧困化。尤其是商人階級的興起(如桑弘羊、孔僅、咸陽),勢力膨脹,土地兼併狀況日益嚴重。

《漢書》卷24〈食貨志〉說:「豪富吏民,訾數巨萬,而貧弱益困。」「強富豪,田宅逾制,以強凌弱,以眾暴寡。」農民「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或是「逃亡山林,轉為盜賊。」「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武帝之後,朝廷還舉辦一次著名的朝野代表會議,記錄在桓寬的《鹽鐵論》內,充分反映武帝之後,社會與財經問題的嚴重程度。單就土地的兼併而言,在王莽代漢的前夕,已造成社會的重大危機,是導致西漢滅亡的重要因素。

新朝王莽

2王莽篡漢

王莽精熟《儀禮》、《周禮》、《左傳》等古文經學,也能兼納今古文兩派之說。在生活方面,他被服儒生,儉樸節約,禮敬師友,尊崇賢良。在這種形象下,他得到不少儒臣的褒美,期望他能實現帶有儒家禮治天下的社會模式,解除西漢晚期以來的亂象。漢儒對具有外戚身分的王莽積極擁護,把他當作復古化的執政聖賢,逐步推向篡漢稱帝的局面。哀帝崩後,王太后召王莽,迎立平帝,位上公,加九錫,大權在握。不久,弒平帝,迎立孺子嬰,居攝踐阼;三年後廢帝自立,改國號為「新」。

王莽掌握朝政後,起用古文經派的劉歆,想施行《周禮》(謠傳為周公所作)內的典章制度,有許多儒生也支持這條復古的改造路線。新王朝的託古改制大略有十項:(1)仿居攝事(給自己的新王朝找歷史根據),(2)立五等爵(公侯伯子男),(3)設置郡縣(依古文經書為典範),(4)改頒吏祿(重訂官俸),(5)復井田制(行王田制),(6)五均賒貸(設五均官平抑物價),(7)改革幣制(共5物6名28品),(8)釋放奴婢,(9)行巡狩禮,(10)改定祭禮。這些新制度都有經文的根據,如《漢書•食貨志》所說:「每有所興造,必欲依古詩經文。」

3王田制的構想

以下專談上述的第(5)項(行王田制)。先看《漢書》卷99〈王莽傳〉的記載,說明王莽的理念與手法。「莽曰:古者,設廬井八家,一夫一婦田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秦為無道,厚賦稅以自供奉,罷民力以極欲,壞聖制,廢井田,是以兼并起,貪鄙生,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予前在大麓,以令天下公田口井,時則有嘉禾之祥,遭反虜逆賊且止。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里鄉黨。古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制,無法惑眾者,投諸四裔,以禦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

從這段正史的引言看來,王莽先譴責秦無道,壞聖制,廢井田,導致社會不安。接著他說本來在大麓時,曾經想實施「公田口井」,但因故未行。現在有了新王朝,他要把天下的田土改稱為王田,不得買賣。主要的目的是平均地權:「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里鄉黨。」若有人敢反對「井田聖制」者,依古制嚴厲處罰。這段話表明王莽所行的是土地國有制(王田),是依循古代的「井田聖制」。然而,他確知古代井田的運作方式嗎?王田制真的就是井田聖制嗎?現有的史料沒有與王田制相關的具體細節,但我們知道一項整體性的數據。《漢書》卷28〈地理志〉第八下說,定墾田有8,270,536頃,民12,233,062戶,口59,594,978人(平均每戶4.87人)。舊制一頃等於100畝,若可耕地為827,053,600畝,則平均每戶約可分得67.6畝,每人約可分得13.9畝。也就是說,若王田制真的徹底施行,也做不到「一夫一婦田百畝」的理想。

4阻礙與失敗

可以料想得到的阻撓,是原先擁有廣大田土的地主,必然反對王田制。王田制實施後,據〈王莽傳〉第69中說:「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這些地主中有些是政府權要,自然集結起來反對。〈王莽傳〉又說:「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於市道。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

〈王莽傳〉記載中郎區博勸諫王莽的話:「井田雖聖王法,其廢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從。秦知順民之心,可以獲大利也,故滅廬井而置阡陌,遂王諸夏,訖今海內未厭其敝。今欲違民心,追復千載絕跡,雖堯舜復起,而無百年之漸,弗能行也。天下初定,萬民新附,誠未可施行。」莽知民怨,乃下書曰:「諸名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

從這段記載可知,王田制很快地就經不起考驗,王莽公開放棄此制。到了新朝的後期,「莽知天下潰畔,事窮計迫,乃議遣風俗大夫司國憲等分行天下,除井田、奴婢、山澤、六筦之禁,即位以來詔令不便於民者,皆收還之。」

王莽的新朝迅速崩潰,原因眾多,這不是本文的主題,但我們可以猜測:牽動全國基本生活的王田制,應是新朝崩潰的重要因素。若要和井田說這個題材牽連起來,我有以下的結論。其實王莽要做的是土地國有制以及地權平均,但他又以復古為己任,所以把王田制和井田說勉強牽扯在一起。其實他也未必清楚,傳說中先秦井田制是如何運作的,況且他所依據的《周禮》,現代的考證(如錢穆(1932)〈《周官》著作時代考〉)已經知道,這是戰國晚期的偽書,其中所述的井田制也不可靠。

2 清雍正朝的旗人井田區

這項井田實驗有3項特色:(1)試行時間很短,從雍正三年(1725)至乾隆元年(1736),只有11年。(2)範圍不大(河北省的順天府與保定府,共2府4縣17村,總面積20,939.2畝)。(3)文獻有限(以《八旗通志》內的〈土田志〉為主)。

1旗民的生活

清初入關後,由於明朝的皇親、駙馬、公、侯、伯、內監,遺下許多無主的莊田,而清朝的東來諸主、勳臣以及八旗兵丁無處安置,就把這些土地分發給他們。依《大清會典•八旗通志》卷62頁11記載,所謂的圈地是「順治11年(1654)覆准,凡丈量州縣地用步弓,各旗莊屯用繩。用步弓曰丈,用繩曰圈。」圈地的分配原則是:諸王以下依職爵不同而異,壯丁每名25畝,普通旗民每人30畝。若有災荒,每畝地給米2石,例如康熙三年(1664),八旗莊田災賑米粟2百餘萬斛,10年(1671)賑八旗屯米160餘萬石。此外還常發內帑給旗民償債,例如康熙年間曾發帑金540餘萬兩,一家賞至數百兩;後又賜帑金650餘萬兩。因有朝廷的照顧,旗民的生活優裕,「治生苟且,靡費極多,飽食終日,無所用心」。

康熙12年(1673)的諭旨記載:「…近見滿州貧困,迫於逋負者甚多,賭博之風禁之不止,…且滿州習俗好為嬉戲,凡嫁娶喪祭之儀,不可枚舉。…」雍正2年(1724)的諭旨,對旗民的奢侈、墮落、貧困說得更明白:「朕以八旗滿州等生計,…其妄行過費、飲酒賭博,於歌場戲館,以覓醉飽等事,屢經降旨訓戒,…」雍正4年(1726)的上諭說:「…八旗為本朝根本,…今八旗兵丁貧乏,即將食糧國帑盡行頒賜,朕固不惜,但使隨得隨盡,曾不浹旬,遽即蕩然,亦何濟之有?並有將原置房產變易無遺者。…」(見《聖祖仁皇聖訓》卷6頁3、《大清會典事例》卷1164頁3、《世祖聖訓》卷6頁5)

雍正

2試行井田區

部分旗民不事生產、奢侈、墮落、危害社會,所以雍正想把某個地區的土地收歸國有,讓這些旗民能「不飢、不寒」、「放辟邪侈,皆不為己」,希望能在井田制下同養公田,「盡收盡報」,一方面不拖欠錢糧,二方面有正當事做,三方面有收入來源。

雍正二年(1724)6月,怡親王等奏請:「臣等查得內務府餘地共一千六百餘頃,及拖欠錢糧人所交地共二千六百餘頃,以此兩項地內,挑選二百餘頃作為井田。行文八旗,…將無產業滿州五十戶、蒙古十戶、漢軍四十戶,前往種地。」(《八旗通志•土田志》卷6頁1-2)雍正五年(1727)上諭:「旗人枷號鞭責治罪革退官兵,並無恆業,在京閒住,依靠親戚為生,以致良善之人被累維艱。…將此等人查出,令於京城附近直隸地方耕種井田,作何安置之處,王大臣等會議具奏。」也就是要把受過刑事處分的旗民,送到井田區內約束改造。

他們依照孟子「方里而井」的說法,來劃分井田經界,基本的原則是:(1)在井田地畝內,倘有旗民交錯之地,請將近存良田照數換給。(2)以周圍八分為私田,中間百畝為公田,共力同養公田。(3)自16歲以上、60歲以下,各授田百畝。但據《大清會典事例》卷161頁3記載:「每戶原給一百二十五畝,以十二畝五為公田,十二畝五分為屋廬場圃,一百畝為私田。」

除了這些「井戶」,還有一種「堡戶」:這些是受過刑事處分的旗民,不種公田也不納糧,只給地30畝。政府不但提供井戶土地,還要供給建農舍、購置農具、耕牛、種籽、一年的食糧:每間土房給銀10兩(共4百間),每戶給銀50兩供買辦口糧、牛種、農具。若是因罪發往井田者,「五戶共給牛三隻,購買牛具、籽粒等物及每年口糧,每戶給銀十五兩。」井戶有3年的免稅期:「公田俟三年之後,所種公田百畝之穀,再行徵取。」從這些優厚條件看來,根本就是在安置對社會造成困擾的旗民,完全不是孟子或傳說中的先秦平民井田制。

從雍正三年(1725)至七年(1729)間,試行的井田區域,只限河北省的順天與保定兩府。順天府內有固安縣(內有6村)、霸州(內有5村)、永清縣(內有3村);保定府內有新城縣(內有3村),合計2府4縣17村,井田數合計20,939.2畝。

井田區內設「管理員」1名,為最高負責人,管理井田相關事務,以「革職大員內誠實有年紀者」充任。主要的職責是約束井田民戶,「令其耕種,不許出入京城。」若「管理井田官員不能料理妥貼,或約束不嚴,致令生事擾害地方者,將管理官員從重治罪。」另設「勸教」1名,專管井田戶旗民的刑政與教養,使不敢妄生事端。另設「驍騎校」,專治軍事,維持井田區的治安。設「催領」8員,專事催取公租。設「鄉長」1名,專供督率農務交糧,並稽查逃盜、賭博等事。從這些職位的任務看來,這種井田區其實更像是罪犯惡人的矯正生活區。

3必然的失敗

井田制從雍正三年(1725)試行到13年(1735),乾隆即位(1736)後立刻廢除:井田制幾乎和雍正朝同始終。乾隆元年4月,和碩莊親王等奏請停止試行井田:「設立井田試行十年以來,所有承種之一百八十戶,緣事咨回者已有九十餘戶。循環頂補,大都皆不能服田力穡之人,行之未見成效。」(《大清會典事例》卷161頁3)

也就是說,在11年間有180井田戶,其中一半(90戶)先後退出,其餘90戶「不能服田力穡」。乾隆朝的執事者知道井田若繼續施行,「勢必添工本,徒耗錢糧」。接下來要做的是如何善後:「令地方官確查實力耕種者,改為屯戶,於附近州縣按畝納糧,令各屬防禦管轄。」「其不能力穡之戶,咨回本旗,停其撥補。原領田房,交州縣賃耕,取租解部。」

雍正朝試行的井田必然失敗,因為初始的動機與目的,就是要安頓墮落與危害社會的旗民。這些井戶雖然有免費的耕地和必須的經費,但要他們自食其力,是不可奢求的事。傳說中的井田制是全國上下一體施行,而雍正朝的井田,只是在一時一地的小範圍內,給不事生產的旗民與社會邊際份子,一個區隔的生活圈,徒然壞了井田這個美好的歷史想像。

這種井田情結,在道光年間還在皇帝的硃批中出現過。2004年在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展覽「知道了:硃批奏摺展」內,頁60有一項奏摺,是江西道監察御史羅誌謙的〈奏為興復井田因利利民不致紛擾摺〉,時間是道光三年(1823)七月初六日。皇帝的硃批是:「考古而不通今,一片繁文,于事何益。」道光皇帝或許知曉雍正朝的前車之鑑,才會有這種正確的認知。

原刊於《歷史月刊》2007年12月第239期

5井地說與井田說

1基本論點

本文最重要的論點,是在辯明井田之說源於《孟子》,接著論證孟子當初的用意,是要替滕國規畫「井地」,而非倡議「井田」制。後儒誤解了這點,而導致不必要的「井田有無」之糾葛。其實「井字田」和「井田制」是兩回事:把土地劃成「井」字型,目的是要「正經界」(類似農地重劃);井字型的耕地,和傳說中的井田制(一種政治、社會、經濟之間的複合關係),是不相干的。

1919-20年間,《建設》雜誌曾經對「井田制度有無」這個議題,刊登過一系列的辯論文章,主要的參與者有胡適、胡漢民、廖仲凱、朱執信、季融五、呂思勉等人。這些文章由上海華通書局匯印成書《井田制度有無之研究》(1930年147頁)。柯岑(1933)《中國古代社會》的附錄中,重印這場辯論的內容。這本書在1965年,又由台北的中國文獻出版社重印。此書對井田有無的各種看法,以及與先秦田制相關的論題,已大致有具體的呈現。梁啟超在編寫講論《先秦政治思想史》(1922)時,不知是否已聽聞胡適等人的爭辯,然而從《先秦》內相關的論點看來,感覺不出梁對那項辯論有所反應。

民國以來,對先秦田制與井田說爭辯的文章很多,有些是單篇專論,有些是在土地制度史內附帶論述,有些像梁一樣在論先秦史時帶上一筆。我們認為其中最有力的辯解,是錢穆(1932)論述《周官》的著作年代時,在第3節「關於田制」的詳細深入解說。齊思和在〈孟子井田說辨〉(1948)中,將孟子論三代田制的一段文字,與回答畢戰的一段文字作出區分,認為後者是專替滕國設計的方案,這幫助我們澄清不少混淆的觀念。

錢穆

從民國初年胡適與胡漢民等人辯論「井田有無」以來,這場大爭辯至今仍未止息,學術期刊上還不時出現各式各樣辯解井田的文章。以專書形式探討井田制的研究,在1970-80年代就有陳瑞庚(1974)《井田問題重探》、金景芳(1982)《論井田制度》、徐喜辰(1982)《井田制研究》、吳慧(1985)《井田制考索》。這些專著以及無計其數的單篇論文,各自從獨特的角度出發,論證井田問題的各個面向,可說是眾說紛紜,至今尚無能相互信服的定論。日本學界對井田制的研究,請參考佐竹靖彥(1999)〈日本學界井田制研究狀況〉,和佐竹靖彥(1999)〈從農道體系看井田制〉。佐竹的基本見解是:「筆者明確地認為井田制確實存在。」

在這些龐雜的文獻中,以「孟子井地」為主題的論文並不多見,在此僅舉兩例。木村正雄(1967)〈孟子の井地說:その歷史的意義〉是較早的一篇,他認為「井地說」是孟子獨創新倡的(頁167)。方清河(1978) 的碩士論文〈孟子的井地說〉,基本論點和本文的看法相近:孟子的原意是井地「方案」而非井田制,井田制是後儒誤會、附會、強加注釋,而仍無法求自圓其說的「人工產品」。可惜這篇論文沒有整理發表在期刊上。雖然本文和方先生的基本路線契合,但在論證方式與佐證資料上仍有相當差異,各自有側重的面向。若舉一例以說明差別,則本文第3節「從井字的根源看井田說」,是歷年來否證井田說較獨特的方式。

本文從一個較特定的觀點,來探討這個問題:井田說源自《孟子》,而孟子當初替滕國所規畫的是「井地方案」(即「井字田」),目的是在「正經界」,這與後儒所談論的、理想化的井田制無涉。把「井地」和「井田」混為一談,是日後爭訟井田有無的肇端。整體而言,井田有無的辯論,是自樹稻草人的虛擬型「空戰」,正如胡適在《井田制度有無之研究》(頁30)所說的:「“日讀誤書”是一可憐。“日讀偽書”是更可憐。“日日研究偽的假設”是最可憐。」1950年代之後,有許多學者從馬列史觀的角度,探討先秦田制與井田說;從較寬廣的角度來看,本文的論點也可以視為我們對這兩個主題,以及對各種不同詮釋的回應。

2孟子的井地方案

許多學者將純憑理想的井田制,與孟子為滕國所做的土地規畫混淆了。我們對此事另有看法,要點是認為孟子所提議的是「井地方案」,而不是「井田制」。《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問為國,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詩云:“晝爾于茅,宵爾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藉也。龍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為常。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凶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詩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這段對話引發了孟子的井地說。我們先釐清井地的意義,之後論證井地與井田之間毫無關係。

1井地的意義

(滕文公)使畢戰問井地。孟子曰:「子之君,將行仁政,選擇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穀祿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夫滕,壤地褊小;將為君子焉,將為野人焉;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餘夫二十五畝。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

從這段話看來,似乎滕文公已經知道有「井地」這回事,祇是不知如何實行,所以要畢戰去請教。孟子的回答要點是:「…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穀祿不平;…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可見孟子的重點是在「正經界」。如果孟子不是答非所問,那麼「井地」的重點,應該就是「正經界」;這和後世所強調的「井田」應該沒有直接的關係。

事實上,孟子從來沒提過「井田」這個名詞。「地」與「田」固然關係密切,可是他一再講「公田」、「糞其田」、「分田制祿」、「圭田」、「鄉田同井」,卻以「經界不正,井地不均」來回答畢戰,可見「井地」不可能是「井田」的同義語。[6]「井地」究意應作何解?滕文公所關心的到底是甚麼?當時滕國所急需的是甚麼?這幾個問題應該先弄清楚。

孟子很高興滕文公瞭解「正經界」的重要性,[7]這樣就有希望實施他所提倡的「仁政」。可是滕國很小,總面積不到2,500平方里。根據考古資料,1周尺約等於 19.91公分,[8]而1周里為1,800周尺,算得1周里約等於 0.358公里。假設滕國的總面積約2,500方里,只比新竹市的面積稍大。滕國位於泗水近旁,地勢平衍(但也因而易遭洪泛),有較大塊平坦的野地(估計不到1千平方里)可用。因此孟子設計一個「井地」範型,將每1平方里的耕地,用「井」字形的阡陌分割成9塊,每塊面積約1百畝。以當時的耕作水準(用鐵犁,也許還用牛),大約可供7、8口之家食用(《孟子‧萬章下》:「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

孟子給這種1平方里的田地,取了一個單位名稱:「一井」。[9]這種範型的設計符合孟子的兩項基本要求:(1)容易計算面積,井地均而穀祿平。(2)經界不怕損壞,經界的標誌就算因泗水泛濫流失,或被暴君汙吏毀損,因為形狀「超整齊」,日後也容易重建。如果孟子的構想僅停留在「正經界」的層次,這樣的設計確是恰當。

然而孟子還想把屬於賦稅制度的「助」法附益上去,企圖將兩項改革一次解決。所以他把公田放在1井的中間(稅率等於九分之一),但這就違反了他先前所主張的什一稅率(十分之一)理想。如果孟子將標準1里見方的「一井」地,分割為10塊長方形小單位如圖(b),而非「井」字型的9塊如圖(a),也許就可以避掉這個缺陷。可是1方里剛好等於9百畝,劃成如圖(a)的方塊,則每塊剛好為1百畝,正好符合孟子心目中的「周制」標準。

圖(a)和圖(b)的面積相等(等邊等高),差別在於切成9塊或10塊。若孟子用圖(b)的劃分法,圖型稍複雜還不是主要的困擾,問題是每塊的面積就必須縮為90畝(而非每塊百畝)。孟子當然不願意使每家的田地,少於他心目中「周制」的百畝標準。[10]現在我們設身處地替孟子著想,他的確不容易各方面都兼顧到。孟子大概不願意求簡反繁,所以決定對「野人」的稅率稍苛一點(「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反正這已經比往日的稅率低很多了。

圖(a) 井字田(每塊百畝,九一稅)         圖(b) 長方田(每塊90畝,什一稅)

圖1井字田與長方田

此外,他又主張對卿大夫在世祿采邑之外,另給奉祭祀的圭田50畝,給餘夫(可能是未成家的男子)田25畝。這些零碎的田地,究竟位於滕國的何處或出自何方呢?《孟子》中沒有交待,他把這些枝節問題留給滕國君臣潤澤了(「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以常識來揣測,野地的可耕部分不會太整齊,既然大的方塊已畫作井字田,剩下邊緣不規則的部分,就可以切成小塊分給餘夫。這大概相當於《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所說的「町原防」[11]。圭田則可能位於城外郭內的「郊」,以便照顧。這兩種土地的面積都比較小,價值較低,對公平性的要求也不太嚴格,所以孟子就把稅收的方式留給滕君自定了。孟子的這項策畫,滕文公似乎是接受而且實行了,否則孟子不會在滕國繼續留一段時間,[12]還能看到滕國「徠遠民」的效果,甚至還有時間與陳相辯論許行的「共耕」主張。

後儒對《孟子》的這一章頗有誤解。朱熹認為「周時一夫受田百畝,鄉遂用貢法,十夫有溝;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則通力而作,收則計畝而分,故謂之徹。」顯然他是受了《周官》的影響,把孟子的話套在《周官》的「鄉遂」與「都鄙」龐大系統上。甚至連崔述也沒能跳出這個圈套,他對朱熹的修正,祇是鄉遂仍用徹法,而都鄙因已實行「助」法,劃分公田與私田,故沒有「通力而作,計畝而分」的需求。[13]

從現代的眼光看來,孟子祇是替滕這個小國,設計一套經界範型與稅收制度。滕國卿大夫(包括然友與畢戰)的世祿采邑,也有部份土地分布在城郭外的野地上,這是朱熹與崔述所講的「都鄙」。然而,滕國的總面積不到2,500方里,其中的「野」就算佔三分之二,也禁不起每人數百方里采邑的瓜分。如果這些都鄙的封疆再佔去一些地,那就更不夠了。

文王的庶子叔繡初封於滕,為侯爵,封地方百里。《春秋經》載隱公11年滕侯朝魯,此時還是侯爵;在兩年之後的桓公二年,《春秋經》載「滕子來朝」。從此《春秋經》就一直用「滕子」來稱呼滕君。《杜注》對這項差異的解釋,是「蓋時王所黜」,這項說法有可能成立。當時周桓王正力圖振作,以擺脫鄭莊公的控制,可能藉口滕君不朝而貶其爵以立威,但我們還不知道是否因而削地。滕與宋相鄰,一直受到宋的侵蝕;僖公19年宋襄公為立霸業,會諸侯而執滕宣公,大概也侵佔不少滕的土地。日後滕君雖竭力巴結盟主晉國,會盟幾乎無役不從,但這麼做也只徒然耗損國力,本身並未得到多少實質的保護。

到了孟子的時代,滕國祇剩下始封國土的四分之一弱。[14]在損失國地的過程中,分布在野地上的卿大夫采邑,當然首當其衝。在孟子的時代,一方面卿大夫的數目不會太多;另一方面,他們在野地的采邑莊園,也不可能再浪費許多面積在封疆上。換言之,應該不會有一般結構的都鄙。在這種狀況下,野地還是可以規畫為井字型的方塊,然後把某些井字型內公田的收成,作為特定卿大夫的俸祿。

至於鄉遂,因為城郭的範圍小,所以近郭牆內外的土地面積就不大,不可能再分出多少鄉多少遂。《周官》基本上是以戰國後期大國的心態,去建立複雜而多層次的地方制度。甚至僖公時的魯國,也比孟子時代的滕國大過20倍,因此《尚書‧費誓》才會有「魯人三郊三遂,峙乃楨榦。…」的要求。後儒往往不考慮個別的背景差異,把這些文獻混而用之,遇到互相牴觸的地方,就牽強飾說,越講越繁複,反而離真相越遠。

其實孟子的重點,還是在於「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他希望當地盡量能自給自足,死徙無出鄉。因為當時的城市經濟已經萌芽,吸收不少農民往外移出,以往閉鎖性的氏族社會,已逐漸失去規約農民的功能。在春秋初年,《詩經》內已不乏抱怨生活痛苦而企圖遷移的心聲,但有可能還是個別的事例。

到了戰國初期,農村人力大量失血,迫使各地諸侯用「徠遠民」的策略來挽救缺糧危機。從梁惠王問孟子:「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就可以覺察到這種趨勢。孟子經常強調的「仁政」,也是以此為目標而發揮的,確實也能針對當時的弊病創議;他所說的「法先王」,只是作為包裝的外衣而已。

後儒往往認為「井田制」的主體是「計夫授田」,這和《孟子》在此章所說的話並不吻合。因為孟子僅說:「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這是以「家」為單位,而以餘夫之田作為補充;並未如後儒所說,規定多少歲始受田、到幾歲要還田。當然,畢戰當時應該也會「潤澤」一些細節;其中有多少流傳到後世,被吸收入後儒的「井田制」,正不易言。但我們確定,這一點不在孟子的原方案之內。

在周代的封建架構下,「授土」原是對諸侯受封的特定用語,如〈大盂鼎銘辭〉謂:「受民受疆土。」《左傳‧定公四年》也記載王室對康叔:「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不過後來對授受的用字,已不再那樣講究,因此在《孟子》也可以看到許行所說的:「願受一廛而為氓。」這裡的「受」字,顯然已經是普通的用語。「授田」一詞,並不是孟子「井地」理想中的專門術語,這和「井田」說中的幾歲始受田,在觀念上差別很大。

2孟子的管理思想

《孟子》中有些屢次強調的主張,可以視為孟子的基本思想。孟子似乎認為,良好的管理可以開源節流,所謂「勞心者治人」,取其擔負管理重責之意。例如〈公孫丑上〉:「尊賢使能,俊傑在位,則天下之士,皆悅而願立於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則天下之商,皆悅而願藏於其市矣。關譏而不征,則天下之旅,皆悅而願出於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稅,則天下之農,皆悅而願耕於其野矣。廛無夫里之布,則天下之民,皆悅而願為之氓矣。」

再如〈梁惠王上〉:「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這些論點,在在反映孟子注重管理的基本態度。

其實這種見解也不是孟子創發的,在孟子之前,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政,以斂糶之法為調濟,取有餘以補不足(見《漢書‧食貨志》卷24)。稍後,衛鞅也為秦孝公作了大改革。這些改革都訴諸有效率的管理,也都取得一定的成就。這方面孟子只能算是後輩。他較創始性的部分,是用「法先王」來包裝他的管理方案。戰國初期,有幾個「明君」的確能以較完善的管理政策來改善民生,增加糧食生產使國力膨脹。當時手工業技術的急速發展,與商業的逐漸蓬勃,也讓管理者有用武之地。

這對後世有重大的影響,例如《周官》就是在周公制作的包裝下,所建立的一個龐大官僚管理系統。井田制在這種情況下被吸納進去,還改得面目全非,讓漢代的注釋家傷透腦筋。後世若要仿效井田制的種種做法,其實最多只能在短期收效,長期的效果恐怕不佳,因為再有效率的管理,效果也是有限度的:當被管理者逐漸適應規範而發展出對策之後,管理的效果就會遞減。

然而這種遞減的效應,卻沒有機會在滕國顯現,因為滕文公沒幾年就去世了。《孟子‧公孫丑下》:「孟子為卿於齊,出弔於滕。」孟子在齊國也沒有多少年,以卿的身分出弔於滕,所弔者恐即文公之喪,故文公在位很可能祇有6、7年。其所推行的新政,在他身後恐將不保。即使沒有人亡政息,滕國不久即亡於宋。《戰國策》卷32:「康王大喜,於是滅滕伐薛,取淮北之地。」估計其時間不會晚於295 BC。再不久,齊湣王滅宋,滕城歸齊。再數年,燕將樂毅下齊70餘城,滕國當然在內;這些變動會把滕文公的政績(包括成效與後遺症在內)都消滅掉。到了戰國末期,僅剩孟子為滕國規畫的方案載於《孟子》書內;《周官》採之,其它託古改制者亦採之,因而滋生出多少不必要的糾葛。

3從井字的根源看井田說

一般多認為是由於共用水井,或是因為阡陌的形狀像似井字,所以才名之為「井田」。孟子為滕國策畫時說:「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恐怕就是從「井」字的形狀所得來的靈感。其實井字還有一些原始意義,卻被大多數人忽略了。

1井字原義

在〔魏〕張揖的《廣雅‧釋詁》中,有一條古訓:「閑…臬井括…楥略,法也。」(見《廣雅疏證》卷1上)。井有「法」之義,雖不見於《爾雅》,但在金文中卻可常見。例如〈大盂鼎銘文〉:「命女盂井乃嗣且(祖)南公。」這裡的井字有「效法」之意。井字也可作為名詞,當「法則」解,如〈毛公鼎銘文〉:「女毋弗帥用先王作明井。」這個用法很快就被引申作為「刑法」,而且在漢初隸定的古書中,都被改寫為「刑」字。如《詩‧大雅‧文王》有「儀刑文王,萬邦作孚」、《詩‧大雅‧思齊》有「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都顯示這個作為「效法」的原義,在春秋以前還很時興。

據全廣鎮(1989)《兩周金文通假字研究》(頁203-8):「井」字與「刑」、「邢」等字,其古音聲母雖遠(「刑」、「邢」為匣母,「井」為精母),而韻同在耕部,故可通假。在《說文》中,「刑」字下有:「刑,罰罪也。從刀丼。《易》曰:“丼者,法也。”」《段注》:「此引易說從井之意。」其所謂《易》,不見今日《周易》之經傳,疑為漢代所通行之《易緯》之一。此引文亦見晉司馬彪之《續漢書‧五行志》(現已成為《後漢書》之部份),與唐沙門玄應之《一切經音義》卷20,可能即錄自《說文》。漢應劭之《風俗通義》則作「井,法也,節也。」(不見於今本,似逸,此為由《太平御覽》輯佚之文)可見此義亦流傳得相當廣。

事實上,這還可以溯源到殷商甲骨文中的「井方」。考證的結果指出,這就是「邢國」(朱芳圃1972《甲骨文商史編》頁 126考證,此「井方」乃殷之諸侯,殷亡為周所吞)。此外,還有些從井字衍生出來的意義,在隸定之後沒有被改寫為「刑」字,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周易‧井卦卦辭》的「往來井井」。王弼的《注》釋為「不渝變也」,這講得有些含糊,但也可見井字可以有多種引申的意義。《荀子‧儒效》也有「井井兮,其有理也」,楊倞的《注》則解釋為「良易之貌」。這和下文的「嚴嚴兮,其能敬已也」相比,「嚴嚴」形容「其能敬已」的形貌,則「井井」應含「有規則」的意義。《周易》中的「井井」釋作「不渝變」,與此意義也不違背,都是把井字當作動詞用,作為「效法」原義的引申。

在西周初期武裝殖民時代,統治者的主要作為是建造城郭封洫,封疆之內的田地經界還不是大問題。那是因為地廣人稀,農業技術尚未發達,每家的耕作範圍有限,暫時不發生耕地分配公平的問題。後來人口漸密,耕種技術漸漸進步,各家的田地彼此接壤,所以經界的畫分就逐漸重要了。然而中國古代的數學,對幾何圖形的研究不夠發達,形狀不夠規則的田地面積,不易準確估計。[15]到了春秋後期,在人口較密的地區,就有了田地經界規畫的壓力。

《左傳‧襄公25年》載:「甲午,蒍掩書土田、度山林、鳩藪澤、辨京陵、表淳鹵、數疆潦、規偃豬、町原防、…、井衍沃,量入收賦。」顯示已經開始對各類型的土地做整體規畫。其中的「井衍沃」,大概就是把田地的經界,規範成較整齊的格式,方便估算面積。這裡的井字,是「規則化」的意義。也因為這條「井衍沃」的記載,使我們明瞭當時「土地規畫」,已成了一種施政方針。

到了滕文公時代,田地規則化的需求更加迫切,所以孟子才對「井地」的問題,發揮了一大篇「正經界」的議論,也因而使得「井地」成為一個特有名詞。漢初隸定時,未把這個井字改寫為「刑」字,反使它的本義隱晦了。

2丼與井

《說文解字注》第五篇下的「丼」字小篆,中間有一點,顯示《說文》認為「丼」為井字的初形。《說文》對丼的解釋為:「八家為一丼,象構韓形。…古者伯益初作井。」並認為中間那一點「象罋」。然而,在李孝定(1965)編纂的《甲骨文字集釋》內,甲骨文皆作「井」,中間沒有一點。在已知的卜辭中,此字皆用於「井方」、「帚井」等處,都沒有用來指涉水井。至於周代的金文,根據周法高(1982)編纂的《金文詁林》與《金文詁林補》,就區分為「井」與「丼」兩形。井字在很多地方,可以通假作「刑」或「型」,也用來作為地名或人名。「井」和「丼」兩字截然有別,但都找不到一種用法是指涉「水井」的。

根據全廣鎮(1989)《兩周金文通假字研究》(頁205)與吳其昌(1991)《金文世族譜》(卷2頁5-6、卷1頁18-9),中間有一點的「丼」,皆與姜姓之奠(鄭)丼氏有關,例如曶壺之「丼公」、曶鼎之「丼叔」。中間無一點的井字,與「邢」字相通,受封者是周公之後,為姬姓,例如麥鼎之「井侯」。雖然在甲骨文卜辭與鐘鼎銘文中,都找不到作為水井之用的井字,但是《說文》也確指,「丼」字是「井」字的初形。因此我們還不知道,究竟是在周代分化為2字,或是水井的「丼」在甲骨文裏,本來中間就有一點,祇是因沒有用在地名或人名上,所以才未在卜辭中留下記錄。如果是後者,那有可能「井」字的原義就是「效法」或「規範」,並由此引申出「阱」、「刑」、「型」等字。

丼字如果是從井字衍申而來,本來或許是寫作「汫」,從水從井。此字見於甲骨文,但不見於《說文》,在後來的《集韻》與《玉篇》中,此字解作「小水」,或假借作「阱」。可能是再由「汫」簡化作「丼」,中間那一點並非如《說文》所說的是「象罋」。這祇是個猜想,目前還沒有直接的證據來證實或否證。(另參閱王書輝(2006)〈談「丼」〉)

鐘鼎銘文中有記載田產糾葛細節的文字,居然沒有涉及水井,這有點奇怪。從甲骨卜辭可以看到,王室生活中的困惑都要卜問;鑿井是否能成功,照理也應該卜問,可是並沒有看到這類的記載。更奇怪的是,整部《詩經》一個「井」字也沒出現過。《詩經‧小雅‧白華》有「滮池北流,浸彼稻田」,這類談到雨水與旱災的文句很多。甲骨文也有大量求雨的卜辭,但都沒談到水井。

所以我們大概可以確定:在西周之前,沒有用過井水灌溉。我們也可以猜測,那時大概不會在田中鑿井。百姓住宅之井,照理應該在房屋附近,取用水才方便,不必遠行到田裡挑。因此大約是要到戰國時,鑿深井的技術較成熟後,井水在灌溉上才逐漸有輔助性的地位,而且是以灌園為主。後儒談論井田時,常設想八家共一水井灌溉,恐怕是從後世的生活習慣,往前作了錯誤的推論。

其實水井很早就存在了。根據宋鎮豪(1994)《夏商社會生活史》記載,在河北蒿城發掘的商代遺址內,就有水井6口(頁64)。但何以在《詩經》內沒有水井的地位呢?《詩經》中有許多地方寫到泉水,如《曹風‧下泉》:「冽彼下泉,浸彼苞稂。」《邶風‧泉水》:「毖彼泉水,亦流于淇。」《小雅‧四月》:「相彼泉水,載清載濁。」公劉在遷移時:「逝彼百泉,瞻彼溥原。」「觀其流泉,其軍三單。」(《大雅‧公劉》)文王對密人的警告:「無飲我泉,我泉我池。」(《大雅‧皇矣》)詩人譏刺周幽王的秕政:「泉之竭矣,不云自中。」(《大雅‧召旻》)

由此推論,當時貴族的飲用水多是泉水,百姓在有天然流泉可飲時,也不太願意鑿井。據許進雄(1995)《中國古代社會》,考古學者在西安的半坡挖掘到一個有40、50座房基的遺址,因處於泉源區,取水尚稱方便,但並未發現有井(頁312)。水井的初始功能,大概是用來當作通地下泉源的工具。然而淺井較不易維持水質潔淨,《周易‧井卦》初六爻辭「井泥不食」,就顯示經常需要渫井;九五爻辭「井冽寒泉食」,表示寒泉譽上品之井水,是最吉的爻象。

3井字的歷史意義

春秋中期以後人口密度增加,井水的飲用才逐漸普遍。鄭國子產的新政「廬井有伍」,顯然就是在因應這種新的需求。漢末劉熙《釋名‧釋宮》第17說:「井,清也,泉之清潔者也。」那是在掌握深井技術之後才會有的看法。春秋時期的貴族大概都是飲用泉水,用民力開隧道取地下泉水,這種活水比靜態的井水容易控制水質。《左傳‧隱公元年》載穎考叔勸鄭莊公:「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可見隧而及泉並不是很難的事。到了孟子的時代水井已經普遍,因此就有許多與井相關的故事,例如瞽瞍使舜浚井,企圖將他活埋等等。

現在我們瞭解,在西周以前水井並不普及。這也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解釋,何以井田這個名詞,要到孟子的時代才被普遍接受。因為即使在過去有類似井田的做法,也不會用「井」這個字來形容,因為井的觀念是戰國時期才普及的。春秋之前,井這個字完全沒有「經界」,也沒有「井田」的意義。我們要極力澄清的是:「井字田」和「井田制」是兩回事。任何時代為了充分利用耕地,都可以把土地劃成「田」字型或「井」字型,這由甲骨文中各種「田」字的象形寫法,就以可明白(古時劃分線的實體是封洫)。但井字型的耕地,和傳說中的井田制(一種政治、社會和經濟之間的關係),是不相干的。

4《左傳》中的井與泉

要看春秋時期,人民對井水依賴的程度,有加強的趨勢,最好由《左傳》著手。

(a)井

《左傳》裡頗有對水井的描述,顯示當時的水井已逐漸普遍。然而也可以看出,當時的水井還相當原始、相當淺。《左傳》提到水井的部份,按時序可歸納出6項:

(1)〈宣公二年傳〉:「狂狡輅鄭人,鄭人入於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那個鄭人大概是車右,他在應戰時跌下車,又踩到井口而落井。顯然那個井並不深,而他也有盔甲保護,所以掉落後還有作戰能力。而宋國的狂狡卻太輕敵(或太仁慈),居然倒握戟柄,伸入井內想拉他出來。戟柄的長度不到一丈,可見井的深度大概也差不多。鄭人抓住戟柄出來後,可能趁機奪了戟,反而虜獲了狂狡。這次的戰地在宋,井應在宋國。

(2)〈宣公十二年傳〉:「申叔(展)視其井,則茅絰存焉,號而出之。」此事發生在楚滅蕭之役。楚大夫申叔(展),先前對蕭大夫還無社暗示:當楚軍入蕭時,要他藏入眢井以避難。所謂的眢井就是廢井,廢井可以躲人,可見不很深,或甚至是乾井。蕭是宋的附庸,井在宋楚之間,後來屬楚。

(3)〈成公十六年傳〉、〈襄公十九年傳〉、〈襄公二十六年傳〉等處都提到:軍隊作戰時若需要空地,可以「塞井夷灶」。所填塞的井,是軍隊為了獲得飲用水所挖的井(野戰井)。春秋中後期戰爭規模漸大,估計每一方包括後勤人員在內不下數萬人,飲用水就必須靠野戰井,兵過即棄。為了要有平坦的地面供戰車奔馳,以及有足夠的空間讓士兵列陣,棄井隨即用土塞平。能在短時間內塞井,可見挖得不深。

(4)〈襄公二十五年傳〉:「(前年冬)陳侯會楚子伐鄭(東門),當陳隧者,井堙木刊。」意思是:鄭國對陳國的舉動恨之切骨,並以之為伐陳的口實。這顯示鄭國民間飲用井水已逐漸普遍,井若為陳兵所堙,當然會懷恨。同樣地,在短時間內即可填塞大量水井,可見那些井並不深。

(5)〈襄公三十年傳〉:「鄭子產為政,使廬井有伍。」可見當時鄭國的水井已多到需要管理。鄭國人口密,地處中原,河溪水量夏冬漲落大,需要井水補充。

(6)〈昭公二十五年傳〉:魯昭公孫于齊,「先至于野井」。此處的「野井」應是地名,但是否因水井而得名,尚不可考。

以上是《左傳》中關於井的記載,時間始於魯宣公二年,已進入春秋中期。到了春秋後期(襄昭之際),民間的井水使用,在人口較密的鄭國已漸普遍。再過幾十年,井在魯國也普及了,所以在《論語‧雍也》裡,有宰我設喻向孔子問難之言:「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

到了孟子的時代,離襄昭之際又過了兩百多年,水井就更普遍,因此《孟子‧公孫丑上》,就用大家聽得懂的話說:「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來反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或許是井水用得多了,地下水的水位較前降低,所以《孟子‧盡心上》才舉這樣的譬喻:「掘井九軔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8尺為軔,9軔為72尺。孟子雖以此為譬喻,但亦能反映當時人的常識。9軔之深與春秋中期之井深不足1丈,變化甚大。

(b)泉

對春秋時期的貴族而言,泉水在生活中似乎相當重要,《左傳》裡提到「泉」的地方亦不少。

(1)〈隱公元年傳〉:鄭莊公闕地及泉,與母親姜氏相見。

(2)〈文公十六年傳〉:「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姜薨,毀泉臺。」據《公羊傳》解釋,「泉臺」即郎臺,在魯都曲阜的南郊。「泉臺」大概是因泉而築。考其地望,其泉應該就是逵泉。

(3)〈昭公十七年傳〉記載:楚國俘虜吳國之乘舟餘皇,嚴密看守。「環而塹之,及泉。盈其隧炭,陳以代命。」楚軍掘壕溝深可及泉,在隧道中滿置木炭以除濕,並在內列陣,顯示掘隧道通泉在當時並非難事。

(4) 此外,《左傳》中地名為某泉者,多因泉而得名,姑舉數例:

逵泉 ─ 見〈莊公三十二年傳〉,位於魯國曲阜南郊。據楊伯峻(1982)《春秋左傳注》(頁254)引述《清一統志》,謂其泉水中有石,如伏黿怒鼉。

翟泉 ─ 見〈僖公二十九年傳〉,位於洛陽。《杜注》:「大倉西南池水也。」

華泉 ─ 見〈成公二年傳〉。齊師敗於晉,齊國之車右丑父假冒齊頃公,令頃公往華泉

取飲而逃脫,可見該地以泉為名。華字則可能來自華不注山。

蚡泉 ─ 見〈昭公五年傳〉,為魯地。《公羊傳》作「濆泉」,而以「涌泉」釋之。顯

然由泉水得名。

從這些引述,可見春秋時期泉水普遍,以泉為名之地相當多,尤以齊魯與成周附近為甚。泉水應為當時飲用水之上品。當時已知地上之涌泉來自地下,故亦稱地下水為「泉」或「黃泉」。故鄭莊公可以闕地及泉、楚軍掘壕溝其深可以及泉;而掘井祇是通達地下泉源的管道,這可從孟子的話得證:「掘井九軔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

(c)餘論

《今文尚書》28篇內,完全沒有「井」字,偽《古文尚書》也祇有〈畢命〉篇內,有一句「弗率訓典,殊厥井疆。」(宋)蔡沈《書經集傳》解釋為:「其不率訓典者,則殊異其井里疆界,使不得與善者雜處。」偽《古文尚書》出現於晉代,「井疆」的名稱,完全是後代人心中的制度,偽造者不自覺地漏了底。

從這裡也可以推測,在西周至春秋初期之間,統治者所頒的文告與典禮記錄,不會用到井字。此外,在殷商甲骨文與周金文中,「井」字未見作「水井」解的。還有,我們在《詩經》與《尚書》內,也都看不到井字。這幾件事共同指出一項事實:在西周之前,水井不像後世那麼重要。從上面的討論得知,要到春秋中期人口密度大增後,水井的重要性才漸顯露。另一方面也因而確知,泉水在西周以前是飲用水的主要來源,尤以貴族為甚。[16]

4綜述與結語

1綜述

孟子與滕國君臣的問答,到底製造了甚麼謎團,讓兩千多年來的飽學之士都轉不出來?我們可以歸納出下列5個問題。雖然在正文裏已經嘗試回答,但為了能更清晰地綜述,我們把相關的答案歸納在各個問題之下。

(1)孟子回答滕文公問「為國」的第一段話裏,除了一些原則性的,如「民事不可緩也」、「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以求「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之外,主要是一段關於三代稅賦制度的傳說。似乎孟子自己也不十分清楚這些制度的細節,還要引用龍子的話與《詩經‧小雅‧大田》的句子來補充。到底他對哪些話較有把握?哪些是僅憑猜想呢?

我們的回答是:孟子對三代稅賦制度的瞭解,也許比同時代的人稍多一些,可是離完整還遠。他較有把握的片段,似乎是「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惟助為有公田」,以及他對「助」與「徹」的解釋;這些都是他特別提出來講的。另外,他引龍子的議論,作為他認同助法的根據,他對議論中的敘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為常。」顯示他是贊成助法的,這是屬於「較有把握」的部分。他對其他事情的敘述,把握就少一些,尤其是他對〈大田〉詩中「公田」的理解是錯誤的。這使得他對原來所相信的「周人百畝而徹」,也產生了懷疑。他說「雖周亦助也」,祇是提出心中的疑問,並不是他的結論,因為這和他所認同的助法之優點並不牴觸。

(2)在同一段內,孟子並未提出「井地」的字眼;而在之後的第二段內,滕文公卻主動派畢戰向孟子問「井地」。是否滕國君臣已先知道井地這個觀念,而僅向孟子請教具體的辦法呢?孟子用「經界不正,井地不均」作為他的回答總綱,這是要傳達甚麼訊息呢?畢戰所問的井地,與第一段內的賦稅有甚麼關係呢?

我們的回答是:滕文公派畢戰向孟子問的井地,是土地規畫的方針。「井」字在此應作「型」字解。滕國的田地因受戰禍與兼併的破壞,經界不夠規則,導致面積無法準確計算,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孟子用「經界不正,井地不均」作為回答的總綱,正是針對此問題,提醒滕國君臣要及早整頓,不要讓「暴君汙吏」去「慢其經界」。當時人口的增加,已造成各家的農田接壤,破壞了以前的經界。同一時期,因人口外移所造成的農村失血,可以抵消部分人口的增加效應,這正是整頓經界的好時機。

井地與賦稅的關係是間接的,因為孟子認為「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在他心目中,賦稅問題的解決,顯然是以「正經界」為先決條件。

(3)孟子在第2段所描述的「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為何講得那麼籠統?畢戰聽到這段話後,真的就能自行補充細節嗎?他有沒有繼續發問?若有,何以沒有記錄?

我們的回答是:孟子所策畫的辦法(「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是針對滕國地勢平坦而小面積的特性所設計。滕國獨特的情況,當時大家都知道,無須多講。反而是後代的人,在事過境遷之後,沒有考慮到滕國的特殊背景,才會產生誤解。若能把當時的背景考慮進去,就可以發現孟子的話已經相當清晰明白。孟子的方案已經把「野」、「國中」、「圭田」、「餘夫」都照顧到了,其餘細節已不會造成很大的不公平,可以放心讓滕國君臣自行決定。畢戰有把握在孟子方案的精神下補充細節,所以就沒必要多問。

(4)孟子說的「請野九一而助」,何以與他在第一段所認同的「什一」不一致呢?有沒有「託古改制」的成份呢?

我們的回答是:孟子說的「請野九一而助」,是因為「正經界」的井地方案,如本文的圖(a)所示,是切成9塊,只能「九一」,無法兼顧到「什一」的原則。由此可知,孟子所著重的是「正經界」。在此前提下,能夠實行「莫善於助」的賦稅制度,當然就更理想。

與戰國後期的諸子相比,孟子的井地方案理想中,託古改制的成份不多。他所引的「古」大多有所傳承,就算有錯,也是當時儒家共有的錯。儒家對「古」有相當一致的認識,孟子無須、也無法自己託古。他所敘述的三代稅制,在戰國初期流傳過,即使非常不完整,也可能代表當時對此問題的較好資訊。孟子顯然了解這些傳說的不完整性,只好加進自己的猜想。如果他真的在託古,為甚麼不託得更完整一些?

(5)在《孟子》書中,我們可以發現孟子對所堅持的原則,會向不同的對象一再地推銷。然而,田地與稅賦這麼重要的方案,何以在《孟子》中僅此一見呢?他心目中有沒有完整的草案呢?或僅是為了滕國的特殊問題,所做的臨時發揮?

我們的回答是:「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是孟子針對滕國特殊情況所做的個別建議,而非應該堅持的普遍性原則。方案背後的精神,是在「取於民有制」,這才是他所堅持的原則。在規畫方案的同時,他並沒有忘記推銷「民事不可緩也」、「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等配合措施,這些更是他所堅持的原則。孟子是感於滕文公的知遇,才針對滕國的情況作此策畫,可見他心中並沒有一個事先準備好的草案。這是個特例,在《孟子》中僅此一見。梁、齊等大國的客觀條件較為複雜,孟子當然不會冒昧提出同樣的方案。甚至在魯或在宋時,因為得不到君主的信託,他也沒有提過任何方案。由此可見,所謂的井田制,其實是後人企圖將孟子井地方案的外殼,在過度一般化之後,推廣運用到更廣泛的地區,未必掌握到孟子當初的基本精神。

2結語

現在不妨檢討一下,歷來對上述5個問題的處理方式。戰國時代離孟子最近,他們對當時背景的掌握應該沒有問題。可是戰國後期至漢初,託古改制風氣最盛行,學者們因而以為孟子也是在託古改制,祇是說得不夠詳細而已。於是憑一己的理想,將《孟子》中的記載擴大渲染,誤導後代讀者以為那真是先王的遺制,是孟子所祖述的,此事尤以《周官》為甚。由西漢中後期到魏晉,那些說法所產生的問題就逐漸浮現。儒者花了很大精力,來彌縫前人對井田制說法,把那時已顯得若有若無的傳說,加上詩書中扯得上關係的一言半句,作為「解經」的根據。

結果是越解釋越臃腫,害得唐宋以後的學者,也陷在此漩渦中無法自拔。僅少數學者如宋朝的朱熹,看出孟子此處「制度節文不可復考,而能因略以致詳,推舊而為新,不屑屑於既往之跡。」(見他在《孟子章句》中為此章所寫的按語)朱熹作了較合理的推論,啟發清代乾嘉學者,逐漸扭轉這項積重難返的趨勢。

乾嘉學者的努力,已部分澄清歷來經學家最糾纏不清的問題,而歐美日本的史蹟與學說,也開始讓國人有更寬廣的眼界。梁啟超所涉及的外務太雜,對上述問題的解答並沒有太多貢獻。五四以後,胡適、顧頡剛、季融五等人,繼乾嘉遺風,對以往的經學抱懷疑與批判態度,對井田制的疑點當然不肯放過。上面綜述的5個問題,他們也大致意識到了;對這5個問題個別的解答,也偶爾有說對的。可是,一般而言,破壞有餘建設不足。例如胡適在《井田制有無之研究》(頁50)說:「孟子的文章向來是容易懂得的,但是他只配辯論,不能上條陳。他這幾段論田制的話,實在難懂。」其實孟子並非在「上條陳」!他的話也講得夠清楚,畢戰顯然聽得懂,所以才沒再發問。祇是後人沒有考慮孟子與滕國君臣問答的背景(而這些在當時是不需講明的),才會覺得難懂。

另一方面,朱執信他們多少會感覺到,井田的傳說有助於推介國外某些政經理論(例如原始共產社會)進入中國,故傾向於辯護傳統的說法。然而經過這次辯論,疑古的風氣已開,對日後解答井田問題的進展有幫助。尤其是日後大部分對井田的辯論,都知道要回歸到《孟子》。

錢穆對人口問題與井田的關聯,已經講得很清楚,他對第1個與第5個問題的答案也與我們相近。齊思和對第3與第5個問題的突破,最有貢獻。陳瑞庚已經注意到第2個問題的「井地」名稱,他對第1個問題的處理也算正確;然而他對第5個問題的答案卻錯了,因而影響他對3、4個問題的處理。木村正雄比較接近第3個問題的解決。方清河對第1、第3、第5個問題的解答都有心得;可惜他對井地的意義解釋得不很成功,對孟子所堅持的基本原則,也分析得不夠透澈,有點功虧一簣。我們在前人的成就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有效地否證井田說這個重要的公案。

與李怡嚴合著,原刊於《新史學》2002年12月第13卷4期

6《鹽鐵論》的臆造問題

1前言與摘要

1996年12月號第14期的《中國文化》,刊載了賴建誠的〈《鹽鐵論》的結構分析與臆造問題〉,此文於1998年重刊在他的一本文集《綠野仙蹤與中國》(《三民叢刊》第186號)。這篇文章提出一些合理的懷疑,但也引發可以再辯駁的議題。本文從其他角度,提出不同的證據與說法,一方面和賴文的論點相辯難,二方面希望能引發不同的討論。這個題材或許仍無定論,但總是一個值得辯解的公案。

以下略述賴文的論點旨要。此文把《鹽鐵論》內59篇的內容,以篇名為單位分成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政治問題、意識思想、匈奴問題、相互譏諷等六類,製表分析後得到一項結構性的觀察:談論經濟問題的篇數只佔12%左右,而與意識型態爭執(儒法對立)相關的篇數最多,將近全書的三分之一。然後根據這個結構分析表,列舉四項理由,說明《鹽鐵論》的42-59篇有可能是桓寬所擬,而不是根據會議實況推衍增廣的。

全書60篇內,除了〈60雜論〉是作者桓寬的「跋」(記載編著此書的經過、參與者、以及桓寬對鹽鐵會議的人事評論),其餘59篇大約可分成兩個階段。第1-41篇可稱為本論,因為主題是在爭論是否要「罷鹽、鐵、酒榷、均輸」(〈01本議〉);到了〈41取下〉所得到的結論是:「請罷郡國榷沽,關內鐵官。」皇帝(一說是丞相)批准了這項結論,所以主題到此告一段落。

依姚鼐的見解:「…42篇以下,乃異日御史大夫復與文學論伐匈奴及刑法事,此殆尤是桓之設言」(《惜抱軒全集》筆記卷七〈鹽鐵論〉)。這句話說明兩件事:(1)42-59篇的主題,移轉為匈奴與法律問題,與鹽鐵本議無涉,所以是「餘論」而非主論;(2)這18篇是桓寬臆造的。主題轉移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這18篇內國防問題占11篇、刑法問題與意識思想問題(如〈56申韓〉、〈58詔聖〉)占7篇,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政治問題全未涉及。

桐城派文學大師姚鼐

42-59篇是否為桓寬臆造,則較易引起爭辯。姚鼐的論點出自他的《惜抱軒文後集》卷二〈跋鹽鐵論〉。姚鼐批評《鹽鐵論》冗長不實:「其明切當於世,不過千餘言,其餘冗蔓可削也。…(桓)寬之書,文義膚闊無西漢文章之美,而述事又頗不實,殆苟於成書者與!」[17]。冗長的部分,讀此書的人大都有同感。而不實的部分,姚鼐的證據是:〈42擊之〉的開頭說,「賢良、文學既拜,咸取列大夫,辭丞相、御史。」姚鼐認為西漢的賢良與文學,很不容易被取列為大夫,證據是:「按漢士始登朝,大抵為郎而已,如嚴助、朱買臣對策進說,為中大夫,乃武帝不次用人之士,豈得多哉?昭帝時,惟韓延壽父死難,乃自文學為諫大夫,魏相以賢良對策高第,僅得縣令,其即與此對者,固未可決之。要之,無議鹽、鐵六十人取大夫之理,此必寬臆造也」。他的論點是:文學朱買臣能當上大夫,是武帝破格取用,賢良魏相對策高第,也只能當縣令,參加鹽鐵會議的六十多位文學與賢良,怎麼可能「咸取列大夫」?

賴文提出四點理由,推測42-59篇是桓寬臆造的。第一是雙方代表人物方面的問題。如果是官方的正式會議,怎會在42篇開頭說「辭丞相、御史」,而只剩文學、賢良、大夫三方?42-59篇中的主要對話者,是大夫與文學雙方,但到了〈55刑德〉倒數第二段,御史竟然出現了,之後的〈56申韓〉、〈57周秦〉、〈58詔聖〉也都是以御史主問,由文學應答,到了〈58詔聖〉的最後以及〈59大論〉時,才又由大夫主導。這和〈42擊之〉所說的「辭丞相、御史」不合:既已辭御史,為何御史又出現?此外,賢良在42-59篇中全未出現。總之,御史實未辭,而賢良雖未辭,但亦未贊一詞。若說這是官方的會議,在形式上也奇怪;若說是桓寬臆造,也不無可能。

第二是主題方面的問題。鹽鐵會議的主題,在〈41取下〉時已有結論:「罷郡國榷沽、關內鐵官」。主題至此已畢,為何要另日再有42-59篇之議?況且42-59篇的主題,在1-41篇中也都已論過,何必重複?若要再論,何必「辭丞相、御史」?再說,42-59篇並未得出具體的政策性結論,也毫無經濟方面的主題,與本書的名稱《鹽鐵論》不符。

第三是匈奴問題。《鹽鐵論》雖以鹽鐵之議為題,然而鹽鐵官賣的根源問題,是由於匈奴邊患導致國防支出過高,所以與匈奴相關的國防問題,才是前提性的主題。1-41篇中若以經濟社會政治問題為主,42-59篇轉以匈奴問題為主,兩者是相貫通的。反論:若國防問題為首要,何以在全體出席爭辯的1-41篇中才只佔三篇,反而在「辭丞相、御史」之後,才在42-59篇中大論特論(11篇)?況且匈奴問題在武帝晚年時威脅已大減,昭帝霍光主政時,匈奴問題的重要性並不高,所以在1-41篇的「主論」內,只有三篇談匈奴問題,這麼低的比例(3/41),和當時的實情較吻合;42-59篇中的高比例(11/18)不符當時問題的優先順序。

再說,1-41篇中談論匈奴問題時,篇名都是防衛性的:〈12憂邊〉、〈16地廣〉、〈38備胡〉,這和昭帝時對匈奴採取防守和平的路線相符;而42-59的篇名則較積極主動,例如〈42擊之〉、〈45伐功〉,這和1-41篇的立論在氣息上大異。若42-59篇為桓寬所擬,則有可能是桓寬時(宣帝),匈奴問題再度吃緊所致:《漢書˙宣帝紀第八》本始二年(72 BC)夏之後,「匈奴數侵邊,又西伐鳥孫。…凡五將軍,兵十五萬騎,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咸擊匈奴」。所以恐怕是桓寬寫書時,對匈奴問題另有切膚之感,才在42-59篇中大幅託事立言。

第四是內容的順序問題。若依六大主題來分類,每類內的篇序參差不齊,以經濟類為例,〈01本議〉、〈02力耕〉、〈04錯幣〉是鹽鐵會議的經濟性主題,排在前面是合理的。之後就跳到〈14輕重〉、〈15未通〉,然後到〈35授時〉、〈36水旱〉才再出現,中間差隔甚遠。這種順序跳躍的情形,在其他五類中都可以見到。而在42-59篇中,順序則井然整齊:42-52篇連續都是匈奴相關的題材;在意識思想類內也一樣:53-59篇連續。若這項分類大致可信,我們可以猜測:由於會議時辯論激烈,偏離主題的情況時常出現,所以1-41篇內的順序自然參差不齊。反過來說,42-59篇的秩序未免過於井然,較像是個人作品的推理。此外,在1-41篇中激烈人身攻擊的部分,在42-59篇中竟然不見了,這通常是單一作者抑壓激情,轉化為理智語言的結果,而非政治對立雙方的常態。

從以上的四點,賴文推論1-41與42-59篇在結構上是不連續的,下半部可能是桓寬自己的「續論」。再就42-59篇的內容來看,與1-41篇相較之下,這下半部書所提出的新論點甚少,基本上是在重複1-41篇的論點,飾以不同的文句而已:辭多義寡,屬於續貂之作。姚鼐說「(桓)寬之書,文義膚闊」,大部分的讀者想必同意。又云:「其明切當於世,不過千於言,其餘冗蔓可削也」;此言或許稍過,但刪去42-59篇必無礙主題,刪去1-41篇內的一半文句(尤其是文學的發言部分),反而較能顯出「西漢文章之美」。摘述賴文的旨要之後,以下是本文所提出的辯駁。

2與會者和發言狀況的問題

參與鹽鐵會議的人士共有六十餘人,1-41篇內(正式會議)和42-59篇內(會後會)的參與者,基本上是同一批人。只是在會後會時,因為是非正式的會議,所以丞相田千秋(或稱車千秋),和他的屬員丞相史等人就沒參加。此外,文學和賢良的人數也應該少了一些。

代表政府的與會者有四種身分:丞相車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的屬員丞相史(有數人)、御史大夫的屬員御史(有數人)。代表民間的,有文學和賢良兩種身分。扣除丞相和他的屬員丞相史數人,以及桑弘羊和他的屬員御史數人(假定共計十人),則剩下的文學和賢良,大約有五十餘人。

丞相田千秋的事蹟,在《漢書》卷66有詳載,不贅。至於為何又稱為車千秋,那是因為「千秋為相十二年,…千秋年老,上優之。朝見,得乘小車入宮殿中,故因號曰車丞相。」其子孫此後改姓車。丞相之下的丞相史(即丞相長史),《漢書‧百官公卿表》說:「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所以照編制應有兩人。

御史大夫桑弘羊的職責是:「內承本朝之風化,外佐丞相,統理天下。」御史大夫的地位僅次於丞相,在漢代往往會補丞相之缺。[18] 他的生平事蹟,在正史內並無傳記,只能從其他人的記述中,拼湊出一個大略的形象。王利器在《鹽鐵論校注》的前言裡(頁22-30),對桑大夫的生卒年和重要事蹟,有相當的描述。此外,馬元材(1982)《桑弘羊年譜訂補》(河南:中州書畫社,194頁)也有補充資料,在此不擬重述。

御史大夫的屬員御史,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第七上》的說法:「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漢代通稱的「御史」,就是御史大夫之下的這些官。《續漢書‧百官志三》說這十五位御史的官俸是六百石,他們的職責是:「掌察舉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違失舉劾之。」

據《漢書‧昭帝紀》,始元五年六月詔:「其令三輔、太常舉賢良各二人,郡國文學高第各一人。」所以賢良應有八人:三輔(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各推薦二人(計六人),太常推薦二人,合計八人。[19]文學是「文學高第」的簡稱,是學經書的儒家,約四十餘人,由各郡國推薦。《漢書‧地理志》所載的郡國數遠不止此數,可能某些郡國並未推薦。

已知的賢良,只有茂陵(地在右扶風,當時可能歸太常管轄)的唐生,和一位被桑弘羊稱為「子大夫」的人。「子大夫」是一種尊稱,《漢書‧董仲舒列傳》說,董仲舒對策時,武帝在「制曰」中,數度用「子大夫」來稱呼他。同樣地,在鹽鐵會議中,桑弘羊對某位特定的賢良也用此稱呼。而這位賢良前後發言的語氣相當一致,甚似為同一人(詳見王利器1992頁341的考證)。現在可知姓氏與出處的賢良只有一人:茂陵的唐生,「子大夫」可能就是指他而言。已知的文學,只有魯(國)的萬生、中山(國)的劉子雍、九江(郡)的祝生,這是根據〈60雜論〉的說法。此外,提供許多與會議相關消息給桓寬的汝南郡朱子伯(〈60雜論〉:「汝南朱子伯為予言」),是否也是與會的文學之一呢?

以下分述參與者的角色和發言狀況。依王利器(1992)集注本的分段方式,1-41篇內共有242段(73%),42-59篇有87段(27%)。有21段未計入這329段內,都是屬於狀況描述、開頭語或結束語者,如:大夫曰:「御史!」御史未應,大夫不說,作色不應也。

六種身分的參與者當中,最高的是丞相(車千秋),他在1-41篇內共發言4次(2%),他在42-59篇中缺席,未發言。他的隨屬丞相史(有數人),在上篇中發言12次(5%),在下篇內未出席。御史大夫桑弘羊在上篇內發言77次(32%),下篇36次(41%);他的隨屬御史(有數人)在上篇發言11次(4.5%),在下篇8次(9%)。文學在上篇發言79次(37.5%),下篇43次(50%);賢良在上篇內有59次(24%),在下篇應有出席但未發言(0%)。若從上下篇合計的329次發言數來看,最多的是文學122次(37%),其次是御史大夫桑弘羊113次(34%),賢良59次(18%),御史19次(6%),丞相史12次(4%),丞相車千秋4次(1%)。以上的統計,是以每段計算一次。

丞相車千秋的發言次數最少,一方面是他的政治成熟度與個性,二方面因為他是會議的主席,發言的次數少也合乎會議常情。然而,車丞相的角色並非無關緊要,其實他發揮相當重要的功能,只是做得清淡,容易被人忽略,另見文末附錄〈車丞相的重要發言〉,內有舉例說明。

桑大夫的發言次數不少,1-59篇內共113次(34%)。在此不易綜述他的發言手法,但大致可以說,他對經史與歷代掌故相當熟悉,論點精準銳利。桓寬稱許桑弘羊的表現:「然巨儒宿學恧然,不能自解,可謂博物通士矣。」(〈60雜論〉)。他單人舌戰群儒,在1-41篇內可以說是不分上下,相互僵持。但是在42-52篇內,桑大夫雖然鬥志旺盛,但也漸露不耐,時常會把論點扯離主題,熬到〈52論功〉之後,就把話題轉到〈53論鄒〉、〈54論災〉、〈55刑德〉這類較意識型態的題材。而他最在意的匈奴問題,也就因而不了了之。在42-54篇中,全都是桑大夫一個人和文學雙方在爭執,到了〈55刑德〉的下半篇時,桑弘羊已因厭倦而放棄對話(「大夫俛仰未應對」),改由他的屬下御史接手和文學再戰。御史和文學從〈55刑德〉的下半篇,一直論戰到〈58詔聖〉的下半篇才結束(「御史默然不對。」)之後桑大夫接著辯下去,但文學仍不肯鬆手,所以到了〈59大論〉時,「大夫憮然內慚,四據而不言。」雙方既然僵持不下,桑弘羊就說:「請與諸生解。」結束了這場會後會的爭論。

文學的人數和發言次數相當多(1-59篇內共122次,37%),內容雖然繽紛,但立場大致相似:反官營、反獨佔、反奢靡、主寬刑、反對討伐匈奴、反對社會性的所得不均。賢良的人數較少(8人),發言次數也少(59次,18%)。這59次的發言,有不少集中在〈29散不足〉(計34段),原因是王利器把賢良大論散不足的事,依文句分成了這麼多段落。若把賢良在此篇內的發言只算成一次,那麼他們在全書中則只發言26次(9%)。桓寬對文學和賢良的評價很高:「舒《六藝》之風,論太平之原。智者贊其慮,仁者明其施,勇者見其斷,辯者陳其詞。…斌斌然斯可謂弘博君子矣。…推史魚之節,發憤懣,刺譏公卿,介然直而不撓,可謂不畏強禦矣。」(〈60雜論〉)。

丞相史和御史都是隨從,他們的發言立場有兩種型態:(1)幫上司解危,(2)緩和爭論的場面。他們對政策性的議題較少觸及,可論性較低。所說的論點,也多在重述桑大夫的旨意(尤以御史為甚)。但也有精采的場合,例如〈23遵道〉到〈26刺議〉之間,丞相史意圖為桑大夫解圍,但也飽受文學的流彈攻擊。另一個例子是在〈26刺議〉內,文學毫不留情地對丞相史說:「子非孔氏執經守道之儒,乃公卿面從之儒,非吾徒也!」然後「丞相史默然不對」。[20] 桓寬對丞相史和御史的評價很低:「若夫群丞相史、御史,不能正議,以輔宰相,成同類,長同行,阿意苟合,以說其上,斗筲之人,道諛之徒,何足算哉。」(〈60雜論〉)

為何在〈42擊之〉到〈59大論〉這下半部內的討論,顯得秩序井然,而且在態度比上半部1-41篇更和平理性?那是因為在會後會裡,桑弘羊希望文學和賢良,能支持他要討伐匈奴的主張(詳見第四節),而文學和賢良對桑大夫卻已無所求(當初所訴求的鹽鐵問題在〈41取下〉已有定論),所以可以從容反駁桑弘羊。在第四節可以看到,桑大夫和文學用11篇(42-52)的長度,激烈爭辯是否應該討伐匈奴。但因為文學堅持不讓,桑大夫氣得把話題轉到表面上看來不相干,且無實質政治、經濟、社會主題的〈53論鄒〉、〈54論菑〉等問題上。簡言之,42-59篇的題材其實只有一個:是否應討伐匈奴,這才是桑大夫要召開會後會的主因,可惜碰了一鼻子灰。

3會後會的問題

要辨清有無會後會的問題,首先要解決的,是如何解釋〈42擊之〉第一段的不合情理:「賢良、文學既拜,咸取列大夫,辭丞相、御史。」以下分幾點解說此段所產生的困擾。

(1)從與會者的角度來說,既然御史已辭,他就不應該再出現,但從〈55刑德〉的倒數第二段起,御史竟然出現了,直到〈58詔聖〉的倒數第三段,才停止發言(「御史默然不對。大夫曰:…」)。再說,御史是大夫桑弘羊的屬下,既然桑大夫出席,則御史也應出席才對,所以御史其實未辭。況且,御史的地位並不很高,若要退席,也不應該和丞相車千秋用同位格的「辭」,用「退」即可。所以這段話可能是由於其中尚有逸文,或是學者在斷句上的不當。

我們認為,這段話應該到「辭丞相」就結束了。「御史」這兩個字,應該和下一段起頭的「大夫曰:」合在一起,成為「御史大夫曰:」。這樣比較講得通的原因,是因為既然有了會後會,而桑弘羊又是官位最高者,所以由他帶頭發言是合理的。再說,既然是會後會的首次發言,所以用他的官職全稱「御史大夫」來描述,也是合理的。或曰:〈01本議〉的首次發言是文學,但也沒稱他們為「文學高第」,所以硬要把〈42擊之〉的大夫,說成應該是全稱「御史大夫」才正確,似乎有點勉強。這或許是有點勉強,但總比「辭丞相、御史」這句話所產生的兩項矛盾合理多了:(a)在官方用語上奇怪;(b)御史其實有出席,並未退場。

(2)比較麻煩的是「咸取列大夫」這句話。很有可能在〈42擊之〉的開頭有逸文,才會造成後世讀者的困惑,但也有可能是由於傳抄的錯誤。有一種可能的斷句法是:「賢良、文學既拜,咸取(通「聚」)列。」(因為〈60雜論〉裡有「咸聚闕庭」這種用法)。[21]之後的句子是:「大夫辭丞相。御史大夫曰:…」。依照這種斷句法,「大夫」這兩字就重複了。我們也可以把全段讀為:「賢良、文學既拜,咸聚庭,辭丞相。御史大夫曰…」這樣讀起來就暢順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正式的會議是始元六年(81 BC)二月召開的,那麼會後會是在同年的幾月?會後會的時間,應該是在始元六年二月到七月之間。二月的會議結論是:「請且罷郡國榷沽、關內鐵官」(〈41取下〉),此奏已上,而昭帝之詔並未立刻傳下。所以可能有一部分賢良和文學還留在京師候訊,桑弘羊就利用這個時機召開會後會。另一個設想是:可能在五、六月。上官桀用假造的燕王旦上書來傾害霍光,這項陰謀在那時已破露,昭帝開始懷疑上官桀那批人。這件事一方面會逼桑弘羊想利用召開會後會討論伐匈之事,來挽救政治危機的壓力;另一方面,朝廷發生這件大事,所以昭帝遲延到七月,才下「罷郡國榷沽、關內鐵官」的詔書(「秋七月,罷榷酤官,…」)。

4匈奴的問題

武帝時因與匈奴火拼,以致兩敗俱傷。在武帝、昭帝之際,漢朝經過休養生息,已稍恢復活力。為何在42-59篇中,雙方有11篇(42-52)大論討伐匈奴之事,而在1-41篇中,卻只有3篇(12、16、36)和匈奴相關?

如果42-59篇是會後會的記錄,那麼既然丞相和丞相史不參與會後會,依官階而言,應該由桑大夫主導會議。桑弘羊在〈42擊之〉的第一段,就把主題帶到匈奴問題上,主張採取攻勢:「今欲以小舉擊之,何如?」他的用意大概是:既然在正式的會議內(1-41篇),對鐵稅和酒稅兩項已作出讓步,所以希望文學和賢良,能在伐匈政策上投桃報李。

昭帝初年,匈奴對漢朝的威脅已弱,為何桑弘羊對伐匈之事這麼積極?主要是他已經意識到,昭帝和霍光想鏟除他的政治勢力。如果能夠把全國的注意力,轉移到討伐匈奴上面,若有小功,說不定還可以藉機翻身重導國政。這是藉外亂以平內危的手法,沒想到文學完全不給面子:「地廣而不德者國危,兵強而凌敵者身亡。…方今縣官計,莫若偃兵休士,厚幣結和親,修文德而已。若不恤人之急,不計其難,弊所恃以窮無用之地,亡十獲一,非文學之所知也」(〈42擊之〉)。

這種厭戰的氣氛,是自從李廣利全軍覆沒後,已在朝野彌漫,所以文學才會向桑弘羊潑冷水。[22]然而桑大夫並不輕易放棄這項意圖,和文學從〈42擊之〉糾纏到〈52論功〉,互不相讓。桑大夫的主張和論點一貫,例如:「匈奴無城廓之守、溝池之固,…上無義法,下無文理,君臣嫚易,上下無禮,…夫以智謀愚,以義伐不義,若秋霜而振落葉,…」(〈52論功〉)。文學的反戰態度也堅定如一:「匈奴車器無銀黃絲漆之飾,素成而務堅,…車省而致用,易成而難弊。…一旦有急,貫弓上馬而已。…群臣為縣官計,皆言其易,而實難,是以秦欲驅之而反更亡也。故兵者凶器,不可輕用也。…」(〈52論功〉)。雖然桑大夫的姿態和要求都不高(「今欲以小舉擊之,何如?」),但文學毫不假以辭色。

《鹽鐵論》下半部的18篇內,就有11篇在激辯是否應該討伐匈奴。若說下半部是桓寬臆造,他何必讓雙方拉扯不清,反覆地各自表述?以他的反桑立場和反戰的見解,如果真要臆造的話,只要醜化和矮化桑弘羊即可,不必要讓他有機會大發議論。以下再分三種狀況析論。

(1)如果宣帝時期(即桓寬著撰此書時)匈奴的問題嚴重,國人討伐匈奴的意願必高,文學也應無反戰心理。桓寬若以臆造手法,用反戰的觀點撰寫下半部,豈不是自絕於國人?桓寬在全書內的立場,都是在支持文學和賢良的論點,可以說是反戰派,那麼他又何必臆造42-52篇,大談討伐匈奴的事情?所以,很有可能真的是有會後會,而且桑大夫一開始,就把主題導入伐匈問題,然而文學卻堅定地反對,雙方相持不下。

(2)相反地,如果宣帝時的匈奴問題不嚴重,桓寬以臆造手法,用反戰觀點來譏評桑大夫的主戰思想不當,這樣說才比較合理。所以關鍵就在於桓寬撰寫時,匈奴問題是否嚴重。《漢書‧宣帝紀第八》說,本始二年(72BC)夏之後,「匈奴數侵邊,又西伐烏孫。…凡五將軍,兵十五萬騎,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咸擊匈奴。」有一種見解認為,漢軍此時雖然無法抓住匈奴的主力,但常惠和烏孫兵已足夠應付匈奴。此時的匈奴對漢朝已非大患,只是騷擾而已。若匈奴問題真的不嚴重,那桓寬何必耗費42-51篇的精神大論此事?

匈奴

(3)荀悅的《漢紀》卷十七宣帝三年載:「…初,匈奴數侵邊,又西伐烏孫。武帝欲與烏孫共擊匈奴,故以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妻烏孫昆彌。…於是匈奴復侵烏孫昆彌。昆彌與公主上書,請擊匈奴。…」。可見「匈奴數侵邊」是在武帝時。《漢書‧宣帝本紀》載:「…匈奴數侵邊,又西伐烏孫。烏孫昆彌及公主因國使者上書。…」,因為內容較簡化,容易使人誤為「匈奴數侵邊」是在宣帝時。《漢紀》的記載條理分明,不似誤抄,亦不似臆測。荀悅的《漢紀》雖是根據《漢書》而作,但荀悅亦有所刪潤,常可補《漢書》的缺陷。[23]《四庫全書提要》稱:「…蓋以悅修《紀》時,固書猶未舛。…」。由此可知宣帝本始三年之役,並非由於匈奴侵邊。

那為什麼在正式會議內(1-41篇),只有三篇談到匈奴問題,而在會後會時才大幅討論此事?那是因為正式的會議,是以鹽鐵問題為主軸,所以文學和賢良把論點放在寬賦減稅這類的事項上,對匈奴問題只是跳躍性地應答(第12、16、38篇)。而在會後會時,既然桑大夫一開始就談匈奴問題,文學就不客氣地反駁了。在正式會議時,在〈12憂邊〉和〈16地廣〉內,都是文學和桑大夫對答,到了〈38備胡〉時,就完全由賢良應答。一方面賢良的人數少,二方面是他們的意見已表達完畢,所以在42-52篇內就完全沒發言,只由文學和桑大夫雙方拉鋸對峙。

5記載方式的問題

桓寬在〈60雜論〉說,鹽鐵會議的內容是「汝南朱子伯為予言」。所以有可能是汝南郡的朱生(他可能是參與會議的文學之一),把當時的情景告訴同郡的後輩桓寬,但恐怕也難免加上自己的見解。桓寬在宣帝時(71-49 BC)舉為郎(皇帝的侍從官),史稱桓寬習公羊春秋,他有可能是宣帝時的博士弟子(可能師事顏安樂或嚴彭祖),後任廬江太守丞,但他的生平事蹟以及生歿年尚無法確知。鹽鐵會議的正式發言記錄,應該是由太史令執掌。《漢書‧公孫田等傳贊》說,鹽鐵會議「當時詰難,頗有其議文」,以桓寬的身分未必能見到這些記錄,他的記載是靠別人轉述的。《漢書‧公孫田等傳贊》稱桓寬「推衍鹽鐵之議,增廣條目,極其論難,著數萬言,亦欲以究治亂,成一家之法焉」,這句話說明了桓寬撰寫《鹽鐵論》的手法與性質。

目前《鹽鐵論》最好的版本,祇能追溯到明代的涂禎本,離漢代已遠,傳抄的錯誤可想而知。歷代都把它當作儒家的諸子書之一,科舉功名上的用途,遠不及群經和正史,也因而得不到應有的校勘整理。有些文字看來矛盾,可能是由於衍文或脫誤。例如,〈60雜論〉與《漢書公孫田等傳贊曰》所記載的就有差異。「贊曰」至「其辭曰」以下當為原文,若拿此段話來和《鹽鐵論》相對應的部份比較,則《漢書》應較少有傳抄的錯誤。然而也不能完全排除,班固作了整段的刪節。某些引經據典的地方,也往往出現異文,其中有些可能是因為經書傳承上的差別,但也有些地方是明顯的衍誤,例如「異乎吾所聞」就誤成「異哉吾所聞」。[24]類似這樣的地方,尚需要多作考證。

前面提到姚鼐說:「寬之書,文義膚闊,無西漢文章之美,…其明切當於也,不過千餘言,其餘冗蔓可削也。」桓寬的文體,恐怕與西漢的經學傳統有關。博士傳經,本期於致用,往往多方收集例證,不嫌雜廡。元帝以後,各家博士皆有「章句」,往往動輒至數萬言,用之於「應敵逃難」。[25]昭、宣之時,此風已開(宣帝時的小夏侯《尚書》已有章句),桓寬大概受到這種文風的影響。

桓寬在還原鹽鐵會議記錄的過程中,難免把自己的議論和見解摻入。基本上他和桑弘羊的思想格格不入,如果要臆造的話,大概是著重於描述桑弘羊的窘境,如〈10刺復〉的「大夫繆然不言,蓋賢良長歎息焉。」和〈59大論〉的「大夫憮然內慚,四據而不言。」這類的描述將近有20條之多。若桓寬真要臆造桑弘羊的言論,手法上應該把他的說辭極端化,引人反感,而比較不會去虛擬他的論點,因為能揣摩得這麼前後一致,唯妙唯肖,也不容易。

若說《鹽鐵論》的後半部是桓寬臆造,也可以用另一種說法來反駁。雖然桓寬是在宣帝朝才撰寫此書,但昭帝朝的老官,以及當時參與鹽鐵會議的賢良和文學,也一定還有人健在。所以一方面是桓寬未必敢這麼做,二方面是同時代的人若看到桓寬臆造,以當時私家著述的風氣已逐漸蓬勃,難道不會留下抱怨此事的記載或傳聞嗎?

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桓寬在處理下半部(42-59篇)時,落筆的謹慎態度。在〈54 論菑〉裡,桑弘羊把論點從鄒衍的五行,轉到陰陽災異問題上。他的問話相當主動,特別強調:「妖祥之應,鬼神之靈」,而且用「不知則默,無茍亂耳。」來反激文學。他的用意,一方面是想替兵刑找出理論的根據,但另一方面似乎也想趁機找碴子,要從文學的答辯辭中,引出犯忌的話,看是否能扳回一城。陰陽災異在西漢是大熱門的題材,熟悉《公羊春秋》與《尚書‧洪範》的文學們,很容易見獵心喜。從戰國末期到西漢談論災異的人,很著重「天人感應」,一聽到怪異的現象,往往會聯想到政治人物的命運。若把這種信念用到實際問題上,而且認定自己的見解,就很容易產生悲劇。

然而文學們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們熟知前朝董仲舒的遭遇。《漢書‧董仲舒傳》載:「…仲舒治國,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故求雨,閉諸陽,縱諸陰,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國,未嘗不得所欲。中廢為中大夫。先是遼東高廟、長陵高園殿災,仲舒居家推說其意。艸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見,嫉之,竊其書而奏焉。上召視諸儒,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以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當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復言災異。」

在這種背景下,桓寬所記述的文學應答辭,就顯得非常低調:勿用嚴刑、順天,寬民。他們用「天道好生惡殺,好賞惡罪。」(〈54論菑〉)來躲閃桑大夫的陷阱,同時也反擊性地說:「…故臣不臣,則陰陽不調,日月有變;政教不均,則水旱不時,螟螣生。此災異之應也。」(〈54論菑〉)文學在此巧妙影射桑大夫「臣不臣」,這種勾心鬥角,後世的讀者不一定容易體會到。

桓寬是個公羊學者,在重建這段對話時,顯然也很意識地控制自己的筆端,保持低調的態勢。那是因為有眭孟的覆轍在前,更提醒他要用這種謹慎的手法書寫。[26]如果他真要臆造《鹽鐵論》的下半部,就應該根本迴避這個題材。

6結論

賴文的旨意是在呼應姚鼐的論點,說《鹽鐵論》的下半部(42-59篇),有可能是桓寬臆造的。姚鼐的論點是直觀性的,並沒有提出結構性的證據,也沒有外部和內部的邏輯檢驗。賴文從《鹽鐵論》上下兩部結構迥異的角度,提出四項理由來呼應他的觀點。這當然是個有趣的議題,賴文的懷疑乍看之下也有些道理,但主要的缺失,是他單從全書的結構來看,忽略了從內文找出細微的證據,來檢驗這個問題。

本文提出相反的論點,說《鹽鐵論》的上下兩部之間,應該是有機的關聯,關鍵點在於是否有會後會。姚鼐和賴文認為沒有會後會,主要是質疑〈42擊之〉的首段文字。我們認為此段可能有逸文,因而導致解讀困難;若無逸文,則在斷句上應有其他的解讀方式。我們在第三節提出新的斷句法,並考證會後會的可能日期,這兩點可以用來支持很可能有過會後會,而不是桓寬臆造的,也不是他在託事立言。

如果真的有會後會,那就回答了賴文的第一項質疑(雙方代表人物的問題)。我們的回答是:丞相和丞相史並未出席會後會,出席者有:御史大夫桑弘羊、他的屬下御史(數人)、文學(五十人以下)、賢良(八人或更少)。

第二項疑點,是42-59篇的主題,與鹽鐵會議的主旨不相干。是的,桑大夫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文學和賢良能支持伐匈主張,因為鹽鐵問題在〈41取下〉時已有定論,所以會後會的主要議題,就轉到伐匈問題,但雙方因相持不下,怨怒而散。

第三是匈奴問題的比重,為何在1-41篇內所占的比例不多(只有三篇),而在42-59篇內卻有11篇?此事在第四節已有詳論,不贅。

第四個問題是:1-41篇內的言辭激昂,各篇之間的主題跳躍不連貫,而在42-59篇內,卻是論點平穩理性,諸篇之間的秩序井然?那是因為1-41篇所論的主題紛雜,各方相持不讓,焦點不易集中。而42-52篇中的主題單一(伐匈問題),53-59篇的題材是次要的,是輔助性的言談,不是桑弘羊的主要訴求。再說,一旦進入〈55刑德〉、〈58詔聖〉這些論題時,桑大夫當然不是文學們的對手,再論下去必然自討無趣,所以就不歡而散了。

針對42-59篇是否為桓寬臆造的問題,我們提出另一些可能性的論點,希望引發更多角度的討論。

附錄:車丞相的重要發言

丞相車千秋在鹽鐵會議內的發言次數最少:在〈29散不足〉有兩次單句型的話,在〈31箴石〉開頭有一段六行的論述,在〈39執務〉有一段四行的表述,如此而已。一方面這是他的政治成熟度與個性,二方面因為他是會議的主席,發言次數少也合乎會議常情。然而,車丞相的角色並非無關緊要,其實他發揮相當重要的功能,只是因為做得清淡,容易被人忽略。

在〈29散不足〉的前兩段內,桑大夫其實已被賢良駁倒,以致「大夫默然」。事情本來可以到此為止,轉談他題,但車丞相卻再度挑起這個會讓桑弘羊更難堪、更處於下風的題材。他只輕淡地說了一句:「願聞散不足」,這就給賢良一個大幅發揮的空間,從第5段一直論到第38段,大論奢靡之不當以及節儉的重要。這些話都是針對桑派人士平日的作為而發,車丞相表面上是在關心時政和民弊,但更深沈的用意,卻是在使桑弘羊難堪:車丞相在政治上陰黨霍光,但在鹽鐵會議上又不便直說,就利用這種單句挑撥法借刀殺人。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在〈31箴石〉的首段,丞相說了一段六行的話,再度藉著賢良、文學的事來批評主政者(桑弘羊):「…使有司不能取賢良之議,而賢良、文學被不遜之名,竊為諸生不取也。…縣官所招舉賢良、文學,而及親民偉仕,亦未見其能用箴石而醫百姓之疾也。」

這兩處已可以顯現車丞相的手法與立場。《漢書•車千秋傳》說:「昭帝初即位,…政治壹決大將軍(霍)光,千秋居丞相位,…終不有所言。光以此重之。」桓寬在〈60雜論〉的末段也盛讚車丞相,說他「當軸處中,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彼哉!彼哉!」車丞相這種「終不有所言」的形象,和上面所引述兩段借刀殺人的話,並不一致。他藉著輕描淡寫的挑撥手法,來表達他對桑派人士的不滿,以及對賢良與文學的支持,確實能讓他「容身而去」,這種高超的政治身段,真是「彼哉!彼哉!」。

車丞相的四次發言,幾乎全都在配合賢良的論點。從〈28 國疾〉到〈41取下〉,有某位賢良大出鋒頭,他的語氣平緩堅定,層次清楚,舉例豐富,多方面都能顧慮到。此次會議最後能達到部份目標(「罷郡國榷沽、關內鐵官」),這位賢良的功勞不小。開始時他完全沒有發言,直到桑大夫在〈28國疾〉時受了困(「大夫視文學,悒悒而不言也。…大夫色少寬,面文學而蘇賢良曰:」…),並尊稱這位賢良為「子大夫」,向他求援而碰了一鼻子灰時,才知道他的厲害。然而,如果沒有車丞相在旁邊撐腰、打邊鼓,這位賢良的作用可能就小多了,此事的前後過程很值得欣賞。[27]

這位賢良在〈28國疾〉開始講話,在此篇末段作了20行的大議論,這股大氣勢在場面上把桑大夫壓了下去。這位賢良在此篇的結語是:「故國有嚴急之徵,即生散不足之疾矣。」「不足」這個名辭,後面也數度用到。針對這個論點,桑大夫的初步反應是恐嚇性的:「患至而後默,晚矣!」(〈29散不足〉首段)。接著,賢良以不亢不卑地態度回應。桑大夫一時也沒有話講,若非車丞相把這個話題再挑起來,恐怕這個論題就這樣放過了。

車丞相的用語很講究,他沒有接續剛才的那句話,而是巧妙地趁之前一回合的印象還沒有消失時,說一句挑撥性的話頭:「願聞散『不足』」,這就啟開賢良的長篇大論。這篇大論,是全書內最長的,依照王利器的分段方式,共有34段(段5-38),其結語是:「故國病聚不足即政怠,人病聚『不足』則身危。」這時,丞相說了一句結束語:「治聚『不足』奈何?」這句話表面上看來,是不關痛癢的發問,但臨場效果卻不止如此。賢良立刻又接著說:「蓋橈枉者以直,救文者以質。…」。結果是桑「大夫勃然作色,默而不應」(〈30救匱〉)。這時候丞相才假裝責備幾句:「…使有司不能取賢良之議,而賢良、文學被不遜之名,竊為諸生不取也。…」(〈31箴石〉)。賢良趁機把論點拉開,說:「君子之路,行止之道固狹耳。」希望藉此來緩和場面。然而桑大夫已被激起鬥志,身不由己地辯起這些話題:「己不能故耳,何狹之有哉?」(〈32除狹〉)。為了避免無謂的衝突,賢良趁勢談起「選賢」。

一直到〈38備胡〉,桑大夫和這位賢良之間的辯論有如短兵相接,針鋒相對。論點有時偏離主題,有時又回到會議的主要議題上:廢除鹽鐵專賣。到了〈38備胡〉的尾段,桑大夫又「默然不對」。此時丞相又介入了:「願聞方今之急務…」(〈39執務〉)。這句挑撥性的問話,再度把桑大夫逼得圖窮匕現:「利歸於下,而縣官無可為者」(〈41取下〉)。這個說法再度引起賢良的最後一擊:「安者不能恤危,飽者不能食饑,…從軍者暴骨長城,戍漕者輦車相望,生而往死而旋,彼獨非人子邪?」場面急轉直下,「公卿愀然,寂若無人。於是遂罷議止詞。」(〈41取下〉)。

綜觀車丞相在鹽鐵會議內的四次發言,我們的評語是「清淡」、「精準」、「老到」。

李怡嚴

與李怡嚴合著,原刊於《當代》2000年3月151期

7良幣驅逐劣幣:漢文帝的放鑄政策

劣幣驅逐良幣(格雷欣法則),要有一項前提才會成立:在金屬貨幣的時代,如果政府規定劣幣與良幣的購力相同(或有固定的交換比例),劣幣就會驅逐良幣。但如果(1)良劣幣之間沒有固定的交換比例,(2)政府鼓勵民間自由鑄幣(放鑄),那就有可能發生相反的情況:良幣會驅逐劣幣。西漢文帝(西元前179-157),鼓勵民間自由鑄造四銖半兩錢,就出現這種「反格雷欣法則」的現象。從考古的證據可以證實,放鑄期間鑄造的四銖錢,比國家鑄造時期的四銖錢,在含銅量與錢幣的重量上(成色),都明顯地優越。

秦朝統一六國後,實行中央集權,看起來可以由上而下一條鞭,但也要付出相當高的監督成本。在這個短暫的朝代裡(西元前221-206),貨幣體制並未和政治一樣地標準化。這種混亂的貨幣制度,一直延續到西漢。西漢初期的幾位統治者,發行過好幾種貨幣,但效果並不好,主要的困擾是盜鑄與貶值:減輕錢幣的重量或降低含銅量。

漢文帝登基的第5年(西元前175年),宣佈兩項新政策:(1)鑄造新幣,名為四銖(每銖的重量=0.651公克);(2)開放鑄幣權(放鑄),民間可以自由鑄造,私人鑄幣無罪(「除盜鑄錢令」)。這是中國貨幣史上惟一的放鑄時代,效果如何?意外地好,可以說是替「文景之治」(西元前179-141),奠下良好的基礎。

文帝的放鑄政策只維持30年(西元前175-144),之後收回鑄幣權,禁止民間私鑄。鑄幣權回歸中央後,還繼續鑄造四銖錢,直到西元前119年為止,四銖錢的壽命總共約55年。我們從出土的錢幣質量分析報告,可以看出漢代的各種錢幣中,四銖的品質最佳(含銅量最高)。歷史學界認為,文帝的放鑄引發幣制混淆,這是不正確的見解。

四銖錢

前面說過,四銖錢是放鑄政策下的新錢,但國家收回鑄幣權後,還繼續鑄造四銖錢,這就方便對比「放鑄」與「禁鑄」時期,四銖錢的品質優劣。我們要提出一個論點:在自由鑄造的環境下,透過「產品」(民間自由鑄造的錢幣)的競爭,貨幣的品質會不斷提升,導致「良幣驅逐劣幣」。

這個結果其實很符合格雷欣法則的精神:(1)如果政府不強制規定劣幣與良幣的交換比例;(2)如果民間對錢幣的品質,訊息對稱透明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反格雷欣法則」(良幣驅逐劣幣)。大家會問:如果放鑄能讓良幣驅逐劣幣,為何古今中外的政府,大都採「禁鑄」政策?原因很簡單:在放鑄政策下,政府賺不到「鑄幣利潤」。鑄幣利潤是君主的重要財政收入,鑄幣權收歸國家因而成為常態。

但放鑄並不表示,民間可以鑄造任何重量、任何成色(含銅量)的錢幣。事實是:政府會提供「標準貨幣」的樣本讓民間遵循,重點是要讓民間賺取「鑄幣成本」與「錢幣面值」之間的鑄幣利潤。換言之,政府把原本由國家賺取的鑄幣利潤,轉讓給民間。放鑄的目的是希望:(1)透過民間的競爭,錢幣的品質會愈來愈好,國家的幣制可以更快統一。(2)減少政府的負擔,不必支付鑄幣成本與發行費用。

在這種鼓勵下,民間有意願鑄造成色較佳的錢幣,這樣才比較容易把自己鑄造的錢幣賣出去。在利潤的誘導下,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下,錢幣的品質就和其他商品一樣,會愈做愈好,劣幣自然會被驅逐。但如果鑄幣權掌握在國家手中,就會在財政考量下(為了賺取更多的鑄幣利潤),降低錢幣的品質,因而掉進格雷欣法則的陷阱裏。

把秦朝鑄造的12銖錢、西漢早期的3銖錢、呂后時期的8銖錢、文景時期的4銖錢、武帝時期的4銖、5銖錢,以及東漢時期的5銖錢,放在一起比較它們的含銅量,可得到很明確的結果。以秦朝12銖錢每公克的含銅量當作基數(=100),就可看出秦漢各種錢幣中,以文景時期的4銖錢品質最佳(指數=205),其次是西漢初期的3銖錢(=198)、武帝時期的5銖錢(=184)。這個結果說明,在放鑄政策下,錢幣的品質最佳,良幣真的有可能驅逐劣幣。

接下來要問的是:單用放鑄政策,就可以保證這項結果嗎?當然不是,還需要配套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稱錢衡」。1975年在湖北江陵鳳凰山的168號漢墓,出土了漢文帝前元15年(西元前165)的稱錢衡(天平)。衡桿上記載與貨幣法律相關的文字,其中最重要的一句是:「敢擇輕重衡,及弗用,劾論罰。」意思是說:凡商民買賣所用的錢,都必須用「錢衡」(天平)測量實重,不可逃避,否則依條例處罰。

錢衡的目的很簡單:持有各種貨幣的人,必須在公平公開的環境下交易。如果具體落實的話,民間很快就能評斷出,哪種錢幣品質較優、接受度較高。換句話說,錢幣市場開始產生有規範的良性競爭,讓良幣更為人接受,拒收劣幣。透過錢衡的公開運作,如果持劣幣來買賣,對方會要求加錢才肯成交:「或用輕錢,百加若干」。反過來說,如果持良幣來買賣,就會要求對方添給商品:「或用重錢,平稱不受」。

格雷欣法則成立的第一項條件,就是良幣與劣幣之間有固定的交換比例,錢衡打破了這項條件。格雷欣法則的第二項條件,是買賣雙方對貨幣的品質訊息不對稱。在錢衡法的要求下,雙方對貨幣的品質有透明對稱的訊息。格雷欣法則的兩項條件,在錢衡法的運作下都無法成立,良幣因而得以驅逐劣幣。

綜前所述,文帝的放鑄政策,經過4個步驟才能成功。(1)政府提供錢幣的形式和質量標準,稱為「法錢」。(2)鼓勵民間自由鑄造,但質量不得低於法錢。(3)提供錢衡,作為判別良劣幣的標準與仲裁工具。(4)民間為了賺取鑄幣利潤,就會競相提高貨幣品質,良幣逐漸占上風,劣幣被逐出錢幣市場。

這套史上惟一的放鑄政策,在景帝時(西元前144年)結束了,前後歷時30年,之後鑄幣權回歸政府(禁鑄)。景帝繼續鑄造4銖錢,但品質起伏不定。西元前140年時,把4銖改為3銖(減重),136年時改回4銖,119年又改回3銖,118年鑄新的5銖錢。到了西元前113年,武帝禁止地方政府鑄幣,完全收歸中央。

上述的27年間(西元前140-113),幣制改革了好幾次,品質逐漸下降。以5銖錢為例,武帝時期的5銖錢,從3.35公克降為3.26公克(昭帝時所鑄),再減為3.07公克(宣帝時鑄)。到了東漢,5銖錢只剩2.86公克。長期而言,文帝之後的錢幣品質持續下降,主因是國家財政困難,必須盡可能賺取鑄幣利潤。

五銖錢正反面(半兩)

漢文帝的放鑄,在古今中外的貨幣史上,都是少見的例外。從這個史例,我們可以得出兩項基本學理:(1)在自由鑄造的政策下,政府不必規定良幣與劣幣的交換比例;(2)當民間對貨幣的品質訊息對稱時(透明公開),格雷欣法則就有可能不成立,良幣確實有可能驅逐劣幣。

參考書目

陳彥良(2007):〈四銖錢制與西漢文帝的鑄幣改革:以出土錢幣實物實測數據為中心的考察〉,《清華學報》,37(2):321-60。

陳彥良(2008):〈江陵鳳凰山稱錢衡與格雷欣法則:論何以漢文帝放任私人鑄幣竟能成功〉,《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20(2):205-41。

Chen, Y. and C. Lai (2010): “Good Money Drives out Bad: A Note on Free Coinage and Gresham’s Law in Chinese Han Dynasty”, working paper.

8中國的銀本位與1929年世界經濟大恐慌

學界對1929年大恐慌的起因,有諸多學說爭執不下,較具代表性的有三種。(1)產業結構說。1914-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把歐洲的經濟與民生打垮了,戰後重建所需的鋼鐵、建材、機械、車輛,必須靠美國提供。在1918-28這十年間,美國的產業因而急速擴張。1928年之後,歐洲的重建已告一段落,對美國物資與產品的需求大減。但過去十年間發展的龐大產業架構,無法跟著外國的需求減縮,因而造成設備使用率不足(超額設備),雇用的工人數也超過產能的需求。用凱恩斯的話來說,「有效需求不足」是造成大恐慌的主因。

1929年大恐慌

(2)貨幣政策說。這是Milton Friedman為首的見解,他們認為1929年10月的紐約股市崩盤,主因是聯邦儲備體系(類似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過度寬鬆,造成不正常的泡沫經濟。換言之,1929年末的股價,遠超過上市公司的實質獲利能力,泡沫的必然破滅,根源於央行的錯誤政策。負責任的貨幣政策,應該持續地溫和增加貨幣供給,讓經濟體系自然增長。

(3)金本位說,這是以凱恩斯為首的見解,我認為相當有說服力。金本位的特性,就是各國的幣值,要以黃金含量來表示,例如1英鎊或1美金,等於多少公克的黃金。金本位的好處,是會員國的貨幣價值透明化,方便國際貿易與國際清算。第二個特點,是各國要有等值(或等比例)的黃金,作為發行貨幣的準備。任何人只要拿1英鎊,就可以到英格蘭銀行,要求換回公告價格的黃金。這表示會員國的貨幣,隨時可以換回黃金,對紙鈔持有者相當有保障。

但金本位有個大缺點:會員國的貨幣都以黃金為基準,凱恩斯說這等於是給全世界的主要國家,共同戴上一套金腳鐐(golden fetters)。換句話說,會員國的貨幣價值,是釘住黃金價格的固定匯率制。如果美國的金融出現大問題,立刻會透過共同的固定匯率制,迅速影響各會員國的金融體系,稱為「金本位的溺斃效果」。這就好像是把大小不一的船隻,用金鍊子繫綁在一起,看起來能相互扶持穩定性大,但若某艘大船失火,不就像曹操的船隊一樣,從頭延燒到尾嗎?

有人認為1929紐約股市崩盤後,金融危機就透過金本位制快速蔓延,造成世界經濟的動蕩。更糟的是,原本與美國經濟較間接的國家(如斯堪地那維亞),也被金本位的放大效果波及了。金本位的內部規定很多,表面上看起來很有保障,但也阻礙各國政府放手自救的空間。英國在強大的壓力下,1931年9月宣佈脫離金本位,各國積極跟進,金本位制終於崩潰了。學者認為,正是因為1931年的金本位崩潰,世界經濟才有可能在1934-5年間復甦,如果還頑固不放棄金本位,不知大恐慌要持續到何年何月。

有了上述背景,現在要回答兩個問題:(1) 1929-35年間經濟大蕭條時,中國的經濟是否也受到嚴重的影響?(2)如果沒有,是因為哪些保護性的因素呢?

國共雙方的史學界都承認一件事實:1927年蔣介石北伐成功後,到1937年日本侵入華北的這十年間,可稱為「黃金的建設十年」。也就是說,1929-35年世界大蕭條期間,中國的經濟反而比1927年之前還更繁榮。如果以1929年的物價指數=100,採金本位制的英美法德諸國,指數在1929-33年間,一路下跌到65左右。也就是說,原本可以賣100元的東西(汽車、小麥),在4年間跌掉1/3,只剩65元。換句話說,金本位會員國的整體財富,在4年間縮水1/3,必須裁掉1/3的就業人數才能平衡,這不就造成20%以上的失業率嗎?

相對地,中國的物價指數(1929=100),竟然逆勢上揚,一直漲到1932年125左右,之後實在抵擋不住世界的蕭條洪流,才開始一路下滑,到1935年最低點時,指數還接近90。換句話說:(1)在1929-35大恐慌時期,這把大火對中國還是有影響,但相對於列強的物價跌到65,以及隨之而來的超高失業率,中國的情況竟然還這麼好。這就好像是來了一場H1N1大流感,原本以身強體健自豪的列強,竟然遭受嚴重打擊。而宿有東亞病夫之稱的中國,卻安然渡過面不改色。(2)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沒有這場世界大蕭條,中國經濟在1927-37年間,還不知會增長多少。

1929年發行的銀幣

現在要回答第2個問題:是哪些保護性的因素,讓中國免於1929年大恐慌的攻擊?答案有幾個面向,但最重要的因素,恐怕是中國沒加入金本位,還維持老舊的銀本位。

前面說過,金本位的重要特色,就是會員國的幣值要釘住黃金,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採取固定匯率制。而中國因為外匯存底不足,沒有足夠的黃金當作發行貨幣準備,就沒資格參加黃金俱樂部,和外國貿易時只能用白銀報價,外國商人付款時也用白銀清算,所以稱為銀本位。1931年之前的國際貨幣體系以黃金為主,白銀在國際間並無貨幣功能,只是單純的金屬,地位和銅鐵錫一樣。中國對外的匯率與清算,都用白銀來表達,但因白銀的價格起伏不定,所以就稱為「浮動匯率」。

浮動匯率有什麼好處?(1)當金本位國家的物價,由於被金鎖鍊綑綁在一起而同步起伏時,中國可以置身事外不受影響。(2)白銀價格下跌(等於是貶值),表示中國的出口品價格下跌,對中國產品的國際競爭有利,更刺激國內產業的發達。但也有明顯的缺點:只要國際銀價一跌,中國貨幣就跟著貶值,買外國貨(進口)就要付出更高的代價。

現在換個高度假設但有意義的問題:如果辛亥革命後,聽從梁啟超的鼓吹加入金本位,請問在1912(辛亥)到1937(中日戰爭)之間,金本位對中國經濟是利大於弊或是弊大於利?這是個「反事實的推論」,需要統計模型的設定與計量方法的模擬才能回答。如果不談技術問題,只談可能的結果,大致有兩個方向性的答案。

(1)貿易逆差會有明顯改善,原因很簡單:原本是用白銀報價做生意,而國際銀價又長期看貶,導致貿易逆差愈來愈嚴重。如果改採金本位,一切用黃金計價,匯率穩定(因為釘住金價),原本的貿易逆差說不定會因而轉為順差。但這對中國的經濟幫助不大,因為在1937年之前,中國是大型的半閉鎖性經濟,國際貿易占國民所得的比例小於7%。

(2)就算加入金本位後,可以解決貿易逆差問題,也要考慮另一個大缺點:1929年大蕭條時,中國的物價必然會跟隨列強大跌1/3。透過統計方法所做的模擬分析,基本上支持這個推論。

1927年蔣介石北伐成功後,如果他要請教經濟學界,到底應該積極加入金本位,迎頭趕上世界的潮流,還是停留在已有幾百年歷史的銀本位,每年喪氣地看著國際銀價起起伏伏?聰明的你,會建議蔣委員長走哪條路?以後見之明,我建議不要加入金本位,因為缺點很明顯:

(1)中國有足夠的黃金存量當會員國嗎?

(2)央行有足夠的準備,讓持紙鈔者隨時兌換等值的黃金嗎?

(3)對外用黃金,那對內呢?還不是白銀、銅幣、紙鈔嗎?

(4)世界大恐慌時,連英美法德列強都擋不住,中國必然更慘。

(5)幣制改革比想像的複雜,必須付出龐大的行政費用,引發相當的社會混亂,勞師動眾耗時耗財耗力。如果好不容易才改為金本位,結果幾年後(1931年9月)英國就宣佈脫離,導致世界金本位崩潰,請問該怎麼辦?要改回銀本位嗎?

1929-35年間的大蕭條,中國幸好沒加入金本位,才會有黃金的十年建設。傻人有傻福,窮人有窮運,人算不如天算。銀本位在1929-35年間,是中國經濟的救生艇,而不是「銀腳鐐」。

參考書目

Lai, C. and J. Gau (2003): The Chinese silver standard economy and the 1929 Great Depression, Australian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43(2):155-68.

9美國購銀法案(1934)對中國經濟的衝擊

1934年5月22日,國會通過羅斯福總統提議的購銀法案,6月19日總統簽字後生效。這項法案的重點,是「要求財政部在國內外收購白銀,直到白銀的市價每盎斯達到美金1.29元以上,或財政部白銀存量的貨幣價值,達到黃金存量貨幣價值的1/3。總統授權運用各種方法,達到這項要求。」財政部依據這項法案,開始在國內外收購白銀,直到1961年底為止,1963年才廢止這項法案。雖然財政部努力執行,但一直沒達到這兩項目標:(1)讓白銀的市價達到每盎司1.29美元,(2)讓白銀的存量的價值,達到黃金存量價值的1/3。

這項購銀法案和中國有什麼關係呢?遠因是國際銀價從19世紀末長期大幅下跌:到了1928年時,每盎司才58美分;1930年因為大蕭條的影響,才值38美分;1932年底和1933年初更慘,只剩25美分。美國從1873年起改行金本位,為什麼還這麼在意銀價下跌呢?主因是有7個產銀州(猶他、愛達荷、亞利桑那、蒙大拿、內華達、科羅拉多、新墨西哥),由於國際銀價大跌,銀礦業的收入大跌。雖然這7州人口數的總和,還比不上紐澤西州;這7州的銀礦業人口,在1929年還不到3千人;但這7個州在國會占1/3的席位,結合起來的力量不容忽視。

但這兩項因素,還不足以逼迫總統提出購銀法案。或許第三個因素更重要,因為牽涉到廣大的農民選票。1929年10月底紐約股市大崩盤後,美國經濟陷入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蕭條。隨著物價的下跌,農業部門的所得跟著大幅下滑,農民的生計困難。1933年國會通過「農業救濟法案」(Farm Relief Bill),協助解決農業部門的困難。他們提出兩全其美的辦法:如果國會能通過購銀法案(1934),一方面把白銀價格拉高好幾倍,二方面讓白銀再度具有貨幣功能,對蕭條的經濟注入新血,把物價全面拉升,也把農業部門救起來。

這一招果然有效:1932-7年間的物價上升14%,批發物價上升32%,農產價格上升79%。簡言之,1934年的購銀法案,是把美國從大蕭條救出來的重要英雄:白銀的年產量,從1934年的3.3千萬盎司,增到1940年的7千萬,其他的礦業(銅、鉛、鋅)也跟著受惠,就業人數大幅增加,貨幣供給量提升,效果非常顯著。

這件事和中國有何相干?美國硬把銀價拉抬起來,對當時仍採銀本位的中國來說,有兩項重大的影響。(1)等於是用外力強迫中國幣升值,這會嚴重打擊出口貿易。(2)美國的白銀價格大幅提升後,中國銀子必然受到高銀價的吸引,大幅流向美國,造成貨幣供給大失血。可以預見的必然後果,是中國的物價大幅下跌,百業蕭條。簡言之,美國的購銀法案是以鄰為壑,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中國的痛苦上。

另一群受害者,是墨西哥與拉丁美洲的產銀國。這些國家原本大量使用銀幣,如果銀價在短期內被美國拉高一倍,這些銀幣立刻增值一倍,物價也高漲一倍,那怎麼得了?這些產銀國的因應之道,是減少銀幣的含銀量,或是甘脆禁止使用白銀當作貨幣,否則會被美國的購銀法案害得很慘。

暫且不談對拉丁美洲的影響,專談與中國相關的問題。1934年的購銀法案,確實吸走不少中國白銀。中美政府早就預見這個影響,做了配套性的政策,例如防止白銀走私、規定銀行匯出白銀的數量。購銀法案在上海等通商口岸,造成相當的恐慌,民間的主要擔心,是白銀流失後貨幣供給量變少,物價跟著下跌,工商界百業蕭條。

Milton Friedman (1912-2006),1976諾貝爾獎

真的是這樣嗎?有兩種見解在爭辯。主張上述見解的,是1976年諾貝爾獎得主Milton Friedman(1912-2006)。他的基本論點是貨幣數量說:購銀法案把白銀價格拉高後,中國幣的匯率被迫升值,造成奇特的「銀貴金賤」(黃金的價格相對地貶低),造成出口困難、貿易赤字更嚴重。白銀被美國吸走後,貨幣供給減少,政府的財政必然更困難,只能擴大債務讓預算赤字化。蔣介石政府承受不了這種壓力,打算在1934年10月脫離銀本位,但此事拖到1年後(1935年11月3日)才正式宣佈,終止了有幾百年歷史的銀本位,改採法幣制(紙鈔制)。

脫離銀本位後,政府印鈔票時,就可以不必顧及白銀的準備數量,導致過度印鈔,造成物價膨漲。以上海為例,1931-4年間因購銀法案的傳聞,批發物價下跌23%,但在1934-5年間只下跌1%。1935年底改採法幣制後,1935-7年間的物價上漲24%。雪上加霜的是,1937年7月日軍侵入華北,中日戰爭爆發後軍費激增。此事雖與美國的購銀法案無關,但國民政府在脫離銀本位後,大量印鈔應付各方需求。在8年抗戰期間(1937-45),貨幣發行量增加300倍,物價上漲得更快,將近1,600倍,平均每年上漲150%。Friedman說,中國經濟先受到購銀法案的打擊,接著是1937年的中日戰爭,之後又有1945-9的國共戰爭。整個檢討起來,購銀法案應該為國民政府失掉大陸,負起重大的初始責任。

Friedman言重了。他只根據一些表面事實,做了過度的推論。購銀法案確實吸走不少中國銀子,引發通商口岸的商業恐慌。但若要說購銀法案對龐大的中國經濟,產生致命的影響,那就需要更明確的證據與深度分析。有另一派見解,例如Brandt and Sargent(1988),就明白反對這種貨幣數量說的推論。但他們的分析,還是停留在宏觀的總體統計數字解說,沒有用數理模型與統計分析,去探討其他因素。

Thomas Sargent

我們嘗試用反事實推論法,透過較嚴謹的模型推論與計量迴歸分析,得到的結論並不支持Friedman的見解。我們認為,對中國經濟有較重大影響的因素,並非外來的購銀法案,而是1931-7年間水旱災的長期廣泛影響。中國的可耕地面積,受水旱災害的程度如下:1931年有20.1%,1932年17.5%,1933年15.4%,1934(購銀法案那年)38.9%,1935年9.8%,1936年11.3%,1937年19.3%。購銀法案對中國的衝擊確實不少,但激烈的程度是短暫的,也只限於工商業。相對地,1931-7年間的水旱災,對以農立國的經濟,所產生的衝擊才是廣泛深刻的。

參考書目

Brandt, Loren and Thomas Sargent (1989): “Interpreting new evidence about China and U.S. silver purchases”,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23(1):31-51.

Friedman, Milton (1992): “Franklin D, Roosevelt, silver, and China”,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00(1):62-83. Comment by Rawski 1993, 101(4):755-8.

Ho, T.C.; C. Lai and J. Gau (2010): “The impact of the American Silver Purchase Act (1934) on the Chinese Economy”, working paper.

10明清的稅制與貪污行為

「天高皇帝遠」、「鞭長莫及」這類的說法,表示中國的領土過廣,朝廷的旨意不容易在基層落實。但另一方面,從文官考試、軍隊調動、牢獄審判、治理水患、蝗災、救災蠲免,又可看出中央集權的實效面。領土過廣就必須分治,以明代為例,除了有布政司、州府縣的層級組織,還派皇子分駐各地申張皇權。簡言之,與政治直接相關的事項(如考試、軍隊、救災),帝國組織有它的效率面,但對經濟性與生活性的事項(如課稅),地方政府的力量就明顯強過中央。

稅制牽涉實質的利益,是中央與地方的重要關懷,但立場卻又對立:中央政府提出既定的稅收額,地方政府以國家的名義,向地方百姓超額收稅,民間則賄賂官員來逃稅。統治者、地方政府、民間百姓三方面的鬥法,讓貪污(賄賂)成為追求均衡點的必然手段與過程:中央要監督地方官員不讓他們貪污,但地方官員的公費有限,必須超額徵稅才能讓行政體系運作,民間有能力者必須靠賄賂才能減少課徵額,小民百姓只好承受額內與額外的超重負擔。

中央為了減少貪污賄賂,派出監察御史巡查,一方面提高監督權,二方面減少民怨。但從明清的稅制史來看,答案是失望的:貪污賄賂盛行,中央的監督效果相當有限。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似乎是稅制架構與政治結構的必然結果。貪污甚至是一種合理的行為,是一種有效的潤滑劑,是一種必要的罪惡。其中的兩項關鍵點是:(1)監督的能力與成本,(2)懲罰的嚴厲度與有效度。

統治者的短期財政目標,是每年的稅收極大化。長期目標是擴大稅源與稅基,最理想的狀態,是「從鵝身上愈拔愈多毛,但鵝還不會亂叫」。其實是鵝不敢亂叫,只希望少拔一點毛。真的拔毛者是地方官員,「該拔多少」與「能拔多少」之間,就由賄賂額的高低來決定。

貪污有三種主要形式。(1)官員蓄意低估納稅者的應稅額(高額低收),繳稅者用現金或其他好處回報。這是官員與百姓互利,犧牲統治者利益的做法,在兩種情況下較易出現:(a)稅源難以估算,或估算的成本過高時;(b)納稅者的應繳額相當大,賄賂比繳稅更合算時。(2)官員監守自盜,從稅收內中飽私囊,通常發生在中央對地方控管不足時。(3)超額徵收: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或自身利益,官員向繳稅者收取超過規定的稅額,長期而言這會損害地方稅源引發民怨。

這些事情古今中外從未斷絕,統治者的對策不外四種。(1)稅官輪派制,(2)加強罰則,(3)嚴厲監督,(4)提高官員薪資(養廉)。這些方法都會增加稅收成本。如果國家的每100元稅收中,行政成本與監督成本超過50元,那還不如甘脆讓地方官員貪污20元,來得省事有效率,國家的收入反而更多。

愈偏遠的省份,基層稅收愈容易貪污,原因很簡單:監督不易,成本太高。另一個原因是:個別的貪污事小,因為金額有限為害不大;貪污通常是勾結性的、結構性的、共犯性的,貪污者的共生性與團結性,才是問題的根本。

從百姓的立場來說,當課稅過高時,應稅者有幾種對策:(1)逃離本地,(2)隱匿應稅的資產,(3)賄賂官員減免稅額,(4)團結抗稅(官逼民反)。整體而言,影響貪污程度的要素有三。(1)領土的大小:小國寡民不易貪污,如香港與新加坡;幅員廣大的中國與俄國,貪污率必然較高。(2)地主的實力:個別的中小農民不易逃稅,貴族地主必然賄賂或抗稅。(3)統治者的棍子有多長、有多狠:中央政府是否願意付出監督與懲罰的高成本。

明朝的魚鱗圖冊

以下舉實例說明,明清時期的貪污為何無法有效壓制。第一個困難是官員人數太多,16世紀時中國約有3.6萬官員,法國約有1.2萬人。這麼龐大的官僚體系,分佈在這麼廣大的領土內,有效監督的困難與成本可想而知。第二個困難,反過來說,是官員人數和人口總數的比例太低:16世紀中國的3.6萬官員要管理1.5億人口,比例約1/4,200,而法國的比例約1/1,250。這表示明代的官員,很難確實掌握可稅對象的實際價值,只能根據魚鱗圖冊和黃冊,這類幾十年才修訂的老舊稅收資料。

再舉一例,以規定國家財政收支的《會計錄》來說,明代三百多年間,總共才修訂三次(洪武、弘治、萬曆),這麼長的間隔,怎能掌握社會財富的變化?再以清丈田畝為例,張居正當國時雄霸天下,但真正清丈的,也只不過是山西和北京少數地方。「每丈必反」已成常態,清朝在17世紀時,也試過三次清丈田畝,皆未成功。這表示明清時期,隱匿財產田畝避稅的事態相當嚴重,愈有田產的人愈有辦法逃稅。據估算,20世紀初期時,約有33%到40%的家戶,完全未繳土地稅。

明朝的黃冊

這麼嚴重的逃稅,難道地方稅官不知情嗎?逃稅者必然賄賂,收稅者必然貪污。監察系統說起來嚴密,執行起來嚴鬆不一。被舉報者占貪污者的比例太低,因嚴重貪污而被革職者,19世紀時只有6%-9%。

為什麼不雷厲風行斬草除根呢?主因有好幾項。(1)官員薪資太低,地方的行政經費太少,中央無法充份供應,只好縱容地方「靠山吃山、靠水吃水」。(2)如前所述,地廣人多難以監督,因貪污而治罪者,通常是因為事態嚴重,中小型的貪污很少判刑。(3)如前所述,貪污是結構性的共犯,貪污群之間的關係緊密,團結對外難以清除,若強力清除,反而導致地方事務停頓。(4)因而在文化上與社會上,對貪污的寬容度較西方國家鬆緩許多。(5)交通不便訊息傳達困難,若非重大事件,很少動用快速的驛站體系,造成監督與懲處的成本高居不下。

逃漏稅的嚴重性,其實就是反映貪污的普及性。以1712-26年間,江南拖欠稅款(其實就是逃漏稅)的比例來看,1千萬兩的拖欠額中,欠稅者承認的數額只有3%,其餘的97%「仍在調查中」。要調查到什麼時候?最後能追繳出多少?雍正皇帝發了怒火要清查此事,1728年的調查結果是:(1)拖欠稅額中,應由高層官員負責的只有0.3%。(2)要由低階官員和收稅者負責的有41%。(3)要由地方士紳負責的有3.9%。(4)納稅者的逃漏有54.7%。重點在第(4)項:為什麼能逃掉55%的稅?應該是官員的查稅不力與縱容。再追問下去,為什麼會有這個局面,答案呼之欲出:應納稅者賄賂,查稅者收賄。江南富庶地區有一半的稅被逃掉,國家的稅收怎麼夠用?

雍正皇帝隨即展開稅制改革,這些事情的面向複雜,其中與貪污相關的改善措施,是增加官員薪資,稱為養廉銀。平均而言,加薪最高的地區是四川(29.7%),這是偏遠省份(蜀道難,難於上青天)。其次是貴州(加薪11%),這也是偏遠地區。奉天、山東、福建的加薪額度約9%-10%,離中央政府較近的省份(河南、江蘇),只加5.4%。有了養廉銀制度後,稅務改革的效果好嗎?算得上好的是核心省份:山西、河南、陜西、直隸、貴州,偏遠地區的效果仍舊有限,主因仍是監督困難、懲罰的效果難持久。

參考書目

Kiser, Edgar and Xiaoxi Tong (1992): “Determinants of the amount and type of corruption in state fiscal bureaucracies: an analysis of Late Imperial China”,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25(3):330-31.

11明清時期的貪污規模推估

貪污是古今中外難解的大問題,這種事的嚴重程度,只能有個主觀的判斷,怎麼可能估算出全國性的具體數額?難道你能估算出1900年代初期,廣州市的貪污規模?這個念頭聽起來可笑,但有些經濟學者試著用理論模型在推估,姑且一聽。

稅務方面的貪污,對經濟成長有不同層面的影響,其中最明顯的是稅收減少,以及政府的開支減少。明清政府的可用資源降低後,又有好幾項重大影響:國防經費不足、防水治災的公共建設減少。還有一項惡性循環的影響:官員的薪資跟著減少,反過來使貪污的情況更嚴重。從防治的角度來看,政府有動機提高官員薪資(養廉),但因領土幅員廣大監督不易,因貪污而被懲戒的機會不夠顯著,所以貪污問題一直沒能逃脫這項循環。

14世紀末明朝建立時,科技、知識、文化都比歐洲高,但1492年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歐洲開始發展。經過16-17世紀的重商主義、18-19世紀的產業革命,歐洲的掌控力迅速全球化。相對地,14-19世紀之間的明清國勢迅速下跌。造成一上一下的強烈對比,原因有內有外,其中一項內在因素,就是貪污造成稅收無效率,以及由此產生的一連串影響。

明清的貪污是普遍行為,從朝廷到地方的各級官員,呈現金字塔型:高官的個人貪污金額大,但人數較少,離朝廷的監督較近,所以總額較小。相對地,愈靠近基層,官員人數愈龐大,雖然個別的金額較小,但總貪污額會組成金字塔的厚實底端。基層官員的貪污有幾項特色:集體性、結構性、共犯性、長期性。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國家發給的行政費與薪資不足,地方政府必須各自「謀財」,士紳、地主、富商自然願意「報效捐輸」,來換取減免稅金。

以縣官為例,他同時掌控好幾項權力,例如司法判決權、稅收權、人事任命權。相對地,歐洲的司法判決有法院體系,稅收有財政體系,任免有人事體系,各自獨立相互制衡。中國的地方官員同時掌握這些權力,只要打通縣官,就可解決多項問題。貪污有「需求面」也有「供給面」,在中國的基層體系內,供需雙方容易成立,相互掩護。在歐洲就相對地較困難,主要差別就是上述的行政權,在中國沒有明確分開。

懲治貪污的法律條文,在中國相當完備,處罰也足夠嚴厲,為何無法有效減少?因為貪污者知道,雖然條文嚴苛,只要不太過份或被出賣,很少有官員會受處分。再說,貪污者之間環環相扣,這是共犯性的結構,出事時必然官官相護。明清史上的地方官員,很少因為貪污而被懲戒,就是個好佐證。前面說過,基層貪污的兩大主因,是國家發給的行政費用不足、官員的薪俸太薄,以下舉英國的例子對照。

以1770年代為例,英國的中級官員年收入高達數百鎊,低階的守門人和園丁年薪約20鎊。高級官員中,以國務卿為例,年薪8,000鎊,司法總長2,100鎊,稅務署長約1,000鎊。同時期的家庭收入,高所得者約150鎊,中所得者30至150鎊,低所得者約30鎊。簡言之,官員的收入明顯高過民間,貪污的需求就會降減,如果配合有效的監督與懲罰體系,加上行政權的分立,就不易造成共犯性集體貪污,全國性的貪污總額就會減少許多。

英國式的「制度性貪污」,大都是一人身兼數職,同時領取多項酬勞。但因這些兼職的收入有法令規範,這種「額外收入」的程度,無法和中國式的貪污相比。中國式的貪污是系統性的,主要的破壞點是稅收來源。基層縣官的兩個特色是:(1)高權低薪,(2)同時掌控原本應該分立的職務。十年寒窗無人知,目的是之後的位高權重油水多,本職薪資是象徵性的,隨著職位而來的名利才是重點(雞犬升天)。雖然各級官員都有輪調,但長期的官場風氣與同化作用,已使各省各地的貪污成為常態。

雍正年間(1727)實施養廉銀制度,希望透過加薪減少貪污增加稅收。當時的官員總薪資額約6.3百萬兩,其中1.4百萬是本薪,4.3百萬是養廉銀,0.6百萬是公費。整體而言,這項措施讓官員的合法收入增加3倍,但減少貪污的效果依然有限,原因很簡單:微薄的本薪就算增加5倍,還是比不上貪污所得的吸引力。有人估算過,1880年時的官員總數約2.3萬人,非法所得每年約1.15億兩白銀。換言之,平均貪污所得是本薪的18倍。但這1.15億兩中,有一半是被上層的1,700位官員分掉。

這些貪污的錢主要來自何處?基本上來自中小農,除了本稅還有火耗這類合法的附加稅,以及巧立名目的各項雜稅捐。這些事情的普遍度,在正史記載與筆記小說內,從未斷絕過。清朝的法律規定,受賄15兩銀子以上者,罰打70到100大板,如果用力真打,必死無疑。貪受80兩以上者絞死:罰則雖嚴,但很少人因為80兩銀子而受刑。如果真的雷厲風行,恐怕沒有幾個官員能倖免。

從幾個因貪罪而處死的例子來看,真正的原因,通常是行政上的重大疏失或得罪上級,貪污本身的刑罰,其實無邏輯性的軌跡可循,因小型貪罪而受罰的機率相當小。乾隆治國的60年間,貪罪的彈劾案有4百件,但大都未起訴定罪。假設當時全國的官員有2萬人,再假設每人的任期是3年輪調一次,這樣在乾隆60年間,總共有40萬個職位,才出現4百件彈劾案,機率是0.1%。真正被定罪的機率就更少了,應該不會高於0.01%。

最後要回答一個猜測性的問題:明清時期的貪污如果這麼普遍,總累計的金額必定相當可觀。有無可能提出一個方向性的數字,讓大家了解一下貪污的規模,在全國經濟體系內的嚴重性?有2位經濟學者透過複雜的數理模型,估算明清時期官員的總貪污額,大約是總薪資收入的14到22倍之間。這是相當可觀的倍數:如果縣官的年薪是100兩,他每年的貪污額大約是2,000兩。換個方式來表達:全國農業的總收入中,大約有22%被0.4%的人口(官員)貪掉了。這種推估方式,對模型內的參數設定相當敏感,但可提供一個更深入討論的起點。

參考書目

Ni, Shawn and Pham Hoang Van (2006): “High corruption income in Ming and Qing China”,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81:316-36.

12美洲白銀對明清經濟的影響

中國歷代的白銀產量,大都不夠民間的需求。明代中後期張居正推動一條鞭法,在稅制上最大的變革,就是用銀繳稅。明代工商業發達後,民間對白銀的需求增加,西班牙與葡萄牙商人,從拉丁美洲運來大量的白銀,日本也出口不少白銀到中國。這些在明代中後葉輸入的大量白銀,一方面繁榮了工商業,二方面讓用銀繳稅成為可能。但在1640年代左右,進口的白銀數量逐漸減少。有人從貨幣數量說的觀點,認為這可能導致明代的亡國、壓抑清初的經濟繁榮。外國白銀供應量的高低,和明清經濟的起伏,有這麼直接的因果嗎?

張居正,1525-82

美洲白銀在16-17世紀大量流入歐洲後,產生兩項長久的影響。(1)解除了15世紀以來的「流動性危機」:金銀的供給數量,原本不敷鑄幣的需求,美洲白銀解除了「旱象」。(2)造成物價革命:1世紀之內物價上漲3倍,但也播下17世紀經濟蕭條的種子。歐洲的經濟史學者估計,美洲白銀約有1/3流入中國,應該也會造成類似的影響:(1)解除中國長久以來的「銀荒」,讓張居正的新財政政策「一條鞭法」得以施行。(2)明代中後期的經濟因白銀流入而繁榮,但流入數量減少後,引發1644年明代的敗亡與清初的不景氣。

你同意這樣的類比推論嗎?反對這種推論的人會說:

(1)美洲白銀對16-17世紀的歐洲,確實是經濟成長的重要推進器。但如果只有1/3流入中國,被3或4億人口均分後的數量,其實少得可憐。美洲白銀或許可以增進某些城市或某些行業的繁榮,也有助於用銀繳稅,但數量遠不足以當作明代經濟繁榮的燃料。

(2)中國一直有銀荒問題,整體而言進的比出的多。16-17世紀進來的白銀,要以存量(stock)的觀念來看,不要以流量(flow)的觀念來看。換言之,白銀對明清經濟的影響,要以歷年累積的數量來判斷,不能以某些年代進口量的增減,就判斷對經濟有無立即的因果關係。

(3)中國的日常生活以銅幣為主,只在繳稅和大額交易時才用銀兩。銀子在中國的貨幣功能,和歐洲很不一樣:歐洲的生活中,銀幣是日常的;中國的生活中,銀幣是例外的。這3點合起來,是要爭辯一個基本論點:美洲與日本的白銀流入後,對明清經濟的興衰,恐怕沒有直接的因果。

西班牙、葡萄牙、日本、荷蘭、走私者,為什麼要積極把白銀運入中國?主因是追求金銀比價的差額利潤,道理如下。1500年左右,中國的金銀比價約是7.5比1:每兩黃金的價格,約是每兩白銀價格的7.5倍。同一時期歐洲的金銀比價,以法國為例,約是13比1。

在套匯者眼中,這個價差有什麼意義?他們知道:在法國13兩白銀可以換到1兩黃金,但在中國只要7.5兩白銀,就可換到1兩黃金。換句話說,歐洲是「金貴銀賤」,相對地,中國是「金賤銀貴」。所以只要從拉丁美洲運7.5噸白銀到中國,就可以換到1噸黃金,運回歐洲後可以換到13噸白銀。誇張地說,運1船白銀到中國所換到的黃金,載回歐洲後可以換到2船的白銀。扣除運費與風險後,實際利潤至少還有60%或80%。

1400年時(明代初期),中國的金銀比價約是4比1(1兩黃金只能換到4兩白銀),如果這時載白銀來中國換黃金,運回歐洲的利潤大約是300%。當然,哥倫布是1492年才發現新大陸的。

此處的重點是:歐洲與中國之間的金銀價差,在這種套匯的積極作為下,很快就收斂了:1650年時,中國的金銀比價已高達14比1,和法國的15比1相當接近。這表示兩件事:(1)中國的白銀存量已大幅增加;(2)已追上世界的金銀比價,從銀荒時期的「金賤銀貴」,轉為歐洲式的「金貴銀賤」。

理解這些基本背景後,來看明清時期流入的白銀數量。華北黃河流域礦產稀少,先秦時期的金銀,主要靠長江流域供給(楚國為主)。15世紀初期明朝的版圖大增後,積極開採雲貴的銀礦。但平均年產量只有4-6噸,頂峰時約20噸,不夠急速增長的人口與經濟使用。1500年之前外國白銀尚未流入,中國被迫處於長期銀荒狀態。1530年代,日本西部發現大量銀礦,才讓亞洲進入「白銀世紀」:用白銀來拓展國際貿易網路。1540年左右,華商開始運絲織品到日本換白銀。1570年代,葡萄牙人看到運送美洲白銀來亞洲的龐大利益。有人估算說,明代滅亡之前(1643),大約有2.5億兩(9,375噸)白銀,在中國地區流通。

整體而言,1550(嘉靖29年)和1645(明亡)的1世紀間,中國總共進口多少白銀?1550-1600這50年間,約1,770到2,370噸;1600-45這50年間,約6,900到8,400噸;合計約8,670到10,780噸。假設總進口量是10,000噸(=10,000,000公斤),除以100年,每年約10萬公斤(=1億公克)。假設明朝18歲以上的成年人口有1億,每年從外國流入的白銀,每人只分到1公克,怎麼足夠當作經濟成長的燃料呢?雖然每年10萬公斤的白銀,不夠讓經濟起飛,但加上原本的國內白銀存量,對用銀繳稅、工商業發展,倒是很有幫助。

接下來看以5年為單位的變化:1601-5年的總流入量有147.6噸,1666-10年暴增到340.3噸,1611-5年有415.0噸。這段高峰過了之後稍微衰退,1631-5年推向新高點436.0噸,以及1636-40年的572.8噸。但在1641-5年暴跌到248.6噸,這有兩個原因:(1)明朝在這5年間滅亡了,社會動蕩當然會影響工商業與國際貿易,外國銀子的流入量大減。(2)如前所述,1650年代中國的金銀比價已和歐洲接近,已失去運白銀來套利的吸引力。

進入清朝後,這個趨勢更明顯:1646-50年只有187.7噸,到1656-60年間急速反彈到302.5噸,1661-5年間更高(330.8噸)。但接下來是更急劇的下跌:1666-70年間只有82.4噸,1686-90年間最低,只有43.1噸 。

如果從簡單的貨幣數量說來看,白銀流入的減少,等於是貨幣供給量的減少。上列的數字顯示,明末50年間的白銀流入量一直增加,但明代卻滅亡了;清初50年間的白銀流入急減,但清朝初期卻常讓人有活力的感覺,這不是奇怪的事嗎?

康熙

重點就在這裡:中國歷史上的銀荒症,就像長期的貧血患者,從1550年代開始大量輸血,到1650年時就補充夠了,血紅素的標準已和正常人相近(金銀比價已和歐洲相近)。這時還需要大量輸血嗎?醫師會認為不必,只需小量補充,能和人口增長速度、經濟成長同步就夠了。其實就是這個道理,清初的白銀進口量才會銳減。如果中國的金銀比價,在清初時還差國際一大截(表示貧血程度嚴重),外國的白銀自然會持續高壓湧入。

理解這個道理後,就可以回答較關鍵的問題:清初白銀流入的減少,是否會引發經濟的蕭條與危機?當然不會,因為我經過長期輸血,血紅素已接近健康狀態,這時候減少輸血,會讓健康產生危機嗎?

Richard von Glahn

如何判斷清初經濟是否處於蕭條狀態?最簡單的指標是米價。如果以1530-40年間的米價為基數(=100),就可看出1450-1650年間,米價的趨勢一直在爬升。開始大幅下跌是1660,一直跌到1700左右,有人稱這40年間為「康熙不景氣」,認為主因是這段期間的白銀流入量大減所致。其實米價在白銀流入量減少之前,就已經開始下跌;白銀進口量回升之前,米價就已回升。應該是兩條線碰巧在同一時期同步起伏,而非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如果換另一個指標(地價),就可看出1500-1650年間,進口白銀大幅上漲時,地價卻長期下跌。

外國白銀在明朝中葉到明末,確實幫助了中國經濟。但清初的康熙不景氣,恐怕要從內部去探索各種因素,不能單怪外部輸血量的不足,以免搞錯方向問錯問題。

參考書目

von Glahn, Richard (1996): “Myth and reality of China’s seventeenth-century monetary crisis”,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56(2):429-54.

13為什麼鄭成功能趕走荷蘭人?

(網路文章)鄭成功幹嘛要趕走荷蘭人啊!

荷蘭人口是台灣的 3/4, 土地面積是台灣的5/4, 國民所得大約是台灣兩倍。1/3 的家庭沒有小孩;1/3 的家庭是單親家庭;2/9 的家庭有兩個小孩。50%的婦女在家中生小孩,產假有16周,結婚與同居的權利義務相同。

65 歲以上老人,每個月政府發兩萬兩千一百元 (台幣),看病至少要等3天,要先預約排時間,不是隨到隨看 (除非很緊急)。沒有醫師處方,藥房只能買到維他命及止痛藥。

到餐廳用餐,最近幾十年才流行的,而且有段時間,餐館都是中國人開的。用餐很悠閒,一個晚上通常只做一個桌次的生意,不趕時間 (當然也不趕客人) 。用餐堅守「各付各的」(go Dutch)的原則。

送禮一定附發票,不是要讓你知道花多少錢,是要讓你不滿意可以去更換,方便維修。荷蘭買房子可以貸款120%,因為裝璜也要花錢。荷蘭女王的公務車是福特,家車是富豪,不浪費公帑。

荷蘭主流媒體有不成文規定,不報醜聞。地方報不用錢,全國性大報紙星期日不出刊, 讓大家休息。大學畢業的人,都可以得到一份免費週報,每年填一次問卷,就可以一直看。這份報紙份量跟雜誌差不多,內容精彩,水準很高,是靠廣告收入維持的。

工作者不論年資,都有 23天的年假。部份人因縮短工時代替加薪,可有36天年假。六月份會發度假費一個月,因為怕員工沒錢度假,會影響工作情緒。很喜歡旅遊,平均每天有三百萬人出遊(2001年時全國才1600萬人)。

無法承受工作壓力也算公傷,許多人(將近一百萬)因此在家休養。荷蘭人基本上不加班,該度假就度假。商店早上十點開門,下午六點關門,只在八個小時工作時間內工作,經濟力還是排在世界的前端。

荷蘭人少有貪污,因為沒有人送賄。九成的荷蘭人覺得自己很幸福,八成六覺得自己很健康(這才是政府的目標嘛!)。

PS. 鄭成功幹嘛要趕走荷蘭人啊!害我工作這麼累。

1662年2月1日,駐守熱蘭遮堡(Zeelandia Castle)的荷蘭人,在被鄭成功圍城9個月後投降。這是台灣史上大書特書的事,現在還可看到許多圖畫與文件,描述這個民族的大勝利。明朝為了拉隴海盜鄭芝龍,賜他姓朱(稱為國姓爺),還讓他兒子鄭成功從小住在北京,享受榮華富貴。沒想到這個「內陸人」到了台灣之後,竟然能打敗海權強國的荷蘭。

我在想,如果台灣有金山銀山,荷蘭人會這麼輕易就撤離嗎?如果我是荷蘭東印度公司(VOC)的領導人,就把船隊炮艦調集到熱蘭遮堡,和鄭成功一決死戰。不論從火力優勢或其他觀點來判斷,成功的機率其實相當高。鄭成功能趕走荷蘭人,恐怕是以經商賺錢為主旨的VOC,認為這個島已不值得投入炮艦,才半戰半離的。換句話說,荷蘭人本來就想走了,正好碰上鄭成功的騷擾,就堅決離去了。

荷蘭東印度公司(VOC)

17世紀VOC進入亞洲的主要目的,是看上日本的白銀與中國的絲綢。但要拿什麼東西去換日本的白銀,再拿白銀去換中國的絲綢,賣回給日本賺一筆呢?台灣正好提供兩種日本需要的東西:鹿皮和糖。荷蘭人到遠東做生意的手法是「內海貿易」(intra-Asian trade):拿台灣的鹿皮與糖去換日本的銀子,再去換中國絲,再去日本換金銀。

做這種貿易的人稱為country trader,他們把中國海(台日中這一圈)稱為「遠東湖」(Far Eastern Lake)。如果有這麼好的貿易機會,那為什麼台日中不自己做生意,反而要讓荷蘭人來做?主因是17世紀上半葉的中日都在鎖國狀態,雖然明令片板不准下海,但仍有民間的走私,或開放幾個小港口對外做小額貿易。

其實最早看到遠東地區貿易機會的是葡萄牙,大約在1511年就在麻六甲海峽駐紮,1557年在澳門、1580年在長崎設立貿易據點。1571年西班牙人在馬尼拉設立總部,主要的生意是從南美洲運來白銀,向在海上貿易的中國商人買絲綢。1596年荷蘭人來到東南亞時,中國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之間的貿易網路,早已建立運作良好。荷蘭人只好避開被葡萄牙控制的麻六甲海峽,在巴達維亞(Batavia,今日雅加達)建立總部(1619)。

1600年荷蘭人初次抵達日本,1609年在平戶(Hirado,長崎附近的港口)建立貿易站。之後在1624年往廣東與福建試探建立據點,但未成功,就轉向台灣西岸海邊設立幾個據點。那時的明朝政府對海外領土興趣不大,台灣就成為中日走私者的貿易點。荷蘭人來台之後建立熱蘭遮堡,1633年建立和福建的貿易關係,拉起台中日的三角貿易網。

雖葡西荷已各有據點,但三國之間的混戰尚未結束。17世紀的荷蘭本土,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屬地,兩國的宗教與民情大異,時常出現激烈的抗爭與流血鎮壓。西荷兩國的長期深度情結延伸到遠東,對荷蘭人來說,VOC同時具有貿易和戰爭的任務。荷蘭人試過要把西班牙人從菲律賓趕走(1620),也試過要切斷馬尼拉與福建的貿易(1630),但都沒成功。原因是:(1)西班牙在呂宋島的兵力相對地堅強,荷蘭人攻打不下。(2)中國商人需要西班牙的美洲白銀,暗中扯荷蘭人後腿。

相對地,荷蘭與葡萄牙之爭就成功多了:1639年把葡萄牙人逼離長崎的出島(Dejima),搶下日本市場。兩年後(1643),葡萄牙把麻六甲讓給荷蘭人,失去東南亞的據點。荷蘭人控制麻六甲海峽後,成為南亞與遠東區的掌控者。荷蘭的亞洲生意布局,是從印度買棉紡織品,帶到印尼群島換香料。日本和歐洲對中國的絲綢需求量很大,買賣絲綢的利潤很好,但要如何從鎖國的中國,取得大量絲製品呢?用白銀:從日本、從歐洲運白銀,和中國商人在海上交易。

複製的VOC船

台灣的地理位置,對荷蘭人是個良好的戰略點:(1)當作儲存貨物的倉庫;(2)當作船隊的補給與休息站;(3)是北上日本、西向福建、南向呂宋、往麻六甲海峽、印尼群島的地理中心;(4)還有鹿皮、糖可以換到日本的銀子。這是荷蘭在遠東的貿易布局。VOC在生意最旺的1641-54年間,平均有26艘船在遠東海域內東買西賣,單是台灣與日本間的航線,每年有9艘專用船南來北往。利潤有多高?在這鼎盛的十年間,對日貿易的利潤平均有100%。從台灣運糖賣給日本的利潤約25%,賣給波斯的利潤約96%。

為什麼1654年之後,VOC在遠東的貿易就走下坡呢?關鍵在中國的生絲市場,被孟加拉(Bengal)用低價搶走了。1641-54年間,VOC賣到日本的商品總價值,約有1.28千萬荷蘭盾,其中7百萬盾(約54%)是生絲和絲綢。但到了1650年代中期,孟加拉的生絲價格,從1651年每磅5.89佛洛林(florin),暴跌到1659年的每磅2.68佛洛林。相對地,中國絲的價格,從每磅2.38佛洛林漲到4.97,市場優勢完全顛倒過來。在這種情況下,1650-9年間在中國海域航行的荷蘭船,從頂峰時期的26艘減為20艘。

更糟的是,遠東航線的利潤竟然減到30%左右。對VOC來說,如果利潤低於60%,就不值得出海做這筆生意。接下來就是可以預見的惡性循環:把遠東航線的船再減為13艘,到了1660年代末期,只剩4艘。任何人都明白,VOC在遠東的生意快結束了。

VOC的董事和巴達維亞的總督很快就有共識:不再派船到中國海。那麼要如何取得中國的貨物呢?替代性的方案很簡單:讓中國商船進入巴達維亞,荷蘭人不必派船出海,就能得到所需的各種貨物,可以省去船隻、水手的沈重成本。1690年代,荷蘭完全放棄遠東,退守印尼群島。這個廣大的海域從此拱手讓給乘虛而入的英國人,做起鴉片和茶葉的生意。

鄭成功確實打敗過安平古堡的荷蘭人,這一點不必爭論。問題是荷蘭人為什麼不調集炮艦回擊?因為VOC從商業的觀點評估,已不值得在台灣大打一場了。

參考書目

Blussé, Leonard (1996): “No boats to China: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and the changing pattern of the China Sea trade, 1635-1690”, Modern Asian Studies, 30(1):51-76.

14為什麼江南的佃農特別多?

1937年在金陵大學(現今南京農業大學)任教的卜凱(John Loosing Buck, 1890-1975),發表一套重要的農業調查報告:《中國的土地利用》。這是他在1929-33年間組織的大規模農戶調查,涵蓋22個省、168個樣本點、38,256家農戶。這是二次大戰前最完整的農業普查,至今仍是不可或缺的資料。卜凱的夫人賽珍珠(Pearl Buck,1892-1973),是1938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代表作《大地》(1932)得過普利茲獎。

卜凱(John Loosing Buck, 1890-1975):《中國的土地利用》

卜凱調查資料中的地圖3,是各省縣的佃農比例。整體而言,長江以北各省的佃農比例,大約是10%-20%,但在長江以南,除了雲貴的27%,都在40%-50%之間。為什麼偏遠的西北省區,佃農比例只有8%,而較富庶的四川有49%、江浙湖廣有42%、兩廣有47%?不是較窮的農民才佃耕嗎?為什麼這個統計和我們的常識相反?

如果不是萬不得已,誰願意當佃農?最常見的說法是「貧迫賣地說」(debt-sales):生活窮困農民被迫賣地,轉向地主承租耕作。其實影響租佃率高低的因素很多,例如景氣的好壞、湖泊或海埔新生地的開發、省際的移民、農業經營模式的改變。貧迫賣地說,其實只是地權變化的次要因素。再說,大江南北各省的地理、人文、經濟條件差異很大,若只用貧迫說來解釋租佃比例的差異,反而會忽略更重要的因素。

大體而言,江南與華北有幾項較明顯的對比:(1)江南較富裕,人口較稠密,單位面積的農產量,約比華北高1/5。(2)江南的氣候較穩定,華北的天災(旱、洪)人禍(戰爭)較頻繁。(3)江南水路網較發達,運送農作物較低廉方便,而華北只有幾條東西向的大河,運輸以陸路為主。(4)江南的富庶與運輸效率,有益工商業的繁榮,華北相對地較樸實平淡。

卜凱的夫人賽珍珠Pearl Buck(1892-1973,1938年諾貝爾文學獎)

為什麼貧迫說會占上風呢?因為從日常生活的觀察,與報章文字的訊息,大都描述可憐的農戶受到高稅壓迫,產品賣不到好價格,父親留下的幾畝地被諸子均分,每人只得到幾畝小地,又常碰到水旱天災與戰爭人禍,賣地賣身的事時有所聞。尤其是左派的作家與社會學家,常舉實例深刻描述農民賣地典妻鬻子的慘事,更讓貧迫說深入人心。

有人反駁說,江南與其他較富庶的地方,因商業發達而造就不少富商,這些人衣錦返鄉後,通常大買農地保值。但他們又不住在農村也不耕作,因而造成租佃比例增高。相對地,華北與偏遠地區的商業較不繁榮,資金較缺乏,不容易像江南一樣購地出租,大部分的土地所有者都親自耕種,只有真貧困的人才去當佃農,佃戶比例自然較低。華北的商業機會少、資金不足,土地較不容易買賣換手流通。簡言之,貧迫說在華北與偏遠地區是合理的解說,但對江南富庶區就不適用。

為什麼江南的農地出租率較高?對那些「不在地的地主」(有錢的城市人在農村買地)來說,雇工耕種不如佃租出去,只要在年底收租反而省事。江南以稻米為主,很難大規模耕作,屬於勞動密集型的農業,不在地的地主因而有較高的動機把耕地佃出。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農民租佃土地可以擴大耕作規模,並非因生活貧困才被迫承租。相對地,華北以自耕為主,租佃市場較小,土地商業化的程度較低,經濟不夠活絡,農民的生活較苦,無餘力外租土地擴大耕作規模。

此外還有幾項外在環境的變化。明初(1400)到清末(1900)之間,人口大約增加4倍,但耕地只增加3倍,平均可耕地的面積縮減。除了水旱蝗之類的天災,還有太平天國之類的人禍,造成明清時期「超省際」的大量人口流動(移民潮)。各地生活困難的人口,必然往富庶的四川和江南遷移。大量的外省移民,在初到的幾年間,很難有錢購地自耕,通常是先租地佃作。這是古今中外常見的現象:富庶區的租佃比例必然較高,猶如紐約、東京、台北的房屋市場,租賃率必然高於農業地區和偏遠地方。

為什麼江南會有這麼大的移民吸納力呢?有一項重要的手法:圍湖創造新生地,例如洞庭湖的面積,就因民間大幅度圍湖而縮減,失去調節長江水位的重要功能。有了新生地,自然產生大量可以出租的耕地。圍地活人是華北不具備的條件,而這是江南佃戶大增的主因。江南土地的另一項吸引力,是灌溉率較高:平均有70%的農地可以灌溉,而華北農地平均少於15%。

另一項觀察,是在經濟繁榮時期,江南商人賺錢買地,此時的租佃率會大幅提升。如果貧迫說成立,情況應該會相反:在景氣低迷生活困難時,農民被迫賣地轉為佃農,造成租佃率提升。同樣的道理,景氣繁榮時,江南的地權會更集中,但不一定要從窮人手中收購,富人投資新生地的開發,速度快成本更低還更省事。

民間的印象是佃農的生活較自耕農困苦,這在華北或許是常見的事,但華南的情況正好相反:華南佃農的生活水準,平均而言好過華北的自耕農。舉一個類似的例子:大家的印象是美國黑奴生活很可憐,主人不人道,又超時工作。其實正好相反:現在有明確的證據顯示,黑奴的卡路里與蛋白質攝取量,好過歐洲的一般平民,甚至比貴族還高。

如果我欠銀行很多錢,房子也是租來的,千萬不要以為我的生活很可憐。其實是要相當富有,才能有機會欠銀行錢、才有資格破產。2009年8月,台北富商孫道存欠國稅局3億,但他名下無財產,房子也是租來的。他生活奢華,不知道總共有幾房夫人,一點也沒貧迫的樣子。江南的佃戶說不定也有不少富人呢!

參考書目

Shepherd, John (1988): “Rethinking tenancy: explaining spatial and temporal variation in late Imperial and Republican China”,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30(3):403-31.

15殺女嬰

聽到某位孕婦流產,我們會替她感到婉惜。聽到新生兒夭折,那還得了:沒來得及喜悅就遭逢變故,一年來的辛苦孕育前功盡棄。其實還有更可怕的事:受迫於糧食或各種原因,必須狠心結束幼年骨肉的生命。這些事古今中外都有,缺糧時期尤其容易發生,中國史上較特殊的現象是殺女嬰。宋朝蘇軾寫過這類的事:飢饉時若家裡已有男孩,父母會在冬天冷水裡,閉緊雙眼溺殺女兒,增加男孩的生存機會。

8歲前夭折者(因病或人為死亡),通常不行葬禮,未婚女性過世者不列入族譜,背後的原因,可能是在掩飾殺女嬰的慘事。對這種事知情者避談,又無統計數字可分析,雖然知道民間有此習俗,研究者如何取得可靠證據呢?

1935年黃河在山東西南部發生嚴重水患,省主席韓復渠(1890-1938)展開大規模救災,其中最重要的作為,是廣設難民收容所,據以編寫《山東黃河水患救濟報告書》(2冊),內含兩項重要統計資料。(1) 1935年9-12月間,在難民營死亡的10,296人,他們的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年齡、原籍、死亡日期與地點。(2)同一時期出生的3,392位新生兒:父母姓名、母親年齡、嬰兒性別、出生地點、日期、父母籍貫。把這些資料輸入電腦後,可以做出許多排列組合的表格,細節稍後詳述。

養育過子女的人,大概有個共同經驗:平均而言,男嬰較易病痛看醫生,女嬰較體健少病。就人類的自然出生比例來說,通常是105(男)比100(女);就平均壽命來說,女性的預期壽命高於男性。

然而山東難民營的統計,告訴我們相反的答案:夭折的嬰幼兒中,女性明顯大於男性。雖然沒有殺女嬰的直接證據,但諸多的統計分析結果,逐步地讓我們從間接證據中,承認一個推論:在衣食無缺的難民營中,女嬰的異常高死亡率,恐怕是人為的成分居多。現在終於能用電腦來分析大樣本,間接證實漢文化的殺女嬰習俗。以下解說1935年山東黃河水災的背景,與難民營資料分析的證據。

韓復渠(1890-1938)

1935年的水災,始於7月中旬的大雨,山東西南部靠近大運河的鄆城和荷澤,先淹了大水。一星期後大運河決堤,淹沒濟寧地區。7月28日已有40萬災民,露宿運河堤防上。到了8月中旬,黃河的大水淹沒所經之地,22萬災民湧向濟寧火車站附近的收容所。此次受黃河大水影響的還有江蘇、河北、河南三省,但以山東的情況最嚴重。山東災民湧入鄰近的河南,對鐵路和城市造成很大困擾,中外人士積極捐獻救助。

依據9月初的統計,山東的濟寧、嘉祥、鉅野、鄆城、荷澤、魚台等十個地方,總人口約3.6百多萬,其中有2.3百萬多是災民(64.62%)。到了9月下旬,外送到各地收容所或難民營的災民,只有27.17萬(11.68%),另有2.85萬人因老弱殘疾無法離開,住在當地的收容所,還有1.87百萬人(80.62%)需要協助(無人照管)。

這次水災影響4省,國家的救助猶如杯水車薪,必須靠中外各界捐款。災民送抵救助站後,先分送到學校與公共建築內安頓。基本的原則是男女分住,百人到千人編成一個大單位,家人可定時會見,食物每日配給兩次,成年人每月可領1.8元,每日有2餐,供應醫療與糧食。還提供娛樂節目,目的是要和當時提倡的「新生活運動」、「農村重建」配合,希望災民返鄉後能改變舊習俗:剪辮子、放纏足、識寫字。

在韓復渠省主席的強勢領導下,有幾項重要的作為:(1)用鐵路運災民。(2)提供災民教育機會,要求講究衛生。(3)蒐集災民資料,出版兩冊救濟報告書,一方面向外界宣傳山東的政績,二方面提供日後各省救災時參考。

從這兩本救災報告,可以看出幾項基本統計:(1)災民來自78個縣。(2)在有照料的難民營內,1935年9-12月間,竟然還有10,296人死亡;未得到照料者,死亡比例必然更高。(3)各縣的死亡率相當平均,大都小於2%,只有省會濟南的死亡率高於9%。(4)但前述的十大受災縣死亡率特別高,前三名是:濟寧(26.5%)、嘉祥(19.3%)、鉅野(17.9%)。(5)以月份來說,1935年9月的死亡率17.5%,10月40%,11月26.5%,12月15.9%。(6)死者中以幼童占大多數:11歲以下的80%,5歲以下的63.5%。(7)女性的死亡率51.4%,男性47.6%。(8)這3個月內,共有3,392名新生兒,籍貫遍及78個縣,各縣的出生人數相當平均:9月份的新生兒有259人,10月922人,11月1,040人,12月1,146人。

以下把重點放在嬰幼童的死亡比例,以及母親的歲數。從各項統計表格,得到兩項主要推論:(1)愈年輕的母親,愈有消除女嬰的傾向,因為她們要把生育的資源與機會,留在日後生男嬰。(2)同時有男女嬰的母親,在逃難的狀態下,較傾向於留下男嬰。主要的佐證數據如下。

(1)先從年齡與性別,來看1935年9-12月間死亡的10,296人,統計上的幾項分布。(a)在沒有申報年齡的死者中(應該是剛出生者),女嬰的死亡率是66.7%,男嬰的死亡率33.3%,這違反我們的日常經驗。(b)同樣地,在2到7歲的幼童中,女童的死亡率都超過50%,男童低於48%,這也違反常識。(c)但15-20歲的死亡性別就正常了:男大於女。

(2)有母親身分的女性中,30歲以下的人數有50%,表示逃難者中年輕人占多數,老弱殘疾者較不願或無力遠離家園。

(3)正常社會的男女比例,約是105比100,但難民營嬰兒的整體男女比例,竟然高達150比100。更奇怪的是,如果依母親的年齡組,來看嬰兒的性別比例,就會看到:(a) 20歲以下的母親中,男女嬰的比率高達188比100,表示年輕母親對性別的選擇非常明顯。換句話說, 20歲以下的母親,最有不保留女嬰的傾向。(b)這個比例,隨母親的年齡組增高而下降:21-25歲母親的男女嬰比例,是167比100;26-30歲組的降到137比100;46歲以上者只有123比100。

(4)在難民總人口內,7歲以下的只占13.7%,而在正常社會裡,大約是44%到48%,表示難民營內:(a)不帶小孩逃難;或(b)放棄7歲以下的小孩,尤其是女孩。

(5)以濟南地區為例,5歲以下的死亡率高達64.7%,6-10歲的死亡率約17%,但51-60歲的死亡率只有1.9%,61-70歲的只有2.5%,70歲以上只有2.9%。這是違反常識的數字,因為在衣食藥品無缺的難民營內,70歲以上的死亡率不可能只有2.9%,而5歲以下者竟然高達64.7%。這表示5歲以下的死亡,是人為選擇的結果。

(6)在正常的社會裡,20-24歲群組的女性,應該有27%具母親身分,但在難民營中只有17%。這表示24歲以下的年輕婦女,有放棄母親身分的傾向。也就是說,如果放棄幼嬰,就顯示不出她們是母親。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她們還年輕,日後還很容易受孕。相對地,25歲以上的婦女,具有母親身分的百分比,在正常社會和難民營中,並無顯著差別。這表示:(a)年齡較高的母親,子女歲數較大,已無法放棄子女。(b)她們日後的生育機會減少,不敢輕易抛棄子女。

(7)如何證明愈年輕的母親,愈有放棄女嬰的傾向?1歲的男嬰死亡率約30%,而1歲的女嬰死亡率高達70%,兩者相差太大。2到7歲的男嬰死亡率,約45%到48%之間,2到7歲的女嬰死亡率,在53%與50%之間,兩者相當接近。這表示1歲以下的女嬰,被犧牲的傾向非常明顯。

Lillian Li(李明珠)

(8)若以1935年山東洪水的死亡率,和1943年孟加拉飢荒的死亡率對比,更可看出漢人對男女嬰的選擇偏好。(a)在1-5歲組中,孟加拉的死亡率是9.2%,山東高達60.6%。(b)在6-10歲組中,孟加拉是18%,山東是17.3%,雙方接近。(c)在20-30歲組中,孟加拉是12.3%(表示這些青壯年人真的是餓死),而山東只有1.5%(表示並無生存危機)。這3個例子就足夠說明,山東在衣食無缺的狀態下,高達60.6%的幼兒死亡,是人為選擇的結果,竟然比缺糧的孟加拉(只有9.2%),還高6倍以上。

殺嬰是做得說不得的事,知情者掩鼻避談。幸好有這兩本水災救濟報告書,讓研究者從間接證據中,推證年輕女性殺女嬰的傾向。重男輕女不是傳說,而是血淚的殘酷事實。不必譴責這些下毒手的年輕女性,因為背後有幾股文化力量,在逼迫她們必須這麼做。真正的兇手可以是社會習俗,可以是公婆,更可以是丈夫。

參考書目

Li, Lillian (1991): “Life and death in a Chinese famine: infanticide as a demographic consequence of the 1935 Yellow River flood”,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33(3):466-510。

16守寡有理

現在說起來奇怪,但在1970年代初期我上大學時,台灣的社會好像認為婦女守寡比較受尊敬。時代變化很快,35年後的今天就沒有這種心理,一方面是女性主義的覺醒,二方面是經濟能獨立自主,三方面是社會風氣的開放與大量吸收西洋觀念。

寡婦守節不嫁叫做「節婦」,自殺殉節的叫做「烈婦」。魯迅在〈我之節烈觀〉(1918),有尖銳的觀察:「女子自己願意節烈麼?答道:不願。…節烈很難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然而仍舊牢不可破,…可是無論何人,都怕這節烈。怕它釘到自己和骨肉的身上。」

節婦旌表

到宋代為止的寡婦通常會再嫁,守節是少數例外。到了元代,蒙古統治者把游牧民族的婚姻制度,強加在農耕的漢人社會上,使得原本屬於婦女的人身權、子女權、財產權,轉移到夫家手中。這項制度上的轉折,讓元明清三代的喪夫婦女被迫選擇守寡,因為這麼做最符合她們的利益。從另一方面來說,社會、人文、(尤其是)經濟的轉變,讓明清的婦女更容易守節。換言之,明清的守節風氣,是漢人的婚姻制度被外力扭曲後,婦女在無奈之下的「理性選擇」,也可說是蒙古與漢人婚姻制度的混血產物。到了民國初年,一方面受到西洋風氣的影響,二方面有魯迅這類的見解,才引發廢止守寡的聲音。

舉幾個例子就可說明,元代之前年輕寡婦再嫁,並非例外而是常態。宋太祖把寡妹嫁給名將高懷德,程頤贊成寡姪媳再嫁,南宋名將張俊把寡媳嫁給部將,魏了翁因嫁寡女,而擺不平眾多的競爭者。還有許多寡婦再嫁的例子,都可看出到宋末為止,並無節婦與烈婦的觀念。以下解說元代發生哪些重要的轉變。

蒙古統治漢人之前,如果女兒婚姻不美滿或女婿死亡,本生父母或祖父母可以替她安排再婚,或讓女兒回家居住(歸宗)。換言之,元代之前婦女的人身權,基本上屬於本家或自己。蒙古人引入的婚姻制度,對元明清產生強烈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1)婦女的孝順對象,從本生父母轉為丈夫的父母(公婆):寡婦在夫家守節,而不在本生家。換言之,元明清婦女的人身權,已從本家轉到夫家,寡媳有孝養公婆的義務。

(2)宋代婦女的財產權,不會因結婚而受損。元明清的婦女已無財產承分權,若寡婦要再嫁,財產必須留在夫家。換言之,婦女結婚後就把財產權轉渡給夫家,失去財產的支配權。但寡婦只要留在夫家,就可以保有嫁妝與從夫家得到的財產。

(3)宋代喪偶婦女再嫁時,有權帶走子女,元明清的婦女必須把子女留在夫家,子女權屬於夫家而非母親。

簡言之,元代的新婚姻制度,讓婦女失去了人身權、財產權、子女權。為什麼會這樣?蒙古與漢人的婚姻制度有三項差異。(1)蒙古採一夫多妻制,漢人採一夫一妻制。漢人可以有妾,但妻妾的身分有嫡庶之分;蒙古人的多妻制下,諸妻的地位一樣,可以贈妻或賣妻。(2)蒙古講究對女方的聘禮,但女方無嫁妝;漢人的聘禮較象徵性,但講究嫁妝。蒙古婚俗重聘禮,這是買婚習俗的延續,用以補償女方家庭的損失。漢人重嫁妝,等於是從父母那裡提前繼承財產;帶來夫家的嫁妝,有保障基本生活的用意。(3)蒙古人行收繼婚,漢人視之為亂倫。

為什麼蒙古要行收繼婚?因為婦女結婚後被視為夫家財產,丈夫身故後不能離開,要由夫家的成員接收為妻子,稱為收繼婚。收繼者通常是丈夫的兄弟,或丈夫與其他妻子所生的兒子,或是其他親戚;兒子甚至可以收亡父之妻,只要非生母即可。這是上自皇室貴族,下迄貧民一體風行的習俗。好處有三:(1)家族保有這個年輕的女性活財產;(2)收繼者可接收寡婦的財產;(3)解決寡婦的生活與扶養問題。

1276年蒙古人消滅宋朝,在一世紀的統治期間引入收繼婚制,漢人經過長期的抗爭磨合,轉變成明代的婚姻制度,清朝承續此制,直到民國初年,過程如下。1303年元成宗下聖旨,明示女性的再婚規定:「今後應嫁婦人,不問生前離異,夫死寡居,但欲再適他人,其隨嫁妝奩原財產等物,一聽前夫之家為主,並不許似前搬取隨身。」這是中國史上,首次明確剝奪寡婦和失婚婦女的財產權。這是蒙古人的價值觀:婦女的財產權完全操在夫家。明太祖在1369年頒布相同的規定,清朝的法律完全仿效明朝。同樣地,在這種概念下,子女權也屬於丈夫家族,甚至連人身權都失去了。

再舉一例,說明蒙漢的觀念差異。漢人對血親與姻親的性禁忌非常嚴格,犯禁就是亂倫。明清時期對四等親以上的亂倫,視為「內亂」,最重可處絞死或斬首,但對親族外的不倫(外亂)懲罰較輕。在這種觀念下,收繼婚對漢人而言,是最嚴重的「內亂」,完全無法接受。

蒙古人的觀念相反:對內亂的懲罰輕微,或甚至不懲罰;但與外族人的不倫(外亂),則視為家族的嚴重損失,懲罰十分嚴厲,甚至引起兩族之間的仇殺。族內的不倫雖然也是犯罪,但因沒有家族財產的損失,所以內亂的罪較輕。換個觀點來看,遊牧民族的收繼婚,其實是對族內共同財產(婦女)的效率使用;但對農耕定居的漢人來說,收繼婚是最嚴重的亂倫大忌。

漢人在元朝的統治下,必須接受蒙古的婚姻規定。經過衝突磨合,漢人調整出兼顧理想與現實的均衡點:丈夫死後寡婦不願依法律被收繼,又想保留財產權、子女權、人身權,最好的辦法就是守寡不嫁。蒙古法律並未強制寡婦必須再嫁,只要「出具守志不改嫁結文狀」,寡婦就不必被收繼。

元朝統治者面對漢人的抵抗,也在調整法律的施用規定,大體而言有幾個階段性的變化:(1) 1271年之前,蒙古人與漢人的法律分開適用。(2) 1271-67年間,法律全面蒙古化。(3) 1276-94年間,逐漸寬鬆地執行蒙古法律。(4) 1294-1330年間,蒙古法律逐漸漢化。1330年下令取消漢人的收繼婚:「諸漢人、南人,父殁,子收其庶母,兄殁,弟收其嫂者,禁之。諸姑表兄弟叔嫂不相收,收者以姦論。」

取消漢人的收繼婚,接受新的守寡方式,是蒙漢妥協的結果:蒙古的寡婦本來就留在夫家,漢人接受這一點,讓寡婦在夫家守節。對漢人而言,只要不強制收繼婚,在夫家守寡是可以接受的替代方案。對蒙古統治者來說,漢人寡婦不外嫁,基本上就符合蒙古法律,統治者就可以不強制收繼婚。從寡婦的立場來說,可以免除被收繼的恐懼,保住部分的自主權(人身權)。但為何不易再嫁?(1)財產權和子女權早已移轉夫家,寡婦若要再嫁,必須放棄這兩項,意願自然減弱。(2)從婚姻市場的觀點來看,寡婦的價值比新婦低,新夫又不能得到寡婦的財產,再嫁的機會就減少了。

整體而言,1330年之前漢人寡婦選擇守節,主要的考量是「收繼婚的亂倫恐懼」;1330年之後選擇守節,主要考量是財產權與子女權已移轉到夫家,再嫁就會失去這兩項重要倚靠。還有兩項社會條件的搭配因素:(1)政府表揚守寡者,(2)工商業的發展,寡婦較有自食其力的機會。分述如下。

蒙元朝廷明白,不易強制漢人行收繼婚,就退而求其次,表揚婦女不再嫁。1304年頒布表揚守節的政令:「今後舉節婦者,若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後晚節不易,貞正著明者,…申呈省部,依例旌表。」朱元璋在1368年頒布類似的詔書:「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免除本家差役。」清朝跟隨這個概念,在1723年規定:「節婦年逾四十而身故,計其守節已逾十五載以上,亦應酌量旌獎。」旌表的方式,原本是朝廷給匾額,張掛在節婦家門上。到了明朝嘉靖,政府撥款30兩銀,給個別節婦建造牌坊。具體方式隨時間地點而異,但獎勵節婦的精神,在元明清是延續的。

比較接近真實的朱元璋畫像

政府雖然表揚守節,但對貧困寡婦並無特定的救濟政策。元代時期,家境清寒的年輕寡婦,雖然有意守節,但迫於生計只好「死一夫易一夫」。明清時期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寡婦較多謀生的機會,其中最主要的是棉紡織業。為何不是麻織或絲織?因為麻織品普遍,附加價值低;絲織品較具技術性,市場價值高,逐漸向城鎮轉移,由男性手工匠掌握,鄉間或弱勢婦女不易參與。

明代後期,棉花成為主要的紡織原料,棉織品逐漸普及化,適合婦女參與生產:每兩件棉衣中,就有一件是從婦女織造的棉布製作的,稱為「棉花革命」。棉花革命後,男耕女織的分工才真正落實:婦女從棉紡業的所得,高於在田地的工作報酬;可以養活自己,也可以扶養小孩。換言之,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寡婦經濟獨立的機會,守節的可能性因而增加。

參考書目

張彬村(1999):〈明清時期寡婦守節的風氣: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的問題〉,《新史學》,10(2):29-76。

17為什麼日本的蠶絲業能迅速超越中國?

幾世紀以來的中國絲綢業,在全球市場一直居於領導地位,但在1850-1930年間被日本快速超越了。1850-1930年間,生絲出口占日本總外銷額的20%-40%,占中國的20%-30%。生絲是中日兩國最重要的外銷品,超越對方才能取得更大的市場占有率。1873年時,中國的生絲出口量是日本的3倍,1905年時日本已超過中國,1930年時日本是中國的3倍,在世界市場的占有率超過80%。

日本的蠶繭年產量,在1890-1930年間激增5倍,高達30萬公噸,中國在同一時期,年產量約7-10萬公噸。1920年代長江三角洲的養蠶戶,蠶繭的年產量約50-60公斤,是日本的1/3。若把時間逆推到1897年,每戶的產量約是日本的70%。若以各自的成長率來看,日本在1903-28年間,平均每年的成長率約2.05%,而中國只有0.52%。這些數字已足夠對比雙方的進退。以下析述雙方在整體大環境、技術進步、產銷網路這三方面的明顯落差。

1868年進入明治維新後,日本展現大氣魄的積極改革,積極學習西方成為現代化國家。相對地,中國在1860年代發生嚴重的太平天國事件,思維上仍處於故步自封的狀態。晚清雖然有自強運動,但在商業策略上,仍以「官督商辦」的模式為主,政府與民間企業很少密切結合。

相對地,日本積極鼓勵出口,政府提供基礎建設(鐵路、銀行),輔導民間企業迅速興起。1894年的甲午之戰,日本一方面獲得鉅額賠款,二方面加入國際金本位制,開始走入強國的行列。中國海軍在甲午之戰全面崩潰後,激發百日維新,但很快就改朝換代進入民國時期。晚清的時局動蕩,讓明治維新時期的日本,在很多方面超越中國,生絲業只是個顯例。

接下來看日本對生絲業下過哪些努力。1871-3年間,政府派遣岩倉學習團(Iwakura Mission),赴歐洲和美國學習養蠶技術。1873年派佐佐木(Nagatsu Sasaki)帶領蠶業專家,赴義大利北部學習。當時義大利北部是歐洲養蠶業的重鎮,其中最有名的技術,是從法國生化學者巴士德(Louis Paster,1822-95)的細菌學說,發展出防治蠶瘟(細菌感染)的方法。佐佐木學習團,在義大利北部的Gorizia養蠶研究所(1869年設立),學習一整個月後帶回日本的,是最新的養蠶工具和顯微鏡,開始推廣蠶業研究與教育。另一方面也很注意對手的進展:1890-1940年代,單是對中國蠶絲業的相關報導(技術面與商業面),合起來大約有40冊。

法國生化學者巴士德(Louis Paster,1822-95)

相對地,中國的蠶絲業基本上仍依循舊法,要晚到1899年時才由江南製造局,翻譯一本1810年代出版的西洋蠶書。更糟的是,譯文是由非專業人士口譯,寫成文言文,對業者的幫助有限。單從這點就可看出,日後兩國蠶絲業的必然差異。其實日本學者早已看出中國的弱點,批評三角洲的養蠶方法老舊落後無知,手法迷信,幾乎還停留在明治維新之前的階段。

日本最積極改進的是蠶隻品種:在1910年代初期,培養出F1型的混血品種,蠶繭產量遠超過先前的蠶種。日本的蠶絲業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設立專業實驗室,和各大學的實驗室合作,投入胚胎學與細胞生物學研究,目的是要培養高產量的新蠶種。透過政府與養蠶協會大力推廣,F1品系在1910年代初期推廣到民間,到了1923年時, F1品種的占有率達到100%。

效果如何?非常顯著:在1888-1902年間,日本蠶絲的單位產量,大約只有義大利和法國的1/2,但到1920-9年間,日本就超過歐洲成為世界第一。而中國的單位產量,在1917年時約是日本的74%,到1927年時只剩50%,完全失去競爭力。簡言之,日本的養蠶業在1860-1920年這60年間,從原本和中國同等級,快速翻身成為世界第一。

品種優勢只是產業成功的一個環節,還需要許多配合因素。其中之一是培養新品種的桑樹,開發新的人工肥料。桑樹原本到秋天就不長葉子,現在的新成果,是一年四季可長出多次桑葉。日本位處溫帶而非亞熱帶,更適合種桑養蠶,加上業者大量使用豆餅當肥料,讓桑樹更茂盛。

整體而言,蠶繭產量在新科技的幫助下,在1880-1900年時,夏秋兩季的產量,原本只占全年的20%;到1900-09時,夏秋的產量激增到34%。1920年之後,夏秋的產量達到年產量的一半,已可和春季產量相抗衡。相對地,長江三角洲的蠶業仍延用明代古法,以1920年代為例,三角洲的夏秋產量,大概等於日本在1880年代的水準,大約落後40年。

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面向:商業行銷管道。簡單地說,日本的手法是先把產品集中,再以專業的設備乾燥儲存。加上新式的保險、運送,興建專用的產業鐵道,突破原本的運銷瓶頸。換言之,日本採取團體戰術,各個環節的分工都專業化,把國內市場統一整合。透過合作社產銷,透過契約養蠶、契約收購,把產銷兩大環節整合起來,排除傳統商人的介入。這樣就能確保全國最重要的產業,每個環節都能專業化,提高產業效率與利潤率。

牙行憑證

相對地,三角洲地區到了1890年代,還沒有現代化的蠶絲工廠。運送仍以水路為主,完全沒有鐵路,甚至還不准汽船航行,以保護老舊的水運業。上海地區要到1908、1912才有鐵路。行銷管道仍以絲綢行商為主。牙行要向地方政府繳稅,取得證照後才能買絲綢。牙行的數目在1895時不到50家,1910年有140家,1917年江浙兩省有7百多家牙行。這些訊息顯示,絲業還停留在個人式的產銷,完全不是日本的對手。

更糟的是,由於牙行家數過多,業務競爭激烈,某些商人會摻雜劣質產品欺騙客戶。桑農蠶戶的地點分散,必須各自運送產品,缺乏保險、乾燥、儲存等專業處理,品質必然比不上日本,因而在國際市場的地位逐漸衰退。相對地,明治維新後打破傳統的獨占組織,鼓勵自由交易。透過「分包」與「直購」這兩條管道,蠶戶可以得到最好的蠶種與桑葉,蠶繭又有專業的收購、運輸、倉儲、出口管道,這種半垂直式的統合體系,讓日本的生絲業在20世紀初期,很快就稱霸世界。

中國的養蠶業眼見局勢不對,在1890年代末期,開始設立蠶絲研究所,希望能加速趕上日本。到了1920年代,京滬鐵路通過無錫,開始帶動養蠶業現代化。1933年引進繅絲機械,同時廢止舊式牙行,組織新式的產銷合作社,仿照日本做法,開創新局面。江浙政府也積極推動新式養蠶,全盤引入日本模式,改良蠶種。

20世紀初時,中國養蠶業雖然落後日本40年,但日本的人工成本較高,價格上中國絲仍有生存的空間。1930年代初期,三角洲的蠶絲業站上另一波高峰,有可能和日本再度匹敵。沒想到很快就陷入中日戰爭(1937-45)與國共戰爭(1945-9),蠶絲業就失去重要的世界市場。

參考書目

Ma Debin (2004): “Why Japan, not China, was the first to develop in East Asia: lessons from sericulture, 1850-1937”,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52(2):369-94.

18晚清鴉片問題的另一種見解

大多數人談到鴉片,會有幾項共同的認知。(1)這是二次大戰前最具代表性的毒品,染上癮的人,輕則形銷骨立、臉色臘黃、枯槁不堪,重則傾家蕩產萬劫不復。毒癮和賭癮是敗壞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兩大毒瘤,政府必須不計代價掃蕩滅除。(2)這是英國人喪盡天良,用來賺走華人大筆白銀、發動兩次鴉片戰爭、開放五口通商的民族傷心物,鴉片是帝國主義亡我國滅我種的陰狠手段。(3)幸好有林則徐燒燬鴉片、日本據台時禁絕鴉片,否則不知還有多少人多少錢要毀在鴉片槍裡。以上的說法,具體反映在一件新聞報導上:1990年代初期,法國某名牌香水推出一款新產品名為Opium,在世界各地暢銷,但中國政府禁止上市。

第二次鴉片戰爭(廣州,1856-60)

先看幾個改變理解的數字。1879年時,從外國進口的鴉片,總量約98,535擔(1擔=133.3磅)。調製後轉換成可吸食的鴉片,總共213,624擔。引人注意的數字是:同一年中國境內的鴉片總產量是24,440擔,大約是進口量的2.5倍。所以第一個要打破的印象,是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的40年間,國內的鴉片產量迅速超過進口量。主要產自何處?四川最高,14萬擔;其次是雲南(2.7萬)、貴州(1.5萬)、浙江(1萬)、河南(8千)。國內外的總供應量是339,975擔(約2.5萬公噸),有些鴉片抽過後,可以回收再抽一次(據說口感更佳),這些回收的數量約209,612擔。全部加起來,1879年的總吸食量是423,236擔。

大約30年後(1906),外國進口的數量大減到54,117擔(幾乎是1879年的一半),國內的供應量大增一倍(584,800擔),國內外合計613,917擔。經過調製後,加上二次回收的,全國的可吸食量是813,990擔,幾乎是1879年的一倍。1906年的鴉片供應特色,是國外大減國內大增,前五名是:四川(23.8萬擔)、雲南(7.8萬)、陜西(5萬)、貴州(4.8萬)、甘肅(3.4萬)。1879的數字是英國人的統計,1906的數字是中國官方的統計。諷刺的是,1906是「禁煙年」,也是中英商約禁止鴉片貿易的前一年。還有一件背景性的變化:1906年的人口,比1879大約增加5千萬。

東印度公司的鴉片倉庫

以上兩項數字,告訴我們一件難堪的事:1840年鴉片戰爭之前,歐洲人為了賺黑心錢,不顧道德毀了華人健康,吸走大量白銀。1840年之後,雖然有林則徐這類的抵制,但一方面吸食鴉片已蔚為風潮,二方面鴉片的高利潤,吸引華人把進口轉為自產自銷,繼續自我殘害。

接下來要看的兩項統計數字,年代還是1879與1906,但主題從前述的供給面,轉到消費需求面,看看哪些人在哪些用途上,消費了多少鴉片。

表1 全國鴉片總消費量估算(1879)

人口中的% 總人數

(百萬)

每人吸食的兩數

(1兩=3.78公克)

全國總吸食量(擔)

(1擔=133.3磅=1.6萬兩)

(1)   醫療用途

50

30

60

30

以每人每年吸食4兩計算

25,000

(2)   節慶日

50

25

60

30

以每人每年1兩計

5,625

(3)個人吸食女性(偶爾低量)

4

4.8

以每人3天吸食1/3兩計

12,166

(4)中度的經常性吸食者

輕度的偶吸者

0.5

15

0.6

18

以每人每日1兩計

以每人每3日2/5兩計

13,687

54,720

(5)中度的吸食者 6 7.2

4.8

1.2

1.2

以每人每日2/5兩計

每人每日1兩計

每人每日2兩計

43,800

27,375

54,750

(6)重度吸食者 1 1.2

0.7

0.5

每人每日5兩計

每人每日8兩計

79,844

91,150

總計 408,217

表1是推估性的,先不論各項數字的精確度。以這種方式估算的總消費量是408,217擔,比之前說過1879年的總供應量423,236擔,大約少了1.5萬擔。在這麼大的國家與人口下,1.5萬擔的推估差距可以接受。接下來對比1906的數據,也是推估的。

表2 全國鴉片總消費量估算(1906)

人口中的% 總人數(百萬) 每人吸食的兩數 全國總吸食量
(1)醫療用途

60

40

81

54

每人每年4兩計

33,750

(2)節慶日

70

50

94.5

67.5

每人每年2兩計

20,250

(3)個人吸食女性低度偶食者

8

10.8

每3日1/3兩計

27,375

中度吸食者 2 2.7 每人每日1兩計 61,594
男性低度偶食者 20 27 每3日2/5兩計 82,080
中度經常性 12 16.2

12.6

1.8

1.8

每人每日2/5兩計

每日1兩計

每日2兩計

114,975

41,063

82,125

重度吸食者 1.8 2.4

1.4

1.1

每日5兩計

每日8兩計

159,687

182,500

總計 805,399

1906年時,全國的鴉片總消費量約805,399擔,這比1906年的總供應量813,990擔,少了約8,500擔,推估的準確度相當可以接受。表2和表1有幾件主要差異:(1)總人口增加約0.5億;(2)女性吸食人口大幅增加;(3)全國的總吸食量大約增加1倍。

以上的數字告訴我們,難怪中國會有東亞病夫的說法。每年不知花了多少錢在鴉片上,換來的是臉龐凹陷、步伐蹣跚、瘦弱無力、眼神呆滯。在物競天擇優勝劣敗的法則下,若不鐵腕禁絕鴉片,這個民族必然自掘墳墓。這些是我們常聽到的說法,但有人提出不同的見解。

鴉片吸食者

(1)不要低估鴉片的醫療功能,在表1表2內,每年的需求是2.5萬到3.37萬噸之間。鴉片對止痛、退燒很有幫助,尤其對偏僻鄉村的老病幼兒更不可少。現代社會提供的癌症止痛和各種止痛劑,每年不知要消耗多少噸。20世紀之前,鴉片是方便、普遍、相對廉價的重要醫療物,通稱為土藥。

(2)表1與表2也可看到,真正的重度吸食者,以人口數來看當然有好幾百萬,但在4億人口中的比例,並沒有想像的那麼高。現代社會裡,藥物上癮人口的比例,應該不會遠低於20世紀之前有鴉片上癮性者。

(3)表1與表2內的總消費量中,有一大半是用在非重度上癮者的偶爾吸食,並非全國人人皆鴉片鬼,從早到晚鴉片槍不離手的人間地獄。有許多負面形象,是為了禁絕鴉片所做的過度宣傳。

(4)重慶的傳教士做過調查,在3百位建築工人、木匠、體力工作者中,只有5、6人吸鴉片。在1883-93年間,上海警察局的男性犯人中,有21%吸鴉片,女犯人中有8%。這表示吸食的普遍度,沒有印象中那麼高。真正重度的上癮者,在人口比例中不超過2%。

(5)國內大幅種植鴉片的原因,有一項主要因素是財政性的:地方政府可以增加稅收,各地軍閥靠種植與販售鴉片,來籌措軍費與行政費用。

參考書目

Newman, R.K. (1995): “Opium smok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odern Asian Studies, 29(4):765-94.

附錄1

《外資與中國經濟發展》讀介

書名:Foreign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1840-1937

著者:侯繼明教授(Chi-ming Hou)

出版:1965(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2臺灣虹橋書局影印

頁數:共360頁,分導言、本文9章共222頁、附錄圖表8頁、注釋40頁、書目、詞彙24頁、索引10頁

1前言

鴉片戰爭後列強勢力侵入中國,以帝國主義的方式,想使中國成為殖民地或次殖民地。這種情形,在經濟行動上最引人注目。列強在華的投資與貿易行為,一般認為有礙中國經濟發展。這是個爭論不已的問題,侯繼明教授運用多方面的資料,以客觀的態度,佐以理論上的證明,提出不同的看法,認為外資有助於中國經濟趨向現代化。

因為外資的投資利益,大都再轉投資於中國,中國企業家也因而興起。傳統的經濟型態仍占絕對優勢,外資在基本產業上的比例甚小,出口也未呈現不均衡發展。若以非經濟的觀點,來看外資在華的活動,而忽略外資對華經濟實質上的貢獻,則易失之過偏。外資對華的影響不僅在經濟層面,對政治、社會、心理也有影響,但不在本書的範圍。

本書的研究時期,從1840鴉片戰爭至1937七七事變中日戰爭爆發。著者認為此項研究,可以更了解中國在這段期間複雜的社會變遷,也可藉此項變遷模式,了解其他開發中國家社會與經濟的變遷。本書是著者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論文擴充而成,資料以哈佛燕京學社圖書館所藏為主,所附的書目相當齊全,提供這方面的研究者明確指引;腳注也很詳細,並附52個圖表。

2各章介述

導言。列強入侵後,對華的經濟活動一般認為有幾項害處。(1)破壞農業,傳統工業不易生存。(2)外國企業將在華投資及不平等貿易的利益所得匯回本國,造成中國經濟枯竭。(3)藉外國政府之力與競爭優勢,壓迫中國企業,使其無茁長機會。(4)在政治、心理、社會、道德上造成不良影響。持此論者,未必對外資與中國經濟發展有深刻認識,易陷入因其他影響(如政治、民族自尊心)而產生的情緒反應。

但也有經濟理論支持此說,如Singer-Prebish-Myrdal的吸收理論,認為出口貿易的利益,會被投資國攫取吸光。但此理論亦受批評,且中國的背景與其他被殖民的國家不同,效果亦相異(參閱原書頁5)。著者在導言中,簡介中國政府、民間、學者間,對外資的不同觀點與看法、基本理論的差異,說明本書各章的內容及要點。

第1章:各國對華投資簡介。鴉片戰爭後,列強在通商口岸設工廠,雖然清廷未准,但亦無奈,直到馬關條約後才正式合法化。列強在中國投資消費產業的原因,大約是:中國進口關稅提高,且逢第一次世界大戰,進口困難,尤其是棉紡業。通商港的水電、公共汽車等公用事業,因外僑居住而興起,也開擴了華人的眼界。

著者引用的資料,以Remer教授的統計與日本東亞研究所的統計為主,兩者雖因方法、目的而略有差異,但可靠性仍甚高(頁10-5)。各國對華投資以英國最多,1929年在上海的投資,約占其總額的77%。1930年日本在南滿的投資,約占其總額的63%。日本的投資以運輸為主,其中以南滿鐵路最重要,1930 年占投資總額的23%。各國對華的投資,以運輸最重要,礦業比例甚小,製造業以棉紡為主(頁16-8)。俄國對華的投資,81%用在中東鐵路,以外蒙及東北最多,1930年時占97.7%,俄國對華貸款比例不大。法國以雲南鐵路為主,收入多作為天主教傳教用,如辦教育。美國在1922年通過The China Trade Act後才對華投資,數量不大,以船運、貿易、固定資產為主。

由此可看出,列強對華的初期直接投資,大都是用來建築Max Weber所說的「最具革命性的建築」:鐵路。俄、日、德、法、英都在中國築鐵路,中國因領土被侵入所引起的反外心理,也是其來有自。

第2章:政府的外債。中國首次向外舉債,是1861年東南各省因大平天國之亂而向外商借款。1867-82年左宗棠平回疆之亂,也向英國銀行借款,但數額都不大,期限也很短。1893之前幾乎全是軍事目的,1894-8的借款,則為對日甲午戰役之賠款。1899-1911年間的借款,90%用在建鐵路。至二次世界大戰為止,國內盈餘多用在地區性的建設,鐵路則多靠外資。

自首次向外借款(1861),至七七事變(1937)為止,借款的44%花在軍事費用,賠款對象也以日本為主。軍事貸款多用於軍餉、購置武器,反而無餘力建設軍事武力。行政費用借款,多用於支付貸款利息、政府費用,只有少數用在教育、修黃河、購買小麥棉花。工業借款以電話電報為主,數額情況類似。相對地,印度的外債有80% – 90%用來建築鐵路。1893年之前,借款多由在華外商提供,之後由外國銀行介入。1914年之前,以英德法為主,以後以日本為主(頁23-30)。

清廷向外舉債負擔甚重,利息平均約5%,尚須付銀行佣金0.5%、其他費用和匯率變動之風險。一次大戰前,以關稅及鹽稅抵押,大戰後多為無抵押貸款。1925之前,鐵路貸款尚能償付,後因內戰天災而無法償付(約40%)。加上國際銀價下跌,政府收入以銀為主,而以黃金償債,更顯窘迫。如上所述,外資多用於鐵路,但盈利率甚低,1917-36年平均約3.3%,而日本南滿鐵路卻高達25.5%。鐵路的經濟貢獻,是減輕運輸成本,刺激各項工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但盈利幾乎等於應付利息。

當時清廷國庫收入的43%,用來支付對外賠款,只好鬻官募款,但仍不足。此種窘況,直到1930年代國民政府財政改革後才好轉。若不向外舉債,或許內戰可以減少,但政府活動也會受到限制,可能要提高稅收來挹注。這段期間,中國是世界貸款的大客戶,各國爭相爭取,提供最有利條件,中國也從競爭中得利。不久,各國銀行集團採聯合政策,共享中國貸款市場利益,維持勢力均衡(頁46-9)。這種外債牽涉甚廣,某些情況下,甚至是政治意義重於經濟意義,且多用在非生產用途,以債養債,直到二次大戰仍是重大負擔。

第3章:各國對華的直接投資。外國在華設置貿易公司,最早是葡萄牙人在1511年,就和中國有貿易關係。1910年以後數目大增,到1920年代共有290家,以英國最多也最重要,有144家。這些公司對中國的外貿成長有相當貢獻,但也操縱中國的對外貿易,從中獲取鉅利,壓低出口貨價,提高進口貨價,都帶有獨占的性質。1842年五口通商後,為應外貿之需,需有融資機構,當時中國尚無辦此業務的銀行,外國銀行因而興立,以應本國商人之需。1889年之前,英國與其他英屬銀行,獨霸中國的外貿融資,其中最大的是Hong 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國民政府成立後,中國銀行才逐漸強大,1935年貨幣改革(法幣)後,才有能力與外籍銀行競爭。但1930年代,上海進出口業90%以上,仍靠外國銀行融資。他們也對中國工業界貸款,如開萍煤礦在1900年,負了德國亞川銀行45萬兩的債;漢冶萍煤礦的貸款,也由日本供應。中國公司向外國銀行借款的家數不多,但數額均甚大。外籍金融業也與政治有相當關聯,政府稅收、軍閥、政客等基於安全因素而互相往還,且在華境內發行票據,流通甚廣。1916年中國、交通兩銀行因戰亂停業後,外籍票據流通更廣,直到1935年由四大政府銀行發行法幣後,才穩定下來(頁52-8)。

1842年五口通商後,英國船隻在沿海航行,雖然清廷不准但亦無奈。1858年首先開放給英國內河航行權,准在長江流域貿易。當時總理衙門認為,此舉有益貿易增加稅收,且不影響原有華屬航業。1907年之前,英國占內河航業相當重要地位,日本也見利介入,另組公司。至1936年,外籍船公司有30家,710 艘船共810萬噸,英國占47萬噸,日本25萬噸,當時華籍船隻共67萬噸,航業大都操在外人手中(頁59-60)。

外人想在華境內築鐵路,大受政府民眾反對,劉錫鴻列舉八項不適鋪築鐵路的理由、八項無利之因、九項大害,民間更因風俗受侵,而誓死反對(頁62、242-3)。1876年因有英國領事撐腰,中國築了第一條鐵路,雖已比世界第一條鐵路落後50年,但仍比日本早四年;直到甲午戰後,清廷才開始重視鐵路。列強在華築鐵路,以政治軍事目的為主,旨在侵占勢力範圍、運調軍隊、維護在華利益,商業利益並不重要(頁61-4)。

因貿易、船運之需,列強開始在華開礦。俄國在撫順,德國在膠濟鐵路兩側,英國在開萍、開灤與北京,法國在雲南,日本經營漢冶萍公司。其中以英日最活躍也較有成果,以煤鐵為主,錫、銻、鎢、鉛、汞、金等甚微(頁66-79)。其他的直接投資,尚有製造業、修船、機械、公益事業、加工出口業(如茶業加工、養蠶、製糖),以及供國內消費的西藥、麵包、洋火、香煙、棉紡(這兩項最重要)(頁79-90 ) 。

第4章:外資效果分析。第1章至3章可說是近百年中國與列強的經濟關係簡史,敘述關係源流及在華的經濟行動,也作為分析列強對華經濟影響的楔子。本章雖然只有6頁,但所提出的問題,都是以下各章要分析的。我們可以從著者提出的問題,作不同角度的探討,或甚可進而研究,著者所提出值得研究但尚未有答案的問題。

本章提出的問題有:(1)歷年外資總額有多大?資本產出比有多大?投資額與國民所得成長的關係如何?(2)外資需要到相當數量,才能掃除經濟成長的障礙,其數量是否大到作為觸發劑?這種外資比例,在其他落後國家的情形如何?中國的外資總額與在境內的流量不大,何故?(3)何以外資在貿易方面的投資量不很大?外資在基本產業(農、礦)所占的比例不大?是否因為官方對礦業管理嚴格?在通商口的外資製造業,已合法化且有治外法權的保障,何以規模仍不大?是否因獲利率不高? (4)一般認為中國在1937年之前,經濟仍在停滯階段,然否?雖然現代化部門所占的比例不大,但是否已開始邁向經濟現代化?(5)研究外資在中國經濟體制內的比例,中國對外資侵入的反應,外國企業對中國企業的技術傳授、人員訓練的助益,外資在社會、政治、管理方面的優越條件,對華籍企業產生壓迫或成長效果?有哪些因素使外國企業能與傳統工業並存?(6)進口外國產品與國內現代化工業的興起,對傳統經濟部門有破壞效果?(7)貿易理論中的「吸光」效果,在中國是否實現?外國企業把在華投資的利益所得匯出,會使中國經濟枯竭?分析外國企業的再投資比例及其他因素,這種理論在中國並不成立。(8)中國與其他落後國家的背景有何不同?國際收支的困難何在?(9)日本何以能藉外資幫助而迅速現代化?中國何以不能?兩國社會結構的差異,對此事有何影響?

第5章:決定外國對華投資的因素。因定義與方法的不同,很難比較列強對落後國家的投資,若以國民每人分配額per capita來計算,1936年中國每人分得的外資額,只有US$8(假定人口為4億5千萬),日本是中國的三倍。外資在整個中國資本存量所占的比率,尚無可靠資料,雖然在現代化部門中占絕對重要地位,但在1933年的國民所得裏,只占13%以下,其他落後國家也大致如此。列強對華直接投資及資金內流增加的原因,在於利潤轉再投資;對華貸的款中,有部分是用來支付前筆貸款的利息。1902-3年間,資金外流反而比資金內流大,因為支付利息與投資利潤的匯出金額,比資金內流量還大(頁97-102)。

1872-1936年間,有57.3%的公司,將利潤的30%再投資,45.2%公司的轉投資額達40%以上,其中以保險業為最高,公益事業最低。1902-30年間,外國匯入中國的投資額,只占直接投資總額的4%,可見外國的直接投資額,多半是轉投資而來。列強之所以對華投資,最有利的條件,是因為不平等條約所享的特權,如免稅、治外法權、免受官擾、租界等特殊待遇。但礦業卻非如此,以免落入外人手中。此種嚴密保護條例,在1898年已規定。到1945年時,許多落後國家的外資礦業規則,仍參酌採用此種條例(頁103-10)。

列強對華的投資數額不大,大都是利潤轉投資。不願大量增資的原因之一,是利潤率並不高。1872-1932年間,有41%公司的利潤淨值比率小於10%,64%小於15%,可見並不高,日本經營的南滿鐵路是特殊例外。外資多從事與外資有關的行業,1931年占37%,這些投資大都由貿易公司經手(頁112-9)。1912年之前,是列強資金流向各殖民地的黃金時期,英國有三分之二的資金流向新殖民地,為何列強對華的投資額比例不大?因為中國已非新殖民地區,可耕地區人口稠密,更重要的是文化相當深固,外來事物不易打入。中國比其他落後國家幸運的,是未淪為殖民地,有相當的自主權,外人的經濟活動只限在通商口岸,在內地的活動須受政府限制,以採礦條例最顯明。但外資在通商口岸的投資(如製造業),數額仍不大,原因是利潤未如預期的好,其原因是民間仍慣用傳統產品,對現代科技不信任。傳統方法不能製造的貨品,由於運輸不便,民間購買力不足,以致市場有限(頁120-3)。

第6章:外資與中國經濟現代化。外力入侵後,有識之士痛心之餘,有「師夷之技以制夷、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之議。仿外國企業組織,設各種公司,官督商辦,唯成效不彰。當時清廷財政困難,征苛稅,對工業投資額太小,雖擬議多項防止外國經濟侵略的措施,結果皆不理想。因心理上仇外,而忽視外資對華經濟現代化的實質助益。外資的助益約有:(1)模擬效果。心理上中國見列強船礮之威、國力之強,有仿效強國之心。外資替中國創造有利的投資誘因與環境,傳入新技術、新觀念於各行各界,開闊華人眼識,其作用正如Schumpeter所說的「倡導者」。 (2)連鎖效果。因貿易之需而築路,各項行業也隨之而興,此種連鎖反應對經濟、社會、心理等不可見的影響,遠大於純經濟的利潤所得(頁131-8)。

外資比中國企業有利之處,如融資易、資本足、技術管理能力較高、最惠國待遇、不平等條約之優惠條件、不受官方苛擾等。但何以華籍企業(傳統部門),既缺企業眼光、無經驗、引用親人、效率低,仍能與之並存且仍相當重要?原因約有:

(1)中國政府限制,除礦業與鐵路外,只能在通商口設廠、經營,限制其發展。

(2)民間排外性強,常起抵制外貨運動,各行業的競爭者,常以此手段打擊外資企業。在爭取勞力方面,也常使用排外心理作戰。

(3)外資廠產品市場多限於沿海,廣大內陸市場因消費習慣、購買力不足等因素,礦業、航業等競爭企業又互訂協定,劃分市場減少競爭損失。因此外籍企業占沿海與高級消費市場,傳統部門占中低級品及廣大內陸市場。華籍企業雖然能力不足,但因天時、地利、人和的深固文化、社會力量,仍可與外籍企業並存且相互得益。華籍企業並未因受外籍企業之侵入壓迫而受損,反而得益不少(頁138-55)。

譴責列強經濟侵略之餘,亦應自我檢討何以華籍企業不易強大。

(1)資本累積困難。國民所得低,財富階級的儲蓄,多用在非生產性的購買土地、藝術等事物。所得低、儲蓄少、教育不普及、生產力低,造成惡性循環。

(2)傳統的社會制度重農輕商,非農業部門(貿易、工、礦)的比例太輕。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無長子繼承制(日本得長子繼承制之利不少)、政府主掌大企業、官僚腐敗、宿命論、順受的民族性強、太重人文而少科學研究;對家族依賴太深;勞工低廉,習於傳統生產方式。

(3)清末國庫困難,有心無力,政府缺乏有力領導,行政效率低,李鴻章、林則徐等輩雖欲振奮,但已屬強弩之末。清末衰弱非一日之寒,列強入侵雖為國恥,但若無此刺激與引發,中國經濟亦不易突破(頁155-64)。

第7章:雙元經濟。鴉片戰爭前,中國經濟屬半閉鎖型態,是典型農業經濟國家。五口通商後列強在華設廠築路開礦,形成傳統部門與現代部門並存的雙元經濟。現有資料很難數量化表示,外資對華經濟現代化的貢獻,以及對傳統部門的損害。但可以確知,外資在華的活動,已使傳統部門的重要性逐漸減低。本書所指的傳統部門,是1840年代至1930年代,都以同樣的組織、同樣的生產技術,提供財貨勞務的行業,如農業、手工業、舊式銀行業、人力運輸與大多數商業、服務業。例如直至1930年代,絕大多數的農村信用來源,仍以地主、親友、商人為主。

這種雙元經濟型態,也會形成雙元社會,與亞洲落後國家非常相似。資本制度引入後,隨而引進資本社會的思想,造成外來與固有文化的衝擊、排斥、混合、接納,進而再形成新文化型態。外資在華活動的經濟影響雖大,但更重要更深遠的,是短期內無法顯示的社會與文化改變。

社會雙元化之外,還有技術的雙元化。雖然兩部門的技術有差異,但因社會背景的不同而各據市場。傳統部門因吸取新技術,而更有能力與現代部門競爭。此外,傳統部門借用現代的運輸工具開拓市場,引入新的手工業機械,改良勞動密集型基層工業的生產力。傳統部門向現代部門提供原料與勞工,雙元技術使得兩部門相互得利,甚於相互競爭的抵銷效果。現代部門占國民所得比例甚小(13%),傳統部門都是自給自足,可見外資在華的活動,並未摧殘傳統部門,反而使其更有競爭力,更趨向現代化(頁179-88)。

第8章:對華投資的外在因素。中國的對外貿易,與其他落後國家不同,外貿占國民所得的比例甚小,最高時只有12%,對外依存度甚低。1867年,鴉片、紡織品占進口總額77%,1842年的茶葉占出口總額92%。到了20世紀,除茶葉外(茶葉對中國國內經濟並不很重要),沒有單項產品占出口總額的10%以上,可見項目很分散。落後國家的某單項產品,都占出口總額50%以上,中國與其他殖民地的經濟背景很不相同,沒有出口品過度集中的現象。

外資只有很少部分用在出口業,大部分投入鐵路、礦業,很少投入茶、絲、農產品。因對外依存度低,國際行情波動並不大會影響中國經濟。進口多是製成品,中國是國際行情的接受者(price taker),而不是行情的決定者(price maker)。雖有桐油、鎢、茶、絲獨占國際市場,但占出口比例太小,國際行情的變動影響不大,也不影響貿易條件。雖然國際銀價下跌,匯率的變動使出口有利、進口價格上漲,但因進口貨多為消費性製品,反而使國內自製率提高,減少進口,增進投資,能把儲蓄引入投資市場。中國的外貿在1864-1937年間,只有六年無貿易逆差,但這些差額在國際收支帳上,已被各國對華的投資,以及政府貸款彌補而抵消(頁189-210)。

第9章:摘要與結論。本書第1章的內容是1937年之前,外國對華投資的概述,其時間、地點、數額、形式及範圍,並說明資料來源及方法。第2章敘述中國政府向外借款的數額、條件、使用情形、分析其利弊、中國政府的負擔,以及貸款國間的政治瓜葛與對華的影響。第3章敘述外國對華直接投資的歷史、數額、所投資的行業,以及各項經營機構的背景。

以上三章是中外經濟關係簡史,並作為以下各章分析的背景。第4章分析外資對華活動的影響,提出各項問題,供以下各章解答。一般認為外國在華投資額甚大,第5章證明外資在華的投資額不大。本章分析資金流動、利潤轉投資率、利潤率等因素,證明一般說法缺乏根據。第6章說明外資與中國經濟發展的關係,一般認為外資有礙中國經濟趨向現代化,破壞傳統經濟部門。本章就外資比例、對華影響、傳統部門與現代部門的關係,分析雙方相互得利,反而有助中國經濟現代化。

第7章說明外資對華社會、技術的影響效果,以及對農業、手工業、生產力、國民所得的正負影響。第8章說明外在因素對華的影響,如出口結構、國際匯率、行情、貿易條件、外國資金對華的投資情形,證明外資對華的實質利益,大於表面的害處。第9章將上述各章所得結論摘記,提出研究的結論。

綜合本書所述,可以得到幾項要點,證明外資確實對中國經濟現代化有助益。

(1)中國尚有自主權,外商僅在通商口岸及租界有自由經營權,內陸的礦業與航業仍受嚴格限制。中國傳統部門及廣大的內陸市場,並未受到外資破壞,反而受益不少。

(2)以每人分得的外資額per capita計算,1936年只有US$8,比率太小,對國民所得影響不大,這和其他落後國家完全不同。

(3)列強真正的投資額並不高,主要都是從盈餘轉投資,很少把投資利潤匯回本國,造成中國經濟枯竭的現象,這和其他落後國家不同。中國可耕地少,人口稠密,文化社會根深柢固,不是列強有興趣大量投資的新殖民區。雖然各國貸給中國政府的款額不少,但多用為軍費、賠款,直接投資經濟部門的比例有限。

(4)根深的文化、社會習俗、消費偏好,使得外來的消費品接納力低。加上國民購買力低,通商口岸的新設製造業利潤不理想,有堅強的傳統部門在競爭,中國政府管制又嚴,外籍企業雖挾其雄資、技術、政治特權,但獲利有限,影響國民經濟不大。

(5)外資占國民所得雖少,但觸發導引中國經濟現代化之功卻不可沒。尤其在觀念、技術、經營管理上,更開闊了華人眼界。也因此外侵而促使中國政府決心現代化,尤其受日本的刺激最深。政府的努力成效雖不彰,但已起了領導作用,創造有利投資的環境。

(6)外資引進的現代部門,與傳統部門不僅不相剋,還能互相提供技術、機器、原料、勞工。各占市場,相互得利,現代部門破壞傳統部門之說不成立。

(7)中國對外依存度甚低,最高時也僅12%,自主性甚高,和其他落後國家受殖民母國絕對影響的情況不同。Singer-Prebish-Myrdal的吸光理論,在中國並不適用。外資對華的全盤性影響很難計量算出,也非此書範圍。單就經濟層面來說,本書的結論認為:外資對華經濟現代化確實甚有貢獻,提供資金、技術、經營制度;不但未摧毀傳統部門,反而貢獻良多;雖難免損及某些傳統行業,國人心理上有被侵略之感而反外,也易直覺地認為外資有害中國經濟,而忽略其實質利益,但其啟導之助,國人實自享之。

3結語

開發中國家要突破經濟發展瓶頸,受到資本累積及技術的障礙甚大。引進外資與技術幫助起飛,是必要的方法。臺灣戰後經濟能迅速發展,得助外資之功已是定論(參閱黃俊隆〈外資與臺灣經濟發展之研究〉,政大國際貿易研究所碩士論文,1977)。

侯教授證明近百年來外資對華的貢獻,以外國侵略中國經濟的觀點,並未能和本書一樣,舉出數據和理論證明。本書要證明此段時期外資在華活動,有助實質的發展,所以在寫作方法上,先假設這項結論,而後找出相關證據與學理,證實假設為真。著作引用的資料、數據相當可靠,推理過程都可與論點配合,相當有說服力。在求證過程中,敘述此時期的中外經濟關係簡史,作為本書後半部分析的素材。第4章提出欲證實的假設問題,由6、7、8章逐一解答,編排順序甚有邏輯條理。

比重上,前三章占90頁,幾達全書正文的二分之一,稍為過分詳細。例如第3章關於銀行業、礦業、製造業的敘述,略顯冗長。第4章以後較精簡,惟第8章的貿易條件說,雖然精采但稍過詳細,可能這是著者發表過的文章之濃縮:“The Terms of Trade of China, 1867-1936”(參閱書目頁282)。

本書的優點是:

(1)列舉、引用相當多的實證及學理資料,推翻一般對此問題的錯誤看法。這些理論與數據都相當可靠,有說服力。

(2)各章節編排有條理,注釋資料嚴謹。

(3)本書是「此理得證」式的寫法,找證據來支持假設。若推演過程與數據資料無誤,就不易引起爭辯。本書出版至今十餘年,尚無強有力的反說。著者能客觀運用資料,分析可靠性,不會專找有利的證據,而忽視反面說法。

若能再詳述下列幾項說明,會更有力。

(1)一般人會直覺地問:難道列強在華的經濟活動,是想對中國經濟發展有幫助,而非想從中得利?難道不想盡榨取中國的財富?這個答案在書內未曾說明,試答如下。外人原本想榨取中國財富,但正如本文(第9章:摘要與結論)所述,這些原因使得列強的對華投資,並未像在其他殖民地區一樣,得到相當的投資報酬。列強在華的經濟行為,很有效地推動中國經濟現代化。這是列強對華投資時,所受的客觀條件限制,並非他們不想榨取。在列強的經濟「侵略」下,中國所受的助益卻「意外地」大於損失。

(2)著者僅在導言中,略述持外資對華經濟侵略者的看法。若能將這些說法更詳盡的歸納,列舉其觀點,說明其論點與根據何以不正確,比較本書論說與其他看法的異同,將會更具說服力。在經濟發展學理方面,僅在導論中述及一般的「吸光」理論,以及在第7章雙元經濟中,提到一些相關理論。也許著者認為,這些理論已夠支持本書論點,況且本書目的不在討論這些學理,對研究歷史的讀者已相當足夠。但對研究經濟的讀者,若能較有秩序、深入的理論,說明中國與其他落後國家基本型態的差別,在說理上會更完美。

(3)可能是印刷上的小錯誤:頁198著者對貿易條件terms of trade 的定義為Pi/Pe (進口價格與出口價格之比),而頁270 注47的定義卻相反。

(4)頁97算出1936年外資總額約為34.83億美元,若當時中國人口4.5億,以per capita算,每人分不到8美元。著者也許只是要指出,外資在華的數量以每人分得額來算,比其他落後國家少很多。但這種算法並無實質意義,因為外資在沿海通商口岸,畫了一條經濟界線,隔成現代與傳統兩部門。廣大的內陸人口,除了鐵路和部分礦業外,與外資幾乎毫無關聯。所以用per capita來算,並無實質意義。

關心此問題的歷史學者,認為中國近代的發展,即使抽掉帝國主義的激發因素,即使中國仍停留在閉鎖經濟,其內部仍會自行改變,不一定要藉助或歸功於外來勢力的影響。中國當時內在的經濟、社會力量,也一定會促進畛域觀念的融消,與大群意識的產生(何炳棣(1966)《 中國會館史論》頁114)。

我們不必過分強調外來影響,因為西方經濟勢力的入侵,並未真正「開放」中國市場。外來勢力只占據商業化程度最高、市鎮經濟最發達的幾個區域,如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並未使原來「華美隔絕之天下,一變而為中外匯通聯屬之天下」。外來的經濟勢力,沿著海岸通商口岸,畫出一條「新式花邊」的經濟邊界。這條邊界內側的傳統部門,仍是「華美隔絕」。

有些學者認為,1930 年代農村經濟破產的主因,是外國經濟侵略。另有些人過分神化外來力量,對中國各種現代化的助益。侯教授對外資與中國經濟發展,提出正面效果的證明,並未有價值判斷的色彩(參閱劉石吉〈清代江南商品經濟的發展與市鎮的興起〉,臺大歷史研究所中國近代史組碩士論文,1975年6月,頁1-6、108-9、135-7)。

侯教授也提出好幾項值得研究的問題,如:近代內戰、外戰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如何?外資介入對社會、文化、心理、政治的影響如何?各國情況有何異同?可比較中、日及東南亞諸國的情形。文化、宗教、社會、家庭制度,與中國經濟發展的關係為何?中國主政者對西方經濟侵入的反應與決策如何?他們的經濟思想為何?(參閱趙豐田《晚清五十年經濟思想史》,可了解晚清政治人物的經濟思想,以及外資在華活動之對策理論根基。臺北華世出版社1975年影印,書末所附書評甚精采。)清末民初留學歐美者,受西方經濟思潮影響,他們返國後對經濟政策的影響為何?(參見汪駒一著: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West, 1892-1949)。這些經濟政策正如冒出海面的冰山,欲探其根源,仍應研究其廣深的思想背景。研究此時期的經濟思想,才能更了解中國對經濟入侵所採對策的來龍去脈,史實才可得理論印證。

原刊於1979年6月《中興大學合作經濟系刊》

2008年4月3日修改文字

附錄2

李明珠論華北饑荒

Lillian Li (2007): Fighting Famine in North China: State, Market, and Environmental Decline, 1690s-1990s.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xix+520pp.

中國經濟史學界,早已熟知李明珠教授的大名。1981年她的第一本專書《中國的絲貿易》(China’s Silk Trade: Traditional Industry in the Modern World, 1842-1937),在哈佛東亞叢書出版。十年後,她與Thomas Rawski合編《中國史的經濟視野》(Chinese History in Economic Perspective),由加州大學出版(1992),對經濟史學界有廣泛的影響。又過了15年(2007),她發表這本五百多頁論華北饑荒的專著,這是她自1982年以來,長期關心糧食與饑荒問題的心血結晶。在此之前,她對糧食與饑荒的研究,已在期刊發表過好幾篇,[28]現在我們終於能看到全貌,一方面要恭喜她的成就,二方面要向學界報告她的整體貢獻。

我最早注意到她的研究,是1991年發表的45頁長文:〈中國饑荒中的生與死:1935年黃河大水時的殺嬰分析〉(Lillian Li: “Life and Death in a Chinese Famine: Infanticide as a Demographic Consequence of the 1935 Yellow River Flood,”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33(3):466-510)。每次我教中國經濟史,都會印發此文給同學研讀,大家對文內的地圖、相片、表格,以及統計的分析印象深刻。殺嬰是做得說不得的事,不會在正式的紀錄裡出現。李教授運用《山東黃河水災救濟報告書》內,記載1935年9至12月間的10,296人死亡名單,輸入電腦之後,得到幾項主要觀察。

一、0-7歲的男女孩死亡比例,女性明顯地較高(表2)。二、0-20歲的男女人口比例高達188%,正常狀態應該是105%-110%之間(表4)。三、0-7歲的人口,佔總樣本數的13.7%,遠小於同時期在中國其他地區的孩童人口比例(約25%-29%),顯示有殺嬰的傾向(表5)。四、表7與表10的數字顯示,嬰兒早夭(或殺幼嬰)的母親,年齡層集中在20-24歲:因為她們還很有生育力,在逃難時期較不傾向保留幼兒(尤其是女嬰)。五、1935年黃河大水時,2-5歲的人口死亡率高達60.6%,而1943年孟加拉饑荒時只有9.2%。孟加拉的高死亡年齡層,集中在20-26歲人口,表示真正是因饑餓而死。1935年大水時,山東省主席韓復渠全力救濟難民營,並沒有餓死的問題,但卻有高達60.6%的嬰兒死亡率,間接顯示中國歷史上的殺嬰習俗沒有間斷,其中女嬰的反常高死亡率,更讓人感覺到殺女嬰的傾向。

我對這篇論文的印象深刻,所以摘述其中要點當作書評的引子,接下來綜述《華北饑荒》的架構與問題的面向。全書分十二章,大要如下:第一章解說華北的「天、地、人」背景,說明海河體系與海河盆地的氣候史、水旱災紀錄(表1.2)、農業區域分布、降雨量。簡言之,是自然與地理環境的綜述。第二章說明康熙、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年間,在直隸地區的主要治河工程紀錄,與所花費的鉅額銀兩(表2.1)。本章的地圖2.1(《華北饑荒》頁46-47),是雍正時期的治河計畫圖說,充份顯示工程的龐大與複雜。第三章分析直隸地區的人口、農業與糧食,重點放在主要糧食(米、麥、粟、高粱、黑豆、玉米、馬鈴薯),以及其他農作物(花生、水果、棉花)的生產模式,還有飲食、生活水準、物價的基本分析。

第四章分析主糧(麥、粟、高粱)的長期價格變動、相對價格的變化、季節性的波動。此章用許多表圖來呈現,也有些簡易的統計分析,是全書最數量化的一章。第五章的內容,已在1999年的Journal of Asian Studies刊登過,分析北京的糧食如何從各地以及用哪些方式供應。換言之,是在說明北京的糧食市場如何運作,碰到社會動盪與缺糧時,如何平息、如何救濟饑民。第六章探討儲存穀物的方法及其諸項問題,從古代的倉儲制度說起,重點放在乾隆、嘉慶、道光時期的常平倉,以及直隸在1749-1792年間,常平倉、社倉、義倉的總儲存量(表6.1),旁及關外(奉天)與蒙古地區的狀況。

第七章論糧食市場價格的整合度,主要內容已在2000年的《經濟史學刊》(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發表。本章是全書中運用最多經濟概念、最多統計分析的部份,也是我最能為非經濟史學界讀者解說的地方,稍後詳述。第八章討論清初的饑荒救濟問題,包括:饑荒的調查、濟糧、濟錢、平糶法、蠲免法、難民收容法。之後,以1743-1744年因旱災而起的濟饑模式為例,說明救濟的管道與限度。第九章分析19世紀的濟饑個案:1801年的大水、1813-1814年的旱災、道光年間的危機與貪腐,以及之後好幾次的大型饑荒。整體而言,19世紀的濟饑成果,相對於十八世紀反而是退步的。

接下來,第十章談20世紀上半葉的狀況,第11章談1900-1949年間的農村危機與經濟變遷問題,第12章談1949-1990年代(20世紀下半葉),在社會主義下的農業產出、人口增長、1959-1961年間大躍進時期的大饑荒,以及毛澤東在1963年下定決心「一定要根治海河」(《華北饑荒》頁368)。這些都是近代史上耳熟能詳的故事。以上是全書12章的梗概。

以下我把重點聚在第七章。2000年9月在《經濟史學刊》發表的〈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1738-1911〉(Lillian Li, “Integration and Disintegration in North China’s Grain Market, 1738-1911,”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0(3):665-99),內容要比第七章豐富,但基本的證據論點不變。我記得這篇35頁的文章,翌年被選為此期刊的年度最佳論文獎。本章分析清中葉至清末期間(1738-1911),直隸(河北)地區糧食市場的兩項重要特徵:一、河北省內的米糧市場整合度愈來愈低;二、但河北與奉天(滿州)、長江三角洲的米糧市場整合度,卻愈來愈高。換言之,直隸糧食市場的整合程度,有個奇怪的特性:內部結構鬆散化,外部的聯繫卻加強化。

李明珠首先介紹施堅雅(William Skinner)在1960年初期的研究手法,不以行政「省分」為分析的單位,而把全中國分為八大經濟區(macroregion),證明各大經濟地區各有獨特的脈動與韻律。接下來介紹研究糧價問題的代表性人物王業鍵,對18世紀主要地區的糧價相關性研究;還有Loren Brandt對19世紀末與20世紀初的糧價分析(〈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67)。這些研究都是以跨區域(interregional)的糧食市場整合為主題,反而較少注意單一「地區內」(regional and local markets)的地方性糧價整合問題。她對直隸地區糧價研究的結果顯示,直隸區內部的米糧市場結構逐漸鬆散化(整合度下降);相反地,直隸與奉天、長江三角洲之間的市場聯繫,卻逐漸地強化。她認為有三項主因:環境的退化、清廷的衰退、國家的主導(〈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68)。

直隸是京畿重地,但本地糧食無法支撐人口所需;幾世紀以來都靠大運河南糧北運,明清時期每年的運糧量約四百萬石。只要各地有餘糧,大都會流入直隸,儲存起來以預防欠收與饑饉。這造成了直隸米糧市場的雙層結構:上層是由國家主導的「軍公教」米糧市場,下層則是農村地帶的廣大民間市場,特點是孤立性較高,商業化程度較低,政府不插手干預。

朝廷為了掌握各地糧食狀況,要求各省每月彙報糧產、雨量、米價,所以全國各地縣級以上的長期資料相當完整。由於改朝換代與戰亂搬遷,某些地區的資料已散失。直隸因地位重要故資料較完整,李教授運用1738-1911年間17個州府的糧價資料,分析每月麥、粟、高粱的價格變化。若以離散度(coefficient of variation:標準差佔平均值的百分比)來表示,直隸的資料顯示,麥與粟的市場整合度在18-19世紀之間,離散度增大兩倍左右,表示直隸區內的糧價的整合度愈來愈差(〈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74與圖2)。作者認為有可能受到洪水、匪亂、盜賊等干擾因素的影響。

接下來作者把這17縣依地質、氣候、特性分成四組,還是得到類似的結果:各小組之間的麥、粟、高粱價格,整合度還是很低,變異度更大(介於0.282與0.945之間。〈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77)。於是就挑出直隸區內四個最重要的地方(順天、保定、天津、大名)來分析,結果還是一樣:這四大地方之間的糧價,並沒有明確的整合趨勢(〈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78)。

為什麼直隸的米糧市場整合度,比預期低很多呢?主要的原因是陸地狀況不佳,陸運成本太高。在水運方面缺乏水路網,東西向的運送較方便(因為大江東去),南北向的運送較困難。18世紀時,朝廷曾在直隸中部密集興建運河體系,方便華南由海道運送到天津的米糧,轉運到保定。但到了道光年間,許多運河失修,糧道阻塞造成糧價上漲,各地糧價差異度因而增高。

以1860年代從天津經通州到北京的80英哩陸程為例,英國外交官W. F. Mayers 和N. B. Dennys 記載他們的走法是:先坐船到通州,然後坐車或騎馬13英哩到首都。天津到通州需要四天,還算愉快,若遇到冬天河水結凍(12月至3月),就只能搭車或騎馬。通州到北京幸運的話36小時可到,但若碰到下雨,那就要三整天。而這些所謂的路,其實泥濘狹窄到只能容單車通行,實在稱不上是馬路。

以天津和保定之間運糧的價格為例,若走陸路,每石糧的運費約40分錢,走水路的話約6分錢,相差將近7倍(〈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87-8)。這種不利的狀況,一直要等到有鐵路之後才有明顯的改善。在有鐵路之前要怎麼辦?市場的整合必須透過朝廷強力介入,動員國家機器來調配糧食,因而造成「市場整合度高」的假象。如果碰到水旱災欠收缺糧,或遇到戰爭需要大量糧食,那只能從關外調運東北糧食來接濟。為什麼直隸本區內的糧食整合這麼困難,反而和東北的整合卻比較容易?作者的答案很簡單:一、關外的糧產較豐富,有餘糧可外送;二、走海路運送成本較低;三、每年有上千糧商,用八百艘船載運幾十萬石糧入關圖利(〈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90-1)。

李明珠在此文的表5、表6、圖5、圖6,有明確的統計分析與糧價走勢圖,證明三件事:一、關內與關外的糧價有同步起伏的傾向,雙方的麥價相當同步化,粟價則較有差距;二、直隸與江南糧價同步化的趨勢較低;三、所以奉天對直隸米糧市場的影響,明顯大於江南的貢獻。清中葉之後影響江南糧食北運的一項重要因素,是太平天國戰亂時期,運糧體系被破壞了(〈華北糧食市場的整合與離散〉頁693)。直隸是華北的首善之區,以上的摘述讓我們對華北米糧市場的特性,有了初步的理解。

我覺得本書有三項特色:一、在同一個架構下,顯示直隸(河北)地區在1690-1990這三百年間,天、地、人之間的互動史,這是具體史實鋪述的面向。二、把國家、市場、環境這三個角色交雜在一起,做出多面向的長時期分析。把自然環境的變化、農業資源的增減、經濟與社會的變遷、朝廷的努力、人民求生的意志,這些複雜的面向結合在一起,跳脫簡單的人口vs.糧食(馬爾薩斯陷阱)思考模式。三、從「史家的技藝」這個角度來看,作者運用經濟學的幾何圖形解說、計量迴歸分析、統計相關檢定,把她從檔案裡挖掘出來的數字和史料,做了有機的結合,讓數值分析與歷史詮釋產生巧妙的結合。我希望點出李教授的研究特點,引發讀者的好奇心,進而閱讀有興趣的章節。

書背有兩位漢學界的重量級人物,各為此書寫了一段推介文字。麻省理工學院(MIT)的Peter Perdue教授說:饑荒是中國史上最重要的題材之一,這是人口與糧食之間永無間斷的爭鬥。李教授從檔案史料中,蒐尋出非常廣泛的數據資料與原始文獻,所探討的時期縱跨了三個世紀之長。歷來研究中國饑荒問題的著作,在分析的成熟度上、資料的完整性上、討論的深邃度上,都比不上這本書。我非常同意這項判斷。

這本五百多頁的鉅著,包含27個表、28個圖、16張地圖、6張相片、61頁注釋、24頁參考書目,處處顯現作者二十年間的心血結晶,這是李明珠教授的傳世之作。此書製作印刷非常精美,只是字體稍小,讀起來耗眼力。

二十多年前我讀鄧雲特《中國救荒史》(1937)時,一直希望看到較深入的分區個案研究。時間過得很快,李教授這本鉅著遠遠超過我的預期。我一直注意各國的饑荒史研究,愛爾蘭、印度、孟加拉、非洲、芬蘭的狀況已有許多文獻,現在這本《華北饑荒》,終於讓國際學界等到企盼已久的中國案例。這本書的分量,更讓我感到與有榮焉。

最後要提一件間接相關,但我認為很重要的事。目前在科羅拉多大學Boulder校區經濟系任教的Carol Shiue,1999年在耶魯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論文主題是晚清的糧食貿易與儲存,指導教授是Timothy Guinnane。這本論文是當年美國經濟史學會的年度最佳博士論文獎之一,摘要見:“Grain Trade and Storage in Late Imperial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0(2):511-15。

她畢業後任教於德州大學Austin校區經濟系,2002年她發表一篇論文,分析中國米糧價格運送成本與市場的整合度:“Transport Costs and the Geography of Arbitrage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2(5):1406-19。這是中國經濟史的題材,首次登上這麼重要的經濟學期刊。兩年後,Shiue發表第二篇重要論文:“Local Granaries and Central Government Disaster Relief: Moral Hazard and Intergovernmental Finance in Eighteenth and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4(1):100-24。2007年,她和在同系任教的丈夫Wolfgang Keller,再度發表重要論文,對比中國和歐洲米糧市場的整合度:“Markets in China and Europe on the Eve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7(4):1189-216。[29]我的用意是要說明:一、李明珠和Carol Shiue這兩位女性學者,在國際學術界做出引人注目的中國經濟史研究成果。二、Shiue運用經濟與計量分析工具,把中國的數字與故事,轉化成非常高品質的成果,更是中國經濟史研究者應該學習效法的模範。

原刊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08年6月第60期

附錄3

中國經濟史英文論文參考書目

以下是1949年之前,中國與台灣經濟史的英文論文參考書目。這是我的私房閱讀清單,並非都是值得推薦的佳作。目的是方便自己查索,順便提供讀者參考,當然有許多好文章沒列舉到。我用最簡單的姓氏與年份排序,沒有做題材性的分門別類。中文的經濟史單篇論文,請參見《中國經濟史研究》(季刊)、《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季刊)、《經濟史》(雙月刊,複印非經濟史專業期刊的相關論文)。有兩套論文選集可以參考:(1)《中國經濟發展史論文選集》上下冊,台北:聯經(1980,收錄中英論文42篇)。(2) Michael Dillon (2008) ed.: Key Papers o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up to 1949, Kent: Global Oriental (48 texts in 2 volumes)。中英文的經濟史專書,很容易在圖書館或網路內搜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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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7項資料可以找到介紹這兩位得主的研究成果。(1)從網頁〈Nobelprize.org〉內,查索經濟學1993年得獎人。(2) Claudia Goldin (1995): “Cliometrics and the Nobel”,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9(2):191-208。(3)劉瑞華(1994)〈新經濟史革命:介紹R. Fogel 和D. North的學說〉,《新史學》,5(3):141-64。(4)吳惠林(1994)〈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得主:傅戈和諾斯教授〉,《經濟前瞻》,33:155-9。(5)劉瑞華(1994)〈經濟史學家有資格獲得諾貝爾獎嗎?諾斯教授的學術貢獻〉,《經濟前瞻》,33:160-6。(6)葉淑貞(1994)〈開啟台灣經濟史研究的契機:從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戈及諾斯談起〉,《經濟前瞻》,33:167-78(此文同時刊載於《經濟論文叢刊》,1994年6月22(2):127-67)。(7)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4年6月96卷2期頁155-99,有6篇文章介紹這兩位得獎者的著作與貢獻。

[2] Milton Friedman對經濟學的分析,有一項著名的說法:「假設」本身是否真實(符合實況或只是虛擬)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根據這些假設,推論出有意義的內容。我舉個天文史上的例子。當「地心說」(地球是宇宙的中心)逐漸被「日心說」取代後,天文觀測者必須解說星球之間的繞行軌道與週期。他們很早就從觀測上得知,這些軌道不是圓形,而是較接近橢圓。因為世人對圓形的數學關係,已有很好的知識,用圓形來解說既方便又「接近」事實。所以從哥白尼之後,對太陽系的運轉模型都用圓形。為什麼不用橢圓?因為橢圓有2個焦點,製作上不方便,形狀上又怪異。正圓簡單,但不夠準確。這類的解說方式,稱為「啟發式」(heuristic)模型。我覺得這篇文章就是屬於「假設並不正確」,但能「歪打正著」的啟發式模型:能得出有用的結論,是能抓到大老鼠的好貓。

[3] 有讀者告訴我原因:天壽院是側室,篤姬是正室,正室的地位高於側室,所以篤姬的地位高於天壽院。 和宮也是正室,此時比輩份,所以篤姬的地位高於和宮。

[4] 他在《新大陸遊記節錄》的第9節,以10頁篇幅記載與托拉斯相關的具體事實,主要有3項。(1) 1899年元月以後所設立的大型公司(資本額1千萬美金以上者)共有81家,分別說明其設立年度與資本額;(2)分12點說明托拉斯之利,以10點說其弊;(3)與托拉斯相關的政府調查報告,以及民間的相關著述。此節所記多為所見的事實,較少個人的觀感與評論。

[5] (1) Oliver Williamson (1987): Antitrust policy, The New Palgrave: a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London: Macmillan, 第1冊頁95-8。(2) 韓毅(1994)〈論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的托拉斯立法運動〉,《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5:55-61。(3) 張附孫(1994)〈美國的反托拉斯運動〉,《雲南教育學院學報》4:43-9。

[6]陳瑞庚(1974《井田問題重探》)第2章第1節(十)提出:「…如果當時沒有以井劃地的制度,滕文公怎會想到提出這個問題呢?」這句話已經很接近問題的焦點,可惜他沒有進一步分辨「井地」與「井田」。

[7]關於何以當時「正經界」的問題會突顯出來,請參閱第3節「從井字的根源看井田說」。這裡要強調的是:「經界亂」不是局部性的症候,戰國初年已到處發作。然而在不同的地區或國家,會因人口分佈或其它經濟環境的不同,而表現出不同症狀。各處應付(不能說是解決)「經界亂」的辦法,往往因地制宜,沒有一致的丹方。滕國因為地方小,田地的肥瘠差異不大,分配上的爭議較少,情形比較單純。請參閱第4節「綜述」部份的「問題 (5)」。

[8] 吳洛(1975)《中國度量衡史》,台灣商務印書館,頁64。

[9]如果《國語‧魯語下》的「田一井出稯禾…」的「一井」有所傳承,則孟子這個名詞就不是自創的,但這不是本文的重點。

[10]若要用圖(b)的劃分法,而且又要讓每家的耕地面積維持百畝,則必須將一井的標準單位擴大為大長方形,讓其中的一邊長為1又1/9里。可是那多出來的1/9里,就不容易測量準確了。若要將擴大後的一井還維持正方形,則每邊的長度必需為1.054里;這在「正經界」時,會產生難以預期的困擾。

[11]按〈杜注〉,「原防」是隄防間的零碎地,「町」是動詞,意為分割成小頃町。

[12]根據錢穆《先秦諸子繫年》(1956年香港大學出版社增訂版,頁345-52)的考證,孟子在滕的時間大概是323 BC – 320 BC,計3年,然後遊梁遊齊。孟子在滕的事蹟不少,除了〈滕文公上〉所載之外,尚有〈梁惠王下〉,以周大王故事回答文公所問應付大國之道,頗顯得捉襟見肘。〈盡心下〉載:「孟子之滕,館於上宮。」然則孟子初到滕國,並無久居之意,因受文公知遇而延長逗留時間。然而滕的國力畢竟太弱,孟子亦無法在此施展其「王道」理想。或許這就是他日後在國力雄厚的齊國不受齊宣王重用,而深感惋惜的理由。參見方清河(1978)〈孟子的井地說〉頁21-2對孟子在各國遊歷的過程與年代的解說。

[13]見崔述《崔東壁遺書》第5冊〈三代經界通考〉(台北:世界書局,1963 )。

[14]據《史記索引‧越世家》引《古本竹書紀年》,越王朱勾曾經滅滕,時間在春秋與戰國之間,細節無可考。唯越國在淮北的勢力大起大落,孟子時滕國必已復封,可是經過這次兵災,城郭封疆的殘破也可想而知。

[15]由現在看得到的資料判斷,中國古代的幾何進展不如同時期的西方。中國求面積的方法,基本上是長與寬的相乘。對於不整齊圖形面積的估算,慣常的做法是「截長補短」,這就涉及到人為的估計。如果分割為許多小方塊之後再相加,計算者的判斷更會影響結果。這些技術上的不準確性,會給經手官吏上下其手的機會,這應該不是孟子願意看到的。

[16]陳良佐(1970)〈井、井渠、桔槔、轆轤及其對我國古代農業之貢獻〉,對井在中國古代農業與生活的應用情況,有很好的解說。

[17] 這句話的主旨,和上面引述的《惜抱軒全集筆記卷七》,兩者大略相同,但〈跋鹽鐵論〉的行文稍帶保留。

[18] 昭帝之前的例子有:孝文四年張蒼、後元二年申屠嘉、孝景二年陶青、中元三年劉舍、後元元年衛綰、武帝元狩二年李蔡、元鼎五年石慶。後人對此慣例亦有深刻的觀察,例如鄭樵在《通志‧職官略》稱:「凡為御史大夫而丞相次也,其心冀幸丞相物故,或乃陰私相毀害,欲代之。故史記謂鄭弘為大夫,守之數年不得;匡衡居之未滿歲而丞相死,即代之。」在這種政治背景下,丞相史多少也要對御史大夫禮讓三分。

[19]《漢書‧昭帝本紀》元鳳二年有如淳的注曰:「《百官表》太常主諸陵,別治其縣,爵秩如三輔郡矣。」因此,如果是「三輔太常」連言,則太常管轄縣的功能,應與三輔類似。

[20] 此外,在〈25孝養〉的倒數第二段內,丞相史說:「上孝養色,…」,這段話應該是丞相史而非丞相所講的話,原文漏一「史」字,張之象、張敦仁、王利器都同意這項校改。這一點其實相當明顯,因為接下來是文學所說的:「今子不忠不信,巧言以亂政…」,正是針對丞相史所說的「上孝養色,…」而發。這樣的轉折,也才能接得上下一篇(〈26刺議〉)的首段,內容是丞相史氣急敗壞地替自己辯護:「…使文學言之而是,僕之言有何害?…」

[21] 〈28國疾〉:「…鄙人固陋,希涉大庭,狂言多不稱。…」此處之「庭」字,可以和〈60雜論〉的「咸聚闕庭」對比。

[22] 《漢書‧武帝本紀》征和三年:「…三月,遣貳師將軍 (李) 廣利將七萬人出五原,…廣利敗,降匈奴。」戰敗的責任應該歸在武帝,因為他憑一己的喜好選將,憑一時的衝動出兵,又在大軍已出之後,因巫蠱案收李廣利之妻子。數萬兵士的性命,就這樣被武帝送掉了,而他並沒有自我檢討,據《漢書‧西域傳》:「…朕之不明,以軍候弘上書言匈奴縛馬前後足,置城下,…公車方士、太史治星望氣,及太卜龜蓍,皆以為吉。匈奴必破,時不可再得也。…卦諸將,貳師最吉。故朕親發貳師。…乃者貳師敗,軍士死略離散,悲痛常在朕心。…」。在這篇輪臺之詔中,武帝把責任推給卜卦,而看不出一點悔禍之心。在這種情形下,人民自然厭戰。

[23] 荀悅是漢獻帝時的秘書監侍中,應該可以看到很多原始文獻。

[24]「異乎吾所聞」典出《論語‧子張》:「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在《論語》的原義是:子張聞自孔子的話與子夏門人所說的不同。桓寬用此典故來表示,朱生(朱子伯)告訴他的話(內幕消息)和外間所傳不同。至於「異哉吾所聞」則非典故,用現代話講就成了:「(朱子伯)告訴我的事好希奇哦!」。顯然前一說為長。

[25]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勝從父子建字長卿,自師事勝及歐陽高,左右采獲,又從五經諸儒問與尚書相出入者,牽引以次章句,具文飾說。勝非之曰:『建所謂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勝為學疏略,難以應敵,建卒自顓門名經,為議郎博士…」。《漢書‧藝文志》:「…後世經傳既已乖離,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說,破壞形體;說五字之文,至於二三萬言…」。

[26]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載:「…眭弘,字孟,…從嬴公受《春秋》,以明經為議郎,至符節令。孝昭元鳳三年正月,泰山…有大石自立、…又上林苑中,大柳樹斷枯臥地,亦自立生。…孟推《春秋》之意,…有從匹夫為天子者。…漢帝宜誰差天下,求索賢人,襢以帝位,…奏賜、孟妄設祅言惑眾,大逆不道,皆伏誅。」

[27] 從桓寬的文字裡,當然無法確切判斷是否只有一位賢良發言,可能是八位賢良內有一位意見領袖,匯總其他賢良的見見之後,所作的統一發言。

[28] Lillian Li, “Introduction: Food, Famine, and the Chinese Stat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1(4):687-707; Lillian Li, “Life and Death in a Chinese Famine: Infanticide as a Demographic Consequence of the 1935 Yellow River Flood,”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33(3):466-510; Lillian Li, “Integration and Disintegration in North China’s Grain Market, 1738-1911,”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0(3):665-99; Lillian Li and Alison Dray-Novey, “Guarding Beijing’s Food Security in the Qing Dynasty: State, Market, and Polic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58(4):992-1032.

[29] 再舉兩項他們的新近研究成果:Wolfgang Keller and Carol Shiue, “Market Integr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 Long-run Comparison,” 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11(1):107-23; Wolfgang Keller and Carol Shiue, “The Origin of Spatial Interaction,” Journal of Econometrics 140(1):3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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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mergency Bee Removal Randfontein - 5月 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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